鲁宾逊是本书的主人公。在一次航海中,鲁宾逊所乘的船在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上的水手和乘客全被淹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活了下来。海浪把他卷上了沙滩。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他依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利用枪和简单的工具,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地过起了荒凉的野岛生活。经过不懈的努力,他不仅有了自己的住所和家具,还有牧场、种植园,甚至还养了宠物。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能过上这样的生活,是很不容易的,这完全是他凭借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创造的奇迹。
鲁宾逊是一个善于帮助别人的人,他从一帮食人族手中救下一个俘虏,那天是星期五,所以就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从那以后,“星期五”就成为他忠实的伙伴和仆人。鲁宾逊还教他学会了说英语。不久,他又从食人族手中救出了几个俘虏,和他们一起劳动,共同生活。后来,一艘英国船只经过荒岛,鲁宾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乘船离开荒岛,返回英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鲁宾逊从落难荒岛到返回英国,这段时间竟长达二十多年。
看完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一个人身陷绝境,竟能这样对生活充满信心,勇敢地面对生活,创造生活,实在是难能可贵的。使我认识到,人不论何时何地,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不能被困难吓倒,要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从容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和挑战厄运。只有这样,才能像鲁宾逊那样,永远是一个胜利者。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吃苦耐劳的环境下,从小就受着与别人不一样的遭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看不起……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善良,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而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喜欢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的个性。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洁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平凡而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今天能提笔写这篇“读书感悟”,我想应归结为自己曾经读过书,由此引发的读书可以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滋润生命、抚慰心灵,其好处可见一斑。一位北宋哲学家曾说:“外物之味,久则可厌;读书之味,愈久愈深;”哈兹利特曾说过:“书潜移默化人们的内心,熏陶人们的气质本性,少小所习,老大不忘,恍如身历其事。”人生是有限的,人生所经历的事情也是有限的,但读书可以让你体味人生百态,无形中丰富了你的人生经历和体验。
读书不是仓促的对策,不是应对突发事件的途径,而是你下意识的举动,是一点一滴积累知识的最佳方式,是值得作为一种喜好来看待的。成年人“急用先学”不可取,学生也不能迫于老师和家长的多次提醒或硬性规定。读书不是与生俱来,却应是与生共存的。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习惯问题。
有的人读书带着思想去洞察、感悟;有的人读书游离在文字上,肤浅浮躁。正如刘向所言:“善读者可以治愚,为我们带来任何金钱买不到的人生财富、人生智慧——。”对于读书,只有善读,才能象蚕一样,吃进去的是桑叶,吐出来的是丝。
首先,读书必须专心。书像水,人像鱼,鱼儿离不开水;读书时要静心,要“心”在书中,要随书中的情节不断变换角色,真切的去感受书中的人和事,情和景;
其次,读书要有记录,要提倡“拳不离手,曲不离口”的做法,常言“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要通过记笔记、写心得等多种方式去记载认为需用记的东西,这往往能克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尴尬局面。
再次,读书要记住朱熹说过的:“读书之法,在循序渐进,熟读而精思。”所谓“循序渐进”就是学习、工作、读书要按一定的步骤,逐渐深入或提高,并不要求书有几千甚至几万,根本目的在于对书中的东西要层层深入、点滴掌握;“熟读”,顾名思义就是要把自己看过的书再看、再看,看的滚瓜烂熟,能活学活用;而“精思”则是“循序渐进”、“熟读”的必然结果,也必然是读书的要诀,有了细致、精练的思索才能更高一层的理解书中所要讲的道理。
书就像一棵苹果树,知识就像那又大又红的苹果,等着我们去采摘品尝,只有懂巧得法、坚持不懈才能觉得甘甜可口。
在我成长的轨道中,一件件事情犹如流星一般,一闪而过。岁月悠悠,可这件事在我的脑海中一张记忆犹新。 记得有一次,阳光明媚。天晴得像一张蓝纸,几片白悠悠的云,像被阳光晒化了似的,随风缓缓浮游着。妈妈看这天气好,所以要带我去游泳。我心里可是千千万万个不愿意啊!可惜没逃过妈妈手掌心,还得服从命令啊!谁让妈妈 当天下午,我看起来像热锅上的蚂蚁 ,急得不知所措的来到了游泳池。我磨磨蹭蹭的装备好了。映入眼帘是一个大型的游泳池,池水晶莹剔透,清澈见底。我走到了一个如水乐园的地方,一下去,我浑身舒服极了!那里的水只到我的膝盖这么高。有五颜六色的水上滑滑梯,上面映着童稚的卡通人物。还有充满童趣的秋千,我轻轻的荡漾。令我忘了所有烦恼和不开心的记忆,浮现出一丝丝最甜的微笑。那有很多小朋友,他们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游。看他们乐滋滋的样子。我的心情就轻松多了,因为我心想,连比我小的都能不顾一切的游。我的信心更加充足了。那我一定要超越他们!当然,我知道我游泳的姿势是多么的狼狈! 我游着游着,感觉到了游泳的乐趣。湛蓝的天空,一阵阵微风吹来。让人感到清爽,又让人感到寒意。看来今天妈妈要我来游泳是应该的!远处,一位大眼睛的小女孩向我走来。她那纯真的.大眼睛闪闪发亮,像一颗黑珍珠一般。她游到我面前,说道,姐姐!我们玩水球好不好呀?我不假思索的答应了。后来,我们还去玩了池中央最大的滑滑梯,走上去,滑下来的时候,水花四溅。非常刺激。我的心情还那么高兴那么欢畅。像是喝了清醇的酒,心里爆发出灿烂和快乐。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时间如流水一般,一去不返。真希望时光在这停止,因为太好玩了太刺激了。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五彩缤纷的,也有酸甜苦辣。但不要浪费每一秒的童年时光,因为时间一去不返。
书是人类的老师,也是一位你想见就见的朋友。如果说读书是一种享受,那么会读书便是一种乐趣。享受这种乐趣是幸福。
莎士比亚以前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显然说明了读书的重要性;当生活失去阳光,当鸟儿失去翅膀,那宇宙将会黯然失色,世界将不再精彩……高尔基也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甚至对书爱不释手,我这么爱读书,为什么却没有进步呢?这个问题一向困扰着我。妈妈替我找到了原因:囫囵吞枣。读书就好比爬山,要一步一个脚印,迈着坚实的步伐攀登高峰。书,必须要从中获取自我不明白的新知识才能算是读了一本新书。读书并不是轻描淡写地看看书中的文字,而是深刻的体会到这本书中每个字的好处和它所代表的生命,让自我也融入故事情节中,就好像透过文字,身临其境看到了故事。读书不但要思考、体会和想象,还要把作者的精髓融入自已的脑海中,在写文章时能够随时应用;要一遍一遍毫不厌倦地读一本书,只有每读一遍才会发现新的资料,才会不断的获取新的知识,才能提高自我的写作水平。有效地读书才能让你增长知识,感到快乐。于是我改掉了囫囵呑枣的坏习惯。
我很喜欢朱自清的《背影》。之所以对这一篇文章情有独钟,是因为文章中伟大的父爱让我深深地感动,怀着百感交集的情绪把文章读完。文章中父亲的背影一次又一次的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他是矮小的、肥胖的,但他在我心中却是高大的。父亲对儿子的爱是那么的无微不至,他把一切都付出给了儿子;虽然自我体态肥胖,但在人口密集的车站爬上月台替儿子买橘子……我不觉沉浸在真挚的亲情中……这篇文章虽然没有华丽的词汇,但文章中作者对他父亲背影的深刻描述却使我记忆犹新。
读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明白了如何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体会是——知识。“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它不仅仅丰富了我的大脑,还增长了我的见识。
如果读书是一条快乐的河,那么我愿做一叶舟,飘向未知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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