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比我更在意我是否喜欢过一个人,似乎长这么大都没有爱过一个人是不正常的……不辜负诸君重望,爱过。
轻描淡写两个字,怎能满足蜚语流言的人间!
但我不说它是谁,不说它长什么样,我只说我爱它时所难以拿捏的那点小心思!“它”,这一个字,并不代表它是个动物,我只想说它就是个人,于我而言遇到的最美好的人,尽管漏洞百出、捉襟见肘!瞧,我只是提到它便开始乱用成语了。
怎么才算喜欢呢?
小孩子要粘着他喜欢的人。
年轻人要时时刻刻盯着手机。
成熟了,内心便牵挂着。
说白了,总是怕失去。
我也是,我喜欢它啊,喜欢的单纯而热烈,像孩子一样离不开,像保姆一样碎碎叨叨,像亲人一样担心挂念,这感觉真好,好像它是你的一样!
喜欢啊,所以总会把最好的与最不好的情绪都展现给你。好的便不多说了,坏的情绪总是要让它先尝一尝的,尽管不关它的事!我从未与别人发过脾气,朋友也罢,同学也好,我的脾气只有我最爱的人知道,爸妈还有它!是呀,我把你当成自己的唯一了,以为你会懂我的委屈和无奈……脾气这东西,最不该给最爱的人了,可是心太累,和谁去说?
喜欢很简单,爱很不容易。
喜欢的时候,我尽可以去牵它的手,摸它的头,可是爱上了,就再也不能碰它一下,因为爱,所以在繁华里浅唱孤独!
有些人换了好多对象,好多爱人,却从没在心里问过自己,得与舍之间,那阵痛是否让你再也爱不起!
为什么用“它”作为我爱的人呢?不是不存在,而是我必须日日假设它不存在……
曾经我那样爱,以后我爱时光,好像从未发生过,却又清晰可触摸,我从未对这世界说“我爱你”,但日日夜夜却从心眼里对你说了千万句“对不起”,对不起春光正好,你有了皈依!
爱本来俗气,我忍不住祝你“长命百岁”穿三千红衣!
总是试图让自己去关联一下爱情,可那种发自心底的厌恶虚伪的感觉会阻止我去这么做。
即使我现在愿意以这种方式去描述一下,也说明不了太多实质性的东西,毕竟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和爱情观,这也是爱情的美丽之所在。泰坦尼克式的爱情很难重现了,平淡而又持久的爱情已是奢侈品,因为生活中那点新鲜元素是要你付出艰辛努力的。我一直以为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无论错与对,这只关系到我的生命是否会因此而延续更长时间。也许还是有更多的人会相信天长地久,但我相信你肯定是拥有无比快乐的现在以至于会有点虚无飘渺。
每个人都会为了爱情改变自己哪怕是一点点习惯,可能令人心生可爱,抑或让人厌恶,厌恶到可以伴随着不熟悉的旋律去睡觉。我总觉得每个人在寻找爱情的过程中总会被自己迷惑,一段至真至爱的浪漫找寻过程会是那么不可思议的艰难,最容易欺骗自己的人就是自己。当然,如果你在用责任和结果去赤裸裸的维护这些的时候,这近乎于犯罪,而且是最不可饶恕的罪恶,因为这是之于最神圣的爱情。爱情足够伟大,需要每个陷入其中的人去诠释,但是前提永远是不掺杂任何杂质。
人最输不起的就是现实,爱情也有现实,这样加了赌的局面会人产生各种反应。每一种反应都会有一个直接的结果,它会像针一样直刺人的心灵,痛或不痛完全是由自己决定。所以有时候原谅自己吧,信念不要太过于偏执。偏离它的结果是输了,但是输了总比赢了好,要不然你肯定会精神崩溃,好自为之最为重要。
我有时候希望自己的所有情感中只剩下羡慕,我不要让别人羡慕,这样至少不会去痛苦。奢望永远是奢望,当你在爱情中迷失了过后不要绝望,也许体验一下泰坦尼克式的爱情会让你的心灵得到一定的救赎。
关于爱情只是因为爱情,待续。
爱是春天里的丝丝细雨,滋润着人们干渴的心田;爱是夏日里的一捧清泉,抚慰着人们燥热的心田;爱是初秋里的一缕微风,带给人们淡然惬意的闲适;爱是冬天里的一缕阳光,带给人们温暖。大千世界,正因为有爱世界而精彩,也正因为有爱生活而美好。
那天,我路过提款机,看到了这样的'一幕:一位阿姨正带着小宝宝在提款机前取钱。小宝宝好奇心强,用小手拍打着提款机。阿姨见了,可能怕小宝宝把提款机打坏了,便把小宝宝放在地上。然后转身取钱,可是在她转眼往地上一看时,小宝宝不见了。阿姨脸上顿时出现了惊恐的神情,马上四处张望寻找小宝宝。此时小宝宝已走到路中央了,阿姨心急如焚,左右为难,是先去抱回小宝宝?还是先取好钱呢?我看见阿姨稍微顿了顿,跑到小宝宝身边,抱起他。与此同时,提款机已经把一张张钱吐出来了。突然,一阵大风吹过,一张张钱如同树叶般纷纷扬扬地落在了地上。行人们看见了,马上一窝蜂地跑去捡钱。看到这,我心想:这些人真可恶,把阿姨辛辛苦苦挣来的钱都捡走了,这些钱真是打水漂了。可是,事情却出乎我的意料。只见行人们把一张张钱交回到给阿姨手中。“你也真是的,在这人口杂乱的地方,你不怕钱被拿走吗?”“是啊,虽然是抱回小孩,但是就这点时间,能发生多少事啊……”行人们七嘴八舌地说。阿姨听了,坚定地说:“虽是如此,但是对我来讲,这些钱与孩子比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阿姨一席话,让我看到一个母亲对儿子浓浓的母爱,行人一言一行,更让我看到了人间处处有真情。
“爱是人间的春风,爱是生命的源泉”一种种真挚而深沉的爱,使我明白了人间处处有真情。
仿佛一抹鲜血滴到了她的手上,递到她手上的玫瑰使她有些眩晕,“嫁给我吧。”面前的男人单膝跪地,从胸口摸出一枚戒指顺势要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她本能的抽回了手,紧紧的藏在背后。
太阳光愈发刺眼了,大街上的人越聚越多,男人的脸色有些僵硬,他勉强的挤出一丝笑容,“亲爱的,这么多人呢。”她默默的站着,听不进一句话,只有汽笛声穿梭双耳,汗珠积聚在额头却怎么也低不下来。
她捋了捋眼前的玫瑰。对于这个求婚她本是期待的,他们相恋了三年,没经历过什么大的挫折,甚至没怎么红过脸,她觉得结婚是早晚的事。可现在,“我愿意”三个字卡在嗓子眼儿里,怎么也说不出来。
时间也没过多少,可就像过了一个世纪,他们僵持着,路人都在好心的喊着“嫁给他”,却始终没在她脸上看到娇羞的红晕。
男人有些生气,可又不好发作,他觉得她只是在哗众取宠,想要在这么多人面前找些优越感,他等她三年了倒不差这一分钟两分钟的,因为确定她终会点头,男人才又露出一抹危险的笑,“亲爱的,别闹了,好吗。”在他心里,结婚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时间恰好,人也刚好,没有了当初热恋的激情,他可能还爱她?他不大确定,可他知道今天必须求婚,这是必经的过程。
女人终于有了反应,眼里好像蕴满了泪,眼前的玫瑰红的有些刺眼。她爱他,可她慌了,她害怕,这时候男人不是应该抱着她说“没关系,有我在的吗?”可他在哪呢?在她面前?还是隔了一亿万光年?他看似虔诚的跪在她面前,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
她哭了,眼泪滴在手中的红玫瑰上,像滴了血,像是染红的。人们以为她感动的哭了,欢呼着,为这幸福的一对。男人满足的站了起来,只是跪的有些腿麻,他打了个踉跄,微笑着抬头,却只看到了她跑掉的背影。
玫瑰花瓣铺了一地。像血。
男人既生气又尴尬,人们让他追上去,他却转了身,因为他笃定她终究会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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