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暑假,即将步入大四的我不得不为毕业后的出路做打算。我仔细审视了自身的情况:我热爱所学的电影专业,如想从事相关行业,凭现在学历肯定不够,必须考研。经过综合考虑,我最终报考了中国电影资料馆。
由于考本专业,觉得自己很占优势,所以在备考过程中总是不自觉地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一个暑假过去了,复习的进度还是没有任何实质的进展。开学后,论文答辩、实习、聚餐……一系列的活动更是让我把备考忘到了九霄云外。一直到10月份,我还没有系统地复习完一轮。
英语是我考研路上最大的拦路虎,我把最后两个月的时间都给了英语,认真复习,踏实准备,不为高分,但求过线。可问题还是出在了这里:因为过度紧张和不自信,考英语的那三个小时,我不停翻着手中的试卷,却无法看清楚一个单词。考完我就知道这次八成没戏了,但心里还是泛着一丝侥幸。
成绩下来了:总分过线,英语仅差一分,我就这样被梦想拒之门外。看着自己优异的专业课成绩,我怎能甘心?明年再战,这是我当时脑中的第一个想法。
转眼大学就要毕业了,看到一些考研失利的朋友纷纷找到工作,我的心里也起了涟漪。是啊,年龄也不小了,怎么好意思大学毕业了还让父母养着?在朋友的劝说下我也投了几份简历,但都没往心里去。正当我收拾行囊准备进京租房子复习的时候,有家4A广告公司给我打来了电话。我感到惊喜万分,这是家含金量很高的公司,在这里工作一年就相当于给自己镀一层金!家里也为此炸开了锅,家长觉得实践最重要,建议我先去工作,朋友说刚出校园,就应该进社会磨练一下自己的心智。迫于各种压力,我选择了参加工作。心里想着即便这样也是可以复习的,不能放弃自己的梦想,工作再辛苦,还是要利用好每天的空闲时间来复习。
在我最初的计划中,每天早起一小时背单词,晚上下班回家后去附近的大学自习到11点,周六日可以像普通考生那样在自习室复习一整天。可是工作的日子远比我想象中要难。且不说工作量的巨大,光每天挤公交上下班就是一件耗时耗神的力气活,每晚下班后8点才到家,自习的计划也化为泡影,而且4A公司经常要求加班,周末的复习时间也不能保证了。
考研的决心已经消磨殆尽,零零散散地看书、做题,根本没有任何效果,以这样的状态去,结果只能比“一战”更糟。休息日去高校上自习,看着周围全力以赴的应届生,我的心中满是羡慕。也想过辞职全身心备考,但来自各方的压力让我不敢孤注一掷。当努力学习却学不进的时候,心里满是酸涩,我同情我的梦想,也许一切也就只能到此了,在无数个加班的夜晚我都动了放弃的念头。
XX年的考研报名,我没敢参加。转眼一年过去了,我虽然不甘心,却无力改变,我甚至不敢跟任何人再提起考研的事情,害怕得到的回应是质疑,是反对。心里没有任何期待的感觉好可怕,整个人犹如平静的死海,每天麻木的工作、生活,没有激情和动力。
XX年10月底,考研报名截止日前的最后两天,我在网上认识了已经报名的林林。他报考的正是我一战失利时报考的资料馆,这一次他也是“二战”。林林对电影的痴迷始于大学,他在校期间参加了很多DV短片的拍摄,大四那年决定从原本的计算机专业跨考到电影学。由于跨校跨专业,一战的结果还是以失败告终。虽然如此,林林从来没有放弃他的电影梦,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他一边工作一边复习,父母的不支持、女友的不理解都成了他路上的极大障碍。报名前不久,女友终于支撑不住同他分手。面对这种变故,林林消沉了几天,但很快他就从伤痛中走出来,打起精神继续投入复习中,他说志同道合的女朋友可以再找,但机会错过可就永失梦想了。他的执着唤起了我内心深处的那个久远的想法,禁不住向他袒露了自己工作和生活的压力,谈到了前一年的放弃,也表达了自己对是否要参加2013年研考的犹豫。听完我半是尴尬半是无助的倾诉,他只说了一句话:“当你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全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不去试试,永远没有机会知道自己行不行!”
永远没有机会!我以为自己快要淡忘了,可这几个字还是戳痛了我久藏于心的禁忌。林林的话带给我极大的鼓舞,我开始清晰地意识到,如果就此放弃,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机会接近我的电影梦了。当晚我翻出了已经封存打包的.专业书和笔记,一页一页地看:那些红笔画下的痕迹,那些重点篇章的折痕,还有那些吃饭时滴落的油渍……曾经的考研岁月一点一滴地在我的心底铺展开来,谁都知道我喜欢每天晚上站在走廊里背书,冻得手脚冰凉、浑身发抖却依旧大声背诵着《中国电影史》;谁都知道我是自习室里最乐观的那个考生,总是在安慰着那些处于紧张焦虑中的战友;谁都知道我不爱去食堂吃饭,其实那是因为我总是把一天的饭带足,边吃边背知识点;谁都知道我最喜欢没心没肺的大笑,似乎我总是在快乐考研,没有压力,其实谁也不知道我在考研结束以后,连着三天都做了同样的梦:我面对一份试卷,上面没有一道题是我见过的。我愤书疾笔,一边答题一边流泪,一如现在,心中满满的全是绝望与不甘……那一刻,我感到全身的血液在澎湃地翻涌,肩膀在不能自已地颤抖着。我明白,我在承受梦想的责备。
听着《最初的梦想》,那句“最想要去的地方,怎么能在半路就返航”在耳畔久久回荡,在那个微凉的夜,我噙着热泪完成了XX年研考的网上报名。天一亮,我努力睁开着红肿的眼睛去公司辞了职。回来的路上,我终于可以畅快淋漓地放声大笑,我从来没有那么清醒、坚定过,梦想就如同那颗最甜的樱桃,触手可及。
考研是一场孤独和绝望的旅程,光有不服输的信念和孤注一掷的勇气是不够的。等我完成工作的交接,生活费与房租的分配,还有各种杂七杂八事情的处理,一切安排就绪已经到了11月下旬。由于只剩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考研了,整个12月,我几乎做到了拼命的极限。
在这个月里,我喝掉了2箱红牛,3箱六个核桃,4盒咖啡,平均每天睡三四个小时。每天天不亮就会爬起来,由于担心睡眠不足会犯困,起床后就先灌上一瓶红牛和两包咖啡,上午背一上午专业课,午休的时间从来舍不得去睡,基本都是边吃饭边做政治模拟题,一到下午两点,我就按照考研英语的时间去模考,在红牛和咖啡的帮助下强打起精神来做英语真题,等复习到晚上12点有些困意了,就再拿咖啡顶着,一直坚持到凌晨两三点。这么坚持到后半期,我已经胃痛到夜里睡不着觉了。由于时间紧迫,我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浪费在自我怀疑上了,每天都会崩溃到流泪,每天都有那么一会儿实在坚持不下去。很多时候,我强打起精神看书,大声朗读着讲义笔记,恐惧的泪水却在不知不觉间布满整个脸庞。最终平复我内心那份焦虑的还是我对梦想的笃定,为梦想花光几乎是最后一丝力气的那一刻,我的内心却出奇地平静,我知道她要来了。
初试、复试、录取,真正重返考场,日子竟这么轻描淡写地过来了。天道酬勤,水到渠成,我从未想到梦想的实现竟可以如此云淡风轻,我也永远不会忘记那段后学生时代尴尬、犹疑、艰苦的考研往事。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
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刚开始打开《霍乱时期的爱情》,特别欣赏和羡慕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婚姻状态,像一场战争、像一种游戏......书中道出了婚姻的许多本质。费尔明娜曾说:社交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恐惧,夫妻生活的关键在于控制厌恶。作为一个已婚两年的我来说,渐渐会感受到这些,因为两个人长期在一起,看到对方的所有,婚姻的真实面貌慢慢就会变成越来越接近世俗和彼此较劲的一场游戏。但是这些不妨碍他们继续相爱,反而会增加某种黏性,我把它称之为亲人间的纽带。
继续读,读到弗罗伦蒂诺·阿里萨的出现,那个热烈、纯真的诗人般的少年,在见到费尔明娜的第一眼起,他的失眠、紧张、焦虑......就伴随了他一生。这里让我惊艳的有两个点:一个是马尔克斯描写关于弗罗伦蒂诺的母亲发现儿子坠入情网后,鼓励他要充分享受爱情带给他的感受,不论是痛苦还是欣喜,都要去接受,因为世上没有几人能尝到真爱,并去真正经历这些过程。还有一个点是弗罗伦蒂诺被费尔明娜拒绝后,虽然一开始经历了很痛苦的一段时间,但是他的内心却是一直忠诚于费尔明娜,并坚守自己给她的承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的爱想要去占有和破坏费尔明娜的生活,而是选择一直默默守护在有她的地方,并且静静等待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一天。最后瘦骨嶙峋的两位老人终于结合,这种结合我认为是形而上的,是普通人所不能企及的。
最后,我想说,无论如何这真的是一本伟大的史诗般的书籍!故事的原型人物是马尔克斯的父亲,他是一名报务员、诗人和小提琴家,正是弗罗伦蒂诺的原型。包括里面姑妈的设定、阿里萨在福音花园夜拉小夜曲......等等这些细节也都是真实存在的。所以真的,作家就是有非凡的能力,能把生活变成艺术。
我所能想到,上天给一个年轻人最棒的礼物,大概是“热爱艺术”。越是用心孤苦的,越是能抵御世俗。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主要讲述的是作者创造的“一种与这种乌托邦相反的现实”。如果说《百年孤独》由于描写了拉丁美洲最残酷的真实而显现了魔幻的、似真非真的特点,那么,这本描写爱情的奇书却因为描写一个存在于未来或幻想中的世界而显现了朴实的、绝对确实无疑的品质。当缺乏洞察力的评论者把小说的简朴明晰的叙事方式看作是传统现实主义的胜利的时候,你能说他读懂了这本描写爱情的书吗?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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