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欢是一种生活姿态,是一种寻找自我的方式,是一种至高的人生境界。它并非来自别处,而是来自我们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追求和热爱。
初读林清玄的《人生最美是清欢》,是因为他的文艺书名,“清欢”,究竟是什么呢?带着问题,我走进林清玄的散文里去寻找答案。
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想拥有内心的平静是很难的。我们想在路边好好的散步,可是车水马龙的声音呼啸而过,我们想好好的吃饭,可是过多的油腻和调料已成为菜的主要特色,我们想安静的饮一杯咖啡,可惜有茶有咖啡的地方总是嘈杂的。“清欢”之人愈来愈少,大多数人都追逐名利拼命奔波,却错过身边太多美好的风景。“清欢”之所以好,是因为它对生活的无求,是它不讲求物质的条件,只讲求心灵的美味。不管何人,不论何地,要保持快乐的心情对待工作,对待生活,在平淡的工作和生活中,发现点点滴滴的美好。
“清欢是生命的减法,在我们舍弃了世俗的追逐和***的捆绑,回到最简单的欢喜,是生命里最有滋味的情境。”寥寥数语,道出了清欢的内涵与生活的真谛。大道至简,生活真的应该简单些,再简单些。在这个喧嚣浮躁的社会里,守住自己的本心,不为世俗流言所迫,不为物欲横流所动,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那就是最大的`幸福。无论繁忙还是闲适,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去审视自己的内心,聆听心底的声音,那么我们终将获得最简单的欢喜。
读完《人生最美是清欢》,我开始试着理解何为清欢。
“清欢”,是在一天快结束时,花八分钟思考人生;是在夜晚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由一束马蹄兰来告别友人。“清欢”是一种态度,对待生活的态度。
书中有一篇文章叫《以夕阳落款》,这篇两分钟就能看完的文章却让我深受感触。文中有一句话“如果在黄昏时刻,禁止论说,只准听音乐喝茶,看夕阳沉思,将是对这个城市的人最严重的惩罚吧。”这句话使我陷入了沉思,是啊,我们生活的节奏太快了,快到留不出哪怕一分钟来思考,无人能傍晚时静下心欣赏落日的美景,许多人麻木地让自己泡在工作和学习里,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无趣。文中把夕阳比作落款的印章,把生活比喻为一幅水墨画,只有尽心去创作的水墨画,才会不留遗憾。
书再往后翻,翻到了又一篇我十分喜爱的作品——《红心番薯》。文章写的是作者父亲南洋梦里的乡思,以及作者对时间流逝的感叹、对生命的惊讶。
番薯在幼时的作者眼里象征着宝岛,而芋头则代表了大陆。文中,幼年的作者不禁感叹着两种植物的相似。其实,相似的何止是形状,水土、人情都是差不多的。我想,作者对这件往事之所以如此印象深刻,绝不是因为跟别的小孩儿吵了一架,而是作者父亲在油灯下,将大陆和宝岛连起来的那一根线,以及父亲眼中掩不住的乡愁。
作者住在高楼里,感叹着番薯顽强的生命,作者所住的地方与我们一样,是无土的存在。在作者父亲眼中,人就该脚下是土地,头顶是天空,“脚踏实地”才是正常的。《马来的雨》的作者胡绳梁也感叹“现代文明有时离大自然是远了些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带土地的房子,读后感。但亲近自然却是很容易做到的。即使身处“容不下绿色的地方”也应该牢记自然,对脚下每一寸土地都保持尊重。文章以番薯来代表坚强、沉默、忠心的品质,同时文末最后一句“上一代人的狂歌和低吟都埋在那小小的花盆中,只有静夜的敏感才听得见。”又一次向我们叙述何为“清欢”。
“清欢”是细腻的情感,是善于观察的眼睛,是真诚地对待生活,更是在浓墨重彩的人生之画作中留出属于自己的空白。
青春,是一个短暂而又美好的回忆!对于这段记忆,拼搏是主旋律!
我爸送我的一个生日礼物让我爱上了篮球——迈克尔乔丹录像带。里面一个个扣篮和一个个美如画的动作让我爱上了篮球,我为它而着迷!它像一股药水,不断地吸引着我,于是,在我9岁那年,我接触了篮球。
当我拿着篮球来到球场上时,真是令我又爱又恨!我早产,但是幸运的我活了下来,但是身高和身体其他方面却远远不如同龄人。我到了球场,由于身高问题,被别人赶走了!我伤心地离开了,看着手中这颗崭新的篮球——上天注定让我爱上篮球,但同时又给了我一个不一样的身体,我为什么不把这股热情坚持下去呢?
于是,在初一那一年,我放弃了我的假期生活和双休日,让我爸每天陪我锻炼:每天早上五点起,开车来到海边,开始我的负重跑练习!背上5公斤重的背包,脚绑沙袋,开始了5公里的负重跑,一次比一次更远,更重。接下来,又是一些更加难的训练:跑沙丘,爬楼梯,卧推,俯卧撑,平板撑……。我已数不清自己摔了多少次,更不知道自己吐了多少次。每次跌倒时,想到自己的梦想和心动的女生,便有燃起了雄心斗志!我爸不知道是不是愧疚于没能给我一个健全的身体,每天早上跟我一起起来训练!“儿子,5点了,该去训练了!”这句话我听了无数遍,已深深烙在我心里!于是,我就这样坚持了整整一年,这一年,我已不知壮了多少!
正当我又一次燃起雄心来到球场时,以为自己终于能打球了,但自己却疏忽了技巧,一次次低级失误就引来无数嘲笑……我又一次下定决心——把自己连成身体与技术共存的人!
这一次,我选择放弃学习,偷偷背着我父母,又一次开启了“疯狗”模式——每天练了几千次胯下运球,看了几十遍录像;每晚回家,不顾作业,疯狂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晚上,心情一激动,拿着个球跑到球场,练着自己新学的动作。然后,隔天又一大早去学校抄作业!
现在的我,依然做着这些练习,但曾经的那种训练强度已经早早不在了!曾经,为了能够正常打球,一次次跌倒在地,忍气吞声地把血吞进去;每次被撞到,强忍着泪水,说着自己一点都不疼,但回到家,每次都青一片紫一片,隔天还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种种的一次,也许只有自己知道,很多人只知道我打球“不要命”,却每一个人知道我在背后付出的汗水!
现实是残酷的,篮球不是我的全部!为了自己心动的女生,更是为了我的家人,我需要把这股劲放到学习上!而不变的是我对篮球的热情,无论自己多老,我都会一直打下去!
樱木花道说过——成功的路上,只有汗水;天才的路上,没有不可能!史蒂夫纳什也说过——我认为无论在什么地方,把人和人区分开来的不是肤色和身高,而是你付出的汗水……人生应该有拼搏,累,但是充实!青春的路上更应该有拼搏,无论自己坚持的是什么,不变的是那一股热血,它都是青春路上的一段美好回忆!
读完《人生最美是清欢》,我开始试着理解何为清欢。
“清欢”,是在一天快结束时,花八分钟思考人生;是在夜晚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是由一束马蹄兰来告别友人。“清欢”是一种态度,对待生活的态度。
书中有一篇文章叫《以夕阳落款》,这篇两分钟就能看完的文章却让我深受感触。文中有一句话“如果在黄昏时刻,禁止论说,只准听音乐喝茶,看夕阳沉思,将是对这个城市的人最严重的惩罚吧。”这句话使我陷入了沉思,是啊,我们生活的节奏太快了,快到留不出哪怕一分钟来思考,无人能傍晚时静下心欣赏落日的美景,许多人麻木地让自己泡在工作和学习里,这样的生活,该是多么无趣。文中把夕阳比作落款的印章,把生活比喻为一幅水墨画,只有尽心去创作的水墨画,才会不留遗憾。
书再往后翻,翻到了又一篇我十分喜爱的作品——《红心番薯》。文章写的是作者父亲南洋梦里的乡思,以及作者对时间流逝的感叹、对生命的惊讶。
番薯在幼时的作者眼里象征着宝岛,而芋头则代表了大陆。文中,幼年的作者不禁感叹着两种植物的相似。其实,相似的何止是形状,水土、人情都是差不多的。我想,作者对这件往事之所以如此印象深刻,绝不是因为跟别的小孩儿吵了一架,而是作者父亲在油灯下,将大陆和宝岛连起来的那一根线,以及父亲眼中掩不住的乡愁。
作者住在高楼里,感叹着番薯顽强的生命,作者所住的地方与我们一样,是无土的存在。在作者父亲眼中,人就该脚下是土地,头顶是天空,“脚踏实地”才是正常的。《马来的雨》的作者胡绳梁也感叹“现代文明有时离大自然是远了些的。”不是所有人都能拥有带土地的房子,但亲近自然却是很容易做到的。即使身处“容不下绿色的地方”也应该牢记自然,对脚下每一寸土地都保持尊重。文章以番薯来代表坚强、沉默、忠心的品质,同时文末最后一句“上一代人的狂歌和低吟都埋在那小小的花盆中,只有静夜的敏感才听得见。”又一次向我们叙述何为“清欢”。
“清欢”是细腻的情感,是善于观察的眼睛,是真诚地对待生活,更是在浓墨重彩的人生之画作中留出属于自己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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