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秦始皇的千军万马在哪里吗?你们知道十三朝古都在哪里吗?你们知道羊肉串最好吃的地方吗?那里就是—西安!
我们一下飞机就直奔秦岭,那山上满是鲜草,连一点儿缝隙都没有,我们的车停在了九龙潭。我们看到了清澈无比的溪水,我们又玩了抓鱼、扔石头。我看到的石头当然是各式各样的,有的像蘑菇,有的像鸡蛋等等。
当我们玩完水之后,大家的肚子都饿了,找到了一家农家乐。那路边上种满了毛豆,我们还摘了一些。板栗炖土鸡真好吃,妈妈笑我把带肉的鸡块全吃光了。吃完饭后,我找了一个木棒,又找了一块土地,在上面刻了“许立人到此一游”就欢欢喜喜地走了。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和婶婶一家去观看壶口瀑布。它在延安市,是黄河上著名的大瀑布。站在岸边,目睹巨浪翻滚,耳闻涛声如雷,真是久闻不如一见。大家能真正领略到黄河在奔腾,在怒吼,它的雄伟,使人感到一种博大的精神境界!
在路上,我们还看见了苹果沟,我们一看,只见有着一排一排的苹果树,上面长满像石榴的苹果。往前一看,原来是有红色的带子套着呢!
第三天,我们去陕西历史博物馆,观看了从公元前五百年直到清朝的文物展览。其中我最喜欢的东西是莫贪杯,那杯子里有一条龙,如果水装得太多,就会从龙的嘴里漏出来,一点都不剩了。
下午我们又去了城墙,我们花了四十分钟,在城墙坑坑洼洼的地上骑着车绕了一圈。这城墙,往前一看,真是蜿蜒连绵,看不到头。
第四天,我们去了书院门。那里卖的东西真是丰富多彩,有卖古玩的,有卖爵杯的,有刻章的,还有画画的。其中爵杯是很有趣的,那爵杯是古人喝酒用的,杯上有两个乳点,目的是古人喝酒喝完了的时候,两个乳点就会碰到鼻梁,这样佣人会知道这杯酒喝完了,就要倒酒了,要不就要被***头。
这一次去西安,长了不少文化,但这次我还有一点儿遗憾,就是今年我没有去成兵马俑。我爸说今年没有挖出什么来,所以就别去了。
在我书桌的一角,放着一个存钱罐。在旁人眼中可能只是一个普通的小玩意儿,可在我眼中意义非凡。
存钱罐的外形十分别致。看起来像迪斯尼那个人见人爱的小老鼠米妮。存钱罐的颜色光彩夺目,好看极了。它的肚子圆鼓鼓地凸出来,腹部有点凹进去,曲线优美,非常惹人注意。它的腰间还有一个小枷锁,没有钥匙的证明就企图拿走它肚子里的钱币,它可会“翻脸不认人”的。
说起存钱罐的身世,还有一段美丽的邂逅呢!有一天,我到商场玩,不经意间看到了这个存钱罐。我对它一见钟情,千方百计地缠着爸爸妈妈买下它。我对它视若珍宝。
存钱罐里面装的可都是我的血汗钱。那是我做家务的报酬。它忠心耿耿地“保卫”着我的幸苦钱。
每当我需要用钱时,只要开一下钥匙便可。我喜欢我的存钱罐!
现在社会进步得飞快,各式各样的钟表更是多得数不胜数,而在那么多钟表中,我还是最喜欢摆在我床头的那个小闹钟。
那个小闹钟的外形是个可爱的丁当猫,圆圆的脸像个大面饼,雪白雪白的。大大的脸上长着一对绿豆般大的眼睛,黑得透亮,和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脸蛋的两旁,立着两只小巧玲珑的耳朵,看它的神情好像在认真地听着主人的述说。最漂亮的还要数它耳朵上的那个粉红色蝴蝶结。你可不要小看了这个蝴蝶结,它可不是单单用来装饰的。只要按一下这个蝴蝶结,这个丁当猫就会亮起来,像一盏小灯,每天晚上我都会和它说悄悄话,所以它也是我的“知心朋友”。这个丁当猫的下半身就是一个可爱的小闹钟,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上身大下身小。
其实,我以前也不怎么喜欢这个小闹钟,总觉得它太普通了,并没有给我多大的帮助。我对这个小闹钟的看法是在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才改变的。那天早晨,我正在香甜的睡梦当中,突然响起了一阵急促的铃声,我心想:“大清早,乱叫什么,扰了我的好梦。”我把闹钟拿到眼前,瞟了一眼。“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已经是七点十分了。我从床上跳起来,抓起衣服就往身上穿。穿完衣服,挎上书包,就往外冲。一直冲到班门口,上课铃准时打响了。多亏了这个小闹钟,要不然,我还在被窝里呼呼大睡呢!
从此以后,我就把这个小闹钟放在我的枕头边上,和它聊天。它也用清脆的滴答声回应我。
我喜欢这个可爱的丁当猫小闹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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