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了桃树下的野火饭,夏天不生病。”今天是立夏。我一大早就来到外婆家,喊了一个同学和我一起去烧野火饭,顺便还带上了读中班的小弟弟。
我们三个人来到了外婆家的小菜园。可是老天似乎不欢迎我们,竟然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唉!没办法,我们只得在那棵有着悠久历史的大桃树下烧野火饭。桃树很大,碧绿的枝叶撑起了一把绿油油的大伞,在一片片绿得发亮的桃叶中,还隐藏着一只只可爱的小桃子哩!它们,足够为我们遮风挡雨了!小弟弟最勤快,首先去搬了三把椅子,然后,又拿了一块抹布,仔细地擦了又擦。恰巧,外婆家附近在盖房子,砖头堆了一地,我忙拉着同学去搬砖头。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一共搬了7块砖头。以前外婆教过我一个垒灶的妙计,先用6块砖头搭在两边,再用另一块砖头堵在后面,我们试了试,这妙计还真灵!
我往锅里放了许多清水、糯米、大豆和盐,准备工作完成后,我喜滋滋地把锅放在砖头灶上,开始烧饭。我先点燃了一些稻草。等火烧旺的时候,就换硬柴。小弟弟嘴很馋,盼望着野火饭快点儿烧好,便去抱了一大捆硬柴。可是,一不小心,手指被划破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眼巴巴盼着早点儿开饭。正当火快要熄灭的时候,忽然吹来了一阵风,火苗又跳得高高的,真是“风助我也”。柴烧得差不多了,饭也直冒热气,那股糯米的香味老远就能闻到,哇,真香啊,真是“口水直流三千尺”呀!等到火熄灭之后,焖了一会儿,我便拿来一根硬杆子,把满满的一锅糯米饭挑到了灶头上。我掀开锅盖一看,熟了!熟了!我乐得合不拢嘴!我们三个人每人盛了满满的一大碗,全部都吃光了,哈,这香喷喷的野火饭真的很好吃!
吃着自己在桃树下烧的野火饭,我们都笑了,笑得那么甜,那么美!
俗话说得好,清官难断家务事,这句话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前段时间我家发生的一件“官司”。
我家有一个规定,爸爸妈妈谁先回来谁烧饭,第二个回家的洗碗,之前都是爸爸先回家烧饭,妈妈第二个回来要洗碗。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下午,爸爸和妈妈两人同时回到了家。因为这件事,我们家里引发了一个家庭里的'“官司”。谁是法官呢?当然是聪明的我喽!开庭之前,妈妈吧我拉到厕所里说:“你就帮我一下嘛?”我说:“不行。”
开庭了,原告是我爸爸坐在左边,右边是我妈妈,是被告方。我坐在中间。
我说哦:“请原告说自己的理由。”爸爸说:“我倒的时候看见被告在那楼梯口停着,一直没有上来。”原告说:“那是我在看手机,我有没有涨粉。’经过一轮的争吵,我还是无法判断。
原告说:“我刚到梦口,她已经进来了,她进来以后还上了一次厕所。“被告说:“胡说,我明明看见你先进来的,你还去厨房了一次呢?”我见情势太复杂了。就立刻敲了一下榔头说:“肃静,肃静,各方都有自己的观点,所以你们继续辩论。”
第三轮开战了,原告说:“我还拍了一张照片,我有证物。”被告不服气地说:“肯定是假的。”我说:“呈上来。”真是的老妈的照片。老爸对老妈说:“你没有吧?你怎么了呀?乖乖来烧饭吧!”妈妈不服气地哼了一声就走了。
我宣布,此次“官司”原告方胜。原告洗碗,被告烧饭。妈妈只好不服气的去厨房了。
我看见了两个大人都服了,我不由得有成就感。这场“官司”和平解决了。这场“官司”是不是很大公无私啊!
大年初二早上,妈妈领着我高高兴兴去给姥姥、姥爷拜年。快到中午时,姥爷家已经来了许多人。姥爷提议:人多好好热闹热闹,不如中午去酒店吃饭,方便快捷、省时省力。姥爷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支持,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向酒店出发。
坐座位时,姥姥、姥爷被让到了最里面,我不明白。妈妈说那是上位,留给长辈或尊贵的客人坐的'。
菜上来了,第一道菜就是我喜欢的菜,我快速拿起筷子去夹菜。妈妈却轻轻地拍了拍我的手,把菜转到姥爷和姥姥面前。妈妈说:“有长辈在,他们动过第一筷子后我们才能动筷子。”“嗯,我知道了。”我说。
看着姥爷和姥姥都夹了一筷子菜之后,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菜转到我面前大块朵颐起来。我正吃得香呢,妈妈把菜又转到了别处,我不明白妈妈怎么总是不让我好好吃呢?我生气地看着妈妈。妈妈原本微笑着的脸严肃起来,她俯下身低声对我说:“如果遇到你喜欢的菜,要等别人全部吃过之后,才能慢慢享受。不能别人都没吃,你一人占着盘子不放,这是不礼貌的。”听了妈妈的话,我羞愧地低下了头。
通过这顿饭,我学到了许多餐桌上的礼仪,觉得这顿饭吃得太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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