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清晨的第一抹阳光照耀在我的身上,我跨入了校门。依然能清晰的听见每一个教室里传出的朗朗书声,下意识的看了看胸前摆着端正的校牌。
一推开教室的门,只见孔子带领着他的弟子正在读书,朗朗书声宛如轻快地小曲,一下就把我的耳朵陶醉了。孔子对弟子说有人迟到了,我左右看看,一回头,看见孔子正恶狠狠的盯着我,原来这个迟到的弟子就是我。孔子拿着戒尺朝我的手心打下,痛得我号啕大哭。这时我环顾四周,大树上的叶子沙沙作响,仿佛也在为我哭泣。不经意间,我流露出一种很认真的态度,还能把孔子所说的话背下来,就这样我成了孔子的知音。
走进孔子家的后院,你会觉得原来世间还存在这种幽静的美。虽然微风时而吹来,但花草树木都与主人孔子一般的谦虚,丝毫不会发出任何声音。我不禁很快的喜欢上这里,笑的美滋滋的。一抬头,看见天上在漂浮的白云,觉得白云都很喜欢孔子家的后院。闻着花儿的芳香,还贪婪的允吸着带有一丝丝甜味的空气。孔子很热情的向我介绍,并邀请我在他家用膳。一个被后人所敬仰的大师,有一股真正的人格魅力。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卓越,愣在这里干什么?不怕迟到啊。”这时只听教室里传出很熟悉的声音“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想一想与孔子的邂逅,可谓有趣。
遇见你,是我最完美的邂逅
他,打架斗殴、饮酒抽烟、不穿校服、染头烫发,无论在老师眼里,还是学生看来,他内外都是一个坏学生。逃课从来都是他的拿手好戏,换学校更是家常便饭。但无论是在哪个学校,家里的电话最常报到的就是他的班主任。而关于大学,他没有想过这个严肃的问题,他之所以还在读高中压根就是“听”家里人的安排。直到高二那年因打架又被转校,来到了新的班级遇到了她。
她,学校的校花。她是一个勤奋向上并且积极进取的学生。不仅品学兼优,而且温柔善良、更是学校培养的重点对象。在学生眼里,她让女生嫉妒得红了眼,因为追她的人都可以排几条街了,更赢得不少外校男生的青睐。
就高中的老师资深的教学经验,老师管教坏学生的方法就是让好学生坐在坏学生的旁边。毫无疑问,他被安排到她的后面。从看到她的第一眼,他就知道了自己要堕入爱河了,特别是她那樱桃小嘴发出那让人如痴如醉的甜蜜声音,他知道自己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学霸了,从此她的背影是他坚持上课不睡觉的唯一理由。
喜欢是喜欢,却不一定要说出来。年轻时,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最突出的表现方法就是不断作弄她,这个男孩子喜欢女孩子的表现,似乎连男生自己也没有发觉。
随着他的捣蛋行为的进行,他发现原来她除了是一个好学生外,也有捣蛋的一面。她也有坏学生的一面,只是当好学生久了,大家都习惯了她这个好学生的形象,而他和她的关系也逐日好起来。
突然有一天,她对他说:“其实你那么多鬼点子,相信智商不会低,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如果你好好学习,成绩一定不会差。”他沉默,没有说话。
他喜欢她,却不敢对她说。他知道在品学兼优的她的面前,自己是那么的卑微。他知道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有资格配得上她,于是,他决定努力学习,只为跟上她的脚步。
他开始拒绝那些所谓的酒肉朋友,穿起那件久违的校服,不喝酒,不抽烟,不打架,头发也变成了以前自己总是嘲笑的学生平头。
他以前的“朋友”说他变了,他笑一笑:“人总要成长。”
老师、同学也说他变了,他摸摸头,红了脸:“以前不懂事。”
她也说他变了,他扬起嘴角:“你以为啊!小心点,哥很快就超越你。”
从此,他真的做个好学生,以前上课都是迟到,早退,逃课的,如今,不仅没有迟到,没有早退,没有逃课,相反,每天来得比谁都早,走得比谁的晚。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努力一点,就跟不上她的脚步,更没有资格在毕业后跟她表白。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可以如此疯狂的,为了一个人忘了时间,忘了一切,只为做更好的'自己,一个配得上那个人的自己。
青春时的喜欢是最单纯的,也是最暧昧的,更是最动心思的。他,每天起得老早的,只为背几十个单词,看多几道计算题,那么回学校,他就有跟她讨论的话题了,这样他才可以有更多和她接触的机会,也只有这样源源不断的动力才支撑自己走下去。
果然,在他的努力和她的辅导下,他的成绩有了质的飞跃,他在高考前的最后一次大考中,一度跃进了年级前十。
高考前一个星期,大家都在为高考作最后的冲刺,而他却约她到学校门口的奶茶店喝奶茶,说是答谢她对他的辅导。
她捧着奶茶,笑嘻嘻,漂亮的小脸蛋显得更加迷人。
他问她,高考后,想去哪个城市读大学。
她说北京,然后反问他的去向。
他说,上海。
然后俩人对笑一下,似乎整个世界都在那一瞬间静止了……
终于,高考在炎热的夏天结束了,青春似乎也在毕业那天老去。
后来,他去了北京上大学,而她去了上海。再后来,他们都出来工作了。再次见面已经是五年后了,他们都说彼此都好逗,他去了她想去的北京,而她却去了他想去的上海。
俩人互问对方原因,答案是一样的:因为那里有你!
姐姐,我来替你爱
一见倾心
午后,蔚蓝的天空中飘着几朵白云。阳光明媚的洒在车窗上,鸿钧的心情也如这晴朗的天气般,明媚,潇洒。
鸿钧在一个房地产集团做销售,因为他工作努力,又具才华,年纪轻轻就被提拔成了销售部门的总经理。而今天是他上任的第一天,真可谓精神饱满心情爽,如鱼得水在职场。
一路上,他手握方向盘,哼着小调,开心的向单位奔去。一举一动间便流露出那种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气质。睫毛轻轻颤动着嘴角微微轻抿抿出一道优美的弧度闪着粉嫩的光彩。到了十字路口,红灯亮起,他稳稳地停下了车,安静的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流涌动。
突然,一个年轻女子,手捧着一大堆的文件,脚上穿着一双棕色的高跟鞋。一不小心摔倒在他的车前。鸿钧一个箭步冲出车外,将她扶起。她的眼中充满了焦急的神色。原来,这名女子叫欣然,她正巧也是去鸿钧所在的房地产报到的。她还有一个乖巧伶俐的妹妹,要不是妹妹非要和她一起练瑜伽,也不至于上班迟到。今天是她第一天上班,却意外遭遇了这样一件事。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鸿钧将她扶到了自己的车上,一路向单位绝尘而去……
他看着她的侧脸,一双钟天地之灵秀眼不含任何杂质,清澈却又深不见底。肤色晶莹如玉。不由得心中荡起一片涟漪。而她看他俊朗的面孔如雕刻一般,五官分明。心中也不由得有一种小小的悸动。两人就这样在车上谁也没有说话,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
芳心暗许
“你是怎么回事?连着两个月一套房子都没有卖出去,如果你在这个月中还是没有业绩,那趁早卷铺盖走人!”上司的话像是一盆冷水,浇到了欣然的头上。是啊,自己可能真的不适合这份工作吧。哎。
正想着,“怎么了?欣然。我今天又加薪了。晚上请你吃饭吧”原来是鸿钧笑着向自己走来了。看着他兴高采烈的样子,欣然的心里五味杂陈。只好将自己的委屈告诉了鸿钧。
鸿钧得知后,不以为然的笑笑说“傻丫头,没事的。不是还有我吗”。说完,牵着她的手走进了酒吧。
他向自己所有的客户和朋友介绍了欣然,说她是自己的女朋友。欣然不由得愣住了,他这是在向我示爱吗?可是他从来都没有上说过喜欢我。她转身想要离开,不想接受这一份施舍的爱情。突然,鸿钧从后面揽住了她的纤腰。从口袋中,取出一个细致精巧的小盒子。掀开盒子,一所前所未有的光芒绽放开来。他走到了她的身前,单膝着地,深情地说“嫁给我,好吗?欣然,我要让所有的朋友为我作证。我爱你”。
欣然的杏眼中含满晶莹的泪水,她觉得此时此刻是她最幸福的时候了。其实她早已经对眼前的男子芳心暗许了。可是,她不知道自己和他能不能配得上。而现在,终于心想事成了,她觉得自己就像做梦一样。但是,这样的梦好像来的太早了些。她还是转身离开,留下了他在身后悲哀的呼唤,呼唤。
步入婚姻
虽然欣然没有答应鸿钧的求婚,但是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对她好。在工作中,他总是发动自己的能力默默地帮助她。他知道,如果告诉她真相,她是绝对不会答应的。
在鸿钧的默默帮助下,欣然的业绩步步高升。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的。不由得很开心,可是,为什么鸿钧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了。难道他真的伤心了,不再理自己了吗?想到此,又不由一阵悲哀。
有一天,欣然在与一个客户谈判的时候。那个客户不小心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欣然突然明白了为什么鸿钧不来找自己,他是不想让自己认为他给她的是一份施舍的爱。突然心中莫名的感动。她回去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走进鸿钧的办公室。开门的一瞬间,她看到他正在失神的看着她的求职资料上的照片。
鸿钧抬头,眼前竟是自己朝思暮想的人儿。不由得愣住了。欣然笑颜如花走到了他的身边。问“上次的求婚还算数吗?”鸿钧听后,眼中泪花闪动。不住的点头“算。”说完拥她入怀。
喜鹊枝头春意闹,玉栏桥上伊人来。两个相爱的人儿,手挽手,肩并肩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飞来横祸
从此,两人幸福的走到一起。携手共看夕阳西下。并肩向往美好未来。
好景不长,许是苍天嫉妒有情人。有一天,鸿钧需要加班,欣然下班独自回家。想象着回家后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想着他每次吃红烧肉时的馋样,不禁莞尔一笑。
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可是鸿钧的心里一直惦念着欣然。不知道她到家没有,正想着突然头有些眩晕,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他急忙给欣然打电话,可是不知为什么手机却关机了。
欣然正边想边走着,突然一辆大车飞驶而来。她吓坏了,一时间竟然忘了躲避。转眼,车过,人倒。血落。
鸿钧给欣然打不通电话,心想不妙。急忙往回赶。果然,在回家的路上围着许多人。他疾步向前,眼前正是自己心系之人。他狂怒的喊着“快叫救护车,快救救我老婆。”欣然看到鸿钧,强忍着剧痛扯出笑靥。她说“老公,别急。不要为我担心,你一定要幸福啊。我爱你。”
当鸿钧将欣然送到医院的时候,欣然已经无力回天,香消玉殒了。鸿钧仰天长啸:苍天为何如此待我!让我与心上人阴阳两隔。
借酒消愁
鸿钧失去欣然,如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他从此一路消沉,不再上班,不再关心尘世的一切。他多想随她去。日夜思念着娇妻的笑颜如花。你怎么忍心?如何舍得留我一人在世上。那里黑不黑,你说过最怕黑。
这都怪我,如果我和你一起走,你就不会。想着自责塞满了头脑。他整日沉沦在酒吧里,一杯一杯的灌自己。醉了吧,醉了就不那么伤悲。
这时候,一个女子的身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从眉宇间到明眸皓齿,俨然就是欣然。鸿钧一把抱住了她。哀伤地说:“欣然,欣然。不要丢下我。”
这女子走到鸿钧跟前,忧伤的说“我不是欣然,我是她的妹妹,欣若。”说完叹了一口气。“那日你们结婚,我在外地教瑜伽,没有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谁知姐姐她却……”
鸿钧听完,整个人如同虚脱了一般。欣然,你的出现,终究是我的一场梦。
泪,顺着脸颊滑下。打在心上。失去你,怎一个哀字了得。那是剜心的痛。
默默照顾
自从欣若回来后,经常来找鸿钧。她时不时的炖鸡汤给他。安慰他,鼓励他。逝者如斯。可是活着的人还要坚强地活下去。
欣若像他的红颜知己,不断地关心他,照顾他。给他讲她们姐妹小时候的故事。鸿钧听得时而哈哈大笑,时而泪如雨下。正如欣若所说,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在她的无微不至关心下,他逐渐将欣然锁在了心底。但是,从来不曾忘记。
又一天,欣若和往常一样盛着鸡汤送来。同事们都夸她长得漂亮,善解人意,劝鸿钧好好珍惜她。鸿钧恍如梦中人惊醒一般,自己接受欣若的照顾如同理所当然般,可是,自己的心中只有欣然,怎能再装下一个欣若呢?
欣若将鸡汤放下后,转身离去。看他的表情,是那么的不自然。她的关心,他只当做视而不见。原来,从什么时候起,他就住在了自己的心里。只是,他是“姐夫”啊?她怎能将姐姐的老公据为己有。况且,他是如此的深爱姐姐的。
恍然大悟
走不进的世界就不要硬挤了,作践了自己,难为了别人,何必呢?欣若不再来找鸿钧,她将自己的心事上了一把锁。没有钥匙,绝不开启。
鸿钧仿佛又少了什么,他的脑海中时常浮现欣然和欣若的身影。
中午,他伏桌而憩。突然觉得有一个女子的身影向他走了过来。似欣然,亦像欣若。她如仙子一般,脸上依旧笑靥如花。她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他起身想要抱住她。却不知该叫谁的名字。女子幽幽的说“还记得欣然归天时说的话吗?她要你幸福,她才会安心。而今,你的世界里有了欣若,你是因为放不下欣然而不接受她。其实,你已经爱上了欣若,但是你又不愿意对不起欣然。可是你知道吗?这样你只会伤了两个女子。满目河山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鸿钧惊醒,想起欣若对他的点点滴滴。不由得心生感慨。他起身,寻她而去。
再次牵手
他走到欣若面前,缓缓的说:“我喜欢你,可是你介意我曾经深爱你姐姐吗?你愿意接受我吗”欣若听了以后,含着泪点了点头。说“我愿意接受,我不介意姐姐住在你的心里,我和你一起缅怀她。”
清明时节,他和她站在芳草萋萋的墓碑前,静静地望着墓碑上的照片。照片中的她依旧笑颜如花。
“欣然,你安息吧。我想我会幸福的。”
“姐,你放心。我会替你好好的爱着他的。”
墓碑上,她的眼中仿佛溢着泪花。写满深深的祝福。最爱的两个人,祝你们幸福。
他和她牵手离去,身后,是他们无尽的思念。
深夜。晚上将近九点。
一个老汉从刚靠站的火车上下来,手里提着一只大口袋。他头发发白,脸上千刀万壑,犹如黄土高原。身穿粗布衣服,一眼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饱经风霜、操劳至今的农民。他小心翼翼地走在路上,心里却一直不平静。他在想:“我得走得快点儿,赶在儿子睡觉前到他的学校。这时,他应该在教室上晚自习吧!也不知他穿得暖不暖,有没有冻着。”于是,老汉加快了脚步。两只黑色的布鞋来回交替地踏在水泥地上。他显得有些焦急。
老汉的儿子在这座城市的一所中学读高中,平时不回家。老汉在离这座城市挺远的一个小村子里种田、干活,自己省吃俭用,勒紧了裤腰带,每月都给儿子寄去了不少钱。他希望儿子过得好。老汉很久没有和儿子见面了,有些想他。今天上午,老汉忙完了农活,下午便踏上了火车去学校看望儿子。由于走得匆忙,儿子并不知道。
一阵秋风吹过,落叶唰唰地往下掉。老汉心想:“儿子见到了我,一定很惊喜。我给他带去一些吃的、喝的,还有两件新衣裳,他肯定很高兴!”老汉望了望手中的大口袋,咧开嘴笑了。“也不知道这东西他还爱不爱吃,这衣服合不合适。”老汉这样想着,脚步不曾放慢。
路上没什么人,也没什么灯光——这是这座城市较偏僻的地方。夜空里没有月亮,却有几点星光,老汉抬起头望了望灰暗的天,禁不住打了个哈欠。“抽根烟吧!”老汉自言自语道。一边把手伸进衣袋,摸到了随身带的烟袋,麻利地卷了一支烟。老汉从不抽店里卖的纸烟,他舍不得。老汉把烟夹在手上,又伸手摸摸衣袋找火柴却没摸到,“呀!忘了带!老糊涂了!”老汉懊恼地想。“找人借个火吧!”他边想边四下张望。突然他隐约听见身后传来一阵笑声,于是回头望去,看见几个年轻小伙子围在一起,手上有什么东西闪着红光。“他们在抽烟!”老汉一喜,转身折了回来,边走边想:“他们和我的儿子差不多大呀,看来不是好东西!”来到了年轻人中间,老汉说:“借个火吧!”年轻人哼了一声,说了句:“土包子!”用手递给他一个精致的打火机,周围的人笑得更放肆了!老汉接过打火机,心想:“不跟你计较,我还要赶路呢!真想快些见到我儿子!”同时,他觉得那声音有些熟悉。
老汉按下打火机,点着了烟。他漫不经心地抬起眼。蓦地,老汉脸上的肌肉开始不自然地抖动——火光中,眼前这个递给他打火机的年轻人正是自己的儿子,他嘴里叼着一根名牌过滤嘴……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了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约翰·肖尔斯
晚饭过后,得知乐团落选结果的我,独自在小区中徘徊,虽然距离中午已经过了七八个小时,暑气却还未褪去。知了在树梢上不知疲倦地鸣叫,一旁人们和车辆的嘈杂声让我的心情又增添了几分烦躁。
我转过身去,正准备离开这个嘈杂的地方,却无意间看到二楼邻居家窗口处垂下的一抹白。只见浅浅的白不如其它花色一般张牙舞爪,肆无忌惮。而是将自己收成一个花苞,显得无比优雅。原来是待放的昙花,我的视线久久不舍移开……
“昙花展蕊绽娇颜,留梦三更叹自怜。”只见小小的花筒慢慢翘起,将外衣缓缓打开,一片娇嫩的花瓣在微微颤动,花朵渐渐盛开,快得如同变魔术般,这由20多片花瓣层层叠叠集聚而成的大花朵就这样在眼前绽放。凝视这昙花,心中不免兴奋和激动。这如同大片飞雪的昙花挂在高高的枝干上,皎洁而又饱满,妩媚又不失清纯,成熟却不乏活泼。淡黄色的花蕊略显羞涩地藏在白纱中,直至一阵晚风拂过,花儿才随风摇曳,仿佛回到她们的主场,只能通过舞蹈才能表达出自己的心思。
正沉浸在这美丽和梦幻里,嗅到一丝若有若无的香味,我“定鼻一闻”,原来是那昙花散出的幽香,香味随即又变得浓重起来,从我的鼻里回荡流进我的心田。
我想起了昙花的花语是“短暂的美丽、一瞬间的永恒。”,它不像三角梅耀眼夺目,也不像月季花千娇百媚,不像凤凰花热情如火。它只是静静的绽放着,明知自己的生命是短暂的,却也不遗余力地要将所有花绽放。它热爱生命和这个世界,就算生命走到尽头,它也没有眼泪,没有悲伤,没有犹豫,只是忠于自己的倔强。一瞬的绽放,定格着永恒的美丽。
世间万物有盛哀,人生如此短暂,我们也终将离去。与其将时间花费在苦闷之中,不如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努力奋斗,让自己绽放出如昙花般的绚丽和芬芳。
夜色渐浓,我伴着花香向家的方向走去,我是怀着失落的情绪走到这儿的,可仅仅一朵昙花,却让我的心里充溢的是一种对命运的顿悟,真实而又朦胧,让我重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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