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 a slightly-left-of-center masterpiece. The emotional impact of the beautiful, wordless summation of Carls life that opens the movie the bass note that resonates through the whole film and at least as affecting as the scene in Wall-E when he holds h own hands while watching Hello Dolly. The rest of the movie, of course, breathtaking on just about every level, especially the tactile quality of all the characters and textures and the completely realized weather effects and action scenes. With no \"new\" technical milestones (fur in Monsters, Inc., water in Finding Nemo, realtic camera effects in Wall- E, the design the main focus, from the hilariously stylized characters to the amazing setting of the tepui.
I know----thats a interesting trip!
首先这是一部好书,不仅仅讲述了中文翻译成英文中常见的错误,更揭示了英文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可以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来概括此书的脉络。
这个唯一的中心就是“表意清晰”。本书提出的所有注意事项,所有窍门方法均以此中心为目的。英文十分重视文字能”正确“、”简单“、”唯一“地反映作者意图,绝不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表意清晰”的要求指的不仅是“understandable”,也不只是“easy to understand”,而是“must be understood”。句子,文章应尽量节省读者阅读的心力,不需要读者有意识地去分析句子结构,而在字面含义上不给读者留下任何被误读空间。
围绕这一个中心,有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就是“简洁”:去掉一切不必要的成分。任何多余的单词,句子成分都可能带来误解和歧义,都可能模糊句子的主干,都可能增加读者阅读的心力。由这个“能省则省”的原则出发,作者提出了几个要求:
1、应去掉句子不表实际含义的虚词,动词。
2、应去掉不必要的.修饰。
3、应去掉不必要的重复。这样在作者有意使用重复时,才能引起读者的重视。
另外一个原则是“关系”:必须尽可能体现出句子成分之间,句子之间的关系并合理化之。英文中依靠词语,短语之间的关系来表达逻辑含义,句子主干。读者理解了这个关系,剩下的无非是查字典的工作。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反对用名词去修饰名词,因为名词是“静止”的。不能合理表达词与词的关系。使用动名词,形容词,介词能够方便让读者判断句子的语法结构。personnel and materials transfer center 绝对没有 center for the transfer of pesonnel and materials 好懂。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强调代词应该靠近其所指代的对象。利用词与词之间的距离来表明词之间的关系,利用词的位置来表明句子强调的重点。要特别警惕“悬空”的修饰词,代词,修修饰语都必须有根,有读者非常容易找到,不会被误解的根。
因为这个原则,作者突出了对偶排比结构的重要性。两个结构相似的句子,或句子成分并不仅仅给读者带来音韵和视觉上的美感,更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重复”突出了这两个句子,或句子成分之间是有逻辑联系的,应该放在一起理解。
好的英文写作准则同好的设计准则是相同的。“惜词如金”的风格同时下大为流行的“极简主义”有暗合之处。而词与词,句子与句子之间的关系也适用于“亲近,对齐,对比,重点”这些设计准则。在平面设计中,设计师摆布的是图案和颜色;在英文写作中,写作者摆布的则是单词和句子。目标都是力求创作者“想说的话”让向听众更容易“听懂”。
原则好记,写来短短几句,但是仅仅知道原则是不够的。好的设计和好的句子不能只根据原则按图索骥,也不可能下笔有神,一蹴而就,而需要在实践中不停的打磨和淬炼。英语学习过程中,没有“顿悟”法门,只有“渐悟”一途,与君共勉。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 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这书很好,光是北外高翻学院的考研指定用书就够吸引人眼球了,目前只看了二分之一,发别一下个人观点
1、和很多大牌翻译书类似,里面的句子政治性太强。当然了,毕竟跟作者的工作经历有关。如果例句的选择可以题材更加广泛就好了,因为可以有幸翻译政府文件的人太少太少了
2、作者的英文讲解很生动,很到位,但说实话,有些章节的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些语法是中国学生从高中就开始狠抓的,没有必要讲得太多。该明白的人,早都自己弄清楚了。如果有的基本语法还不懂的,看这本书就是浪费了。
3、中式英语,对于普通学习者来说,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词汇问题。如果这本书在vocabulary可以加大些比重个人觉得更好。
4、最后,个人在看书的过程中有点疑问,就是作者一直在强调concise,但其中有些方法和有些英文写作书的指导大相径庭,希望在本书看完后可以有更好的领悟。
总之,这是一本很好的书,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看此书可能收效不大。
我对科学很感兴趣,希望能像科学家一样能有奇思妙想的发明。因此,我非常喜欢尝试做各种各样的实验,科学的创新给我带来许多乐趣,最难忘的是在那个夏天的牛奶实验。
那是四年级暑假的一个早上,我像往常一样煮了杯牛奶,准备吃早餐。牛奶太烫了,纳凉的同时,我边切了个柠檬打算泡柠檬水,可是一不小心,把柠檬汁挤到了旁边的牛奶里,这时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被柠檬汁滴到了牛奶里,出现了小小的、白白的凝结物。我非常惊奇,这是为什么呢?随后我又加了点柠檬汁,看看和原先是不是一样,随着更多柠檬汁的加入,凝固物变得越来越多。我心想:如果我加了其他的东西,会不会也像这样凝固呢?
于是我找来了醋、橙汁、碳酸柠檬汁、盐水和糖水,准备都尝试一遍。我重新开了一瓶牛奶,分别倒在了六个杯子里面。我把那六种材料分别加在六个杯子里面,材料刚放下去,柠檬汁、醋和橙汁的牛奶大部分都凝固了,其他的`没有变化。我在想:没有变化的那三杯牛奶会不会在更长时间后才会凝固呢?于是我又等了两个小时,那三杯还是没有变化。更奇怪的是,柠檬汁、醋和橙汁发生了不一样的变化。柠檬汁渗出了透明的液体,醋渗出了黄色的液体,有醋的味道,而橙汁则渗出了橙黄色的液体。我心想:这些东西可以吃吗?我用了滤纸把柠檬汁凝固物和透明液体分开了,我舔了舔透明的液体,咦,有点像酸柠檬的味道,我急忙找来白糖,冰块和凉开水稀释了透明液体,好美味呀,有点像乳酸饮料。凝固物像白色的奶油,尝一尝,浓浓的像奶酪蛋糕一样的味道,香香的,真好吃!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急忙查了百科全书,原来把酸性物质放入牛奶会使牛奶凝固,书上说牛奶中的“酪蛋白”这种蛋白质遇到酸性物质会凝固,分解出类似于奶酪和乳酸饮料的东西,那个滤出来的像乳酸饮料液体叫做乳清,是去除了牛奶中的牛脂肪与蛋白质后的液体,味道稍微有点酸,非常有营养价值。
我把那个奶酪涂在面包片上,配着乳酸饮料吃,这真是一个快乐而美味的实验啊!
因为对于翻译这门手艺充满了憧憬,就买了一堆北外上外考研指定用书回家研究,中式英语之鉴就是其中一本,读完有些思考想跟大家唠唠。平卡姆老师在这本书中用的。英语不是很难,单词平均难度在专四和专八之间,过了专四或者六级的人看应该会比较有收获,在“学习区”内,所以推荐一下这本书。
作者写中式英语之鉴是为了纠正一些中国人运用英语时错误的不地道的表达,那么首先要回答的问题是什么是正宗的英语。
在这本书中所倡导的正宗的英语无疑指的是简明英语,特点是”direct, simple and clear”。下面是简明英语的起源(摘自百度)。
“简明英语是由查尔斯·凯·奥格登发明的只有少量单词的英语,他的书简明英语规则和语法的一般约定里对此有所描述。
奥格登说过:学习英语要七年,学习世界语要七个月,而学习简明英语只要七周。简明英语用于公司在国际上使用的书籍,短期内对学生进行基本英语教学。
奥格登不使用重复意义的单词,而且需要所有国家都适用这些单词。他利用大规模的测试和调整来得到这些词汇。在语法方面,他也做了简化,但是保留了英语通常的用法。”
在后面的发展中,简明英语在商务英语和法律英语上有了长足发展。简明英语无疑很适合用在商业上;而法律英语为了保证条款的确定性和权威性,一般冗长复杂,如一个含义要用两个甚至三个同义词来表示,在现在重视效率的社会渐渐向简明方向发展不足为奇。
但是这里我们要清楚一个语言是在不断成长和变化的,中古英语和现代英语自然是有诸多不同,而且每个人的风格也不同。在我看来简明英语的诸多规则只能算作是一种风格,一种在近代社会被提倡的风格。而我们在翻译或者写作时应依具体文本的需求和受众的需求适用不同的风格,而不是倡导每种文本都用一个风格。口语和书面语明显不同,书面语中,用途不同时风格也应做相应的改变。
比如文学和非文学就有很多区别,文学讲究陌生化,要得就是一种朦胧的,”transparent”的感觉,才能让自己的文字更引人遐想有更多解释空间,而非文学为了交流方便,自然不会太晦涩难懂。非文学中又可以分很多类,商务性文本、法律性文本、政治性文本。比如政治性文本,你的翻译是为了让英语国家的人明白,就要模仿英语国家中的政治性文本的写法。但翻译这种文本的一个困境是:译者害怕丢失一个词就丢失了一个意义,不敢随意添加修改,所以偏向直译。其实也是很无奈。
一个语言中什么说法能不能用要取决于大多数人是怎么说的,因为你的目的是让大多数受众明白。比如clinch现在虽然被认为是不符合语法,但有些时代中因为大家都这么说,所以当时是可以接受的。所以这种情况下,”non native speaker” 就很吃亏,因为没有大环境让你了解其他人都在怎么说。
我认为在这里,中式英语中最应该摒弃的无疑是you can you up这类说法。当然这个是有点太low了,相信有点英文素养的人都不会犯。接下来要摒弃的就是不常见说法,也就是本书中part one所强调要纠正的。然后对于part two中少用名词多用动词、少用被动多用主动这类型风格类的倾向,我认为就要依文本需求和受众需求来定了,如果一个文本十分正式,翻译的很直白自然也是不合适的。
暑假里,妈妈为我买了一本《木偶奇遇记》,这本书可好看了,我爱不释手,一回到家,我就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故事中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一位叫“盖比特”的老爷爷用木头做出来的。他可以说话,可以走路,还能上学呢。“皮诺曹”和老爷爷相依为命,生活很快乐。
故事发生在“皮诺曹”的一次上学路上。他被“老狐狸”和“坏蛋猫”抓走了,卖给了马戏团老板。马戏团老板看到“皮诺曹”不同寻常,就让他为自己赚钱,为观众表演。随后,又把“皮诺曹”送到了欢乐谷。“欢乐谷”里没有大人,没有学校,“皮诺曹”在这里尽情的玩乐,尽情的吃喝,过的不亦乐乎。
可是,没过多久,“皮诺曹”的良心——哲明理来到的时候,欢乐谷里却变成了荒凉破败的世界,“皮诺曹”也变成了一头驴子。直到这时,“皮诺曹”十分后悔,他在街道垂头丧气的说:“我要不这样该多好啊,现在,我是一头丑陋的、令人厌恶的驴子!”
不久,“皮诺曹”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到了“盖比特”老爷爷为了救“皮诺曹”,被鲸鱼吞到了肚子里,情况十分危险。为了救爷爷,“皮诺曹”毅然的跳进海里找鲸鱼,在鱼肚里,“皮诺曹”和“盖比特”老爷爷终于相聚了,为了逃出鱼肚,“皮诺曹”放弃了自己的生命,救出了老爷爷。读到这里,我眼睛湿润了。“皮诺曹”你真是一位男子汉,你的善良、诚实、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到这里,我真希望“皮诺曹”再活过来,再和喜欢他的老爷爷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
“皮诺曹”的精神感动了蓝仙子,她不仅救活了“皮诺曹”,还利用魔法把他变成了有生命的、真正的人。
读完合上书,感觉自己也和“皮诺曹”一起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让我如梦如幻,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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