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了一件事,我从一个面容憔悴的清洁员阿婆和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中悟出了两个令人铭记在心的道理。
大课间活动结束后,同学们正好对准备回教室。忽然间,队伍前段传来了一阵阵惊吓声,接着,同学们一个个乱作一团,只见吴学东同学双眼直直的望着地板上那不知从那儿冒出来的排泄物:“哎呦!怎么会有一些粪便在地上?”“艹,是谁如此恶心?”这时,周某某跑到水龙头旁,用水清洗鞋底:“可恶,哪来的屎,害我踩到了!”
“是孙某某做的!”不知谁在队伍里喊道,很快,孙某某同学就招来了许多人的鄙夷。
就在此时,已经有一个人无声无息的来到了排泄物的旁边,先用一桶沙覆盖在上面,接着拿起手中的扫把把它们扫到了畚斗内,然后握起拖把,施好水,在上面使劲的拖来拖去,重复十几遍。直到一点痕迹都没有时才肯罢休。没错,他就是学校那衣不华贵的清洁员阿婆。
你瞧她的皮肤蜡黄蜡黄的,日里肯定没时间去保养,而“鱼尾纹”也爬上了他的脸,就像是一张“蜘蛛网”,她的手非常龟裂,还生出了老茧。而上身穿着浅灰色的土毛衣,下身穿着浅蓝的裤子以及那双浅绿色的布鞋。就是这样平凡的清洁员婆婆,真是像花生一样如此的朴实无华呀!还用一位同学,也让我收获了许多。而他则是黄嘉炜的同学:喻某某。
当孙某某肚子痛时,他并没有用恶毒的语言区咒骂他,而是去帮助他。没有人知道他做了什么。他尽可能的用温和的语气全安慰他、递给他一些纸巾、到医务室找一些止泻药回来,让孙某某服用。他花了很长时间在关心孙某某同学。再看看我们,全都在一旁议论他,现在想起这件事,我就羞愧万分。我应该和喻某某一样去关心他的。本就应该做的事请,可我却在一旁袖手旁观。
普普通通的人,简简单单的事儿,在这之中,却能凸显出那伟大之气来。也许那事,小到你看不见,不知道,但那伟大的精神却是实实在在存在着的。
他,只是一个外卖小哥。
那是一个透着暑气的中午,所有的一切都笼罩在闷热之中,猫也不跑了,狗也不叫了,我还庆幸我躲在空调房中,但这时,我的肚子开始向我打报告了,无奈之下,我拿起手机,点了一份外卖。
随意按下手机,一份订单就完成了,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时间了,我看向窗外,那仿佛有几朵乌云,在高空向这里飘来……
电话打来,我知道外卖到了,随意交谈了几句,便冲下楼拿吃的去了,但却始终找不到,我再一次拨通了电话,刚打开手机的那一刻,我突然注意到了一行小字。“XX中学……”,我吓了一跳,难道我把外卖点到学校去了?我为我的`粗心而自责着,但是,还能怎么办呢?我只能与外卖员解释,出乎我意料的,外卖员非但没有责怪我报错地址,反而温和的提出帮我送到家中来,我顿时鼻子一酸,心里说不出的感激。
回到家中,刚一推门,天上突然发出巨响,随即发出雨点的响声——下雨了。我开始为外卖员担忧,他有没有带雨衣?会不会滑倒?但其实更多的是对自己外卖的担心。
透过窗子,眺望远方,我突然看到一袭蓝衣冲过,他的帽子压得很低,水珠从脸上,身上,脚上打过,而车上也全部湿透了,两盏小灯在大雾之中略显无力,整个人好像与车融为一体,看起来十分吃力,但他依旧前进着,那灯光,那车声是多么的伟大!
我立刻跑下楼去,想要好好感谢他,却什么都说不出口了……他就站在大门口,蓝色的衣服显得高大却瘦弱,整个人就好像已经镶入门框一样,与绿色的大门连在一起。在他的怀中抱着蓝边白字的快餐盒,在那么大的风雨中,那个盒子是唯一没有湿的东西,不等我说一句话,他就匆匆地离开了,留下拎着饭盒的我,在默默地感谢与崇拜着他。红色的尾灯扫过,他有如骑士一般跨上车,穿过雨幕,穿过水洼,穿过城市,穿进我的心中,那样的身躯,是多么伟大!
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儿,我再也忘不了那个潮湿的中午,再也忘不了那样漆黑的天空,再也忘不了那一袭蓝衣与那红色的尾灯,那就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骑士。
世间有两种人,一种是平凡的人,一种是伟大的人,很多人认为只有伟大的人才能做伟大的事,可我并不认为,平凡的人也能造就伟大,并付出以行。
这世界平凡之人许多,但不甘于平凡的人也很多,他们辛勤劳作,无怨无悔,放出自己的光芒,照亮他人,用有限的生命实现无限的价值,你敢说他平凡!有许多事我们不能改变,但我们可以适应,并把他做的更好。有些事物看似平凡,但经有缘人手中,便也可散发光彩,成为旷世奇作,正如当年的大卫像,一块普通的石头,经众多雕刻家之手,被批评的一无是处,但是米开朗基罗却让平凡的它显得光彩四射。刘邦一介草民,与项羽争夺天下,并赢得了江山,你能说他平凡吗?
落日的余晖洒向大地,风柔和的像羽毛,没有半点平日里的肃***和冷,街上的彩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独自一人在古道边散步,忽然看见前方围着许多人,走近一看,原来是有人在募捐,看样子是一位四十岁的女人,经了解,他的儿子得了白血病,做手术需要大量的钱,而她并没有那么多,通过医院帮助,便来了此地,这围着的人,多半是在看热闹,怀着观望的态度,我也不例外,上去捐钱的人少之又少,我也呆呆的望着。突然,从人群中走出来一个衣裳破旧,头发凌乱,背着蛇皮麻袋的人,显然这是一个乞讨者,只见天一步一步向前走去,拿出甚上所有的钱,庄严的放了进去,然后快步离开,我顿时惊讶了,正如泰戈尔所说:“生活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这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因此,平凡也能造就伟大。
天下伟大的人有几人,流芳千古的有几人,被人常挂于口的又有几人,这几人那一个不是平凡的人。范仲淹,出生于寒苦家庭,时常不能温饱,幼年比他人寒苦,可他喜欢读书,并以此我乐趣,常常去百里外的地方求学,不管春夏秋冬,一如既往,有苦自己受,有泪自己流,与邻居家借书,都准时归还,另外以为别人抄书来维持生计,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造就了一位伟人,才有后来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佳句,正因他的平凡,才有了这般成绩。
诚然,古今中外,成大事者大多寄于平凡的躯体,于我而言,平凡造就伟大。
莎士比亚说过“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永恒的选择题。”以至于到最后,我们成为什么样的人,可能不在于我们的能力,而在于我们的选择选择无处不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是海子的选择;人不是生来被打败的,是海明威的选择;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司马迁的选择。莫言说每个平淡无奇的生命中都蕴藏着一座宝藏。只要肯挖掘,沿着哪怕是微乎其微的一丝暗示,也会挖掘出令自己惊讶不已的宝藏。
人这一生,要面临无数次的选择,小到今天我们吃点什么,大到在一些关键时刻的决策。就如美国女孩凯金斯,因从小佩戴助听器被同学耻笑。在她最无助时,她的父亲告诫她:“发现你的优势且坚持做下去”。丢掉助听器后,凯金斯发现自己擅长篮球。当她带领校队拿下冠军时,她发现周围的人不在嘲弄她反而友善的\'与她交往。这让她意识到当初的选择无比正确,正是这一选择让她如愿进入美国女篮。
艾伦特说:“发展成长最有力的原则在于人的选择”。譬如我国古代的方仲永,年少时天赋异禀。本是可造之材,奈何他画地为牢,止步不前最终泯然众人矣。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天才和勤奋,我选择勤奋。因为成就来源于勤奋”!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有舍得,方能如愿以偿。古希腊苏格拉底的三个弟子曾向苏格拉底探求-“如何找到理想的伴侣”?苏格拉底不语,将他们带到麦田里,规定选一个且只选一次最饱满的麦穗。第一个弟子,刚步入麦田中便兴高采烈得摘下了一个麦穗。可当他前进的越深就发现有数颗更大的麦穗,最终失望而归。第二个弟子吸取了教训,他一直在寻找最大的麦穗,忽略了数个饱满的麦穗。最终直到终点他也没有找到满意的麦穗。第三个学生吸取了前两人的教训,当他走到三分之一时就把麦穗分为大、中、小三个标准。当他走到三分之二时,正好验证了标准。走到最后三分之一时,他终于选取了心仪的麦穗满载而归。这个故事再次阐述了舍得的重要。
曹植曰:“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西汉名将霍去病一生屡立奇功。河西战役胜利后,汉武帝赏赐给他一栋奢华住宅。而霍去病婉拒后更是发出:“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千古名句。诚然,霍去病在个人荣华富贵与家国责任间毅然选择后者,他能流芳百世也就不足为奇了。
人放弃捷径通途,不是偏爱崎岖弯折,而是为了通达成功之路;放弃安逸舒适,不是不愿享受生活,而是为了坚守自己的初心;放弃功名富贵,不是为了接受贫困苦寒,而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选择如此重要!
上天给人一种磨炼,同时也给人一种意志。
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而赋《离***》,不韦迁蜀而世传《吕览》——他们都在风雨中挺拔,在逆境中伫立,而后有所成就。
纵观历史,名人圣贤的`成功,哪个不是经历风雨后方见彩虹?
贝多芬扼住命运的咽喉,不因耳聋而放弃自己成为音乐家的梦想,最终创作出令世人惊叹的《第九交响曲》。罗曼·罗兰这样评价这位伟人:“一个不幸的人,贫穷、伤残、孤独、用痛苦造就的人,世界不给他欢乐,他却创造了欢乐给予世界!……他以自己的苦难铸就欢乐!”
贝多芬像一颗沉睡于地下的种子,但他不甘心将自己的生命虚掷,任凭泥土磨炼自己的身躯,尽管血水与泪水一起流下,但他愈挫愈勇,坚信光明就在前面,终于破土而出,绽放出最美的花朵。
越王勾践,江山被夺,他忍辱负重,苦读兵书。终于有了“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的战国。他歼灭了强悍的吴国,雄霸一方。他的人生,因为逆境而辉煌。相反,被勾践打败的吴王,因贪图享乐,没有忧患意识而导致国亡家破。孟子云:“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人往往置于死地而后生,在逆境中崛起。面对逆境,处之泰然,把它当做一种磨炼,相信成功就在不远处。马克思说过:“人要学会走路,也得学会摔跤,而且只有经过摔跤,他才能学会走路。”
记住马克思说的话吧!让我们傲视逆境,迎接逆境。
我的印象尤其深刻,那天的雨幕中,我看着她冒雨奔近的身影。天色渐暗,不断有学生离开学校,我独自一人孤零零的站在街边的某家店门前,听着雨珠落地,行人的脚步声来来往往。我没带伞,只能期望着雨快点停下,让我能够回家。这时,路对面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背影,我很纳闷,她应该早就已经回家了,怎么还会出现在这里。她飞快的向我跑来,将手中的伞往我手中一扔,被我稳妥的接住,她掠了掠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滔滔不绝:“我就知道你的记性这么差,关键时刻还得靠我……”她喋喋不休地说着,我的思绪却被拉回来了很久以前。
那还是我刚入学的第一年,我被隔壁班的两个男生欺负,她刚好从教室出来,一见到这副情景,立刻气冲冲的奔上来,挡在我的身前,我只见到了一头利落的短发:“你们干什么。欺负人吗?”那两个男生被她一吼,有些紧张,僵持了一会儿,她突然往后退了退,对着楼梯口鞠了一躬:“老师好……”那两人连头也没回的拔腿就跑,不见了踪影。她才回过头,向我伸出手,关切的询问我有没有被吓着,脸上明媚的笑容照亮了我的心。
那之后,她成为我的第一个朋友。她时常拉着我在各个年级之间奔走,认识各种朋友。在互相了解中,她知道我胆小,不善于交际,就想方设法地帮助我。
她会在同学上课上了一半突然没头没脑的冲进来气喘吁吁地告诉老师她迟到了,她也会在很多人面前大叫我的名字,来引起其他人的注意,虽然之后会被我狠狠地埋怨一下。可是,她总是挂着那明媚的笑容,无忧无虑。
我常常会想起,到底是如何与她成为朋友的,或许是因为她的笑容,她对我的\'关心,都让我对她非常依赖。
直到毕业那天,我从头到尾都没有见到她的身影,觉得很奇怪。知道放学,她在校门口等我,垂头丧气的样子:“以后,没有我了,你要习惯……”说着说着,她突然哭了。我不知所措,那是他第一次哭,我只能拍着她因为抽泣而颤抖的肩膀安慰……最后,她给我一个告别的拥抱,我的衣服被她的眼泪打湿,她离开,我才发现,自己脸上早已泪满……
那时,我就明白,她与我的碰撞,就是因为那明媚笑容而带来的心与心的碰撞,够我铭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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