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至今仍清晰地记得那一幕,自己身无分文同时内心迷茫地徘徊于学校书店的某一个角落,好像置身于那样一个看起来无比神圣的地方就能找回当初那个无知且努力的自己。
徘徊之间被《谁的青春不迷茫》书名吸引了,翻看封面“一个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这不正符合我现在的情况吗?自己是以优秀的分数考入高中的重点班,可由于过于放松不够努力,成绩一落千丈。巨大的落差让自己无所适从,只是在心里默默告诉自己:我不能再这样颓废下去。
就这样,我买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课外书。
书的内容是刘同从大学时代到进入职场,从北漂到职场达人期间十年的自我对话。在父母亲的反对下,他报了湖南师范大学中文系,每天绞尽脑汁,努力写作,投稿。只想有一天告诉父亲,你的儿子并不差劲。想要证明自己没错,想让父母觉得骄傲,就是这简简单单的理由支撑着他坚持不懈努力着。试想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一开始,我们总觉得自己是为父母而学习,考的分数名次也都是给他们看的。直到后来,我们发现周围的朋友们也在不停的努力着,不为别人,为自己。
有时候,我们会觉得累,坚持不下去,或许是因为暂时看不到成绩,或许是真的没有成绩,但总之,我们缺乏与自己的沟通,所谓心灵的自问自答。作者刘同在进入大学时,宿舍的兄弟们都在聊天,准备去通宵玩电脑游戏,他表面上欢呼雀跃,心里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当初我是好不容易考入大学的,四年之后,我该怎么出大学?混迹于人群之中,看着每一张相似的脸庞,心里最大的担心是:难道他们都已经知道未来去哪了吗?为什么只有自己那么傻?适时的自我对话可以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趁我们还年轻,趁一切还来得及。生命太渺小,幸福却太触手可及,但是没有谁能够去好好珍惜。年轻时没来得及向自己骗过的人道歉,没来得及向暗恋的姑娘表白,没来得及……,一切都是遗憾,病入膏肓,想的恐惧远远大于做的恐惧。犯错和失败是年轻的资本,但我们要在这短暂的青春里尽量减少犯错,减少失败。趁一切还来得及,看上了就追,相中了就买,喜欢就立刻做。因为心甘情愿,所以理所当然。宁肯作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同时,在这短暂的青春里,我们要尽可能地抽出时间与家人团聚。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岁月蹉跎,我们要珍惜与家人在一起的时光,多多与家人团聚沟通,好好相处。
关于命运。冯唐说:“姑娘站在那,我在这,姑娘迟迟不过来,这就是命。我收拾好自己,带着玫瑰和电脑走过去,这就是认命。”刘同说:“喜欢上一个作家,这就是命。发现他的书不能打折还坚持买就是认命。如果找到其它的方式来优惠自己,这就是和命运作斗争。”所谓认命,不过是看清现实,不再固执,但我们不能就此屈服于这红尘之中。无疑,我也是靠理想生活着的人类。现如今,反鸡汤盛行,所谓的鸡汤脱离了治愈系。一些人不再相信鸡汤,可我们终究是要面对生活,面对不尽如人意的现实。顾城说:“一个人,必须有太阳。”能鼓励你的人,只有自己。我始终相信这个世界上的光和热。
友谊就像尿裤子,任何人都能看出来,但唯有你自己才能感受得到尿裤子带来的暖意。听起来好笑,仔细想想,的确如此。就像歌词写的那样“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人生短暂,知己难寻。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去做志趣相投的事情。我就有这样的一位朋友,我们一起去了刘同在郑州的签售会。相反,刘同也告诉我,冷漠和淡薄是对不喜欢的人和事最有力的反击。你不可能做到让每个人都喜欢你,那就尽量不让喜欢自己的人对自己失望。
看这本书时,莫名被一首小诗所感动。“或者是明天,或者是梦里。我重新念起我最爱的诗。我独自一人,感动了所有的风和日丽。”——宫傲《或者明天》。说是矫情也好,说是做作也罢,就是莫名的喜欢。
每次写一些东西,总是会背离原来的中心。好比这个读书笔记,一开始,我是想采用总分总的形式突出这本书在我生命最合适的时间出现于某方面拯救了我的人生。现在看来,这是一篇完完全全的散杂文。人生也是如此,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要做的就是珍惜当下,好好生活。
每一个小小的人,都是一个世界。世界上最美丽的邂逅,是遇见一个个有故事的人,从他们那里看见未知的世界,还有,发现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我很幸运。遇见了写故事的刘同,从他那里看到了未知的世界,发现了自己内心未曾见过的力量之光,学会了好好去成长。很多人闯进你的生命里,只是为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感谢我们生命中遇到的那些人,教会我们的那些事。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所遇之人,皆有取舍。希望下次我们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相遇,你说你很好,我说我也是。
谁的青春不迷茫,因为我们都一样。向着光亮那方,变得不一样,学着坚强。
我上学是我父亲用棍子赶去的,那一年我十岁。父亲原想让我在家看弟妹,晚一点再上学,可我就像个野小子,一天到晚不着家,一个村子,谁家几棵果树,我们了如指掌。刚交三月底,我们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樱桃,黄一个我们摘一个,用大人们的话说:他们就没见过红樱桃。低处的我们吃了,高处的小鸟吃了。紧接着杏子、桃子、梨子、枣、橘子、葡萄、柿子相继挂满枝头,整整夏秋是我们最快乐最刺激的时光。
那时候大人们天天上地干活,就把院子大门上锁,俗话说:锁得住君子,锁不住我们这群小人。大人们前脚刚走,我就告诉弟弟妹妹去外婆家玩,我给他们摘好吃的,谁不听话一个果子也不给,听话有重赏。安顿好弟妹,拔腿就去找同伴,去偷谁家是提前看好了的,几个会上树的,踩在不会上树的伙伴肩头,爬到院墙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轻盈地跳下去,就嗖嗖上树,动作之快不亚于小猴子。也不管脏不脏抓住一个就往嘴里塞,边吃边摘,牙齿酸的咬不动了,兜子也满了,再用进来的方式跳出去。有时候玩忘了时间,外婆就迈着小脚到处找我,嘴里嘀咕着:这疯丫头,还不如让她去上学。
有一天,我偷了满满一袋子平顶桃,也叫柿饼桃,是我们哪里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颗结平顶的桃树。正得意呢,被树主人——一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她手拿一根长竹竿,迈着三寸金莲,虽然一步三摇,但也似一阵旋风,撵得我抱头鼠窜,正巧被回家的父亲看见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一下子扔出几米远。那个老太太吓傻了,结结巴巴的说:支书(我父亲是村支书)可别把孩子摔出个好歹了,我就是吓唬她的。
父亲连忙向她赔不是,当天下午父亲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提留着我的衣领,不顾我的哭闹踢跳,把我送进了学校,我成了一年级的一个插班生。
刚开始有很多不适应自不必说,自然是身在班里心在外面,老师讲什么也不清楚。但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虽然野惯了,只要老师出现在班里,也会规规矩矩坐下,只是眼睛不时瞟向窗外。有一次数学老师提问我 :2+7=几? 这是我的强项,我天天分果子还能不知道?就站起来大声说等于九。老师把我表扬一番,看见父亲直夸我聪明,让我得意好几天。
那时候我喜欢数学,倒是有点不喜欢语文,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就我肚里那几个文字,怎能写出通顺的句子?教我语文的老师是我们一个村子的,还和我父亲是同班同学。他老用棍子敲着我的头:你看看你写的是作文吗?前言不搭后语,一句天上一句河里,回去问问你爹,叫他教你怎么写文章。
听说父亲上学时作文写的很好,很得老师的赏识。可我哪敢向父亲说,我怕极了他的棍子。有一次老师出作文题《我的父亲》,看着题目,满脑子都是父亲打我的情景,就刷刷写父亲怎么不喜欢我,一年三百多天,将近两百天我都挨过打,就连衣服也只叫我穿黑蓝色的,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永远压迫我,叫我永世不得翻身等等,虽然错别字很多,但破天荒的写满两页子。
老师给的评语也很长,只记得开头是:这是你写的比较好的一篇,语言较通顺。结尾处写到:你刚刚十三岁,个子却一米六多,在咱班是最高的,在你们同龄人中也是高个子,你父亲那么压迫你,你怎能如雨后春笋嗖嗖猛长呢?老师不知道,他这一句直击我的痛处。
那时个子高对我来说是很耻辱的。班里有啥劳动,个子高的总是被老师布置干重的,比如大扫除,我一直是抬水的。同村的奶奶看见了会开玩笑说:这丫头肯长个子,是急着吃婆家饭吧。羞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更要命的是来了大姨妈,同村比我大好几岁的女子都没来,为什么我会提前来,每个月的那几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疏忽露陷了,岂不丢死人,那时候我死的'心都有了,自暴自弃更自卑。
后来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开始喜欢语文了。
记得有一天我去村支部找我父亲有什么事?父亲正在图书室里,我一进去看见满满一屋子书,惊呆了,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随手拿一本看起来,竟然入迷,父亲看我安静的样子,就把钥匙给我,嘱咐我走时锁好门。
父亲 回家后对母亲说起我: 就她看书的时候,才有个女子样,以后没事就叫她多看书,省得到处疯。
从那以后图书室是我的精神乐园,在哪里我找到了自信,语文成绩很快就上去了,而且每篇作文都是范文,直到有一篇被老师推荐,变成了铅字,成了我们那一带第一个名字变成铅字的女学生。
为此那年春节,父亲破天荒的为我买了一身布料,让裁缝按父亲的身材,做了蓝色的涤卡上衣,黑色的呢子裤子,还有一双青黄色的解放鞋奖励我。
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风一吹就像帐篷,我恨得牙痒痒,尤其是那双解放鞋,我是宁可打赤脚也不穿。最后母亲好说歹说,父亲才同意去给我换一双灰黑色的布鞋,看着我这一身装束,父亲得意的给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你姐姐多好看,这是一身很贵的衣服,上学穿着好看,干活不怕刺刮,穿几年也不会掉色,这就是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亲做梦也想不到,那件蓝涤卡上衣的作用。多年后,我***了,所有的衣服都穿不上,正准备买孕妇装呢,母亲找出那了件衣服,穿上很舒服,宽宽绰绰的照住挺起的肚子,想起刚开始穿这件衣服时的样子,不由会心一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高瞻远瞩。
初中时,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我就不明白语文里的一篇古文《核舟记》,一个早自习我就能很麻溜的背下来,几个英语单词却背不下来,有时候明明在下面会背,上去给老师背的时候就忘了,英语老师就死命的认定我不努力,于是天天早自习放学不让我回家吃饭。我胃从小就不好,特别怕饿,前两堂还好过,一到第三四堂,饿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出冷汗,再不想办法,会让他把我折磨死的。
又是一个英语早读,照列又留下我们几个给老师背单词,我提前和几个男同学商量好,开始和老师较量。我说:老师,我给你背一段英语,你给我翻译看看是什么意思,可以吗?
那个老师精神一震:非常欢迎你给我提问。
我就开始把我 从电影 里学到外国语言:什么八格牙路,阿玛尼,密西密西,哈鲁,密斯和英语相连接。大概就是:提欠黄,(那个老师姓黄)英格丽系 爱恼,八格牙路恼狗的,狗的猫拧哀要密西等等很长一段。气的老师脸色发青:他指着我说:“李老师,你真行,你读的我不会翻译,你这洋学生我教不了。”
“ 你教不了就不要误人子弟,”我狠狠的说。扭头就跑,老师想上来抓我,几个男同学一下子挡住去路。
从那以后那个老师就再也不留我了,而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三十分左右,直到升级后,换了老师,成绩才有所提高,但离满分还差很远,成了我日后考学的绊脚石。
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些努力让你会心一笑。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每个人都可以获得成功,也并不是只有一个
席慕容说“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我们在冲动时打开,迷茫于故事情节中,却依旧期待一个完美的结局。青春是一条河,我们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也许途中会迷失方向,也许沿途会有风浪。但是只要坚定信念“心若在,梦就在”,我的青春可以一样绚烂。
《谁的青春不迷茫》一书用
然看着他们的故事,有很多东西我并没有很大的感触,或许只有当自己亲身体验过之后,那种共鸣感会逐渐增强刘同在书中讲到自己的梦想,自己的事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我们会很惊奇地发现原来有些故事也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过,也曾过同样的心情。只是读他二十到二十五岁的人生对话,我深有共鸣;但对刘同三十岁的阅历故事我读起来却有晦涩之感了,正如书中一句经典的话——“活在自己的年龄里”,那才是快乐的。
在20岁到30岁这十年的过程中,每个人的道路不同却又有种种相似。我们期盼未来,我们试着挣脱过去,“当下使劲的样子”,我们会狼狈,会潇洒,会不知所措,也会自信满满。刘同告诉我们:“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样你才分辨得出什么是你的光芒。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明白谁是你成长中能扶你一把的人。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啊,谁的青春不迷茫,成长不易,青春不难。“宁肯做一个草率的决定,也不要一直后悔地回忆”,有人说过“刘同无关完美”,但他用努力与汗水让自己更加完美,像功夫小子,无天资却有野心,跌一跤爬起来继续挥拳,每打输一架,回家舔着伤口日日勤练,择日返回再战一回。因为年轻,所以不怕。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失败,不怕迷茫。也许前路依然望不透方向。但是,我们不能因为看不到而感到无望。时间里有悲伤,现实里有残酷,生活里有无奈,这是上天赋予青春沉重却珍贵礼物。不摔跤,不碰壁,怎能练就好筋骨,怎能长大呢?”既然“非走不可”又何必退缩?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收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看了这段话很有感触,现在的我们正处于这个拼搏的阶段,也是人生中最迷茫的阶段。这时候的你充满激情,充满能量,很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常言初生牛犊不怕虎,但还是太年轻,经常会在拼搏过程中碰壁,而且会让你很尴尬,很迷茫但我们不需要去逃避,人生总是会有风风雨雨,每一次的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想想再大的参天大树也是从小树苗长起,成长过程中不也要经历狂风暴雨,往往是经历了这些苦难,才能成长的更加坚挺。
那么这样就迷失了自我,活的很累。其实你只是茫茫人海中的一员,再说又不是什么大明星,大人物,没那么多观众的,不要活的那么累,做好自己,让别人说去吧。生活需要计划,需要安排,工作亦是如此,最简单的便签条、备忘录也好,因为在你工作生活当中,难免会有一些杂事,琐事,会让你焦头烂额,忙都忙不过来,甚至是经常会有一些突发事件,所以计划和安排对于我们是很有必要的,就是今天知道明天要做什么,明天知道下周要做什么,今年知道十年后自己要做什么。或许这样你的生活和工作就会有条不紊,或者你就不会在感觉生活迷茫。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哲学,我在想,是否要想成功,我们是不是有些共同要有的亘古不变的真理呢?比如积极的心态,勇敢自信,还有坚持。在成长的岁月里,有哪些东西是每个人都必须要遵守的呢?万变不离其中,所有的事只要我们尽我们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做就好了,不论结果如何,只要我们努力过,我们就没有后悔。生活中的我们有很多的迷茫,有诸多的不顺,但是这并不能阻碍我们继续往前走的步伐,每一种阻碍都是对我们的一种历练,我们敢于面对,我们才能成长。这些天读了这本书想了许多,越来越认识到自己是多么的独特,是多么的独一无二。以前总是在否定自己,总是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错误的,怀疑自己的每一个行为和想法,说到底就是彻底的不自信,但看着他们的成长,我知道了我这样做我这样想都是可以的,只是一直给自己找不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但我相信每一个行为背后都有合理的成分,即使犯错了又怎样,别人不认同又怎样,人都是在错误中正确,在挫败中成长的。回忆过往,慢慢地淡然了过去的一切,别人的嘲笑,别人的不理解,都释然了。渴望以后,我能诚实的面对自己的内心,做自己心里所想的,说自己该说的。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是: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一朝而就的,是经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取得的。所以不要只做仰望的人,赶快行动吧!
收拾行囊,背上你的正能量大步向前!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我们总是在摸索中成长,在跌打中茁壮。用心走好每一天,坚实出信仰的力量,青春的路上依然会有多彩的音符流淌。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前些天,一朋友对我说:“XX,你变了好多”。
“变了”,我忽然有种莫名的感伤,没了言语。“XX你打算怎么办?”“小case了”,我苦笑着摇摇头。
在别人眼中,我总是一个不肯服输,是一个不怕天荒地老,不畏山崩海啸,困难打不倒,挫折压不垮的孩子。我从不为一件事跟别人争得面红耳赤,怒气冲天;我也不在朋友面前倾诉苦楚,泪洒衣衫;因为我知道我会害怕自己有太多太多,太浓太浓的情绪,让自己反应不来。我也明白,他们的忧愁或许比我还多。
曾听别人这样议论我:这家伙很有心计,不好对付!诚然,我有一些别人不甚了解的思想和情绪,但我似乎还没有复杂到别人不能理解的程度。对我而言,做人处世世,每个人都要有一定的原则,真假,对错,美丑,善恶,不同的人对待同一件事,心灵的天平都会有不同的倾向。但,这不可以说是错误的。我,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也不是将每一次成功的喜悦都挂在嘴角的人,这并不代表我不会跟朋友去分享我的快乐。我从不掩饰自己独特的嗜好,我会对认识我的人说我生平最崇拜xxx,即使他善于逢营。这并没有什么。
我无法接受盲目的习惯和一切的丑恶,我认为无所作为是对生活的怯懦。正如哲人所言:“当瘸子从我身边走过,我的腿就特别谦虚;当哑巴从我身边走过,我的嘴就特别谦虚;当我的目光与盲人相遇,我的眼就特别谦虚。”所以当别人吹捧我时,我会觉得不安,因为我知道自己做的`还不够。
我不是多愁善感的孩子,但我却非常重视友谊。岁月,距离,我最缺乏的是勇气。然而,他却说我错了,因为我是给过他最多鼓励的人。因为年轻所以张狂,有时候,我们会在不经意间忘记了彼此的承诺。我是一个很自我的人,决定的事很少有过更改,有时候想想,我真是个任性的孩子!上学期,也曾有个要好的朋友,被昏头的我弄得反目成仇。有时候想想,也真是,我自己都没完完全全了解自己,或者说根本不了解自己,又何谈上别人了解呢?遗憾终究是遗憾,无法弥补,永远也无法弥补。所以我现在不再轻易发誓和承诺,我也学会了放弃,永远不忘记给自己留一条后路,我只知道自己应该坚持什么,却没有勇气接受苦难与折磨。
林志颖,是我的偶像,没有别的,只为他那阳光笑容,开朗的情怀。
作为男孩子,我有豪爽与不羁,血性与张狂的本性,也能够脚踏实地,头顶蓝天,撑起一片自己的天地,世间无限文学,愿它永伴我成长。
后记:知我者,谓我所述;不知我者,关复何求!
所谓的“真实”当然以批评和质疑居多,在指出对方问题的这一点上,俩人都毫不留情。因为,我们都知道,“情”在这儿,没用。
任何你鄙视和讨厌的人,都有你的某些特质。所以我现在已经不会花时间浪费在这个事情上,做自己一天,比讨厌别人三天效果更好。
遇见再喜欢的人,对方如果第一次没什么好脸色,我也就逼着自己“自***”了。倒不是年纪渐长的原因,而是懒得努力,懒得解释,懒得花时间。不是说了么,好多好多美好的事情,就应该遇见,而不是追逐,或者等待。
其实这些年,更辛苦的事情并不是自己的坚持,而是如何纠正他人对自己的看法。这种纠正不是因为在乎他人,而是不想委屈自己
狂热是什么?狂热就是你看到一群人默默地和你干着同样一件事,却毫无抱怨,你恨不得跳进锅炉以表心迹。
只要能做到心甘情愿,一切就理所当然。
我们留着点什么,只是想证明从前。
任何虚伪,强装,虚荣,在时间面前,终究落败。而能经得起考验而成为历史的,必是对少数人的真诚,和对大多数人的平和。
相思是篇冗长的腹稿,可发表出来,却往往很短---周国平
感情的开始就是一颗沙粒进入贝壳的开始,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沙粒才有可能成为一粒珍珠,叫作幸福。
所谓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所谓天长地久不过是权衡利弊。长大的我们做的任何决定,必定是经过了万般辛苦的针扎,谁的青春都经不起挥霍,何必要连累别人呢?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很多男孩没有成为女孩孩子他爹,但只要有心就一定能成为孩子他干爹。我觉得干爹都是有爱心的人,无论何种场合。
所以能从一个眼神中读出你的歉意才是你的真命天子,能从一个拥抱中感受到你的不舍才是你的知己。虽然我们都不是偶像剧演员,但是爱你的人,是会代替镜头捕捉你所有的一举一动一娇一情。而那些需要你浪费时间去向TA解释一切的人,必定是上帝派过来收你的人,撤吧。
你有的是激动,你有的是崩溃,你有的是谦卑,你有的是沉沦,你有的是退缩,你有的是热爱,你有的是憎恨,这些你都有的是。你唯独没有安静的三分钟,那安静的三秒钟就是你的态度。
生命的意义不在于人健壮时有多么辉煌,而是在它逐渐凋落时,有明白她的人在一旁静静地陪她待着,不言,不语,屏息中交换生命的本真,任凭四周的嘈杂与纠纷。
很多人闯进你的生活里,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然后转身匆匆就走
我们都说要做有追求的人,最后往往发现周围只剩下自己。能鼓励你的人也只有自己。
怀念我初三的校友——芸,难忘的校园生活,曾经年少轻狂的我,品尝了一段青涩纯真的感情;当岁月悄悄从我身边溜走,伴随胡须疯长的时候,那段少男少女纯情交往甜蜜的时光,足以让我一生去回味、、、、、、
我生长在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那里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我的故乡湖北省天门市净潭乡东湖村,一条银色的电排河缓缓从村前流过。
芸是我初三的同班同学,她的家住在土坑村吴家湾,离我家仅一条电排河之隔。我们一起就读于天门东乡蒋场中学,母校素有“状元之乡”的乡村中学。
我属于早熟的男孩,爱好广泛,喜欢唱歌、美术、书法、写作。不知从何时起,我悄悄暗恋上我座位斜对面,仅一条走道之隔的女生吴晓芸。芸是一个清纯靓丽、可爱的女生,有着瀑布般的秀发。任学习委员的芸是三年级复读生,不但人长得漂亮,各科成绩非常出色,每次成绩总分超过600分,在班级遥遥领先。这样的校花自然是同学与老师之间的焦点人物,集万般宠爱于一身的芸巧手理云鬓,一头长发顷刻间盘成古典式方形的发髻于头上,曾一度让我着迷。
芸是一个性格外向、活泼开朗乐于帮助别人,酷爱读书的女孩,特喜欢看课外书。上课偷瞧课外书的芸,居然好几次月考成绩位居榜首,保持霸主的位置。上语文课,老师发现了她偷瞧课外书也不出她的洋相。
担任毕业班化学老师兼副校长肖红兵,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他曾在初二教过我的物理,对我相当器重,让我担任三年级化学课代表。我考入初三时,各科成绩相当不错,我爸特意给我买了一块中式上海钻石牌机械手表奖励我,在当时八几年农村孩子有这样的配置是很少见的。芸顺理成章成为我学习上的合作伙伴。我知道自己的成绩不是她的对手,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想方设法接近她,投其所好:从哥哥那里找来课外书给她看;还故意从资料中找来一些难度比较大,我不会做的几何证明题求她帮助。没想到她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作辅助线、步骤、定理一目了然,还将解题思路细细讲给我听。我一面聆听她的讲解,一面用眼睛快速扫描她日趋隆起的胸脯;一面偷看她的表情,还生怕她发现我的“秘密”;一面享受眼前女孩阳光般的气息,大有飘飘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之感。
那个时侯在学校早餐是稀饭、馒头,自备咸菜。学校的校纪校规还是挺严的,曾有初中在校男女学生谈情说爱被开出过学籍。我当然不敢逾越雷池半步,怕被开除学籍名声扫地,无颜面对家乡父老,只能小心呵护、守候在心底的那份美妙感觉,而不敢将它放在阳光下自由地跳动。
有一天,我从家里带来的咸菜吃完了,吃过中午饭,我准备利用午休时间上街买红油辣萝卜丝。同学芸看见我要上街买咸菜,给钱要我给她顺便捎一瓶辣萝卜丝。有这样的美女求我办事,我自然欣喜若狂、求之不得,我接过钱物,吹着口哨屁颠屁颠地飞出教室,引来身后同学一片惊呼声。
我尽最快的速度在街里办完事赶回学校,把咸菜交给了芸,学校离蒋场街大概两里路,我是跑着回来的。“这么快就买来了!谢谢”芸笑着看见了我额头沁出的汗珠,在与她眼神相碰的一刹那,我的心咚咚直跳,像揣着个小鹿逃回了自己的'座位。哪怕当时她不说谢谢,就那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也足以让我一生去回味。芸还要了我的手表,戴在自己手腕上,戴了两节课还给我,她说我的手表不锈钢外壳,银光闪闪很精致。那天晚上,下晚自习归寝后,我兴奋得睡意全无,躲在被窝里第一次体验那偷来的快慰。
我迷失在芸的笑靥中,沉醉不知归路,心已被她带走。我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期中考试总分下降到班级中等水平,而芸的成绩总分仍然雄踞榜首。班主任找我谈话,“问我为啥成绩下降那么快?”“可能是我学习方法不对,或是贪玩没有完全投入到学习的状态中”我不敢说实话,敷衍了一句。
我们的语文老师沈老师是一个温文尔雅,和善得没有一点脾气的男教师,他上课时,坐在教室后面的差等生在一起交头接耳,他依然熟视无睹,只管讲他的课文。有一次上文言文《出师表》,沈老师在讲台上讲解,教室后面仍然是一片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望着黑板走神,心早已飞到窗外。“戴XX 起来翻译古文开头一段。”沈老师点我的名字,我没有听见,直到同桌田志敏用胳膊撞了我一下,我才回过头来,同学芸在前面小声提示我,我还是没有完整回答上来。为此引来全班同学哄堂大笑。“人在悍马,心在潮流”的我可谓出足了洋相,恨不得钻到地缝里面去。
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放了几天寒假学校组织补课。有一天上晚自习,突然停电了,教室里欢呼声一片,同学们点起蜡烛继续自习。我看见前排的芸正在专心做题,她穿着新买的夹克衫,口袋张开着。我一下冒出个念头,将从家里捎来的油炸麻花悄悄投进了她的上衣口袋、、、、、、第二天早上早读课,芸转身对我说她的新夹克衫上衣口袋,在昨天夜里被老鼠咬了个大窟窿。我和田志敏听了笑得前俯后仰。芸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杏眼怒睁没有说什么,而我却鬼使神差弄出来这场闹剧,第一次伤害了我心目中喜欢的芸。在此之前,我和芸关系是很铁的朋友,并没有超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连一个手指头都没有碰过。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有好几次星期六中午放学回家,我和芸一起有说有笑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芸还将数学课外作业给我抄袭的情景、、、、、、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语文课堂《发生在我们班级里的二三事》老师要求我们写出真情实感,写人叙事、抒情相结合,字数在(800—1000)字的记叙文。文思泉涌的我把自己和芸正常交往的情感经历写进了这篇文章,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女生形象,只不过没有用芸的真实姓名,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文章主要抨击了残存的封建礼教和现行的教育制度对少男少女的束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毕业班老师采取题海战术占用学生节假日)语文老师阅后评语:文笔流畅、感情真挚、细腻,只可惜超出了作文要求。班里很多学生传阅我的文章,芸看完我的作文,说我的文章写得真好。“哪比得上你”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手指无意间碰到她脸上。芸顿时羞红了脸,气得把我桌上的课本愤怒地摔在地上。我当时心里却美滋滋的,那种征服自己喜欢的女生之后的心情简直无法形容。
后来班里传得沸沸扬扬,我和芸简直成了班里的新闻人物,同学们课余饭后的谈资。从这以后我再也不敢接近芸,连一声“对不起”都不敢对她说,每次放学回家也只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后来各自投入最后一轮紧张的复习备考阶段,参加中考毕业之后,我们劳燕分飞、各奔前程,再也没有芸的音讯。
我便从此发疯似地迷上了文学创作,为了寻找我梦中的橄榄树,到处漂泊、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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