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民以食为天,倘若没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这些汲汲饮食男女恐怕便不能保全自身生命,生命既然都保全不],又遑论其他潜在发展?可是人类必竟有别于其他物种,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所需之后,人类开始了实现梦想与追求的行动,为了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裹腹之余高雅的精神文化追求随之而生。饮茶发展出了茶道文化,插花形成了花艺文化,吃的食物自然也不甘落后不肯马虎。
梁实秋是文学大家,他的《雅舍谈吃》便搜罗了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地特色食点,以诙谐生动的笔触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的文字,打动读者之心。这部美食小品,完整收录了梁实秋96篇令人馋涎欲滴的谈吃美文,全书分为“雅舍谈吃” 和“谈吃拾遗”两部分,“雅舍谈吃”完整收录初版《雅舍谈吃》所有内容;“谈吃拾遗”辑录初版《雅舍谈吃》未收录的39篇谈吃美文,这两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极其完备的《雅舍谈吃》。生活之余,夜深人静,泡一壶香茗,焚一缕幽香,灯下捧书细读,也不失为自己的精神生活来点放松的愉悦。虽然身体不能亲临他处的世态,但也不能孤陋寡闻了不是?人生如此珍贵,何必浪费时光于酒肉之聚?天地广博,身虽不能行至,眼睛却能通过读好书来体味其中美妙。这便是好书的作用吧。
梁实秋的文字温润动人心,优雅之中有谐趣,无论是食材选择、煎蒸熬煮要领,还是人生掌故,皆是信手拈来,笑谈间人生之乐尽得于此。我喜欢读梁实秋的文字,一边读,一边流口水,特别是饿的时候,恨不得钻进书里,饕餮一番。唉唉,人皆是馋,正常,而对馋,梁实秋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就像周浩晖在《邪恶催眠师》里介绍的七宗罪之一,好吃也是其中一条嘛。因为好吃,把自己的舌头都可以吃下去。噢,有点恐怖,但也可以理解。
人莫不饮食,而鲜能知其味,梁实秋显然是其中的最知味者。知味,知昧,就多了那么一杠而己。美食之味也是如此,由美食到人生岁月,可见口腹间的旷达幽默以及美食中的智性人生。
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星期日。
因为妈妈带我去东营吃肯德基。
“快起床!快起床!太阳晒到屁股了!”妈妈一遍遍的催促着,我赶紧起了床。
妈妈说:“咱到东营去怎么样?”我兴奋地说:“好的`!”正在这时爸爸也从房间里出来说:“今天我请客,咱们一家去吃肯德基吧!”我和妈妈说:“行,咱们说走就走!”我们开上汽车就去了东营肯德基店。
爸爸说:“孩子,你吃什么呢?”我说:“我吃汉堡包、可乐、冰淇淋、圣代。
爸爸大吃一惊说:“啊!怎……么……这么多呢?”“对呀,就这么多呀!”我满不在乎地说。
我一边吃一半听到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饮料喝在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
我吃完了之后和妈妈说:“妈妈我还想吃烤地瓜。
妈妈给我买来了烤地瓜。
我和爸爸妈妈说:“我已经吃饱喝足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今天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啊!
大家知道我最喜欢什么水果吗?对了,就是(可爱鲜嫩营养丰富)的草莓!
草莓有着通红而精致可爱的身体,它的身子是心形的,头上经常戴着一顶绿色的尖帽子,(熟透的身体红通通的,没熟透的红白相间,全身布满了芝麻似的种籽)。
草莓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只要吃一口,就会觉得清爽无比,(回味无穷)。我一见到草莓就会流“400米”的口水!我总是先小心地尝一点儿,然后一大口把整个草莓吃掉!这时,我感觉特别过瘾!但是,只吃一个有点儿太少了,所以我要把一大筐全吃完!
在我们家,我和妈妈是吃草莓的“大将”,经常你争我抢的,这个时候,妈妈就像一个小孩儿,我很讨厌,因为我抢不过她嘛。不过大多数时候妈妈会让我吃个够的!我们还发明了草莓的其他吃法,就是自己做“草莓奶昔”!草莓奶昔就是把酸奶和新鲜草莓搅拌在一起,可美味啦!
我喜欢草莓,不光是因为它好吃,还因为(我出生在草莓成熟的季节),我还有一个小名儿,就叫小草莓呢!
如果让我对草莓说一句话,我会对它说:“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如果让我对我不喜欢的水果比如梨说一句话,我会说:“我恨你,恨着你,就像老鼠恨猫咪!”
这就是我的最爱,你喜欢吗?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是,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芒果、西瓜、苹果、香蕉、梨子是我们常吃的水果,而我喜欢吃的就是在那秋天成熟的一种水果——草莓。
草莓的外表光鲜红润,吃起来更是美味,甜丝丝的。如果把草莓切开,会听到一种比喻不出来的声音,听上去有可能和“嘶嘶、吱吱”是邻居。
草莓摸上去软绵绵的,非常舒服。它那红艳艳的身上长满了一粒粒像芝麻一样的黑籽,不仔细看地话,还瞧不出来呢!草莓的头上还有几片小叶子,就像一个顽皮的小娃娃戴着一顶荷叶帽。成熟的草莓是深红色的,好像一颗透亮的红玛瑙,漂亮极了。
草莓甘甜无比、味道鲜美、又软又滑、芳香诱人,形状更是千姿百态,与众不同,咬一口,就会露出洁白如雪、如玉的果肉,鲜嫩的肉里就会渗出红色汁水,沾上舌头上,甜丝丝、酸溜溜的味道,真是好极了,会让你吃的津津有味的。
水果摊前,有红彤彤的苹果,黄澄澄的梨子,绿油油的西瓜,紫茵茵的葡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种鲜艳欲滴的草莓。草莓不但看起来美丽,吃起来更加清新可口!
提起吃草莓,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吃草莓的故事呢。我妈妈买了一些草莓准备给我和弟弟吃,我上学去了。等到我回家的时候一看,哎呀!草莓怎么一个也没有啦,原来全被我弟弟吃光光了。我又吵着要妈妈买了一大盘回来,我和第第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不一会儿又被我们吃光了,结果,那天我弟弟拉肚子了啦,这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草莓好吃可不能多吃。
我不光是喜欢吃草莓,而且每次买东西,都会买有草莓味的东西,如草莓棉花糖,草莓牛奶,草莓蛋糕……嘿嘿我还买了一条有草莓图案的裤子呢!现在我爸爸妈妈给我起了个外号叫“草莓女孩”呢!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
本人对这句话非常赞同,我就是这么一个爱吃东西的人,一看到好吃的东西,我的口水就情不自禁的留了出来。
一天我的二姑从南方回来,给我带了一大堆东西,有冰凉可口的冰激凌、香酥美味的大饼干,还有黏糊糊的黑巧克力,总之那好吃好喝的一应俱全,这是我正看得入迷,姑姑突然问我天毛是不是想吃呀!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很想吃。
姑姑笑咪.咪的又说:”乖这原本就是给你买的,现在你可以把它拿走了。
我一到我的房间,就开始大饱口福,先吃巧克力,在吃……不一会那堆吃的`就被我吃光了,这时我还没吃饱又来到餐厅吃面包、牛奶,最后终于吃饱了。
到了中午吃饭的时间,妈妈端上来了大大的饺子,把我馋的,又留出了口水,哎!可我哪还能吃进东西呢!只能眼巴巴的看爸爸他们吃那,又大又香的饺子了。
这就是一个贪吃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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