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比较追求气质美的人。因为我认为万美之中,唯气质为尊。
气质是一个即使生活在困苦中,却也一丝不苟的对着生活微笑;是一个即使生活在富足的家庭也会对于生活充满着向往。
对于鸟儿来说,气质是翱翔于天空的翅膀。对于气质,我们应该珍惜它。它曾经使许多人辉煌,同样也让许多人黯淡。
气质是一种至高无止的美;是一种对于生活的向往;是道德之心的源泉;然而也是生命中最辉煌的一刻。
气质是我们必须珍惜的。
有些人不尊重气质,只尊重金钱。然而那种人不值得爱戴。人的生活因气质而美丽,因无气质而凄凉。生活心生命为源,却不是以生命而终结。人们不必在乎生命的长短优秀作文 ,只要生活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就够了。
气质可以改变生活,而生活不可以改变气质。
老师让我们先说出自己名字的意义,再说出自己是喜欢自己的原名,还是喜欢自己的新名字。大部分同学对自己的.名字还算喜欢,半喜半忧。然后,老师把纸条发到我们手中,我又有一种迷茫的感觉。我抬头一看,周围的同学也有的托着腮帮,有的冥思苦想,还有的紧锁眉头。
大家把纸条陆陆续续地交给老师后,老师又让我们说出为什么改成这个名字的理由说出来。老师先让刘栋上台。刘栋把名字改成了“刘邦”,他说:“第一,这个名字不好起外号,并且他还是东楚霸王。”老师又让段祉旭上台说明一下自己为什么改名为“段总”。段祉旭上台后,他害羞的用手把自己的脸遮住,用极小的声音说:“第一,“段总”不好起外号,第二,我长大想当老总。”他说完后,我们又哄堂大笑。
班里起的名字十分有幽默感,比如:有人用使诗人的谐音给自己改名字“韩钰”,还有人说自己的名字叫“你是天才”。因为别人叫他时,他就成了天才。
这个游戏真好玩,我非常喜欢这个游戏。
在拼爹拼颜值的当今社会,对于颜值不高,又无爹可拼的大多数人来说,只能拼气质了。于是,“主要看气质”便流行了起来。气质在社会所表现的,是一个人从内到外的一种内在的人格魅力然后所发挥的一个人内在魅力的质量的升华。所指的人格魅力有很多的,比如修养、品德、举止行为、待人接物、说话的感觉等等等等,所表现的有高雅、高洁、恬静、温文尔雅、豪放大气、不拘小节、立竿见影等。所以,气质并不是自己所说出来的。而且自己长久的内在修养平衡以及文化修养的一种结合,是持之以恒的结果 。著名流浪诗人三毛说过“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为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任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也就是说读书能改变气质。
念着一句又一句优美压韵的古诗词,我仿佛穿越回到了古代。
念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看见了陶渊明所向往的那个乡村美丽图景,那儿没有权势利益金钱地位的\'争夺,没有宫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笑里藏刀,一切都是那样的美好。读着秦观写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知晓了古人那含蓄却又饱含爱意。“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我仿佛只置身与那里。古诗词细细地读着,品味着,别有一番情趣。
小时候,就喜欢听那些美好梦幻的童话故事。可爱又可悲的小美人鱼为了她深爱着的王子甘愿化成一堆虚无的泡沫。白雪公主与七个小矮人之间可贵的友谊让人动容,尽管王后那么恶毒,可是阻挡不了白雪公主善良的心。灰姑娘虽然饱受继母和姐姐们的欺负,却依然那么的优雅。童话伴随着一代又一代的孩子长大,编制了一个又一个人的美好梦想。
现在终于长大了,喜欢看一些富含深意的名著。曹雪芹写的《红楼梦》让我看见了封建社会那种禁锢和无奈,以及书中细腻的感情流露。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她的一生以及告诉了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来吧!让读书改变气质!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
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
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
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
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
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
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
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
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
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
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
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
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
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
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
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
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
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
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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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
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
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
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
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种既清凉可口又美丽漂亮的水果。
你知道它的名字叫什么吗?嘿嘿,猜不出来了吧!我也不跟你们卖关子了,其实呀!它的尊姓大名就叫:石榴,瞧,人家这石榴,不仅美丽、可口,名字也好听,真是完美无缺呀!
可是,当我看见妈妈拿来的没有剥开的.石榴时,我呆住了,心里在想:为什么石榴会是这种样子的呢?石榴不是很漂亮的吗?见我呆在那一动不动,妈妈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急忙用刀把石榴那“丑陋”的外衣“脱”掉了,我看着眼前那一颗颗犹如红玛瑙一样的石榴籽,心满意足的开心地笑了起来。
有一次,我正在和妈妈一起吃石榴,只见妈妈嘴里发出的声音比我大得多,一问才知道,原来妈妈把石榴的籽也吃掉了。我连忙问:“妈妈,你为什么要吃石榴籽,石榴籽不能吃的呀!”可是,妈妈却说:“能吃!怎么不能吃,这籽对身体还有好处呢!”听到有好处,我便又开始刨根问底的问妈妈:“妈妈,妈妈快给我说说,有什么好处呢?有什么好处呢?快说一下吧!”听到这问题,妈妈便给我解释起来,“这石榴呀!你吃过饭后,觉得吃的太饱了,肚子涨得难受,吃一把石榴,连石榴籽一起吃掉,会帮助你消化!”我听了后,恍然大悟,心想:原来石榴籽还有这么大的作用呀!
听了我的介绍后,你是不是觉得石榴,更加漂亮、美丽,更加香甜、可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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