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马克思于1845年春在布鲁塞尔写成的批判费尔巴哈的11条提纲,马克思生前未曾发表,原题为《关于费尔巴哈》,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最早发表于1888年,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序言中称这个文件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作为该书的附录首次发表。它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起被公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唯物史观创立的基本标志。
精疲力竭地读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却无奈地发现没有任何的思路,大概这是第一次读到如此抽象、生涩和难解的文章吧。或许是有些不服气,当我鼓足勇气读过第二遍的时候,却发现和初读这篇文章的感觉略有不同,好像有那么一点似懂非懂的感觉萦绕在心间。欣喜若狂的我而后又重复阅读了几遍,再加上老师的解读和引导,终于,我对《关于费尔巴哈提纲》有了深一层的理解。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简明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经验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关于费尔巴哈提纲》论述的中心是实践问题,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概述了自己的新的世界观。
首先,马克思指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即“从前的一切的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马克思确立了科学的实践观,他指出要正确理解实践的意义,从而正确的解决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反复强调指出实践是“人的感性活动”,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即我们并不能单单从唯心主义来理解人的单纯能动性,也不能单单从唯物主义的角度来看人的单纯受动性,而是要结合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人既受自然性的支配,同时又能以自己的能动性来改变自然,从而实现人与环境的辩证统一。
其次,马克思在“提纲”中还提到这样几个观点: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看到了“实践”的重要性,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然后,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他的抽象人性论以及由此导致的抽象的宗教观。在肯定了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同时,批判了其只能把人类理解成一种内在的,无声的,将人从肉体和精神的状态中主观剥离,批判其否定了人可以改变世界的可能。
最后,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於改变世界。”实践是革命的,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而人类的不断进步,恰恰反应了这样一个观点。
总之,实践观点构成了《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中心线索和核心思想。通过学习《提纲》使我认识到将唯心主义观点和唯物主义观点相结合起来分析问题的必要性以及实践的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应该学会全面分析问题,做到一分为二;并且要注重实践,牢记实践出真理,实践出真知,只有实践才知对错,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是马克思为了改造旧唯物主义世界观,为工人运动提供理论指导而撰写的一份提纲,这份提纲后来由恩格斯整理出版后,才公开发表。恩格斯给予了这份提纲高度的评价,认为它是作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这份提纲的发表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它彻底批判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不彻底性,确定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的实践观。整篇提纲不足1500字,一共分为11条。
在《提纲》的第一条中,马克思直言不讳的指出了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就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缺乏实践的和主体性的观点。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他的唯物主义是直观的,不彻底的。
在《提纲》的第二条中,马克思阐述了实践是检验思维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思维是否是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这一检验的标准不能在人的主观范围内寻找,用人的主观的东西去检验人的思维是得不到正确的结果的。马克思指出只有在人的主观范围之外的实践能够检验人的思维的真理性,这是由实践的特性决定的,实践是主观见诸客观的活动,它能够把人的认识思维与客观实际相结合起来加以比较,如果人的认识思维与客观实际相符合,那么人的思维就具有真理性,反之,则否。
在《提纲》的第三条中,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对人的作用,而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也能对环境起影响作用,也就是说,人不是被动和消极的被环境所影响。旧唯物主义认为“改变了的人是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的产物”,然而这种所谓“另一种环境和改变了的教育”又是由什么来改变的呢?他们没有指出来,看来在这方面,他们只能寻求上帝的帮助了,这样旧唯物主义者就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
在《提纲》的第四条中,马克思承认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积极方面,因为费尔巴哈把宗教世界从神学世界观中剥离出来,把它归结为产生它的世俗基础。但是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刚走到这一步,就止步了,对宗教的批判仅仅停留在理论的批判,而没有付诸实践来改变宗教世界。
在《提纲》的第五条中,马克思批判了费尔巴哈认识论的错误根源——人的感性知识单纯的直观,马克思指出人的感性应该来源以人的实践。
在《提纲》的第六条中,马克思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批判了费尔巴哈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
纯粹自然联系起来的普遍性”。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人的本质必然是历史的和变化的,也就是说,在人类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人的本质不同的,是变化的。因为,社会关系是历史的和变化的。因此,人的本质必然不是固定的,那些所谓的人性自私论是必然错误的。同时,要指出一个问题就是,马克思所指的人的本质是就人类区别与动物来说的,而不是单指具体每个的本质。弄清楚这个问题,就不会陷入所谓“既然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那么是否可以说只要弄清楚一切社会关系,就能弄清楚人的本质呢?”的疑惑了。
在《提纲》的第七条中,马克思接着第六条继续批判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本质的错误,进一步阐述了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只有从社会性的角度上,才能真正把握人所以为人的本质。
在《提纲》的第八条中,马克思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为实践是社会关系的发源地,实践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在社会生活中的人是从事实践的人,只有实践才能揭开挡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切神秘面纱。
在《提纲》的第九条中,马克思指出,旧的唯物主义只能做到把感性理解为“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然而它不能理解市民社会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因而它不能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
在《提纲》的第十条中,马克思鲜明的指出了自己新唯物主义的阶级基础和立场,旧唯物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唯物主义,而马克思新唯物主义是人类社会的唯物主义,是为实现人类解放的唯物主义。
在《提纲》的第十一条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鲜明的点明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以往一切旧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在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要说明世界,而且要改变世界。纵然,马克思在向人说明了自己哲学的特征在于改变世界,但是他并没有说,改变世界与解释世界相比谁更重要。在马克思看来,这两者是同样重要的,因为改造世界必须以解释世界为前提,从排除科学实验之外的人类实践活动来讲,如果缺乏解释世界的前提,那么这种实践活动也就是改造世界的活动必然是盲目的,就算取得了成功,那也是机会主义性质的。解释世界和改造世界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解释世界是改造世界的前提,而改造世界反过来又能够促进解释世界。
总的来说,在《提纲》中,马克思主要突出自己的唯物主义区别于以往旧哲学的根本特征是实践,因此,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也被后人称之为实践唯物主义。实践不仅
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特征,同时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特性。当今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进程陷入了困境,有的人把根本原因归结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的根本特性。这些人的基本观点是,学而不能用即等于无用。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是批判的和革命的理论,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是为了去变革世界,改造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问题。然而,我们当前的社会现实并不能很好提供这种能够让我们去变革的条件,就目前来讲,我们很多人都是在适应这种社会现实,尽管其中存在许多不合理,在他们眼里,能够适应社会现实已经是一种不易的成功了,至于变革社会现实不亚于痴人说梦。因此,他们认为对很多人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当今社会是没有任何吸引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由于缺乏运用的现实基础,是没有用的,既然没有用,也就没有学习的必要。然后大家就都不愿意学,那自然而然的马克思主义大众就陷入了困境。
不可否认,这种观点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是不能把它归结为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困境的根本原因。因为,这种观点是十分片面的,它片面性在于他们把“改造世界”片面化的理解了,认为改造世界就只是过去的变革不合理的一种革命性的社会现象的活动,而没有看到,技术的革新也是在改造世界。从这一点上讲,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已经什么有用了。至于,如何解决当前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这种困境,如何有效的提高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有效性,还有待学术界的进一步探索,在这里就不讨论了。
无需华丽的辞藻,一声问候,一句调侃,一个笑话,足矣淡定心安!《我是一我恨不得地上有一道缝,好让我钻进去逃之夭夭。以前总以为将脱下的脏衣服扔给妈妈,然后穿上妈妈洗干净的衣服,没钱了开口要就有人给,这是很正常的事,但直到有一天自己觉得妈妈在洗衣服时弯腰不是那么的利索了,父亲走路时腰也不是那么的笔直了,自己的心忽然隐隐作痛,我问自己我对这个家做了什么呢,我用自己的青春蚕食着父母的身体,我却一无所知,有时还用自己所谓的长大去创伤他们的心。要是这样,同学们定会为你喝彩,老师也会为你转变感到欣慰,聪明的你定会做到的;
《我是一个产品只有卖出去才能换成金钱,知识只有用出来才能变成能力。26,转型 小成的事情之后,我的生意大不如前了,可能也和我的心情有关。
全文由11条大纲构成,全都紧紧地围绕着“实践”这个中心,强调实践的决定性作用。费尔巴哈由于不理解实践的概念和意义,因此他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思想是直观的、非实践的,这导致他在社会历史领域无法摆脱唯心论的巢臼。马克思正是对费尔巴哈进行了扬弃,在提纲中主要提到这样几个观点:旧唯物主义是没有把事物、现实等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是一致的,都是实践;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得到现在大量被引用的关于实践的理论的雏形。
扼要的提纲勾画出这样一个有异于先前哲学家所确立的“人”:这个人与其周围的一切的联系都是一种东西——即是实践。这个实践是最广义的,它涵盖了“社会化了的人类”的一切活动,包括自然人体对周围环境的作用以及环境对人的作用,以及人的思维。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实践本身就代表了一个辩证唯物主义的观念:人的一切活动是一个客观的存在,可以作为一个外在因素而作用于他人,而同时又是具有主观能动性,有特殊的感性和情感,因此,人的客观真理性仍然需要通过来实践证明。马克思很明确地写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真理作为人的思维的性的东西是要靠实践来证明的。
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可视为实践,实践乃是唯一的存在或者实在。实践即是存在,实践之外别无存在,实践决不是停留在书本和理论上的夸夸其谈,并不是如青年黑格尔派在思辨哲学上的纠缠不清。因此,实践也就是我们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必由之路,是理解马克思整体思想的一把唯一的钥匙。有人径直地把马克思的'哲学称为“实践主义”(Practicalism。所谓“主义”(-ism,就是一种学说或信念;所谓“实践主义”,就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学说和对于实践的理论信念(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一度自称他们的哲学为“实践的唯物主义”,但在今天,“实践唯物主义”实际上已成为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研究当中的一个特定流派的称谓。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被界定为有着“主观”、“能动”内涵的“人的感性活动”,亦即人的对象化活动。对象化意味着人的预期目的在其存在对象上的实现,即包含着人化的意味。实践既然有了人的对象化,也便有了主体性的意味,因而实践决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和思辨哲学上,更多的是社会性和人的主体活动当中。他不像费尔巴哈那样回避主体的人的活动与作用,而是使问题又回到主体的能动方面。他认识到,只有在主体感性的参与下,才有认识的发生,否则就不可能建构起任何认识论。为此,马克思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另一方面,马克思也决不是象黑格尔那样,把主体感性束缚在思想和观念所决定的范围,而是把主体的人的活动理解为感性的物质活动,即对象性的活动。他说:“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这样,按照马克思所提供的思维方式,实践活动被赋予一身二任的品格,既体现了认识活动的主体性原则,同时也体现了认识活动的客体性原则,从而使主体感性在实践中获得了自身的完满统一。
这个广义的实践与“社会性”是密切相关的,这是因为人的任何认识活动所面对的任何“客观对象”实际上都已经处在实践的“域内”,因而都总是已经有人的“主体能动性”参与其中了。我们确实可以在认识过程中尽量去排除不同认识主体的意识主观性的干扰,努力争取“主观符合客观”,把握客观规律;但我们却无法将人的存在、为满足其需要的活动从客体对象中排除,因为任何客体对象都只能是在人的自为存在背景上面呈现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谈到任何一个客观对象时,它的所谓“客观性”,只是相对于我们“当下的”意识而言,即它是独立于“这一次”的意识,先于“这一次”的认识而存在的;但它仍然是在实践域内。而意识同样是实践的内在要素,因而客观对象仍在此前的意识域内,即最终不可能独立于意识、外在于意识。于是无论如何,在一定意义上,我们所寻求的客观规律就已经具有了某种“实践的规律”甚至“意识本身的规律”的意义了。
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是社会的成员,所以个人的活动应该且必然社会化。从现实的某种程度上说,我们的每个个体的活动都具有社会性,这是它的本质属性,虽然我们依然还有相对孤立的生活。作为单一个人,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接触的人和事,相对来说是比较局促狭小的,这样的生活如果没有着意去拓宽就会变得僵化,人身处于社会当中,活动却局限于社会的一个微小的角落,显然人只是这沧海一粟,晦朔相比于春秋。
在此,我们强调人的认识对象与人的存在的不可分离性,这并不会影响客体对象及其规律的客观实在性。恰恰相反,我们是把“客观实在性”从旧哲学所想象的纯粹自在的领域归还于人的现实实践之中。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最根本的而且唯一的“实在”。既为“实在”,就有一个需要、也能够对之加以认识和把握的问题,也就有一个认识是否符合对象、正确地呈现对象的问题。因而作为“求是”对象的规律,也同样表现为本质特性、客观联系等等,也同样具有普遍性与必然性。但这里的“本质”,是人的存在、人的实践活动的内在特性;这里的必然性、规律性,是人的活动内部以及不同活动之间的内在必然关联。中国哲学中有所谓“理在事中”,强调的就是规律乃是人之“实事”中的“理”。
为此,我们需要以高远的视野把宇宙浓缩,把活动放到更广阔的现实中去,这个活动包括间接的和直接的,间接的方式是通过各种媒介获取海量的信息,直接的方式指亲身实践,尝尝梨子的滋味,前者主要是“读万卷书”,当然在日新月异的今天不止是是读书了,后者主要是“行万里路”,自然也不仅指行路一途,通过两种方式互相补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从而可以使得我们的思维更加的全面、灵活、精深,使我们的实践活动更加合乎科学,更具革命性。
马克思在文中提到:实践是革命的。而最后一条纲要引起了我最大的共鸣:“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实践是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活动。实践把居于能动与主导方面的主体和居于依据与基础方面的客体联结起来,形成了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它改造着自然界,改造着社会,改造着人们之间的关系和人自身。人类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实践,就没有历史的进步和人自身的进步。
马克思的全部思考既是围绕“改变世界”——即“实践”而展开,而不是对思想史上某种问题作纯学理的逻辑推演,因此,一切认识与思考都必须围绕实现目标所需要的实践而展开。“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马克思很早就用这句话明确地表示了他对“离开实践的思维”不感兴趣。这是一个肩负“改变世界”使命的人自然而必然的思维倾向。
我认为我们的实践应该以“致用”为终极目标和最后归宿,即必须以能作用于原有的实践结果为目标,对现实的人生和全人类从物质或精神两个方面有益处为衡量标准,“生活的理想是为了理想的生活”,任何无助于现实生活向前、向上的改变不应看作有效的实践,比如“永动机”只是天才的幼稚的火花,终于会在现实面前破灭。在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中,必然要发生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关系。认识关系在改造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又作用于改造关系。我们从外界择取种种信息,先把它们内化为自己的认识、思维甚至理论,然后知道我们自身的行为实践,反馈、反作用于活生生的现实环境中。前者是自身思维、精神部分的革命,也就是“解释世界”,后者是非自身思维方面的现实行动,我把它理解为改变世界;只有把“主观能动性”和“现实操作性”两者结合,实践才可以说是完整的,具有真正改变现实的革命意义。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计11条,近1500字,各条在形式上相互独立,内容彼此关联,构成一个有机整体。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第一、第二和第三点内容),是马克思对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
物主义的批判,第二部分(第四点至第七点)是马克思结合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及其宗教观点,对费尔巴哈的历史唯心主义的批判,第三部分(第八点至第十一点)是马克思阐明新唯物主义同包括费尔巴哈哲学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对立观点。
马克思是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科学共产主义的创始人,伟大的政治家、哲学家、经济学家、革命理论家,主要著作有《资本论》、《共产党宣言》等。
费尔巴哈是马克思以前德国最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德国古典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马克思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主要是为了批判费尔巴哈以及其他旧唯物主义的直观性和不彻底性而写的。
《关于费尔巴哈的题纲》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纲领性文件之一,标志着马克思的哲学的基本思想的形成。它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可见其内容的深刻价值。
社会实践的观点和唯物辩证法思想是贯穿《关于费尔巴哈的题纲》的主线。
马克思在该提纲中首先指出了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即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一语中的。马克思用敏锐的眼光和锋利的刀笔直指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问题所在,为更深一步的解析奠定了基础。
马克思强调了实践的重要意义,强调了实践在检验认识真理性中的决定作用,以及实践对环境的改造作用、对宗教世界的世俗基础的改造作用。提纲鲜明的提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对于世俗基础本身首先应当从他的矛盾中去理解,然後用排除这种矛盾的方法在实践中使之革命化,‘宗教感情’本身是社会的产物,而他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等十分具有针对的观点。马克思从每个点入手展现自己的观点。道理虽大,但却讲得丝丝入扣,极为平实。
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终究是高深的,如果没有一定的社会经历是很难理解、很难融会贯通的。该提纲没用华丽的词藻,没有刻意的雕琢,没用冗长的篇幅,而是简明扼要、思想深刻。所以作为学生的我的认识是肤浅的,不能详尽理解其中的真谛。如果几年后再重读,肯定会有更清晰的认识,受益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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