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民以食为天,倘若没了赖以生存的食物,我们这些汲汲饮食男女恐怕便不能保全自身生命,生命既然都保全不],又遑论其他潜在发展?可是人类必竟有别于其他物种,在满足了基本的生存所需之后,人类开始了实现梦想与追求的行动,为了活的有尊严有价值,裹腹之余高雅的精神文化追求随之而生。饮茶发展出了茶道文化,插花形成了花艺文化,吃的食物自然也不甘落后不肯马虎。
梁实秋是文学大家,他的《雅舍谈吃》便搜罗了中国大江南北的各地特色食点,以诙谐生动的笔触旁征博引纵横捭阖的文字,打动读者之心。这部美食小品,完整收录了梁实秋96篇令人馋涎欲滴的谈吃美文,全书分为“雅舍谈吃” 和“谈吃拾遗”两部分,“雅舍谈吃”完整收录初版《雅舍谈吃》所有内容;“谈吃拾遗”辑录初版《雅舍谈吃》未收录的39篇谈吃美文,这两部分合在一起,构成了一部极其完备的《雅舍谈吃》。生活之余,夜深人静,泡一壶香茗,焚一缕幽香,灯下捧书细读,也不失为自己的精神生活来点放松的愉悦。虽然身体不能亲临他处的世态,但也不能孤陋寡闻了不是?人生如此珍贵,何必浪费时光于酒肉之聚?天地广博,身虽不能行至,眼睛却能通过读好书来体味其中美妙。这便是好书的作用吧。
梁实秋的文字温润动人心,优雅之中有谐趣,无论是食材选择、煎蒸熬煮要领,还是人生掌故,皆是信手拈来,笑谈间人生之乐尽得于此。我喜欢读梁实秋的文字,一边读,一边流口水,特别是饿的时候,恨不得钻进书里,饕餮一番。唉唉,人皆是馋,正常,而对馋,梁实秋说,“馋,则重在食物的质,最需要满足的是品位。上天生人,在他嘴里安放一条舌,舌上还有无数的味蕾,教人焉得不馋?馋,基于生理的要求,也可以发展成为近于艺术的趣味。”就像周浩晖在《邪恶催眠师》里介绍的七宗罪之一,好吃也是其中一条嘛。因为好吃,把自己的舌头都可以吃下去。噢,有点恐怖,但也可以理解。
人莫不饮食,而鲜能知其味,梁实秋显然是其中的最知味者。知味,知昧,就多了那么一杠而己。美食之味也是如此,由美食到人生岁月,可见口腹间的旷达幽默以及美食中的智性人生。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草莓。
草莓没成熟的时候是青色的,下面稍微有点泛黄。等到成熟的季节,也就是三司月份的时候,艳红色的草莓一大坨一大坨的挂在草莓树上,都把细细的枝条给压弯了,就像过年是的红灯笼,又像黄冠上镶着的三角形红宝石,好看极了。它头顶上的'那五六片小叶是它开花时的花托。
草莓的味道特别的甜,,记得我有一次,我一口气吃了一大盘。妈妈还叫我小谗猫呢!
看了我上面的介绍,你也一定想吃一口吧!
今天是一个快乐的星期日。
因为妈妈带我去东营吃肯德基。
“快起床!快起床!太阳晒到屁股了!”妈妈一遍遍的催促着,我赶紧起了床。
妈妈说:“咱到东营去怎么样?”我兴奋地说:“好的`!”正在这时爸爸也从房间里出来说:“今天我请客,咱们一家去吃肯德基吧!”我和妈妈说:“行,咱们说走就走!”我们开上汽车就去了东营肯德基店。
爸爸说:“孩子,你吃什么呢?”我说:“我吃汉堡包、可乐、冰淇淋、圣代。
爸爸大吃一惊说:“啊!怎……么……这么多呢?”“对呀,就这么多呀!”我满不在乎地说。
我一边吃一半听到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
饮料喝在嘴里发出“咕咚!咕咚!”的响声。
我吃完了之后和妈妈说:“妈妈我还想吃烤地瓜。
妈妈给我买来了烤地瓜。
我和爸爸妈妈说:“我已经吃饱喝足了。
我在回家的路上想,今天真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啊!
我最喜欢吃草莓了,它又香又甜,长得像一位亭亭玉立的小姑娘。每当我肚子里的小馋虫在呼唤草莓时,我就会问妈妈要10元钱,飞奔向卖草莓的小摊子,跟它来一场甜蜜的约会。
这不,刚吃完中饭的我,馋虫又催促我了。妈妈没办法,只好应允了。来到商店门口,门前已是一条“长龙”。周围站满了贪吃的人们,人们搓着手,眼中射出贪婪的目光,见到草莓,我也垂涎三尺。
终于,“草莓”不负有心人,我买到了仅剩的一盒草莓。
我看着这红通通、水灵灵的“小姑娘,”怎么也不忍心下嘴,但是,我禁不住甜蜜的诱惑,还是拣起一个又大又红的“小胖子”,一口把它给吞了下去。草莓的味道在我舌尖上弥漫开来,舌尖的味蕾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再来一颗!”真好吃!草莓在我的舌尖上跳着欢乐的华尔兹,我整个人也随之摇摆起来,在甜蜜的约会中沉醉了。我捏住它的“头”,再将“头”拔去,我又吃了一个,我就这么和“草莓小姐”一直约会到它不再“理”我为止。
我越来越爱吃草莓,瞧!馋虫又饿了!
一串串红色的核桃般大小的荔枝,就像一颗颗红玛瑙,挂在树上。又像一块块槟榔,看着我口水直流,我多想吃它呀!我小心的摸摸它,凉凉的、硬硬的、痒痒的,就像有人在挠我一样,我用手轻轻地摘下,拨开它的皮。雪白雪白的,汁水像牛奶一样流出来。荔枝的果肉是透明的。里面还有一颗黑黑的核。
甜甜的、冰冰的、爽爽的,略带一点酸酸的味道。那个美啊!一直美到我心里,几颗荔枝下肚,连呼出来的气息也变成荔枝味的了。不过,你不要贪嘴,要不然你就会上火。
我爱吃的水果可多了,有菠萝、西瓜、苹果、香蕉、橙子,可是我觉得最喜欢吃的还是草莓。
我最喜欢吃草莓。它颜色鲜红,像一颗火红的心,还有一顶遮阳帽――绿色的叶子,真可爱。它浑身长满了像芝麻似的小点,别以为它长满了小点就很坚硬,如果你使劲捏它,它就会破。
我奶奶家的后院种着十几株草莓。草莓没熟前是绿的,渐渐地变成黄色、橙色,成熟后,就变成红色的了,这时,也正好是秋天,奶奶总是摘下一袋送过来。有一次,奶奶送草莓时,我发现袋里有一个又黄又红的草莓,我好奇地问奶奶:“这是怎么回事?”奶奶说:“这很简单,黄的是受光少的······”奶奶的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说:“红的就是受光多的了!”奶奶夸我说:“真聪明!”说着,我拿起一个又红又大的草莓,当我的舌尖一触到草莓那细而软的小点时,一股醉人的香味便流向心头,那细腻的果肉比表面还红,轻轻一咬便“化”了。
草莓不但长得可爱,还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所以我很喜欢草莓!
我最喜欢的水果是荔枝,他是我陶醉。
荔枝是圆形的。像一个稍大一点的弹珠。他外边有一层坚硬的壳,像卫兵守护城池一样,守护着果肉。荔枝的外壳很坚硬,但是里面的肉确实很软的。
荔枝外边的颜色是鲜红色的,还有一点点的嫩绿色。漂亮极了!他的外壳虽然很美,但是它的果肉更是美得耀眼。它的果肉是纯白色的。
美得像一位美貌如花,小巧玲珑的姑娘。显得那么可爱,那么水灵。
把荔枝的壳打开,把它放在鼻子边,轻轻地闻一闻。啊!好香呀!一阵浓浓的香味就会被问到。那香味很香,却不会浓得让人觉得恶心,而是一种淡淡的水果香气,让人谗言欲滴。
闻完了香味,就该让嘴巴开心了。拿起荔枝,轻轻地咬一口。啊!好甜呀!一阵甜甜的香味扑来。这种香味不是腻腻的,而是清新爽口的甜味,即使不爱吃甜东西的人也不会扔掉。
荔枝是以健康的水果。多吃它可以让皮肤变得水汪汪的。也可以像它一样,让皮肤变得软软的,富有弹性。
我喜欢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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