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能不喜欢出发呢?没见过大山的`巍峨,真是遗憾;见了大山的巍峨没见过大海的浩瀚仍然遗憾;
见了大海的浩瀚没见过大漠的广袤,依旧遗憾;见了大漠的广袤没见过森林的神秘,还是遗憾。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我有不老的心情。
我自然知道,大山有坎坷,大海有浪涛,大漠有风沙,森林有猛兽。即便这样,我依然喜欢。
打破生活的平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年轻的景致。真庆幸,我还没有老。即便真老了又怎么样,不是有句话叫老当益壮吗?
于是,我还想从大山那里学习深刻,我还想从大海那里学习勇敢,我还想从大漠那里学习沉着,我还想从森林那里学习机敏。我想学着品味一种缤纷的人生。
人能走多远?这话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事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于是,我想用青春的热血给自己树起一个高远的目标。
不仅是为了争取一种光荣,更是为了追求一种境界。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这一路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
是的,我喜欢出发,愿你也喜欢。
这时我看见了陪伴着我十一年的'布娃娃。一个拳头就打了上去,打完了之后我好多了,但是我并没有担心它。那天是我生日,妈妈又送了我一个可爱的布娃娃,可是我没有理会这个“新来的小客人”我也不知为什么,以前我一向都是喜新厌旧的为什么……我在睡觉的时候问了问我的十一年的“好朋友”我知道无论我怎么说它都不会回答,我也就慢慢的进入了梦乡……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了“十一年的好朋友”它对我说:“主人,因为我们做了十一年的朋友了嘛!”所以你不要小看一个娃娃,因为它是一个无论你对它做什么它都不会反你的最忠诚的“好朋友”!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曾经是个孩子的陪他一起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名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己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曾经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现在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间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意义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可以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可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己后,选择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接着,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小心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择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己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己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知道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有许多爱好,如:打篮球、下棋、玩游戏、旅游……但读书始终是我最喜爱的。
在我咿呀学语的时候,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给我讲许多有趣的故事,如:小红帽、白雪公主……在故事中,我甜甜地进入梦乡。
在我三四岁时,妈妈经常给我买了一些图书。这种有图画而没有文字的图书,让我认识了许多事物,如:太阳、月亮、桌子、椅子……
到了幼儿园大班,我开始用幼稚的小手指着书上的拼音当我第一次把一个故事读完,我兴奋得大喊大叫: “妈妈,妈妈,我会读书了!”从那以后,我迷上了看书。在巨人的'花园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快乐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去年的树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要保护树木小木偶的故事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这些书在我幼儿的心灵中播下了真善美的种子,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上了小学以后,我认识的字渐渐地多起来,看书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童话、漫画,连科技书、历史书、小说,也成了我的书架上的新朋友。只要啃上一本好书,我就会“两耳不闻窗外事”,周围的一切好像不存在了。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的“啃”一本新买的好书,妈妈叫我去睡觉了。可是,书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我连动都不动。过了一会儿,妈妈看见我还在看书,生气的说:“还不去睡觉,小心我的‘大闹天宫’。”我吓了一跳,只好钻进被窝。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偷偷拿了手电筒,并把书放在枕头旁边。过了很久,妈妈终于去睡觉了。我马上起身,拿起手电筒和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在刷牙洗脸的时候,当我照了一下镜子,呀,我的眼睛肿得很厉害,都变成了一只“大熊猫”了。
“书籍全世界的营养品。”书将永远陪伴着我,使我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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