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刘邦近十年的戎马生涯中,他从一介布衣蜕变为千古名帝,各种心酸鲜为人知。而随着发鬓的苍白,那乡里的泗水亭长亦早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只是一个孤独至死的至尊皇帝。
他的孤独,始于鸿门。鸿门之前的刘季,即使位高权重,但脾性之中仍不失当初的无拘风流。鸿门之后,就是高祖刘邦的时代。鸿门,让刘邦知道了,即使是同乡的曹无伤,也不过是时代的墙头草,身边的所有人,都可能成为墙头草。所以,一个权力纵横于手的政治家诞生了。
当年,他从沛县带出来的那些生死兄弟,到最后,就只剩下萧何、樊哙寥寥几人而已。然而即使是已掌控天下,刘邦对内的权术却从未停息。韩信、英布、彭越,垓下之战的三英都因其猜忌而死,纵使亲如樊哙,亦是会被刘邦怀疑。
刘季到刘邦,从一个人到整个天下,刘邦为了这个天下,看着无数的人在自己眼前死去,自己身边的人影越来越稀疏,沛县的欢歌,直到死了以后,仍是被孤独包裹。
无赖,无所依赖,晚年的刘邦回到沛县为什么会放声痛哭?因为多年以前,他和自己的兄弟踏出家门,是为家而战;而多年之后,纵有锦衣车驾,万人随从,可真正回到故里的,只有自己一个人。
也许,在项羽,这个与刘邦的.半生纠缠不清的男人死去之后,刘季就已经死了。而那个尽享尊荣的刘邦,即使坐拥华丽未央,也会在晚年呼出同当年始皇帝相同的话语:“只有在车马驾上,我才能稍稍入眠,在这个皇宫里,我却怎么都睡不着。” 电影《王的盛宴》片尾,刘邦在梦中游荡于密林,耳边回荡的,一直是这么一句话:“或许,我的一生都是鸿门宴。”
我们还从类型满足角度来谈,必须承认,作为一部真实人物传记片,《马戏之王》的故事很简单。
通过电影,让我们了解P·T·巴纳姆这个人物的成长/发迹过程,这一点基本做到了。至于人物的复杂性,以及类型片中最讲究的困境设置/人物成长,也都有,但基本都是蜻蜓点水式的。
这种简单,当然是跟其他更优秀的传记片比较得来的。如果我们只探讨这部电影本身,这其实是高度符合影片主题的。
但凡是有关某种艺术形式的电影,都要涉及到一个主题,这种艺术形式的高雅与低俗。《马戏之王》讲的是马戏,在19世纪的美国纽约,上流社会当然是嗤之以鼻看不上,评论人在报纸上评头论足反三俗,剧场周边的普通市民也因为聚集了一帮“怪胎”而整天聚众抗议反三俗,甚至P·T·巴纳姆也一度在追求高雅艺术/努力往上流社会爬的过程中迷失了自己。
电影的主题之一,同时也是P·T·巴纳姆坚持一生的艺术观,就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艺术才是高尚的的艺术”。
我们套用到电影中,《马戏之王》少了故事层面上跌宕起伏的剧情,但依然能保证能给大多数观众带来快乐,能给人带来快乐的电影就是好电影。
好莱坞电影最常见的回归家庭/突破阶级种族偏见等高度主旋律主题,当然也是电影必不可少的。
P·T·巴纳姆是生活在19世纪美国纽约的人物,那还是英国女王是维多利亚/美国总统是林肯的时代,他的马戏团经过了146年的漫长岁月,变成了“玲玲兄弟与巴纳姆卡里马戏团”,并且也已经与2017年5月21日在纽约长岛进行了最后的谢幕演出,走入了历史。
P·T·巴纳姆本人如果这个人物曾经或者以后还会跟当下的我们发生什么关系的话,就是他的马戏团所在地了。P·T·巴纳姆于1874年租下纽约麦迪逊大街和26街交口处的一座旧火车站,作为马戏团的表演场馆。这里后来成了全世界最著名的体育/娱乐圣殿,那就是NBA纽约尼克斯队的主场,麦迪逊广场花园球场。
我们班有一个无敌大胃王,他是谁呢?哈哈,我才不告诉你呢!看了我的作文你就知道了。
半年一度的美食节开始啦!大家不约而同地东看看,西瞧瞧,琳琅满目的美食让大家难以抉择。“哎呀!”我好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对不起。”他道了个歉。哦!原来是人送外号“烤红薯”出来溜达了。他那又大又肥的肚子时不时一颠一颠的。“哼!平时体育课可没见他跑得那么快。”我朝他挤了一个白眼。细一看,他正拿着盒子,到处取食物呢。他把“抢来”的食物视若珍宝,谁要都不给呢!等拿完了美食,他就立马回到座位。顾不了这么多了,他立刻张开大嘴,左手一个鸡腿,右手一根香肠,桌上还放着一杯饮料,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好像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似的。不一会儿,盒子里的食物吃光了,他又跑到别人那里去抢,抢不到就露出楚楚可怜的表情,不给也得给呀!终于吃饱了,他摸了摸那圆滚滚的肚子,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
“美食来喽!”小吴同学拎来了两块比萨,两包糖果,原本吃饱了的“烤红薯”,抵不住香味的诱惑,直勾勾地盯着其中最大的一块,终于按捺不住了,起身抓起就吃,全班都被他逗笑了。
这就是我们班的无敌大胃王,真不知道他怎么这么能吃,佩服啊!
这家伙,长得膘肥体壮、肥头大耳,是个标准的大胖子。为什么他那么胖呢?我们可想而知,他的饭量有多大。所以我们班的同学都称他为“大胃王——桂铭超。”
学校食堂的饭菜有时好,有时坏。好得能让人直流口水、狼吞虎咽;而坏得能让人厌恶,甚至看都不看一眼!可这对于他来说没什么不一样,每天的饭菜都是美味佳肴,吃得不亦乐乎。
就在上个星期五,我还特地观察了他。午饭时间到了,他迫不及待地从饭箱里拿出了热气腾腾的饭盒,再急急忙忙地跑到冒着热气的汤桶前,他自觉排队,打了满满的一碗汤。然后端着热汤,小心翼翼地回到自己的桌前。他乘的饭像一座山,挑食的同学把菜都给了他,记得最多的一次他竟然一连吃了五、六条鱼,十二个小肉丸……他是那么的友好,并没有把这些菜“拒之门外”。打开饭盒开始享受美味的午饭时间,出乎你意料的是,他吃饭的时候竟然用那稚嫩的小嘴巴,小心翼翼地嚼着。看到他仿佛看到了我家的小仓鼠,样子是那么的可爱!
告诉你个秘密,这家伙上课还老爱打瞌睡,别人叫他都叫不醒!
我们要学习他不挑食,珍惜粮食的好习惯,但不能和他犯同一个毛病——上课打瞌睡,上课的时候我们应该要集中精神专心听讲才好!
唉,这家伙!我都不知道怎样形容他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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