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路途漫漫,我把生活诠释成一段孤独的流浪,通向梦想的大道旁驿站不断,我却不愿停步,蓦然回首,升起在心中的那轮太阳照耀着我不倦的人生之路……
打开灯,书桌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把小小的房间点缀着,格外温馨。我并不奇怪,一点儿也不,中考在即,奶茶在每天的这个时侯会准时出现在那儿。
轻轻地,我听见门被开启,一回头,妈妈抱着一床被子走了进来。棉被满是阳光的味道,似乎在小小的房间内,又升起了一轮小小的太阳,见我手握空杯呆呆的望着她,脸上立时漾起笑容。
我追出房去想要寻找答案,然而在看到母亲的刹那间,我止住了脚步,妈妈问:“还要一杯吗?”我笑了,我终于明白母亲的伟大之处,恰恰在于她的平凡,于是那轮小太阳又升起在心里。因为我懂得了珍惜,珍惜平凡的奶茶之中浓浓的爱。
“加油,不要放弃,不着样,怎么能培养坚韧的性格,快点好儿子,妈妈就要到山顶了,爸陪着你呢。”爸爸一边奋力的向山上爬,一边为落在他后边的我鼓励,看到爸爸拖着笨重的身体吃力地向上爬,我顿时觉得很惭愧,奋力去追赶爸爸,这时在我消沉时,爸爸在山上留下的爱。
面对爸对我这样的爱,我只能仰望着,爱是平凡的,却是伟大的,就如同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却有千千万万个父母,但是他们对自己儿女的爱却是相通的!
浓香的奶茶,满溢着母爱,不能放弃加油,承载着厚重的父爱,听人常说,我是父母心中的小太阳,但我却说,父母才是升起在我心中的那轮太阳,永远照耀着我不倦的人生之路。
又是个夜晚的降临,看不清远方的道路,不明白该往哪里走,一片迷茫。心头布满乌云,心想:明天会是怎样的一天?瞬间,一道光闪过,划破了乌黑的天际。随后,光芒照亮了大地,那是太阳的光芒,那是心中的太阳的光芒,照亮暗淡无光的心灵。
醒目的叉号,鲜红的分数,静静地躺在刚发回的试卷上。老师的表扬,一个个高分数似一把把刀,刺着我那不堪一击的幼小的心灵。我将试卷揉成一团,使劲地揉,拼命地揉,却从不敢把它撕毁,因为老师会检查试卷。可是,就算我撕毁了它,也不能销毁证据——我考砸了的证据,我比不上别人的证据。老师在讲台上分析试题,我坐在下面看着这份试卷,似乎全是分数,全是那令人失望、伤心的分数。“铃!铃……”又下课了。“这一节课到底在讲什么呢?”我问自己。茫茫然,我是怎样度过了这一天的,我不知道。我的'心被一块大石头压着,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失魂落魄地收拾东西,向前走,无心看风景,甚至不知该走到哪里。我曾是一路看着小草招手,花儿点头,一路高高兴兴地往前走,前方有个温暖的家在等着我。想到家,想到妈妈期待的眼光,想到爸爸辛苦的工作,而我就是这样,以这样的成绩来回报他们吗?我该如何面对他们?
黑夜降临,我的心更是黯淡无光,我抽出日记,想写些什么,却无从下手。我找不到前方的道路,明天我该怎样走?窗外的月光照进来,我看到了墙上的字:“超越、进取”。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太阳又会重新升起。我这样告诉自己。我遥望天际,我似乎看到了缓缓升起的太阳。
心中的太阳缓缓升起,拨开堆积心头的乌云,照亮黯淡无光的心灵。我要努力去寻找我的梦想。
这本《太阳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有人说海明威的长篇小说没有他的短篇写得好,他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观点,我不知道,反正谁都有随便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我只相信,如果一个故事能用一个短篇可以写出来,海明威是不会把它写成长篇的。反过来说,如果一个故事用一个短篇写不完,那他就会把它写成长篇。这样说的意思是:与其说他的长篇是长篇,还不如说一个大号的短篇。那么普通所说的长篇与短篇之间的区别是什么?仅仅是篇幅上的差别么?当然不是!短篇与长篇的区别是它的结构更为紧凑、主题更为单一。如果说长篇象是个十连发的散弹枪,短篇小说就是个"单打一",这样一说,其实海明威的这种拉长了的短篇就象一个射程长,精度高只有一发子弹的大狙了,他小说的篇幅无论多长,那主题都会把它的前后洞穿。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在一起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女人又天性风流 、热爱生活、向往自由 和享受,她叫勃莱特。勃莱特认为巴恩斯非常可爱,巴恩斯更是对勃莱特爱之入骨,他们很早就认识,但是现实却让他们无法在一起生活。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就已经离过两次婚,这是两次都是不幸福的婚姻,而且还都是巴恩斯只能眼睁睁默许的,然后正想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首先从这个小说空空的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这里有内疚,有隐痛,有妒疾,有失意,有孤独,有无奈,有苦恋,有空虚,有屈辱,有等等禁锢了精神并使之痛苦的东西,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七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读得懂就能保证人会喜欢他的小说了吗?其实我明白,你想问的是,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但是仅仅说他打不垮,那还不能完全解释他何以让人崇拜有加,其实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命运被一小撮人操纵。普通的人会认为,我们的命运仅仅是上帝安排的或自己创造的,但是却意识不到它有时是被一小撮人操纵了的。意识不到的人会乐于向命运低头(又能怎么办)。但是一旦人意识到了,那他就会气愤难忍,而海明威的这个"打不垮"的形象,也正是从这种认识中脱胎出来的。对上帝低头,对自己的选择认输,这无损真汉子的光荣,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才真的知道"自由 "和"独立"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是他对爱情和生活是不屈服的,但这是他的"败而不垮"。当然,仅仅是这一点并不能说明什么东西,但是只要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才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天意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彻底。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当然这仅仅指出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别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确实真实,太真实了。为什么会这样?这是因为,就象是模特的眼窝越深画家才越能表现人脸的体积一样,正因为科恩怪异的行为怪得很所以才使这事更真实——当然,这也是这书最现实的趣味,其它说了都有点虚。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断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这也就是他的冰山理论的另一种表达。他的冰山理论包皮含太多的意义。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就是"极为真实",而要做到"极为真实",需要一些聪明才智,就象生活也需要聪明才智。海明威真正的迷人之处在于他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老男人(书里的巴恩斯也是这样的人)。而这种人在我们这里还暂时没有出现过,我们这里的人老了,总是变成一个个"天真的"匹夫有责的遣老们,那些干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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