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寒假里,我用闲暇时间阅读了这本《追风筝的人》。这是一本由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写的有名的代表作,同时也是他的第一本小说。
故事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他年幼时一起长大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他们一起长大,形影不离,一起度过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在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还有一起放风筝和追风筝,过着快乐的生活。但在一场风筝比赛后,一切都随之改变了。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板,竟以哈桑偷东西为由赶走了他。为了赎罪,阿米尔再度踏上了睽违二十多年的故乡,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份力,却发现了一个惊天谎言——哈桑竟是爸爸的私生子。儿时的噩梦再度重演,阿米尔决定保护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
我读后觉得这本书刻画生动,故事情节震撼感人。主要以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的亲密友谊为贯穿全文的主线,写出了三代人的情感纠葛。其中哈桑对少爷的忠心耿耿,阿米尔对哈桑的弃之与背叛,以及阿米尔心中的救赎,小说情节巧妙交错,使小说得到了高度的评价。
说先我先评价一下书中的人物形象。阿米尔少爷内心有一定的嫉妒心,他不满父亲对哈桑过多的赞扬和奖励和自己的冷淡失望,内心一直感到挫败和不平,内心开始排斥对自己忠心耿耿的哈桑。阿米尔在哈桑需要帮助的时候,却不管不顾他。我想如果换一下位置,那哈桑一定会挺身而出,抵御那帮恶势力。阿米尔却没有这样做,眼睁睁的看着哈桑受辱。回家后,他又为自己的弱懦而感到惭愧,每天面对哈桑都让他内心备受煎熬。所以他选择了一个卑鄙而极端的方式,诬赖他,把他赶走。读到这里我都为哈桑打抱不平,阿米尔也太过分了,他怎么忍心把对自己如此好的哈桑赶走呢?如果是我,我一定会对哈桑加倍好,完全可以做到情同手足,把哈桑时时刻刻放在心上。但阿米尔后来为了赎罪,救助了哈桑的儿子。这一点还说明他良知未泯,终于有了一次对得起哈桑并赎罪的机会了。
下面再说说哈桑吧,个人认为较于阿米尔,哈桑的形象要光辉得多。哈桑对自己的付出任劳任怨,这是在当近社会十分少有的,自己十分喜欢阿米尔,觉得这样的一个大好人就应该长命百岁。但到他死的那段,我却哭的稀里哗啦的,想到他什么事都默默承受,尽力按照少爷的意思,他那一段剥石榴,问少爷真会那样做吗,如果只要他让,那么他一定会尽力去做。还有风筝大赛的那段,他凑近阿米尔的脸,问他他什么时候骗过他。有人说哈桑太傻,我却不那么认为,我觉得这恰恰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个角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为之动容,让无数次的落泪。
至于阿米尔的父亲,我觉得他是一个有多面性格的人,对哈桑的不敢承认,影忍者心中的爱,不敢在阿米尔面前表现出来。知道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
当然,书中也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腿;足球场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看似残忍,但这一幕幕一切切尽是社会真相。
这部小说太让人震撼,一部让人心灵受到洗涤的惊世之作。“爱、恐惧、愧疚、赎罪这是伊莎贝拉阿莲德对此书的评价。也让我可以深刻的思考人性,思考更多的东西。
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年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场风筝比赛之后,哈桑为了阿米尔而牺牲自己,阿米尔亲眼目睹了却跑开了并没有去救哈桑,为此他自责极了,然而他还设计谎言,逼走了哈桑和他的父亲。然而由于战乱,阿米尔和父亲逃往美国。在美国的二十多年里,阿米尔饱受着心灵的煎熬,对哈桑的愧疚使他无法释怀。二十多年后当他再次回到故乡,才得知当年哈桑就知道阿米尔在场,但他并没有任何责怪,亦如童年时的那句话:“为你,千千万万遍。”然而这时候哈桑已不在,阿米尔再也不能挽回什么。但是,哈桑的孩子还处于危难之中,这时候,阿米尔战胜了自己的懦弱,勇敢了救出了哈桑的孩子,也拯救了自己。
故事里有战争、亲情、友情、爱情、也有正直、善良、诚实,那都是风筝的象征。哈桑便是那个追风筝的人了,他以他最单纯的信念奔跑着,为了他所执着的而去追那只最珍贵的风筝。他对阿米尔是无私奉献的,即使别人再如何嘲笑他身份低微,血流卑贱,他一直坚信他和阿米尔的友情,我被他坚强的信念所深深折服。
书到最后,阿米尔的内疚被哈桑的真诚洗净,他终于也做了一个追风筝的人,他向着风筝飞翔的方向不停奔跑,他微笑着。
即使合上本书,我依旧能听到耳畔传来那句真挚的诺言:为你,千千万万遍。宛如一句天真的玩笑,却深深地烙在我们的心中。是忠诚,是善良,更是爱。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同时,我也为那时候由于宗教信仰的不同,身份的不同,从人出生的那一刻就被人为的刻上烙印。因为不同宗教信仰使得国家内忧外患,人们饱受战乱之苦。曾经的阿富汗也是美丽的童话世界,现在已然变为被战争践踏的纷争之地。不禁要问,纷争的人到底为了什么?为了得到可以什么都不顾?虽然阿米尔最后得到了救赎,但是更多的阿富汗人是否得到了呢?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七年级5班发现了一本名字叫《追风筝的人》,在此之前,我曾听过一首歌叫《追风筝的孩子》,于是它引起了我的兴趣,便借此机会粗读一番。
小说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情,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是从小玩的很好的主仆关系,在一次放风筝比赛中阿米尔获得了胜利,阿米尔在寻找主人丢失的风筝中遭到了侮辱,阿米尔看到后并没有伸出援手,在此后阿米尔无法面对哈桑,而哈桑毫无底线的善良像一面镜子一样折射出阿米尔的丑恶,于是阿米尔在自己过生日时以卑劣的手段逼走了哈桑。后来阿富汗经历战争时哈桑逃往美国,哈桑为了守护曾经主人空落落的房子死在了侵略者的枪口之下。二十五年之后,阿米尔最终还是回来了,带着一身的愧疚回来后得知曾经的仆人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他带着一颗赎罪的心,经历一路艰辛寻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的侄子索拉博。并抚养长大的故事。
“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的这句话贯穿了整篇小说,每一次都是那么的让人感动,为了表示忠心毫不犹豫的吃泥巴,为了保护小主人而掩饰自己的恐惧,在战火纷飞中守护早已人去楼空的主人的院落。只为了追寻自己心中的那只风筝——忠诚,善良。
我在想,作者真正的意境是控诉战争或是人性的罪恶,还是劝导人们内心向善,在我看来,通过全篇跌宕起伏的剧情,处处透漏着人性的抉择,而后面的故事总是在说,善良的选择是没有错的,是伟大的。所以,本书主旨用一句中国古语总结就是: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不管那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的去追。
真正面对利益取舍甚至人生抉择的时候,将是十分考验人性的。自认为外人可以有自己的看法,旁人可以对当事人提出建议,但任何人切不可对当事人妄加评论,因为你永远不能真正的到别人正在经历及经历过什么。
这是豆瓣上评分最高的一本书,拿到手翻阅后,果不其然是本好书,很快就被作者的文字带到了阿富汗儿童的生活中,读完后想留下一些东西,于是写下这篇读书笔记,以便于自己日后重温。
阿米尔少爷和哈桑的童年生活,虽然是在同一个地点经历,但可以说这大概就是唯一的相似之处了吧。表面上是贫富差距,实际上却和种族歧视脱不了干系。可笑的是,哈桑对阿米尔少爷“为你,千千万万遍”,在阿米尔少爷眼里,哈桑却不配做他的朋友,实际上童年中,哈桑才是有血有肉的孩子,而阿米尔少爷则是一个懦弱者。
孩子大概都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父母的认可,父母的表扬吧,而如若这种渴望长期受到压制,被认可的渴望也会变得愈发强烈。当然事情有可能变成动力激励孩子奋发向上,也更可能催生出负面的影响。另外,哈桑遇到危险时,阿米尔少爷的临阵脱逃造成了他一辈子的遗憾,一辈子的内疚,如果当时的临阵脱逃变成了挺身而出,结果会怎么样呢?其实还是自己能力不够,童年的优裕生活和懦弱的性格根本处理不了当时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只有一个人能力足够的强了之后才有可能有能力去处理、去解决更多的事情。
有时候犯错在所难免,但错误也有大小,有的可以原谅,有的不能。有的可以挽救,但有的挽救不了。一旦犯错要勇于承认,积极面对,采用正确合适的方式去极力挽救。
“瞧,风筝飞得多高啊!”“是啊,是啊,太高了!”“好高呀!啊——!”一道阳光刺进了我的眼里,我想:今天的天气真好啊!微风徐徐正适合放风筝。
我和四个伙伴分配好了各个“岗位”,异口同声说:“一、二、三,放!”飞筝放得太差劲了,一会儿往东飞,一会儿往西飞,有时还在半空中打起圈,像是自豪地说:“看,我还能在空中跳舞。睢,我那婀娜多姿的舞蹈,迷倒了我那千万个‘粉丝’”。有时风筝被风差点吹进了树林,“不好,风没了”,我大声喊道。可怜的风筝像是生病的老人倒在地上。我跟伙伴们叹着气,但我们不甘示弱,依旧放风筝。“再来一次,加油”杨斯淇喊道,这句话使我们几个女孩子精神充沛起来,“一、二、三,放!”风筝又放起来了,可风筝好像不太愿意待在空中,又掉了下来。我看了看别人,在心里嘀咕着:哎,又失败了,为什么他们放得这么好呢?我看了看伙伴,伙伴们也围在一起窃窃私语。我想:怎样才能使风筝飞起来呢?呀,有了!我拿着线使劲向上拉,立刻向杨斯淇喊:“快放线,快跑呀!”伙伴们也跟着我喊。呀!风筝终于飞上天,可只待了几分钟又落了下来,不过我们还是感到很高兴。
我们放得飞筝还不错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放风筝吧!
看完了《追风筝的人》,讲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没有良心的人不会痛苦,阿米尔有良心,他做了坏事,他痛苦。
为什么这本书对我触动这么大?我自认和阿米尔很像,自私并痛恨着自己的自私。
之前我养的仓鼠腿骨折了(我猜测),我想把它送走,因为我不想看着它死去。妈妈说:“我老的走不动的时候你也会把我送走吗?”我沉默。
那些把自己陷在阴影中的人是会被光所灼伤的,阿米尔恐惧着哈桑那“该死的忠诚”,他送走了哈桑,但良心永远是无私的戒律官,它把人们的罪行紧紧勒进灵魂,直到人们不停地赎罪,自己原谅了自己,灵魂才会被松绑得以喘息。以及最后哈桑的儿子,自***,浴缸里割腕。
人身上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求生欲了,正直慈悲等等优秀的品格一定要建立在有生命的人上,如果说下葬是死刑,缺乏求生欲则是死缓。
我从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的人生不会太快活,死亡这种概念就像一种难以根除的疾病,我的人格被割裂为两半:亮闪闪的那个追求着同样金光闪闪的人生,他乐观风趣坚定且自信,有很多想要的东西;灰蒙蒙的那个则认为没什么值得追寻,生命是一场有期徒刑,除了死亡他一无所求。
亮闪闪的那个每时每刻都要看护着灰蒙蒙的那个,避免他把剔骨刀插进动脉又或者感受一下从十三层到一层的空气在两秒中划过耳畔。就像“24小时防止自***看护”看护着哈桑的儿子。亮闪闪的那个很累了,我能感觉到。
但其实我脑中真正幻想的是自***未遂而非自***,这只是一种希望自己与众不同的另一场自私欺骗吧,真糟糕。
最后,那个卖孩子的孤儿院院长,为了避免十个孩子的死亡,他卖掉了一个孩子,避免一百个孩子的死亡,他卖掉了十个孩子。
正义很贵,道德很贵,诚实很贵。保持完全的正义真的很难,特别在你没有力量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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