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最好的你”,一语双意,不得不令人揣摩作者将这句话摆在封面上的意蕴。再见,过去的你,青涩却也美丽的自己;再见,最好的你,在时光的打磨下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又没有失去最初捧着初心远走的自己。
一个人从最初追求热闹繁华,高朋满座到适应恬淡安静的日子所历经的心路大概自己才能深切感受。大海,荒石,孤影,像极了历经了内心的不断挣扎与反思后蜕变的我们站立孤寂的人生边上的样子。也正像代序里林楚茨所说,“人的孤独感是随着时光增加的。”我们不是不热爱热闹,只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就需要获得一种与自我和解的力量,就像大海冲刷岩石,磨损的同时也改变了内核与气质,使其目标清晰。”
大概这也是书里插图大多是空旷的海面,辽阔的天空以及高云层的原因。孤独的行走,保留疏离感,也乐意为自己所爱付出。
耿帅说,他一直相信人与人,人与书之间皆是有文字之缘的。是的,人与人之间,文字与文字之间,人与文字之间,在最初见面的几分钟里就已经决定了一切。
我因着喜欢这无意之间见的文字从而喜欢起这个作者,或因喜欢这个人而喜欢他笔下流淌出的丝丝情感从而结识。缘分大概是这样子攀结的。
在耿帅的书里也极有这样的例子,读者与作者之间的情感来的较为纯粹,因文字结缘,因此会买光货架上他的书,会坚持每一天都给他写长长的邮件,此后情感的表达自是不用再提,但最后终究会因为一些事情失去,大概人与人之间有一根线,线断了缘分亦会截至。最后她因胃癌离开这人世,而他相忘于江湖。过程之中虽然受过伤害但是最终能存下的也只有感慨与感激。
恰如七堇年说,有人为我们沏了一碗感情深致的茶,我们却总说来日方长,于是将茶碗搁置,且待花间一游再回,或他处小酌而归,以为它仍旧会热香扑鼻在那里,殊不知这世上回首之间,便已经是人走茶凉……正如耿帅自己所感悟,“许多人许多事,正是因为不懂得知足与珍惜,本该拥有的东西就与你失之交臂,当你回头时,他已经不在你身后了。”
耿帅的文字朴实而又简单,而这些感悟也是从自己本身的故事中得出。正如他人对他的评价,“他写的文字跟他的人一样,坚韧洁净,有倏然而至的沉静。在阳光下旺盛生长,在寂寞的时间里不断行走。”
像是一颗独立生长的树,活得恣意安然,岁月远去,时光打磨但是他还是以本心意愿而生长。外界喧闹也好,外界淡漠也罢,我自岿然不动。
对于我这个从小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来说,那片草地和上方的蓝天,便是我最熟悉的天堂。每当夏季,最享受的一件事便是和爷爷面对面坐在草坪上的大树下,阳光透过茂密的树叶在我们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抬头看看白云,柔柔的,心里也跟吃了棉花糖般甜甜的;抬头看看天空,蓝蓝的,心里也跟清洗过一般干净。
爷爷很喜欢蓝蓝的天空,每次坐在树下,却只能看见一半天空,而我坐的地方却能看见爷爷的那半边天空。每每眺望蓝天,细密的鱼尾纹布在他的眼角,目光却十分安宁。爷爷为了保护这片淡蓝色的梦想,一直在坚持着捡拾草坪上的垃圾。在外人看来,这两者之间毫无联系,但只有我明白爷爷一直这么坚持的意义——他不想让这些肮脏、不堪的垃圾毁了这淡淡的美丽。
后来,爷爷……病逝了。他就那么安静地躺在草坪上,嘴角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身边的树上早已光秃秃,一片落叶瑟缩的打着旋儿落下,渐渐融进了土中。我呆呆的看着他,咬着手指,没有泪水,没有叹息,只是愣愣的站着。
那天的夜里,在星空的辉映下,面朝天空,我开始思索我自己的梦想。
也许是因为那时的我还小,望着宁静的夜空深沉了一整晚也思索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便光着脚丫,小心翼翼地踩着柔柔的小草走回了家。
再后来,我们搬进了城市的中心,那里繁华美丽,却没有一丝朴素,那么妖娆。灯红酒绿使我们远离了那一半天空,城市里的喧嚣将我与那一片天空的最后一丝思念无情斩断。站在天台,城市里的繁华景象一下子全都落在眼里——其实我也很少再记起那个幼时美好的天堂。
直到一年后清明节扫墓,一家人又来到了那里,眸光里再次看到了宁静的天空,泪光里再次看到了淡淡的美丽。那蓝色里仿佛夹杂着一丝空旷的寂寥和肃穆。只是谁的另一半天空?你在为谁哭泣?
我多想大喊,不要哭泣,你还有我!
那一天,一个女孩在大树下暗暗许诺,要守护这一片天空。
之后每到假期和周末,草坪上,总会多了一个忙碌的身影,长长的头发被风轻轻撩起,静静地走着,拾起地上的`垃圾。她只知道,这片天空,是她的另一半天空,至少存于她心中,所以她的梦想,便是守望这一半天空。在那以后,这另一半的天空就是她的依伴。
有多少心愿,随着成长渐渐淡忘亦更深刻,但那最纯洁、单纯的本质东西,我们还是要守护好。因为,如果连自己也遗忘了最初的心悸和梦想,又怎能找到梦想的彼岸呢?如若遗忘,曾飞起的梦想都会化为浩瀚宇宙里小小的尘埃,彼此遗落,找不到归属,看不见内心。
至少,我要守望我的另一半天空。
当我的另一半天空不再蓝,飞起的梦想都化为尘埃……但阳光,依旧还是拨开了云朵,照亮了,被秋风吹过的生活……
我一直相信这世上所有人与人、人与物的因果关系,得失之间,获得的或许是美好的回忆或许是苦闷的教训,却因为有这样的过程,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没有谁会一直倒霉也没有谁能一直幸运。也就是这样的理念让我选择了这一本书——《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
书中分成十个小故事加一个后记。
都是关于爱情的小故事,阅读过程中,总是会想到这会不会写的就是作者本人的故事?那细腻的文字,感觉每一个字都蕴含着浓浓的情意,使读者如身临其境,随着情节的起伏而漂游不定。不禁想,如果换成自己那又会是什么样子的结局。
高中时,语文老师说过:爱情到最后会变成亲情。
看似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真正实施起来却抵不住内心的失落感。从轰轰烈烈到平平淡淡,甜甜蜜蜜到习以为常。而恰恰就是这个习以为常,会慢慢的让我们忘记对方的好。过了那头昏脑热的热恋期,随之而来的是生活上的摩擦,双方缺点的`放大掩盖了那越来越渺小的优点,直到失去。
不一定所有的感情都会有类似的情节发展,但是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总是要慢慢的磨合。褪去那光鲜亮丽的外表,直视真实的内心,从个体融为一体。
令我感触最深的是:我们没必要去怀念从前。
毕竟感同身受,2年的情感,花了5年的时间还放不下,都开始怀疑自己不是念旧,而是脑袋有问题了。
因为一直牵挂着,所以每一次遇见一个有可能发展的对象时,总是忍不住拿去对比。在情节还没有展开之前,就已经想到结尾了。越想象越不敢尝试,反而认为既然不会有好的结果,为什么还要开始呢?
因为放不下,曾经还跑去对方的故乡,看看是否能偶遇,当踏上那片土地时,我就想放弃了,那么大的一个城市,我连个准确的位置都没有,跟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转,来来去去都是陌生的人群,看哪儿觉得哪生疏,即使到了地铁站的门口背面,我还在转弯的位置向路人询问地铁口在哪。
假设真的那么有缘分,也不会断得那么一干二净了,直到几个月后才悔不当初。
有时候,遇不见,不是因为没缘分,或许是缘分已经过去了。像两条相交线,一个短暂的会合后,又各分东西。
人生路途还很长远,这只是开始,或许会因为它在路上耽搁了一会,或许它对于现在是悲伤的记忆,但要相信“所有失去的都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这一段记忆留在脑海中,它依旧是珍贵,对于老来的回忆,它也许能变得美好。
因为它让你学到了珍惜。
人生不是一尘不变的,人也该如此。在不同的环境中,不要被动的等他人为你改变,而是自己主动改变完善自己。环境不会跟随你的节奏,而你却要因为环境对自己的方式做一个极速改变。
人生中会有很多第一次,经过多次反复后就不再是什么新鲜事了。假如,他是一位科学家,实验失败了,那么,他就应该改变他的实验顺序,重新部署他的试验计划;假如,他是一位作家,无人鉴赏他的作品,那么,他应该改变自己的写作观念,换一种思路或语言;假如,他是一个厨子,他的美食吸引不了众人,那么,他应该注意食物搭配,颜色和口味的调制。因为,谁也不愿意每天都是一样的,一句话,一个节奏,都是一份创新,万事万物都会因事因人改变。有时,再硕大的`世界里,我们应换一种方式活,一份创新一份改变,这样,既快乐了自己也方便里他人,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孩,家里很是娇惯,渐渐地,他失去了小伙伴,失去了兄弟姐妹,父母总是对他摇头叹气不去理会了。他难过极了,一天他遇到一个老人,老人告诉他一个秘密。从此以后,他的生活发生了三百六十度大翻转,最后还成大老板。一字一人生。一个字的改变,却改变了他的世界,是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片世界。呵呵,这个字,分量虽不重,价格却非凡。就一个字,‘请’,对就一个‘请’字。在每一句话前改变一滴点---加一个‘请’字。一个‘请’字,体现的是一个人的素养,一种态度,也是对他人的尊重。
一种方式,一种境界。
姐姐以前是一个爱咋呼,爱叫唤,大大咧咧的典型‘疯丫头’,大象腿水桶腰,一脸傻样的胖妞。如今的她可真叫人吃一惊。淡一点也不奇怪,因为姐姐说,我们用人生最美的年华作抵押,去担保一个说出来都会被嘲笑的梦想。梦想的成功与否,是一个人自身的改变,从角度,从态度,从观念与方式的改变。一加四得五,二加三得五,零加五也得五。不同的方式,不一样的精彩。大学四年里日日夜夜的辛苦,对自己减肥方式的不断改变,对人生的态度积极改变。到最后,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从以前人人都讨厌的丑小鸭,在不段改变自己的同时,也改变了自己的人生,郑重的戴上了“天鹅”的王冠。
人生不是不变的,在人生这个舞台上,我们不可能让社会,环境,他人为自己改变,但我们可以在改变我们自己的同时,间接的改变身边尽可能改变的人或事。有时,只需换一种方式,另一种方式可能会更好。
天空的幸福是穿一身蓝,森林的幸福是披一身绿,阳光的幸福是镶一身金黄,而我们的幸福拥有一片金色阳光。——题记
在我心中,珍藏着这样一片金色的阳光——书。每当陶醉在书的海洋里的时候,一种奇妙的感觉就充溢着我的心房。我似乎听到自己由衷赞叹:“读书真好!”
小时候,老师教我背古诗。“古云此日足可惜”、“尘埃不见咸阳桥”……我每背会一首,就能得到老师一张欣慰的笑脸!长大后,小人书、连环画占据了我的幻想王国;再长大些,手中的书已变成古典小说、西方文学。我读着古今名家们的作品,总会有种蚕吃桑叶的快感,有时也有如饿汉扑在面包上的满足感,以为这是我最大的幸福,与众不同的幸福!
我喜欢读书,在于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诗人们写诗,总是反复锤炼,如王安石吟道:“春风又到江南岸”,对其中“到”字很不满,把“到”改成“入”“过”等字,一连改了十几次,直到改为令他满意的“绿”字才罢休;又如贾岛对“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中对该用“推”还是“敲”犹豫不决;再如卢延用“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对自己苦心于写作的生活进行真实写照。由此我明白:要写好一首诗,要写好一篇文章,总得付出千辛万苦。
杜甫在他的诗中这样描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读到此时我就想:“是不是没有灵感,只要喝酒就行?”现在想想,这真是一个有趣的问题!若没有美酒,李白岂不就没有写诗的灵感?由此我明白:若缺乏灵感,即使是唐诗“浪漫主义”流派代表的大诗人,也会感到苦恼。
我喜欢读书,不仅在于它让我明白道理,还在于它给打开一扇神奇的窗,让我见识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获得一段段独特的生活体验。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结识了一位百折不挠的英雄——保尔?柯察金,感受到他为祖国献身的精神;读《本草纲目》,我仿佛看到李时珍跋山涉水、勇尝百草、勤做笔记的情形;读《童年》,我为高尔基不幸的童年生活感到心酸,那段生活,没有欢乐,没有游戏,有的,是无尽的艰苦……每每从书中得到知识,得到他人的生活体验,我就能深深感受到书籍无穷的魅力,感到读书的乐趣。
尽管如今的学习生活非常紧张,但我仍不会压缩读书的时间,不会停下读书的脚步,书简直成了我的精神脊梁!我的生活已不能没有书,就像大地不能没有阳光,就像鸟儿不能没有翅膀。读书使我明智,读书助我修德,读书帮我养性,读书催我进步。也许我该给自己“衣食无忧、家庭和睦、学有所成”的幸福以另一种诠释——以书为友,其乐无穷!
如果上天给我一个实现愿望的机会,我愿做一叶扁舟,遨游在书籍的海洋中探险寻宝;我也愿做一只小小的书虫,咀嚼书籍的营养而忘乎所以;我更愿做一只殷勤的青鸟,飞翔在书籍的幸福花园里久久不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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