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白日已尽。从外面的种种声响,行人越来越多,越来越杂沓,可以听得出来。这是一个寻欢作乐的城市,入夜以后,更要趋向高潮。现在,夕阳西下,黑夜已经开始了。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昨天岛外在下小冰雹,我看完了杜拉斯的《情人》,王道乾的译本。
说出来你不要笑哦,《情人》这本书,我最能看懂的是开头第一段,和结尾最后一段。
还是不要说看懂了,应当说我最喜欢。
这两段像有特殊的魔力,哪怕我书都看完了,还是忍不住要翻开,一遍遍地,反复看这两段。
渴望把每个字眼都嚼碎了,吞进肚子,刻进脑子。依然有夜晚升腾而起的栀子香气,溢出嘴角。
是栀子。初闻清甜,过了不一会儿,浓郁的甜腻感,层层漫上,从四面八方向你挤压过来。
不幸闻到的人,就像是一只掉进蜜罐的苍蝇,挣扎从剧烈变得无力,最后包裹成凝固的塑像,尝一口,还是甜的,甜到齁。
所有这一切,都发生在枯寂无波澜的水面之下。
其中第一段话,我在许多个地方,看见许多人引用过它。
可等我真的去看这本书时,这段话如星辰般磅礴的引力,没有丝毫消减。
它就在那里,牵扯着你,让你看着自己清醒地踏入冰冷海水,跋涉向海洋深处,就为了能够伸手触摸一次,冰山一角之外的'冰山。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段话,在你身上,都发生过什么。
我非常、非常,想要了解。
你意识不到自己在哭。
直到你摸到脸上有冰凉的眼泪,结成小小的一串冰锥。
中间大段漂浮在思绪里的内容,我看得懵懵懂懂。
好像被杜拉斯带着,在她的记忆海里漫无边际地漂游。捞起三两只金鱼,绵延成五光十色的波点。
下雨了。
「现代小说」和「古典小说」到底有什么不同?
在我看来,「古典小说」有比较清晰的时间线,还有完整的情节,比较方便改编成电影。「现代小说」则界限模糊,它是游离跳跃的,自由的,打破一切藩篱,没有旧规则能束缚它,比如你一定要有个连贯情节啊,从头到尾都不要跑偏啊……没有这种说法。
我可能看太多「古典小说」了,有个牢固的潜规则扎根在我心里,就是「小说」就必须是那样的,有头有尾,讲一个故事。所以我之前很理解不了,「现代小说」在写些什么,看完跟没看似的,一片糊涂。
王小波在《一只特立独行的猪》里,一直在夸两位翻译家:王道乾和查良铮(穆旦)。
他们的文字是可以念出声的音乐,仿佛珠玉滚落舌尖。
穆旦的诗集只有纸质书,没有kindle版。
王道乾好像只翻译了杜拉斯的书,没有写自己的书。可是杜拉斯的其他书并没有《情人》这本好,我暂时还不想读。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这床与那城市,只隔着这透光的百叶窗,这布窗帘。没有什么坚固的物质材料把我们同他人隔开。他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我们,我们可以察觉他们的什么东西,他们发出的声音,全部声响,全部活动,就像一声汽笛长鸣,声嘶力竭的悲哀的喧嚣,但是没有回应。
房间里有焦糖的气味侵入,还有炒花生的香味,中国菜汤的气味,烤肉的香味,各种绿草的气息,茉莉的芳香,飞尘的气息,乳香的气味,烧炭发出的气味,这里炭火是装在篮子里的,炭火装在篮中沿街叫卖,所以城市的气味就是丛莽、森林中偏僻村庄发出的气息。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他在血的润滑下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置人于死命的。那是要死掉的。
她很注意这里事物的外部情况,光线,城市的喧嚣嘈杂,这个房间正好沉浸在城市之中。
肌肤有一种五色缤纷的温馨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音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木拖鞋声一下下敲得你头痛,声音刺耳,中国话说起来像是在吼叫,总让我想到沙漠上说的语言,一种难以想象的奇异的语言。
相互对视的目光这时发生了质变,猛可之间,变成虚伪的了,最后转向恶,归于死亡。
他那一双手,出色极了,真是内行极了。我真是太幸运了,很明显,那就好比是一种技艺,他的确有那种技艺,该怎么做,怎么说,他不自知,但行之无误,十分准确。
现在已经是黄昏时分。他对我说:将来我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甚至会忘记他的面容,忘记他的姓名。我问自己以后是不是还能记起这座房子。他对我说:好好看一看。我把这房子看了又看。我说这和随便哪里的房间没有什么两样。他对我说,是,是啊,永远都是这样。
暗夜透过百叶窗来到了。嘈杂声有增无减。闹声响亮刺耳,不是低沉的。路灯发红的灯泡亮起来了。
人行道上,人群杂沓,十分拥挤,人流或急或缓向四面八方涌去,有几股人流推挤出几条通道,就像无家可归的野狗那样肮脏可厌,像乞丐那样盲目又无理性。
我用一个白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情人》。我告诉自己,不要从中寻求某个故事,不用从中找一种情感或语言的刺激,只是晾衣服后、铺床单前,静静地坐到沙发上来,有力气就轻轻地读出来,没力气就默默地看。两个月前曾翻开过这本书,看了十页左右。我知道这本书,绝不能用如饥似渴的方式来阅读。从而这篇读书笔记,我也希望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不一定要为预设的读者写。
小学时知道《似水年华》,听名字以为是一部浪漫又深刻的青春小说,之后知道是意识流的,再之后有印象似乎是翻过,但肯定说不上去阅读。《情人》同样是先被我知道名气,知道王道乾翻译的文字有多美,然后我才慕名而来。
“情人”这个名字,以及一些人对全书内容所做的“越南殖民地上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的概括,可能都是不全面的,不过我也不打算说是不妥的。谁知道呢,也许所有的亲人,那想***死的、被***死的,都是为了把爱与死灌输在“我”身上,让我有那样一份与“情人”的唯一的感情;也许那炎热的天气、丑闻、多少年后觉得绝美的女子和树下徘徊的女疯子,都是为了让我“我”漫无止境的去想、去感受,去写一些别人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文字,去在黑夜里,并有一天在“我”的笔端,去思念“我”的“情人”。一切以此为因的果,一切以此为过的因,都可以种在这本书里,都可以结在这本树上。所以,也许,单独是情人。
一个人,是否需要勇气,或者还有经历、环境、心情,才可以讲出一段被人称为丑闻的自己的故事。不加辩解,不加情节,甚至称不上诉说。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和生命里其他时间相关联又可能很不一样,有学校,有妈妈,有两个哥哥,有一副永远忘不掉的自己的形象,有一个世界之外的天地,有一天我忽然想说了,就一下子都说了。
没有语言,没有引号,都是我说的,我的回忆说的。也许有人会读到,记得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但不见得懂得我的想法、明白我的领悟,那都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因此我自由地写,写绝望,绝望是我的世界,是生出我的根,写爱,我确定却又说不出的爱,写身体、肉体、躯体,写洗房子的水和洗浴的双耳瓮里倒出的清水。我自由地写,用来报复我曾经不能自由地活。而我当时似乎也是自由的,甚至对我的自由还有神秘的预见性。金钱也不是肮脏的,我只为大哥的战争性感到恐慌惧怕,没有羞耻。回忆对于当时总有一种冷眼旁观的凄美,当时也料定了今后在回忆中的那种喧嚣和冷峻相矛盾的氛围。就像湄公河的水卷起一切流向大海,在那漩涡之中,死尸和死灰,浮上来时,都成了回忆,却也是一种依旧存在,并未成历史。
一个人,又是需要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别的语境里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情人间的钟摆。爱是通往上帝般的快乐,可离开房间后就有偏见,有遗传的无礼的尊严,却都不是那么清晰明了,仿佛那整个炎热的世界就是一个火炉,空气热得扭曲,看什么也就不真切了。
人究竟要不要记得曾经的`苦。在幸福安逸之后,要不要去想儿时受过的所有的痛,那写满书后整整一页的死字,被翻出来像伤疤一样被人看时的恐惧与无地自容,那时时想到的死,恨别人却想让自己去死,或者当时也想别人去死。那段黑暗的岁月,如今想来甚至阳光明媚,尽是欢声笑语,现今的阳光照得进去,正如如今的善良重新诠释了一切。记得的,又已是不一样了。那还要去拨散也许并不存在的阳光吗?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把妈妈的绝望认为是自己的幸运。人与人,写作者与写作者,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别人的绝望和爱我也是不能体会的,至多只能像看即将远行的渡轮,流几滴不知为何的眼泪,挥一挥不知为谁的告别。渡轮是自由的,可以在海上生等到岸,也可以死得被永久抛弃,岸上的人如何,无人知也不自知了。
我想推荐的是,玛格丽特杜拉斯写的《情人》,我读的译本是由王道乾先生的译本。而我选择这个译本的原因带着些年少的孤傲与无知。
我有段时间极其喜欢王小波先生的书,那是高二的时候了吧,时间总是很紧,所以我选择读了王小波先生的一部杂文集《沉默的大多数》,书里多次提到了杜拉斯的《情人》,王小波先生是这么推荐这本书和这个译本的。“我总觉得读过了《情人》,就算知道了现代小说艺术;读过道乾先生的译本,就算知道了什么是现代中国的文学语言了。”我是总相信,你喜欢的作者会和你对书本有着一样的喜爱和看法,于是我读了道乾先生译的杜拉斯的《情人》。
而这本书,在我不够长久的三年书龄里,被我看了五遍以上。这本书吸引人的不仅仅是它本有的内涵,还有道乾先生所赋予的,带着中国文学的意蕴。而我也是存在着一些私心,《情人》中的女主是和一位中国男人在一起的,那除了杜拉斯的语言,用中国的文学语言,也总是再合适不过的。
这本书所讲述的爱情,真实的可怕,这本书表现的人性也是真实的可怕,我喜欢杜拉斯的这种叙事方式,她不谈论什么好坏,只是心底的感受。那个女孩,她觉得适宜的装扮,她做出的决定,她选择的爱人。她明白她的虚荣与卑微,毫不掩饰的***与阴暗,很多事情她都不曾隐瞒,她一直都很脆弱,可是杜拉斯女士却用一种意料之内又意料之外的方式,让这只刺猬露出了她柔软的肚皮。那个中国男人是真的爱着她的,而我想,尽管被压抑,尽管不堪,尽管是欺骗,可是还是爱的,女孩也是爱着那个中国男人的。
可是,太晚了,在她还年轻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太晚了。
这本书不仅仅在讲那个,会一直爱她爱到他死的情人,更多的是在讲自己的人生,那些隐藏在心底里无人知晓,又无处遁逃的。那些光明与黑暗交织的,无法忘记的曾经。
我从这本书里得到的东西,很难去说的清楚,是一种不服输的倔强,还是一种坦然面对自己的勇气,亦或者是学会了与孤单的相处。
而我也总觉得很多的女孩子都应该看一看这本书。
故事梗概说:本书是讲主人公修子和事业成功、有家室的远野婚外情,但远野和妻子离婚后,修子却和远野提出分手…我真的不敢苟同这种做法,但看到渡边纯一的名字,还是坚持看了下去。
花两天时间看完了以后,我觉得主人公修子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虽然她已经三十二岁,但是她面容和身材姣好、工作稳定高薪、经济独立、精神丰富,只想享受恋爱的甜蜜,有自己的底线。
虽然修子是有妇之夫远野的情人,但是她没有争强好胜之心,没有破坏他家庭,然后自己上位的想法,也没有接受他的金钱给予,而是纯粹欣赏远野这个大自己十几岁的成熟男人,享受和他在一起的时光,自己也越发变得成熟理性。
所以我也能理解为何远野离婚,随即提出要与修子结婚时,她的恐惧和抵触,甚至向远野提出分手。这样一来她会变成上位的小三,随着生活上的接触增多,自己可能会变成远野口中“没话讲”的妻子,毕竟前一任妻子也是远野曾经深爱过的。最主要的是恋爱的新鲜感和神秘感会荡然无存,修子追求的本就不是相夫教子的平淡主妇生活,而是男人对女人的宠爱和认可。
不评判对错,知道自己想要的、维护好自己的底线很重要,也很需要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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