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位残疾人,有调皮的同学们拿她开玩笑,但她却不在意,一笑了之,同学也就不再嘲笑她了。
这不,下课了,她不知要做什么,竟要下楼去,她拄着拐杖,慢慢地一阶一阶地下去,我还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拄着拐杖的那只手上的青筋。忽然,她停了下来,下一阶台阶上有个香蕉皮,正好在她前面。
我并没有去帮她,我想看看她准备怎样下去。却不曾想,她竟然扶着拐杖慢慢蹲了下去,把香蕉皮拾起来,但她并没有再站起来,或许是太累了吧。我看到她的举动心里为自己刚刚的想法感到羞愧。
我向她跑过去,伸出手,她看到我时,愣了一下。我朝她笑了一下,稍稍抬了下手臂,意思是让她把手给我,她也朝我回笑了一下,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把她扶了起来。她示意我去垃圾箱旁,把香蕉皮扔了,她便走了。
从这次小事情后,我和她变成了好朋友。我还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父母外出,家里只有她、奶奶和弟弟,弟弟还小,奶奶年岁大了,做事并不是很方便,她经常早回家照顾弟弟。即便如此,她的成绩还是很好。
她平时经常笑,她很乐于助人,大家不会的题她总是耐心地解答。我和她成为好朋友后,也经常帮她,去她家帮忙做做家务扶她一起上下楼,平时还一起去逛逛街。她转走了,我还记得答应过她在她生日时送她一份礼物,可因学习太忙给耽误了,虽然最终补上了,可我还是有些过意不去。
她面对生活上的压力还能面上含笑,面对家庭的困难还能乐观开朗。这是许多人都没法比的,大多数人面对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倒下了,可她却没有。她真不简单。
时间的齿轮还在转动着,多少花开花落已经不再重要,多少是是非非已云淡风轻。然而那朵种在我心里的花依旧灿烂地盛开着。它——让我着迷。
已不记得是哪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了,我与家人欢快的去了植物园。
一路上,各种奇特的花草让我赞叹不已,娇嫩欲滴的花儿使我们喜欢上了花。然而,到了后面,却看见一大片草地,中间开满了色彩艳丽的花儿。若论色彩艳丽,一路上多得是花比它艳、比它美。而特别的是,一路上的花都是真正的“温室里的花”,有着大大的玻璃罩着、空气的湿度和气温都由专业人员时刻控制着,下雨、日照都有极严格的时间标准。而这些花,却如同普通公园中不知何时冒出的花一般,零乱肆意的生长在无人踏及的草地上。我十分好奇,却只瞄了几眼就跟着家人走了。
这时,天空上的太阳被乌云挡住了,过了一会了,落下了几滴雨滴,如同老天无意散落的雨滴。随后滴得越来越多。我和家人连忙到一旁躲雨。
雨滴猛烈地掉落下来,用力的敲击着地面,盛开出美丽的雨花。
我开始担心那不知名的花儿,回头望去,只见雨滴毫不留情地打在花瓣上,放肆地击着花儿娇嫩的身躯上,嚣张的吼着。而花儿在强烈的打击下摇摇晃晃。我可以想象出假如花儿有语言,它必定会尖叫、愁眉苦脸。
雨渐渐地停了,太阳又重新露面。而不知名的花儿在太阳的照射下灿烂无比。
我无比好奇,跑去看花的语牌,看到了一句话,不由得赞叹,而那句话和花瞬间让我铭记、着迷。
——格桑花,高原上美丽的生命。风愈吹,她愈坚挺,雨愈打,她愈灿烂。她,不是温室的花;她,不会倒下。
格桑花被我留在心底,每每想起都会嘴角上扬。格桑花——你真让我着迷。
文字真让我着迷最初的梦想,紧握在手上,心若在,梦就在
——题记
十一岁那年朦胧的雨季,我爱上了文字,爱上了那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墨香,爱上了那时隐时现的情感,爱上了那一个个字符像音符一般沁如心灵的感觉。那一年,我发誓,我要步入文学殿堂的大门,那一年,我任凭文字的种子在我心中疯狂的滋长、蔓延,年一年,我认定,文字就是我的命。
于是,我疯狂的看,疯狂的写,把所有所有的时间放在文字上,心田上,那粒种子越发不可收拾,它肆意的蔓延、蔓延,然后紧紧的把我的心捆绑的严严实实。
十二岁,我在一首小诗的驱使下,属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后满怀信心的将那封信投入那绿色的大邮筒中,之后的日子便是等待,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我感觉的得到:每一天的逝去,我心中的失落感就愈发的严重。终于,漫长的等待换来的事一封退稿信,伴随着退稿信的到来,我心中的最后一道防线轰然倒塌,那一刻,天突然黑了,倾盆大雨毫无肆忌的泻下来,浇在我血淋淋的心上,远处,文学殿堂的大门“啪”的一声关上,沉重的声音使我一颤,泪水在我的脸上淌过,脸火辣辣的,我知道,我的世界塌了。
自此,我吧自己关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房间里,颤抖的双手抚摸着曾经深爱过的文字,辛酸的泪水布满整张脸,模糊了我的视线,眼前一片黑暗……
只是猛的,眼前一亮,刺眼的光使我闭上了眼睛,那些日子在脑海中闪过,我睁开眼,母亲笑着拿进来一个本子,我伸手接过,第一页,赫然的大字“文字是我的命……”我的命……我费力的抽出略带麻痹的胳膊,一页一页的翻过,突然,我笑了,眼泪滑落下来,嘴角一抹微笑,眼前一片明亮。
日后,我更加拼命的练,更加拼命的写,蓝色的笔记本是我的练笔所,我牵着文字的手,从属于我们的日子里一天天度过,我知道,我早已离不开它。
十三岁,我又一次带着颤抖的手将信封投入了曾经那个绿色的大邮筒,只是,上帝似乎不给我任何机会,是,我又失败了,但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没有沮丧,因为我知道,我深爱的文字会一直陪伴我走过现在,走向将来
天,晴了,雨,停了,我微笑的坐在窗台,阳光悄悄的爬上我的头梢,我沐浴在阳光中,文字和我一起,微笑的,坐在窗台,沐浴着阳光,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一直走呀走,走向永远……
下午,我蹦蹦跳跳地来到校门口,突然看到传达室外的花坛旁坐着一个老乞丐。他面庞消瘦,脸上布满了皱纹,穿得破破烂烂,一双苍老的手无力地垂搭在膝盖上,前面摆着一个破碗。我心头一怔,走过去仔细一瞧,他的碗里只有几个零碎的硬币。我很可怜他,于是想将我手中仅有的一块钱给他,让他买两个包子填肚子。可转念又想:今天有体育课,我要拿它买饮料,不喝水怎么行?于是我装成视而不见的样子,若无其事地走进学校。
透过教室的玻璃窗,我看到他可怜的模样,心里充满着同情。我想要是有人给这个可怜的老人一点施舍,哪怕是几角钱或吃剩下的半块饼干,这样也许会使我愧疚的心情得到一点安慰。我不能安坐,不停地向窗外望去。过了好久,我终于看见一个小姑娘蹦蹦跳跳地走到乞丐前,将几个硬币扔到了碗里,老乞丐不住地点头致谢。于是我又想:他这时候一定饥肠辘辘,如果有一块饼干送给他,那该多好啊。我正祈祷着,忽然,一个小男孩正牵着妈妈的手,开心地嚼着饼干从这儿路过。于是我拼命地默念着:快把这块饼干施舍给那个可怜的老乞丐吧!皇天不负有心人,小男孩真的将饼干给了他,老乞丐接过饼干,便狼吞虎咽地吃起来。这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出刚买的矿泉水,狂奔下楼,只想快点给乞丐水喝。可当我奔到花坛时,老乞丐已一摇一摆地走向远处。望着这瓶没送出去的水,我心里难过极了!
这一晚我没睡着,为自己的犹豫后悔极了。
前几天,老师对我们说:“过几天就要开运动会了,大家要抓紧练习。”
“太好喽!”
“终于开运动会了!”
大家欢呼雀跃。
时间流逝得飞快,转眼间就到了星期六,现在到了我们展示自我的时刻了!
我们早早地来到了学校,立即排好了升国旗时的队形,向体委走去。时间就像蜗牛爬行一样,好像永远也过不完。终于到体委了,该举行开幕式了。
开幕式开始了,首先由老师宣布运动会开始,然后响起了悠扬的乐曲。这时,每个班都迈着整齐的步伐,喊着整齐的口号,经过主席台,然后站到本班的位子上。
升完了国旗,比赛开始了。运动员飞一般地冲了出去,大家都为他们加油。有些聪明的同学,一直跑在别的同学的后面,利用他们的身体来阻挡空气阻力,最后冲刺就有足够的力气。有些没的同学,不管三七二十一,一直猛跑,结果最后没有力气了。
最紧张的是接力比赛,我们都悬着一颗心。我跑最后一棒,听说谁掉了棒要写一份,我就更紧张了。比赛开始了,大家都努力冲了出去,能节省一秒是一秒!我摆好姿势,准备接棒。啊!我接到了!于是我拼命向前跑。我遇见了一个跑步高手。他开始比我快,后来我使出了全身的劲向前冲。我和他只有一点点的差距时,我先过了终点。我们赢了!
我报的项目还有跳绳。刚开始,老师说跳单摇,我想:比赛项目不是跳单摇编花吗?于是自己跳单摇编花了。我想的是正确的,过了一会儿,老师改口说:“跳单摇编花。”哈,幸亏我跳了几个,要不就惨了。我按照不快不慢的速度跳完了。跳双摇时,我开始拼命地跳,后来没力气了。唉!我应该事先想到的,为什么开始跳得那么快呢?如果不是这样,我就得两个第一了!
这次运动会我们班虽然没有得到冠军,但是我对自己的成绩很满意,我跳绳得了一个第一,一个第二,有我参加的接力赛得了第一,为我们班争得了很多分。
生活像个万花筒,五彩缤纷。在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当中,我有着一个非凡的伙伴——照相机。它和我一起记录万千世界和生活中的点滴。
我喜欢摄影。记得在四年级的时候,家里买了一台照相机,当时的我,一听到家里买了照相机,一蹦三尺高,就情不自禁地哼着歌,拿着照相机飞一船地跑到公园,东瞧瞧,西瞅瞅,看看有没有什么漂亮的景物。今天的公园可真美啦!我心想。蓝蓝的天空、青青的绿草、高大的樟树……当时的我,那个激动啊,见到什么就拍什么。当摄影师可是我最大的梦想啊!“咔嚓”、“咔嚓”。一声声清脆的声音,真悦耳啊!伴随着一声声的“咔嚓”声,我竟不知不觉把整个公园绕了一周!
空中没有一丝云,头顶上一轮烈日,没有一点风,一切树木都无精打采地、懒洋洋地站在那里。
我到大樟树下坐了下来,才发现今天有多么热:火辣的太阳烘烤着大地,硕大的汗珠从我脸颊滚落……
在树下,我津津有味地翻着我拍摄的照片,心里颇有成就感,好像一股股甜滋滋的凉风,掠过我的心头。我也在心里暗暗下定决心,我一定要好好努力,努力当个摄影师!咦?怎么有点痒?我看了看我的手臂,啊!手臂上竟有只小蚂蚁。我小心翼翼地把小蚂蚁抓到了我的食指上,然后把小蚂蚁放回了地上。当然,我也不会放过一草一木,一虫一蚁。我急忙调好了照相机,对着小蚂蚁“咔嚓”拍了一张。哈哈。拍好后,抬起头准备想回家吃午饭,居然看见大樟树旁边有个蚁穴,成千上百的蚂蚁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这使我来了兴趣。我握紧了照相机,好奇地跟着蚂蚁……
这些蚂蚁排成一个很长的队伍,所以我并不怕会跟丢,在跟蚂蚁的途中,我更像只忙碌的蜜蜂,拍拍这里,看看那的里,还要跟着蚂蚁队伍。蚂蚁的队伍挺长的,从公园搬到了一个花坛中,大概有70米左右吧。在跟着蚂蚁的途中,我竟有了一个奇思妙想——让蚂蚁让模特。哈哈,这真是一个大胆的想法。虽然有点难,不过我还是自信地找到了离开群体的两只蚂蚁。我蹲到了地上,把照相机的倍数慢慢放大起来,渐渐的,我越来越不可思议,一只“巨蚁”出现在眼前,天呐!那么可爱,那么渺小的蚂蚁放大起来竟会有点可怕……
摄影真的是个有趣的东西,它让我们看见了一个更精彩的世界。摄影真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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