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一篇说明动物的作文怎么写)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一篇说明动物的作文怎么写)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01-04 03:50:04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一篇说明动物的作文怎么写)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一】

小兔子是大家人见人爱的动物。

所有的小兔子都有一双长长的大耳朵。在别的动物来伤害它们的时候,机灵的小兔子就会竖起耳朵,全神贯注地听一听,只要有异常波动,它就会一跳一跳的逃走。

小兔子的眼睛是红的,有很多人都怀疑兔子得了红眼病。其实兔子并不是得了红眼病,而是它们体内有许多红细胞,让它的眼睛也变得通红通红。

小兔子的嘴巴很奇怪,有三瓣,也许是天生就有的。

小兔子都喜欢吃蔬菜,它们不喝水,蔬菜种含有丰富的维生素A和水分,让兔子们省掉了和水的`麻烦事。

小兔子们都是挖掘的高手,虽然比不过鼹鼠,但它们挖得洞井井有条。挖完洞,聪明的小兔子叼来干草,铺进洞里,还分出了储物室和卧室等等,面面俱到,这简直和我们人类的房子没什么区别,多么可爱的小兔子啊!

没有人听到过小兔子的叫声,难道它没有声带吗?

小小的兔子身上还有许多有趣的科学,让我们一起去发掘,去探索吧。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二】

施春宏老师:

从那天我在书店面里买了你的书《汉语基本知识语法篇》,我一直在看,我想与你谈谈读后感。

我是一位语言爱好者,尽管我是一位10年前工科毕业的博士。我比较精通英语,日语的书、法语书我也能读。从你的这本书中,我体会到语言的一些共同的东西,也认同施老师对语言的一些见解。

你的书编排得很好,错别字也特别少,文字通顺,言简意赅。初中我学语文时,语法就学得很好,但施老师的`语法书唤醒和补充了我许多语法内容。或许有的句子的语法解释有多种,施老师的解释可谓简洁明了。

可惜你的个人网页我暂时不能访问。

待我看完这整本书后,再给你发感想或请教。

祝你女儿也成为像你一样的专家。

此致

敬礼!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三】

豺狼虎豹,都是凶猛的物种。虽然很少见到豺,但人们对这种动物却从无好感。豺狼当道,豺狼横行,豺在人类心里几乎是罪恶的化身。因为人们的偏见,对豺的大肆屠***,所以豺的数量逐渐减少。

豺分为十一个亚种,毛色大多数是棕红色的,身体比狗瘦一大圈,几乎可以见到一根根突出的肋骨。别看豺的毛色是不显眼的棕红色,但豺背上的毛色可是五彩缤纷的呢!黑背豺、紫背豺、金背豺、银背……最名贵的就要算银背豺了,仅产于西伯利亚。一条白丝带从颈部一直延伸到尾根,就像披着一条华丽的银带。

豺的耳朵较小,但听力十分敏锐,四肢也比较短,尾巴比狼尾大,但没有狐尾蓬松,尾长45—50厘米,体重15—32千克,吻较狼短而头衣宽。豺虽然同狗、狼一样也是犬科动物,但是另成一属。毛色是狗与狼都没有的红色,叫声拉长、凄凉。可以说,最不像犬科类动物了。

豺作为一种十分神秘的动物,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比如苦豺制度,如果豺群去村庄捕食羊羔时有猎人和猎狗把守,这时,地位最高的豺王就会挑出牙口八到九岁的老豺或残疾豺做为“苦豺”把猎人猎狗引开,为什么会选它们呢?因为人八九岁时少年郎,豺八九岁时豆腐渣,老豺和残疾豺没有捕猎的用处后,就成了豺群的牺牲品。等猎人和猎狗拖着苦豺的尸体回来时,羊群早就变成了一堆白骨。

豺群里一般有三十多只豺,最少的也有二十多只。这么大的群体,睡觉排位可是个大事。不用说,豺群的首领豺王占据洞内最温暖舒适的位置,旁边是豺母,也就是豺群中的王后,然后是捕猎优秀的四岁大公豺,母豺和幼豺……睡在洞口的,往往是老豺苦豺。豺社会里没有尊老爱幼这一说,你老了,你没用了,你再等个一两年就去见豺阎王了,还不如在洞口为豺群遮风挡雨呢!也就是所谓的末位淘汰制。

豺的噬咬力是有限的,对付兔子、松鼠之类的动物当然不成问题,对付菜牛、野马之类的庞然大物,要用上别的动物都不具备的特殊的技能——抠肛门。这听起来很不雅,却真实存在。但这种捕猎方法只有豺王和三到四岁的黄金龄大公豺才可用。如果面对一头牯子牛,牛皮厚而硬,牛头上张着锋利的尖角,可以刺破豺腰。这时,几头大公豺在牯子牛面前或左右纠缠住牛,而另一只经验丰富的大公豺会跃上牛的背背,将一只豺爪从牯子牛的肛门里伸进去,在胃里摸到牛肠,用锋利如钩的爪子钩住牛肠,使劲一拉,热乎乎的牛肠被扯了出来。再厉害的动物,肠子被扯出来,也只好成了任豺宰割的肉。为因豺有这样残暴的捕猎方式,就连孟加拉虎遇见豺群,也会识趣地走开。i

由于人类的偏见,豺一向不受人们喜欢。几千年来人类把豺看作魔鬼,或"四足动物中的乌鸦”,几乎什么不沾边的词全用上了。由于人类的大量捕***,豺的数量大量减少,西伯利亚珍贵银背豺,上世纪七十年代还有约三千只,到了20xx年,仅剩不到四百只了。二十世纪初期,愚昧的人类才突然省悟过来,开始保护豺这种神秘的动物了。

很多矛盾,很多流血***戮,都是由于人类的偏见而造成的。人这类智慧动物,不该被偏见蒙蔽双眼,消除偏见,保护动物,会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四】

想着,雪狐稍稍回头看了一眼脚步蹒跚的猎人,拐个弯儿,顶着狂风,向窝奔去。雪下着,很厚很厚。猎人几乎走不动道儿了。

猎人一咬牙,沿着几乎被雪花掩盖的血痕奋力去追,他看到银狐的影子就开枪。

银狐放下死兔,微微停顿歇息,叫小狐狸不要乱跑,去和猎人周旋去了。有人会说,银狐应该躲进窝里去,料想猎人也看不到。可银狐的狐狸宝宝实在食量大,一只兔哪里够吃?而且小狐狸都很好抢,没规矩得很,只怕一只兔儿他们就要打个头破血流的。无奈,银狐这负责的母亲,必须要完成其他狐狸母亲的两倍的任务才能罢休。银狐适才歇了一会儿,觉得好多了,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近猎人去迫使他不敢再来捕猎。

银狐深吸一口寒气,发足狂奔。那速度,比刘翔还快!猎人本已因没捉住她而懊恼,没想到银狐又出来了。他很高兴,瞄准,刚要开枪,忽然觉得手指僵硬,已无法控制。脚什么感觉都没有,只剩下大脑还有那么一点知觉。银狐左右跳跃,只怕猎人开枪。

许久不闻枪声,银狐大着胆子靠近猎人。猎人被这风雪冻僵了,睫毛上挂着不少雪花。风,仍旧吹着。

银狐不放心,那尾巴轻轻一扫,把她吓了一跳--猎人的枪险些砸到她身上。猎人被冻僵了。

猎人的心跳渐渐缓了,银狐的心里,不知是喜悦,还是同情。接着,银狐做了一件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去其他猎人的家。或许有人想:银狐应该离开,保证自己的安全。可是,银狐想得更长:她希望猎人不再打猎,并劝告其他同行,不再在这树林里猎***。因为,动物也会救人,她要证明:即使是我们狐狸,也是善良的,而不是你们说的"狡猾"!

她来到另一个不远处的木屋前,使劲撞门。咚咚的撞门声,引起了屋里猎人的注意。猎人披上兽皮袄,打开了门。呼!寒风吹进屋里。那猎人低头看到银狐,大是惊讶:这不是自寻死路么?这个猎人是一个比较善良的猎人,他愣了一下,看到银狐前腿上殷红一片,就要把她抱进屋给她包扎。刚抱起银狐,银狐挣脱了一下,又跑到门外,想指引猎人去救人。那猎人似乎会意,在他简陋的皮衣口袋里,又多了一根绳子--用来将伤者捆在身上,好带那伤者回屋子。银狐身上挂着冰霜,跑几步一回头,来看猎人有没有跟上。那猎人顶着风,用最快的速度跑着。他远远看到那贪心猎人站在雪地里,连忙赶去,将他负在背上。猎人在茫茫风雪中忽然迷了路。银狐咪着眼睛,仔细回想刚才的路,慢慢走到猎人身前,拽了一下他的裤角,向前走。

雪落在银狐和猎人的身上,风,仍旧无情地刮着。银狐在这种情况下,却还是带对了路。二人一狐回到了第二个猎人的温暖的家。第一个猎人渐渐苏醒了。银狐累得很,看到自己救了这猎人,自豪涌上心头,一瘸一拐,又出门去了。

那曾经在生死边徘徊的猎人,看着银狐在风雪中渐渐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影子,心里一丝温暖,涌上眼眶,化做了眼泪流下。

后续:春天来了,冰雪渐渐都化了。两个猎人击掌发誓永生不再猎***动物后,携手走进树林。忽然,几团白灰色引起了他们注意。悄悄上前,是几只小银狐。他们没注意到,身后,还有一只大银狐在默默地注视着他们,她不会忘记那此雪中救人,他们也不会忘记这雪狐,这世间真,善,美的生灵,澄清了他们对狐狸是狡猾的想法,使他们不由得对这些生灵开始敬重了。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五】

屎壳郎,学名蜣螂,是一种常见的爬行昆虫,有六条腿,两条触角,硬硬的背壳,头部呈勺状,可以把动物的粪便变成球形,然后推滚到合适的地方贮藏起来,因此又被称为“推屎爬”。

屎壳郎头前的触角仿佛两只钳子,十分有力。

与别的昆虫对战时,它只要伸出两只“钳子”,对手就会被它的气势威吓住了,即使比它更强大的对手也会对它望而生畏。

如果对手攻击它身体,它也不怕,因为它有坚硬的铠甲(背上的硬壳)做防护,就仿佛一个身披宝石铠甲的勇士,无惧无畏,威风凛凛。

世界上约有两万种屎壳郎,中国约有八千种。

大部分屎壳郎会挖地道把粪便运走,在中国,滚粪球的屎壳郎只有五百种。

屎壳郎被埃及人称为“圣甲虫”。

他们相信,太阳被屎壳郎推动着滚过天空,于是就有了日升日落。

据说屎壳郎还会参照太阳方位把粪球从西推向东。

科学家们曾做过有趣的实验来观测屎壳郎是如何辨别方向的。

研究者用镜子反射太阳光,同时把太阳遮挡住,发现它们会朝着镜子中太阳的方向爬。

如果给屎壳郎戴上帽子挡住光线,它们的路线就变得弯弯曲曲的。

正午太阳处于高点,它们会用触角感知风向,朝风的方向滚粪球。

研究者将两台风扇对面放置,开启其中一台,它们就朝这个方向爬去。

如果关掉这台,开启另外一台,它们又会掉头朝反方向爬去。

一旦过了中午,太阳不在正上方,它们就不会根据风向,而是重新把太阳作为主要参考线索。

屎壳郎身上有无限奥秘,它们用智慧来使自己找到路线。

从它们身上,我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身处阴沟也要仰望星空,才不会迷失方向。

一篇写动物的说明文作文【六】

今天下午,我躺在宁静的大草原,忘记了世界,全身心沉醉在大自然中。

我的眼睛盯住了一只蟋蟀,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仿佛变小了,嫩绿的小草,在我眼前变成了茂盛的大树。我想,它一定是一位探险家吧!要不然怎么会到到这么危险的地方来闯荡呢?你看它六肢发达,全身穿着绿色的铠甲,强壮无比。它在丛林中一会跳这,一会跳哪儿,用它那细细的触角来回碰撞,像在嗅什么东西。我跟随着它的脚步,一路上走着,看着。

终于到了它的村子,那里的房子都很清洁、干燥。它们为了让自己住得舒服,都是化大量的时间自己建造和整修的,而且非常隐蔽,敌人很难发现它们,谁见了都会赞叹它们的聪明。那只蟋蟀远归者的母亲跑出来,来迎接她的儿子,他们互相拥抱了一下便一齐走向同穴。

在大街小巷中,有的蟋蟀在大声买卖,有的蟋蟀在集市上买东西,有的小蟋蟀急匆匆地去上学,声音吵吵闹闹,热闹极了。

有几十只蟋蟀音乐家们吸引了我的眼球。它们的舞台--两棵大树下面,大树的绿叶像是为他们撑起的一把巨伞,为他们遮挡阳光。在旁边有一处平台几只蟋蟀像在弹琴,中间的蟋蟀发出响亮的声音,就像是一首首优美的歌曲,让我听得陶醉了。此时此刻,我感到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歌,因为这是独特的,这是只有虫子才能唱出来的,我连声称赞。

看,蟋蟀搬运工们,吃力地推着沉重的食物,从远方归来了,他们浑身大汗淋漓,在大口大口地喘气,们们不辞劳苦地搬运食物,是为了集体分享,他们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我还看见了……

我迷迷糊糊地度过了一个下午,当太阳洒下最后一点余光时,红鸠鸟的歌声才把我的心灵唤了回来,我想,我发现了蟋蟀的家园,我是多么得意啊!我依依不舍地离开蟋蟀的家园。

蟋蟀的家美吧,想去吗?我愿意牵着你的手,到蟋蟀的家园散步,观察一下它们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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