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在我国源源流长。过去,养狗主要用来看家护院,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狗作为观赏动物进入千家万户,狗是杂食动物,饲料来源广,易于饲养,笼养和散养皆可。狗通人性,又易于驯服,性情温顺,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深受人们喜爱。
狗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段毛犬,一类是长毛犬,短毛犬身体健壮,非常凶恶,非常威严。它是狗中的佼佼者,最著名的是德国牧羊犬。而长毛犬责作为像贵宾犬那样的宠物犬,被带入千家万户,成为高贵,傲慢的犬类。狗的鼻子很长,经常是露露的,你可别小瞧它,它的鼻子可是人类嗅觉的25倍呢!所以人们就利用狗的这一特点,对他们进行驯养,训练后的狗可以执行搜救,排爆等任务,成为人们的好帮s。狗是色盲,但这样并不影响他们的活动,人们的视野是180度,狗的视野却有250度,所以狗可以看到人类所看不到的东西。狗有一双尖尖的耳朵,你别看它没什么用,可那对耳朵却是人类听力的16倍。一身乌黑,光亮的羽毛使狗成为一种威武的动物。他的四肢,是黄色的,奔跑时,前肢用力向前瞪,前肢着地后,后肢也随着落地,前肢再跃起,狗就是这样奔跑的。狗有一条细长的尾巴,当他高兴之时,尾巴就摇来摇去,当他生气时,尾巴就搭拉下来,向是在提出警告。
狗和人一样,也要睡觉,睡觉时先观察四周有什么动静,待“检查”完毕之后,才准备睡觉。他把身子和后肢向一侧侧,前肢向前,头就放在前肢上睡觉。如果四周有什么动静,就立刻站起来。狗的生活不可缺少的就是食物。吃食时先看看四周有什么敌情,等没有敌情时,他就用鼻子吧食物嗅一嗅。然后用前爪按住食物,用前齿吧食物撕咬下来,再进咀嚼,最后将食物一口吞下。若是有其它的动物来争夺食物,他就勇敢的冲上去,把对方赶走。
狗通常一胎生5-6个,小狗靠吃母狗的奶长大,大概一个多月后便可以断奶。五六个月后便开始换毛,新换的毛比脱毛的毛颜色深些,狗很爱干净,常用后肢来清理自己的皮毛,所以,身上总是光光溜溜,干干净净的。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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