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老爸的“爱好”
一是抽烟,二是喝酒。我先给大家介绍一下我爸爸的“爱好”之一——抽烟。
我的爸爸有两大“爱好”。
“咳,咳,咳”!屋里乌烟瘴气,比《西游记》里太上老君炼丹炉的烟雾还要浓得多。要是世界上举行吸烟比赛,我爸爸一定是冠军。而我就是冠军的儿子,嘻嘻,那可真是“光宗耀祖”(好像偏题了)啊!爸爸的烟量超过他的饭量。以前爸爸是一口一口地抽烟,如今还是那样一一口的抽,只是一口抽一支罢了。他的牙齿以前是洁白如玉,现在是漆黑如炭。而我和妈妈是视烟如毒的人。理所当然地强烈反对爸爸抽烟。经过几次“统一战线”,对爸爸开展了猛烈的“反击战”,终于取得了决定性胜利——爸爸戒烟了。可是……风云突变,刚过十四小时二十分零八秒,爸爸经不起“白沙”(一种好烟)的诱惑,还是点起了火!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我爸爸的爱好之二——喝酒。
“喝,喝,喝”,屋子里充满了酒拳声,声浪一波比波高,赛过菜市的闹声。如果世界上又举行喝酒比赛,说实话我爸爸是默默无闻的。而他那股劲儿,可真是令人佩服呀!在酒席上,人们都听他的。他说划拳开始,没有人不说“好好好”的。好像他在喝酒上称得“酒王”了。那你错了。他是喝五杯吐五杯,喝七杯吐八杯。什么?你问我还有一杯怎么的?啊!那是胃水呀!我爸爸喝酒明明不行,却硬要逞强。最后,弄了个酒糟鼻,别提多难看!这时,妈妈又来“开导”爸爸,说少喝养身,多喝伤身。爸爸最后又拍着胸口,吼着保证以后少喝酒!正好,爸爸的朋友们上门来请他去吃饭,妈妈手指他的酒糟鼻子,再次嘱咐他少喝酒。他边走边点头:“知道了,知道了!”可是宴后回到家里,他又成了“关公菩萨”,浑身吐得一塌糊涂!
半年过去了,我爸爸这两样“爱好”,仍保持着“良好记录”!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大家好!我是一个三年级的男生,一张椭圆形的脸,一双明亮的眼睛,大大的嘴巴,鼻子上长着一颗黑色的痣。我的爱好就是下棋,为了下棋,一向讨厌兴趣班的我,主动让爸爸帮我报了围棋兴趣班。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缠着爸爸陪我下棋,一开始,爸爸常是我的手下败将,我很是沾沾自喜,但好景不长,没过多久,爸爸棋艺是突飞猛进,我俩已是旗鼓相当。
有一回,我又和爸爸下棋,我一直盯着棋盘,小心地下着每一颗棋,生怕“一失足成千古恨”。结果爸爸一个小失误,被我抓住机会。他的白棋一下子被我吃了九颗,只见爸爸头上直冒冷汗,我有些得意忘形,一不留神,被爸爸抓住机会,连吃了八颗。我俩棋逢对手,厮***得天昏地暗,还是分不出胜负,妈妈一直在旁边催我们吃饭,可我丝毫不为所动,直到爸爸饿得受不了,故意卖个破绽,以他认输而告终,我这才心满意足地去吃饭。
这就是我,一个争强好胜的小棋迷,转眼,我学围棋已经有四年了,学习也像下棋一样,踏实走好每一步,才能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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