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周围的朋友强烈推荐《影响力》一书,最近挤时间阅读了此书,作为略知心理学知识的我,读后感慨万千,受益匪浅!下面是本书的书摘,供大家参阅!本书作者罗伯特-西奥迪尼(RobertB.Cialdini先生是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教授,作为一名实验社会心理学家,他在顺从心理学领域勤耕不辍三十余年。
信守承诺和保持一致往往被认为是优良的个人品质,但很遗憾,也常常被“别有用心”的商家利用。当一个承诺具有主动性、公开性且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做到时,人们更愿意努力维护先前建立的自我形象,也就改变了自己未来的行为。
招式的要点是见微知著、循序渐进,继而釜底抽薪!汽车销售员往往先向客户报一个总体的低价,在你表示出购买意愿后,他会发现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忘了把一个主要部件的钱算进去。由于部件的价格相对汽车来说微不足道,你会慨然应允,但就在你计划将车开走的一霎那,他又发现……这就是书中所举的例子,不乏真实性。
这也告诉我们,在商业实战中,应该促使消费者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对公司的倾向性,哪怕这种倾向性是微不足道的。因为一旦建立这种倾向,消费者就会在这个方向上凭借惯性越走越远,最终达到商家的目的。在公司内部管理上,应该让自己的员工尽可能地将工作计划和目标写下来,最好能挂在显眼的位置上。
信息化时代, 网络安全问题一直都存在。这不仅需要我国加强相应的安全技术, 而且需要从根本入手, 增强网络用户自身的安全意识。计算机的使用者应具备一定的网络知识, 不要随意任何来历不明的软件。对于一些重要资料, 需进行必要的备份。网络用户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制定一个常规性的备份制度, 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主观因素所带来的损失。
例如, 在某国有企业中,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计算机日常的管理和维护, 保障网络安全运行, 该企业开展计算机客户端安全知识讲座, 并对相关知识进行测试。培训过程中, 主讲人通过PPT方式, 从客户端安全管理的“八个必须, 五个禁止”等方面进行重点讲解, 严格落实相应的责任。本次培训主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 增强员工的信息安全和防范意识, 规范了全员的日常操作, 一定程度上加强了企业信息科技基础性的工作。最后, 培训工作结束后, 为检验员工的学习成果, 所有参与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计算机客户端的安全测试。
【摘要】本文首先简单分析了新媒体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影响。然后立足于此,对如何在新媒体背景下更好地进行公共管理这一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相关工作者提供公共管理工作参考。
【关键词】新媒体;公共管理;影响;建议
新媒体几乎是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其不但影响到了普通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更对我国的公共管理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但是内容上的,更是其相应的机制、理论上的。
一、新媒体对我国公共管理的影响
从影响的结果上来看,新媒体给我国公共管理带来的影响既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
(一)新媒体对我国公共管理好的影响。这种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促使民主性的提高、目标的更好实现、监督工作的更好进行等三个方面。其一,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决定了我国对公共管理民主性的重视。但是过往,受各方面因素条件的限制,我国多是由政府相关部门在进行公共管理的决策工作,群众则多处于被动的接受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同时加之以宣传工作等方面的因素作用,就容易使得部分群众不能较好地理解这些决策,相应地,其也就不会支持,最终就会影响到决策的执行效果。而借助新媒体、群众和政府之间就能更好地进行沟通交流。从而有效提高公共管理的民主性。其二,政府相关部门借助新媒体能够更好地获取所需要的信息,并进行分析,以便将有效的公共管理策略制定出来,及时执行落实。其三,首先,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使用新媒体更好地监督公共管理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然后,得益于新媒体的广泛性和流行,其能够帮助群众更好地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公共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新媒体对我国公共管理不好的影响。新媒体虽然有着更加多样化的信息传播途径,但同时其中信息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的保证。在这种情况下,新媒体就会被某些用心不良的人利用来传播一些虚假甚至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公共管理工作的难度。另外,还有部分人可能会在政府相关部门发布公共决策的时候,歪曲解读、诱导舆论,这也会给公共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扰。
二、针对新媒体对我国公共管理影响的建议
(一)做好相关方面的法制建设工作。如前所述,新媒体背景下,有部分用心不良之人,给我国公共管理工作的进行带来了巨大的麻烦。同时,随着新媒体的发展,我国公共管理领域也出现了许多以前相关法律法规中没有的事物。针对于此,就需要做好相关方面的法制建设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一要尽快对原有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以使相关部门能够依法来管控新媒体行为,同时也要注重法律法规的落实程度,一旦发现有违犯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就要及时给予相应的惩处。二要促使实名制的落实,以此来有效解决网络匿名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从而促使群众更好地进行消息传播行为,以逐渐形成良性的新媒体舆论监督环境。
(二)构建权威公共管理系统。如前所述,新媒体虽然开拓了许多新的信息传播途径,但是当前,其中信息的真实性、权威性很难得到保证。针对于此,政府相关部门就有必要构架权威的公共管理系统。以提高公共管理中民众的参与度,同时也能够帮助民族更好地了解公共管理方面的相关策略和政策。具体来说,一来要对信息技术进行充分的利用,以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效率和水平。二来要设立专门的服务窗口,及时发布公共管理相关信息,促使民众更好地了解。三来,就要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民众提高对系统的使用率。
(三)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事实上,新媒体和公共管理之间的关系十分微妙,难以捉摸,且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更是难以理清。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就要以不变应万变,仅仅抓住公共管理这个核心,加强相关方面的管理。具体来说,就要做到以下两点。其一,考虑到公共管理对象的特殊性,政府相关部门就要做好人本理念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将群众放在公共管理工作的第一位,同时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对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其二,重视监督、管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机制,一方面要提高新媒体对公共管理参与的透明性。
(四)提高工作人员素养。相关工作人员的素养对公共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考虑到这一点,政府相关部门就需要重视对相关工作人员素养的提高。具体来说,就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其一,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共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以促使其对新媒体有一个充分的认知,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水平,从而逐渐学会如何利用新媒体开展公共管理工作。其二,要加强对公共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教育,以此来提升其职业素养。这样才能将党的方针政策真正落实,从而促进社会更好地发展。
(五)促使新媒体市场向规范化方向发展。其一,要促使新媒体不断对自身的行为规范和自律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以更好地约束自身行为。其二,新媒体也要重视起来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素养,从而培养出一支优质的新媒体队伍。其三,要重视对自身外部形象的管理,以更好地方便自身参与到公共管理中。其四,做好同政府的联系沟通工作,以方便及时全面了解到公共管理工作的相关情况。其五,新媒体要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进行报道,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社会本质、舆论进行反映和引导。
新媒体的产生、发展所带来的影响变化,对于公共管理来说,既有提高民主性等好的一面,也有提高工作难度等坏的一面。针对这一问题,就有必要从法制、系统建设、工作人员、新媒体等几个方面入手,化不利为有利,积极学习先进的新媒体技术,借助新媒体更好地进行公共管理工作,提升公共管理工作质量。
参考文献:
[1]施莺.试论新媒体对公共管理的影响与挑战[J].新闻传播,20xx(16.
[2]翁少隽.刍议新媒体常态下的政府公共管理[J].商情,20xx(31.
[3]李云.新兴媒体对公共管理的影响探析[J].新闻传播,20xx(11:103-104.新媒体对公共管理的影响与建议/倪枫
一、引言
“人肉搜索”作为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衍生物,最初发展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发动网友们的力量来帮助疑难者解决问题,从而来取代依赖电脑提供搜索结果的一种表现。但是随着互联网进一步的发展,“人肉搜索”已不再单纯地解决问题,更多的是对“人”的个人信息进行搜索,引起了许多社会热点问题。本文认为,“人肉搜索”的核心也就是“充分发挥人的力量并且利用一切资源去解决问题”,只要能准确的体现出“人肉搜索”的公众参与、提供、分享信息的特征,最终揭露某个事件的真相或者寻找某一个特定的人即可。
二、“人肉搜索”对社会的影响
(一“人肉搜索”对社会正能量的影响
首先,“人肉搜索”的发展中国免费提供论文下载可实现公民言论自由权。最后,“人肉搜索”对社会还有其他正能量影响。它可以帮助更多失散亲友的人找到他们的家;可以弥补传统搜索引擎的不足,让人们更好地获取当前的最新消息;还可以挖掘出事情的真相。
(二“人肉搜索”对社会负能量的影响
我们在看到“人肉搜索”正能量影响的同时,也必须正视其带来的社会负能量影响。一方面,部分网民擅自公布他人的秘密性信息,随意地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与名誉权。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导致网络暴力,甚至被转化为现实暴力。网络就像是一堵墙,将网民们分开,谁也不知道谁的真实目的。我们难以想象,如果“人肉搜索”被人们一直滥用,那么它就会沦为网络暴力工具,网络虚拟世界的一切将会折射到现实的社会中。我们知道,“存在即合理”。“人肉搜索”的存在,必将有它合理之处,但是我们要把握其本身的“度”。我们应当充分发挥“人肉搜索”正能量影响,采取一定的措施来降低或者抑制其负能量的扩散。
三、避免“人肉搜索”不良影响的保护建议
(一国外关于隐私权保护和“人肉搜索”刑法规制概况
1、欧盟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欧盟关于隐私权保护主要是由国家制定一系列的原则、中国信誉为上指令、规章等途径,统一各个成员国之间关于保护网络隐私权的法律制度,从而形成欧盟一体化标准,同时要求所有的成员国遵守,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建立起相对应的司法和行政救济措施。
2、美国的行业自律模式。美国政府对于网络隐私权,则是鼓励行业统一规范由他们内部自发地对个人资料进行收集、使用、公开的行为,然后再通过网络服务者的自我约束和行业协会的监督来达到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目的。
3、日本的综合立法特色。日本的综合立法特色主要表现在它是以参考欧盟的立法为主,以美国的自律模式为辅,并结合该国家自身的特色来实现对网络个人信息的保护。
4、韩国的“网络实名制”保护措施。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是在解决“人肉搜索”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情况下产生的。它指的是网民在参与网络活动之前,必须使用自己的真实信息来进行注册。只有在网络服务商对个人的信息真实性进行验证后,网民们才可以在各大网站上发表言论。
(二我国针对“人肉搜索”行为的保护建议
1、完善隐私权法律,加强立法保护。首先,应当确定隐私权在法律中的独立地位。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但是它对于隐私权却没有太多笔墨,因此其他部门没有相应地规定具体保护条文。所以,隐私权应当明确其独立地位正式地写入宪法中,并以宪法解释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表现出来,这样隐私权则赋予很高的法律效力。通过宪法的正式认可,其他的部门法应当积极追随宪法的脚步,制定相应地法律规范。其中,民法里有提及隐私权的内容,但对这部分内容只是轻描淡写没有引起重视,而且民法中将隐私权纳入名誉权的`保护范围,使得隐私权保护实行起来存在难度。
其次,加快制定保护公民的网络隐私权的专门法律。因为隐私权在法律中的独立地位一旦被确定,中国经验丰富网络隐私权则可以上升到一定的法律层面上。但是网络隐私权应当如何保护和救济公民的权利,这就需要一部专门针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的法律。并且这部专门法律要以隐私权为依据,作为直接的保护方式,更好地为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奠定立法基础。
最后,建立网络实名制制度。我国在立法上可以借鉴韩国的“网络实名制”制度,因为这个立法在韩国运行期间有一定的成效。所以,我国可以通过实行“网络实名制”来缓解当前出现的“人肉搜索”侵权行为。有人认为,“网络实名制”使得网民的个人言论受到限制。但是法律规定的言论自由绝不是“绝对的自由”,若是这种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上,那法律则会其进行控制。
2、其他有关隐私权保护手段。我国“人肉搜索”的保护,可以借鉴日本的综合立法特色,即以立法为主,以行业自律为辅。同时也要重视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监督政府对个人信息使用情况。第一,建立行业自律原则。因为我国对隐私权的立法不太完善,所以建立行业自律原则可以弥补法律滞后性的不足。而我国可以学习美国已经相对成熟的三种主要自律模式,通过各网络服务商自主自愿地遵守行业规则,并接受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内部监督是在行业内部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各网络服务商有没有依照行业规则来履行职责,最重要的是行业内部规定的规则可以紧跟着时代发展来改变,这一点是法律所不能相比的。外部监督则是国家的政府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可以为那些自愿加入行业自律的网络服务商颁发资格认定,从而提高网络服务商的社会信誉。
第二,加强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人肉搜索”侵权现象日益严重,但是泄露个人信息的不单单是网络服务商,其实很多时候是网络用户自己将自己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虽然网络用户都知道隐私的重要性,但是往往却在自己不经意间交付出个人信息。因此,我们应该要宣传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措施,树立网络用户的保护个人隐私权的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从而使个人的网络隐私权得到很好的保障。
第三,监督政府对个人信息使用情况。随着网络的发展,现在政府部门通常都是在网络上收集个人信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中国免费提供论文下载政府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不是理所当然?这就为政府收集公民的信息设置了一个条件,即政府的目的是处于公共利益或是公务需要,并且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合法合理。所以,政府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应当受到人们的监督,让政府切实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真正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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