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苹果、香蕉、薯片、包子、饺子……其中我最喜欢吃的是妈妈做的鸡腿。
我和妈妈约定好,只要我把作业认认真真做完,然后仔细检查、字迹工整,做的质量好,妈妈就会给我做我最喜欢的美食——炸鸡腿。
这不,我这次考试得了99分,妈妈看我的卷面字迹工整,做得质量又好,于是她就开心地走进了厨房给我做炸鸡腿。
炸鸡腿的外皮酥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而且汁也多,所以我超级喜欢吃这个。
妈妈先把油倒在锅里,然后把鸡腿在面包糠里滚几下,就可以下锅了,锅里的温度要适当,不能太高,要不然容易炸糊。炸到鸡腿的表面不再粘稠,最后还要在锅里煎几分钟,炸鸡腿就完成了。
等妈妈做好后,我再倒一些调料在盘子里面的那个调料圈里。炸鸡腿做好了,我拿起一个,把外皮剥下来,把里面肉蘸下调料,这样吃,简直美味得不能再美味了。
看到我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炸鸡腿很好吃呢,那就回家让你的妈妈或家人去给你做吧!
看过一个国外的故事:有两个少年在厕所相遇,其中一个找另一个戴帽子的借了点儿手纸。等出了厕所借手纸的给戴帽子的上了根烟,以示感谢。于是俩人边走边聊。戴帽子的说:“最近家里逼着我学钢琴,可我怎么都弹不好,郁闷啊!”借手纸那位诧异地说:“钢琴有什么难学的?我从五岁开始弹,现在越弹越溜。倒是我们家里人老逼着我写诗,烦呐!”戴帽子的一听乐了,从背着的挎包里拿出一沓稿纸:“哥们儿就爱写诗,喏,这都是,不行你拿走回家交差去。”
关键在结尾处,原来这个不爱学琴的就是大诗人歌德,不爱写诗的则是莫扎特。故事讲完了,可能多少会有些出入,但是不赖我,是翻译的问题。大家都知道,翻译的水平总是有高有低。
于是,道理就出来了:人,一定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话虽然如此,我也知道有时候做起来不像说着那么容易。但是起码应该去争取吧?人只活一辈子——我不相信还有什么来世——所以更值得去好好珍惜。而且,人只有做自己想做的事才能从中得到快乐——能快乐地活着恐怕是绝大多数人所追求的。
就拿写作举个例子。略萨曾经说过:“我敢肯定的是,作家从内心深处感到写作是他经历过的最美好的事情,因为对作家来说,写作是最好的生活方式。”还真是这样,我之所以喜欢写作,主要的原因是它能给我带来乐趣,能让我沉醉其中并乐此不疲。金钱和名誉,只不过是一些可有可无的附加价值而已。
说是这么说,但是我相信:如果你正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付出了不懈的努力。那么,请你一定要坚持下去。因为天道酬勤,付出和回报基本上是成正比。只是有一点,你想做的这件事首先应该正确而且是适合自己的。
我最喜欢的食物就是薯片。可是,妈妈说它是垃圾食品,小孩子吃了会不健康。其实不健康的是里面的添加剂。今天,我就为大家介绍一种健康薯片。
据说,薯片发源于美国。从前,有个人在一家餐馆里点了一份烤土豆,等厨师端上来时,顾客发现这土豆一点儿都不好吃,建议将土豆片切薄一点,多烤一会儿。第二次的土豆片虽然够薄,但却差了点脆脆的口感。他又建议厨师再将土豆片在火上烤一下,结果在这个挑剔的顾客建议下,流行全世界的香脆薯片就这样被发明了。
所谓健康薯片就是自己做的薯片。首先,在烤盘上铺一层薄金纸,两百度预热。再把土豆皮削掉,切成薄片,平铺在薄金纸上。接着刷上油放进烤箱里烤。等到土豆片的外表变成金黄色时,就可以取出来了。把香喷喷的薯片装盘,倒一点自己喜欢的酱,比如牛油果酱,番茄酱,芝士酱等。即使只是加一点点盐和胡椒,薯片也会非常美味!
健康薯片是没有膨松剂和调味剂的。越是让我们觉得口感好,其实越是不健康。同时,烤的薯片比炸的薯片相对健康。
墨西哥玉米片是薯片的近亲,只是主料从土豆变成了玉米。墨西哥玉米片更健康是因为它是火烤的不是油炸的,也没有什么添加剂。牛油果酱、奶酪酱和酸甜的自制番茄酱都是很健康的蘸料。
所以,凡事不能只看表面,要勇敢地去探索。觉得薯片是垃圾食品的家长可以试着在家里自己做健康薯片给孩子吃,或者去墨西哥餐馆点一份墨西哥玉米片。这样,孩子既可以吃到垂涎已久的薯片,又不会影响健康,真是两全其美啊!
尊敬的李老师:
您好:
犹记得今年暑假刚进光华时,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那天,我怀着忐忑不安地心情来到这给陌生的学校,我不知道我将会面对着一个怎样的环境,心中不免有些担忧。这时,我便见到了您,您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说我看上去是个活泼的人,这让我心中不免对您有一丝亲切感
在暑假短短的三十几天中,我与您接触的并不算多,甚至开始有些畏惧您,深怕受到您的批评,但是,这些也只是我自己多虑罢了,再后来的相处中,我逐渐了解到您是一个随和但又不是为人师表应有的认真与严格.
还记得那天我因为上课没有回答出您所提出的问题时被罚站到后面去时的情形,当时我心里充满了对您的`不满:不就没回答出一个问题吗,至于让我去后面罚站嘛,一点也不给我面子。但后来,我渐渐明白了您的做法。因为你本身就是对工作极度认真尤其对自己班里的学生。同时,您更有随和的一面。平常下课会与学生对弈,也关心学生的身体状况,更加能尽自己的全力去完成每一件能为自己学生做的事,就连其他的任课老师也都称赞您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好老师。
第一次到光华这样的寄宿学校,一切都与以往显得不同,自然一开始也会很不习惯。您在我刚来没多少时间就问我在这里过的是否还适应,是否哪里需要您的帮助,您对我的关心与热心让我十分感激。您对我们9(2)班每一名学子的付出想必也会得到报答。
李商隐的《无题》曾描述说“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大概说的就是您这样对工作勤勤恳恳的人吧。
在的最后请让我用这样的文字来描述您吧!您就如同那不灭的红烛,如同我前进道路上的明灯……
最后祝您生活快乐。
您的学生:XXX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最高点了。
看起来黑黑的,却一点也不恶心,而且还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茶香,让我闻了口水直流,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食物——茶叶蛋。
从小我就爱吃蛋,滷蛋、荷包蛋一天吃上好几个都来者不拒。记得第一次吃茶叶蛋,看到那咖啡色外皮上的不规则裂痕时,不禁吓了一跳!心想:“这种破掉的黑蛋能吃吗?”但四周弥漫着一股茶叶蛋的清香,让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决定尝试看看!在我咬了一口茶叶蛋之后,我才深深的体会到“物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道理,他的口感很独特,外皮QQ软软的,内线却很绵密,原先干***蛋黄在口中变的滑嫩,嘴里散发出不可言喻的香浓滋味,真令人回味无穷啊!
从此以后,我无法压抑旺盛的好奇心,便对茶叶蛋展开强烈的“攻击”,研究出各种美味吃法。像是把蛋黄加入饭里,当搅拌均匀后,我舀了一匙金黄色的饭放入口中,蛋黄那种和米饭融合在一起香甜口感,连原本讨厌吃蛋的弟弟也无法抗拒他的魅力,一口气吃了两碗呢!还有在去壳的茶叶蛋上淋上少许的番茄酱,表面敷满番茄酱的茶叶蛋,吃起来酸酸咸咸的,彷彿成为改良品种,让我更加的喜爱它了。
我希望以后可以盖一座“茶叶蛋工厂”,专门研发各式各样的茶叶蛋口味和吃法,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茶叶蛋的每位,也疯狂爱上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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