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素火腿的制作方法作文五百字)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素火腿的制作方法作文五百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10-08 13:57:08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素火腿的制作方法作文五百字)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一】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二】

今天,妈妈要教我烧番茄炒蛋这道菜。

妈妈从冰箱里拿出了两个鸡蛋和一个番茄,让我先把蛋打在碗里,搅一搅。我把鸡蛋放在碗边敲了敲,鸡蛋就裂开了一条口子,慢慢地,口子越来越大,橙色的蛋黄和透明的蛋清顺流而下到了碗里。“对了,在蛋里放一些黄酒去腥味,还要少放些盐。”妈妈突然开口。“黄酒放了,盐嘛,正在放。”我撒着盐,喃喃说道。“嗒嗒嗒”这声音可是我搅蛋时发出的哟,好听吗?“番茄最好我来切,你是不会的。”听了妈妈的话,我只好乖乖的把这个“好位子”让给了妈妈。

接着,我把切好的番茄倒入锅内,点上火,锅内就“辟哩啪拉”的响了起来,我害怕得退了好几步。“该把蛋倒进去啦!”看我这样,妈妈在一旁提示道。我把蛋也倒了进去,蛋在锅里一会儿就凝固了。这时,一盘香气扑鼻的番茄炒蛋也要出锅了。

我坐在桌子旁,尝着香喷喷的番茄炒蛋,心里美滋滋的。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三】

爸爸种的黑玉米成熟了。

野里的稻子低下了头;黄澄澄的梨子像一个个小葫芦;再看玉米,也穿上了闪亮的珍珠衣;树上也挂满了红彤彤的苹果;还有晶莹剔透的葡萄。

早晨,我跟着爸爸下地收玉米。每年这个时候,我这里盛产玉米,家家都忙着收自家的玉米。

啊!玉米长得真高呀!可能有3米高。那玉米棒子又粗又大,有的还露出了小黑脸。我迫不及待地跳下地。爸爸拿起铁钎铲倒一株玉米,丢给我。我忙捡起玉米,用脚踩住玉米秆,双手使劲掰玉米棒子,只听“咔嚓”一声,玉米棒子掉下来了。我捡起玉米,把上面的皮一层层剥开。哇!好漂亮的一个花玉米!

就这样,我们一会就把玉米收完了。爸爸要我把玉米搬到太阳底下。我拿不了,就放在裙子里。刚走一步,一个玉米掉下来。我弯下腰去捡,不料,又有一个玉米掉了下来。我只得把裙子里的玉米放到太阳地下再去捡。

爸爸笑着说:“你看你,这么小的活还干不好!”

我说:“人家还小嘛,等我长大了,一定能赶上你!”说完,我笑起来了,爸爸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四】

被称为丰收季的秋天来了,玉米也随之成熟了,这一个个大大的玉米棒,看上去诱人极了。

天刚蒙蒙亮,天空泛着鱼肚白的时候,一些勤快的鸟儿就开始啼鸣了。开始有些胆怯,叫的声音不是那么大,感觉还是小心翼翼。后来习惯了,胆子大了,就开始大声啼鸣起来,简直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叫醒,鸟这一叫,公鸡们也跟着叫了,有的鸭子也大声地叫唤起来。唉!这简直就是一场动物狂欢会。农民伯伯一起来了,拿起了大背篓,要去收玉米棒子了。玉米们见了,把腰板挺的直直的,头抬得高高的,像是欢迎农民伯伯前来采摘。

中午,虽然到了秋天,但中午的天气依然炎热,辛勤的农民伯伯依旧在劳动,这时热得连鸟儿也懒得叫几声,中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在金黄的玉米地上,玉米地照的亮晶晶的,一粒粒的玉米在阳光下照射的显得饱满透亮,如同一粒粒黄宝石。

夜幕降临,辛苦的农民伯伯停止了一天的辛劳工作,回家舒舒服服地休息了。鸟儿们也相继飞回了自己的巢穴,玉米们,可没休息,它们正和萤火虫玩的起劲呢!每当天一黑,这些美丽的萤火虫就从树里飞了出来,它们在玉米地里载歌载舞,如同小精灵一般,你们也经常为他们伴舞呢,这美丽的场景就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啊!多么美的玉米地呀!如果我每天都能看见这么美的景色就好了!

玉米炒火腿的过程作文250字【五】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查看全文
大家还看了
也许喜欢
更多栏目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