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这个看起来好好玩。"好友指着河上一条长长的家伙夸张的说。
老远就瞅见这条绿色巨蟒,我也有些兴奋。横贯河面的三根铁索,被一张绿色大网兜住,一根供人脚踩,两根让人手扶,渡过两百米长河即可,如此简陋的设备却引得众多游人的尖叫,让我不禁跃跃欲试。
带着一点小紧张,我赤脚上阵,走了那么两三步,不禁得瑟起来:很简单嘛!走着走着,脚下的铁索滚烫起来,河水好似烧开了一般向上冒着热气;嗅一嗅,空中似乎弥漫着头发烧焦的味儿,脑袋开始迷迷糊糊,好像醉酒一般。什么乱七八糟的事都蹦了出来,觉得好烦好烦,恨不得跳进河里,清醒一下才好。现在的我,就好像一个定时炸弹,随时可能爆发。
"呼",一阵风吹在汗淋淋的背上,我不禁缩了缩脖子。阳光更毒了,恍惚中,觉得自己身上的血液都要蒸发了一样。虽然此时的我,犹如沸水中的青蛙,苦不堪言,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回不去了,只得低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接近了目的地。"十米,最后十米!"我的大脑向腿发出冲刺命令,可我的腿脚就是迈不动。汗珠从脸上滑下来,落在河中,泛起点点涟漪。望着前方近在咫尺的陆地,我却觉得相隔万里。咬牙,抬起千斤重的腿向前挪去。一步,两步,三步当脚重踏陆地的时候,我的心中仿佛有千万朵烟花绽放,我成功了。
光芒万丈的太阳,向河面撒下捧捧金和银,蓝蓝的天空与几朵白云相映成趣,煞是可爱。这一次尝试让我明白:人生的路,就像摸铁索过河一样,总是困难重重,但只要我们咬紧牙关,一小步再一小步的努力,定会达到成功的彼岸,品尝到胜利的果实。
对于有些孩子来说,有一颗童心才是最重要的,但是想要有童心并不是你们想像中那么简单,面对任何开始觉得好玩,可是结果却不堪设想的事情都要去大胆想像,(除了有生命危险的事)更重要的是,还要大胆尝试。——题记
一天下午,我爸爸说今晚要去一个餐馆吃饭,表弟一家,表妹一家,还有我一家都去。
那里可真豪华呀,有木雕的椅子,有大条的金鱼,还有玻璃套的勺子和碗,我还看见了两大桶果汁,分别是山楂味儿和葡萄味儿(我们订购的`就是这两种口味),上了菜后,我和表弟表妹三口两口就吃饱了,耐不住兴奋,赶紧跑出去玩。
过了一会儿,我们口渴了,进屋喝饮料时我突然想起一个好主意,“我提议,我们来调配果汁,放什么都可以,好不好?”这个主意得到了表弟表妹的大力支持,我想:如果放上醋等东西味道会不会甜呢?真想试试。
表弟想:我胡乱放放看看,味道怎么样?嘻嘻。
表妹想:我每一样东西都得放一点点,不然味道就被我毁了。
”叔叔说自己弄得必须自己喝一口,我和表弟没在乎,光想着玩就要玩得痛快,于是我们开始了我们的“杰作”。
我先把山楂汁放入玻璃杯子里,再放上一半葡萄汁,盛上一勺子菜汤,倒上一些醋和酒,把辣辣的丸子汤倒一点在里面,用筷子搅和搅和就好了,哇,我的果汁是深红的颜色。
表弟和我的步骤差不多,只是他倒的醋和菜汤比较多,所以果汁的颜色深一点。
而表妹呢,哼,她用筷子蘸菜汤、醋和酒还不说,更不公平的是,她的筷子刚刚碰到菜汤的表面就收手,还在碗边上滴滴,再在她的杯子里碰一下下,就说是放了,这和不放有什么两样吗?就在这时,我和表弟突然想起,我们弄出的果汁还要喝下肚的,表妹倒是挺轻松,一口气喝完了,我和表弟面面相觑,喝了吧,太难喝,不喝吧,违背诺言,算了我豁出去了,我光舔了一小口,就觉得……恩,怎么说呢,反正味道有点酸有点辣,还有很多我描述不上来的味道,我和表弟都快晕了,怎么这么难喝,叔叔在一旁说道:“看看你们,还是不如表妹,人家调的自己喝,人家想得周到。”
刚开始我还同意这种观点,可是后来我渐渐感觉到,我和表弟的做法才是最正确的呢,我和表弟都有一颗童心,我们大胆想像,大胆尝试,这才是最重要的,虽然我和表弟喝着自己的果汁难喝死了,但我们还是很开心,这就是童心,简简单单,不过想要拥有一颗童心,真的很难哦。
打开记忆的小木匣,一张张已泛黄的照片映入眼帘,这些照片记录着我人生的酸甜苦辣,一些琐事我可能早已忘记,而有一件事我可能一辈子都会铭记在心。
一天,外面的学生要到爸爸妈妈工作的学校去考试,因为爸爸妈妈是老师,所以他们要去监考,爸爸妈妈交代了一些事情就走了。我和弟弟也都很听话,像乖娃娃一般认真地写作业,所以没过多久,我们便完成了全部作业。
我们商量了一下之后干些什么,最后决定搞一次大扫除。我们拿起工具把整个屋子打扫了一番。我们累得不行了,弟弟说:“姐,我动弹不得了。”我回答:“Metoo!”这时,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了个想法,于是对弟弟说:“我们来炒菜怎么样?”弟弟拍手叫好。
我们来到厨房,插上插头,打开开关,只听见“呜”地一声,锅子开动了。我用锅铲在油锅里挖了一点儿油放入锅中,盖上锅盖,等待焖油。过了一会儿,我揭开锅盖。突然,锅中有一颗火苗逐渐升高,竟形成了一团火焰。啊,不好,着火啦。弟弟机智地拔掉了插头。火焰逐渐降低,最终又变回了起初的样子。走近一看,呀,锅中有一个大大的窟窿,还散发着一股难闻的糊味。
弟弟拉着我就跑,我们躲进了一个车棚里,不久,爸爸妈妈回来了。这时我们在车后隐约听见:“你们给我出来!”我知道我们今天又免不了一顿毒骂了。
这件事无比惊险,我终身难忘。
记得读初二的时候,我们开始学物理这一科目。物理老师姓刘,大约35岁,是一个长相英俊的男老师,浓而密的眉毛像两条弯弯的小船,一双铜铃般的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经常笑眯眯的,好像每天都有很多开心的事情发生。一个高挺的鼻子,蓄了些胡子的嘴唇让我想:物理老师应该是个不修边幅的人吧!
刘老师讲课幽默风趣,那些枯燥的物理知识从他的嘴里蹦出来,就像一个个宝贝被我们视若珍宝般的接受进大脑里储存起来。
巧的是,我和刘老师的家里的很近,大约不到三十米。那次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天空一碧如洗,瓦蓝瓦蓝的天空有一群白色翅膀的鸽子“扑扑”翅膀飞过,好不自在。我在书房里埋头做着大量的习题。当我正全神贯注做着物理习题的时候
一条“拦路虎”***了出来,挡住了我的去路。我皱着眉头,凝神思考解题的'思路,可是想了半天也无法下笔。坐在房间里,我吐了吐舌头,一会儿咬了咬圆珠笔,一会儿双手托腮,一会儿起身走两步,一会儿又“扑通”一声坐在椅子上,随手翻开一本资料书翻看。无论我怎么思索,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放下书本,抓抓脑袋,拖着一双粉红色的拖鞋来到阳台,极目远眺。忽然我的眼睛被一件白色衬衫吸引了,我眯起眼睛仔细的看了一下,那穿着白色衬衫的人居然是刘老师,他正在自家院子里一边喝茶一边看报纸。我心里一阵狂喜:太好了,刘老师在家,他就是教物理的,去问他,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这样想着,我回到屋里穿了双袜子,披了件外套,又去书房拿上资料和笔便匆匆出门了。外面的阳光可真温暖,我抱着书快步的走着,“哎哟”由于走得太急,路旁的一颗小石子差点将我绊倒。正当我准备继续往前走的时候,突然心“扑通扑通”地剧烈跳动起来,就像有一只小兔在上蹦下跳,耳边隐隐约约传来一个声音:“张希啊张希,今天可是星期六,你这样突然跑到刘老师家里去问题目
就不怕打扰了老师休息吗?还是不要去了,等星期一去学校碰到刘老师再问吧!我停下脚步,调转方向准备朝家的方向走去。可是另一个声音又响了起来:“不懂就要问,老师平时就是这样教育我们的。而且,刘老师今天看起来很闲,还是去问问吧,刘老师一定会很高兴的。
一好一坏的想法,一时让我拿不定主意。我停在在半路上,手心里冒出一层细细的汗,腿也有些发软。我心里想:还是去问吧,老师们含辛茹苦的传授知识,教育我们,不就是希望我们这些孩子成长成才吗?我是为了求知识,不是做坏事,刘老师一定不会生气的。
这样想着,我深吸一口气,鼓起勇气走到了刘老师家。二十分钟后,我完完全全的了解那一道物理题的解法,心情好极了,就像一只囚在鸟笼里重获自由,飞上蓝天的鸟儿一样,满心欢喜。刘老师看我对学习如此勤奋,还微笑着鼓励我继续努力,这让我很感动。
这一次勇敢的尝试,让我受益匪浅。
成长的路上,我一路走过,走过荆棘与坎坷,从未感到孤独与寂寞。我一路看过,看过太多斑斓的风景,从未感到绝望和踌躇。也许踽踽独行,却并未感到我的背影是如此孤单。也许失望,却从未感受到绝望,因为我曾经奋斗过。不止一次,我努力尝试。在无人陪伴的深夜,孤军奋战。在没有人的跑道上,也曾留下过我的汗水。
有时候,曾经的那段岁月,在脑海中慢慢褪色,只留下几个模糊的身影。然而,有许多东西却承载了那段回忆。一张奖状中包含的是太多心酸,有时看到某样东西又会蓦然想到某个人。看着这些东西,便如同走进一条窄胡同,直抵那些过往。那曾经的回忆仿佛触手可及,可是却又那么遥远,我想走近去看一看,可转眼,曾经的少年在追梦的路上已走得很远。
蓝天上,白云随风凌乱。阳光投在树上,投下一地斑驳树影。而那也许已经是遥远的回忆了。在我们的班级中,总有这样一位同学。他孤独地占据着教室的一角。无论是班级中的选举还是班级里的什么活动,他都拒绝参加。上课时,他也总是一副百无聊赖的神情。他似乎在我们这个班级里,可是每当他下课时翻开一本书,他仿佛就离开了这个教室,如此地沉默。对谁,他都漠不关心,和班级里任何人的关系都不好。似乎,也不能这样地说。因为,我和他的关系,从那个学期开始似乎好了些。
一次,班级里有许多同学丢了文具。那个时候的我们班,流行《福尔摩斯》和一些侦探小说。那些人可以说是巴望这班里能够发生一点鸡毛蒜皮的案件。一出现此案件,那些同学都将矛头指向了他——那个独坐班级一角的学生。当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他仍然坐在那里,似乎没有听到。我为他争辩了几句,那些人却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观点。他看了我一眼,眼中似乎划过一丝感谢,又忽然便作了沉默。那些人还在不停地说着,他忽然站了起来……那成了我们班第一次有人打架的事件。也就在打人事件的第二天。我们学校的盗窃案,竟然只是一个中年级的学生***。那些同学无地自容。
那应该算是我第一次为他辩护了吧,之后的故事大约在三天之后。他坐在教室一角,翻看着一本书,我忽然想跟他交个朋友,就开始了我不止一次的尝试。
我就去看看他看的是什么书,结果是一本尼采的诗。对于尼采,我也只是一知半解。只是在周国平研究尼采的书中零碎地看到了一点。“你也知道尼采吗?”“在周国平的书中看到过一点。”“哦,你能把那本研究尼采的书借给我看吗?”周末,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第二天,我借给他看。一切平淡如水,可是,我和他的关系似乎越来越好。后来,我和老师要求和他做同桌。而他的前同桌不禁幸灾乐祸地看了我一眼。
此后,我还争取了一个图书管理员的差事,图书管理员的差事也许是算我们班级中最不好的差事了吧。每次借书的时候,都要从图书馆里把一大堆书搬到教室里来。但是,每次图书管理员都可以借一本书。而我,就总是帮他借一本书。那时候,我在读海子顾城徐志摩,而他读的却是尼采北岛臧克家。
某一天的中午,我看到他父母同时来到了学校,走进了老师的办公室。就在那天放学的时候,他递了一瓶可乐给我:“其实我很羡慕你。我们同样都喜欢读书,可你总是在作文比赛中获奖。在班级里,你也有那么多朋友。也许,我们不是同一类人吧。”接着,他又送给了我一本《席慕蓉诗集》。我打开扉页,见上面用毛笔写了一行小楷:“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
第二天,他转学的消息就在我们班传开了。但我知道,他只是去寻梦,找一个属于诗人的梦。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把我当朋友?我曾经不止一次地努力尝试,因为在我心中,他早就是我的好朋友。也或许,我们已经是朋友了,只是他的表达的方式与众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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