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书店的作文600字(写书店里人的作文600字)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写书店里人的作文6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2-03-07 17:43:20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写书店里人的作文600字)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一】

今天是星期天,天气晴朗,妈妈带我去逛书店。

我们来到新开张的鞍山书店。走进大厅,里面亮堂堂的,给人一种豪华舒适的感觉。书店分上下两楼,底楼有文具超市、音响光碟、电子产品等五个售品部。二楼则是各类书籍,什么文学名着、当代小说啊,什么天文、地理、建筑、军事啊,应有尽有。

我早已迫不及待了,就三步并着两步,一溜烟儿跑上楼,找到“文学名着”和“自然科技”书柜,翻阅起我喜欢的书来。我看看这本,又翻翻那本,虽说书又多又精彩,可反而让我拿不定主意了。有的文字太深,有的篇幅太长。忽然,我眼前一亮,一套装帧精美的探险小说《哈尔与罗杰历险记》映入我的眼帘,它仿佛在对我说:“嘿!储圣杰,快逛我吧!快逛呀!”我仔细地瞧了瞧,觉得真不错。这套书共有14本,什么《亚马孙探险》、《南海奇遇》、《海底寻宝》、《勇探火山口》……这些引人入胜的名字和封面上动人逼真的图画,让人看了也从心底里喜欢。我拿起第一本就看了起来,那生动的语言,惊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我像着了魔似的站在那里。不知不觉半小时过去了,我还在痴痴地看着,连脚都不觉得酸。

正当我看得入迷时,不知谁在背后说了句:“咦?这小孩在这里看了半个多小时了,到底是逛还是不逛呀?”这句话使我如梦初醒。我一看,妈妈已不在身边,她在另外的书柜旁看着书呢。我忙对营业员说:“逛的,逛的。”于是去把妈妈叫过来,付了书款。

逛到了一套喜欢的书,我捧着它,忙催着妈妈回家了。一路上,我真比吃奶油蛋糕还开心,觉得逛书店的味道真好。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二】

人有了两个性别,就要冥冥中将两个人连在一起,用老人们的神秘学来讲,那都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的。希望月下老人不要发脾气,将红线乱接,否则就要天下大乱了。

用单身人自己话说,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如果反过来说的话,就是一个人没饭吃,全家饿肚子。不过,倒是有了家庭后,一个人做饭,全家人吃饱,这吃饭的问题不用全家齐上阵的。一个人吃饱简单,如果想要吃好的话,那就困难了,一个人的饭,也没人管你吃的好不好,倒是那些小饭店挺喜欢单身的,可以给他们送营业额的。

既然世界是两口子的,那么,就应该找一个人生的伴侣,给自己多一个牵挂的对象,也多了一个牵挂你的人。在某个时期流行过一段时间的丁克家庭,现在却没有了丁克的`说法了,也许当年的丁克家庭食言了,或者正在后悔呢,年轻时的天不怕地不怕的,到了一定的年纪就会悔悟的,可是不要用后悔来悔悟。

两个人在一起需要爱,爱是什么?也许许多人都不知道爱是什么,只是挂在嘴边,遇到自己爱的人,却让爱意外的事情给阻隔了。两个人的爱容易在一起,但是,两个家庭爱在一起却很难。

《岛上书店》的爱情故事,就像那座岛一般,孤独的两个人,成功的几率会大一些的,这不是我们传统文化里的爱情观,虽然我们吃这美范儿的食物,穿着美范儿的时装,但是这个爱情观却印在骨子里,无法改变,至少现在还是这样的。

对于美范儿的爱情,也不能像整容般的去模仿的,即使那些感觉受到美范儿影响很深的人,回到自己的那个村子里,一切还是要按照祖训来的。难道这爱情的观念受文化的影响这么大吗?看着身边的孩子,等他们长大的时候,这爱情会是延续着现在还是会出现他们世代的新爱情呢?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三】

之前一直在犹豫要不要买这本书的。一般来说,我不爱买那些畅销榜名单上的书,因为觉得无趣,过于通俗。对于书,有时还是很挑剔的。书架里摆着一层专属于青春文学系列的书,那是我中学时期的取向,如今默默地摆在书架里,于我,代表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因为我应该不会再去看了。也不爱看外国翻译过来的小说,很简单,因为英文翻译成中文以后,那些文字和语言显得如此枯燥与空白,就好像菜里没有了盐。我也很讨厌各种怎么都记不住的英文名,这让我无法搞懂人物关系和剧情的发展。所以说,《岛上书店》这本书是我多年以后,读的第一本外国小说。

起先是在舅舅那里借来看的,便签夹在书的后篇部分,不知道他是没有看完,还是因为知道了结局不愿看完而停留了在那里。当我读完整本后,我后悔了,停在便签所在的位置就好。很巧,便签所夹位置的后部分,男主人公A.J患上了癌症并死去了,曾经有过幸福的女主人公最后离开了岛上书店,可以说是悲剧。而之前的部分,说的正是A.J在经历事业中落与丧妻之痛的人生低谷后所得的幸福,来之不易的幸福,那是喜剧。

至少我会认为结局会像韩剧里的主人公一样皆大欢喜,大家都找到了各自的幸福,永远地并美好地生活了在一起,看来作者没看过韩剧。也许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结局,岛上书店才有了真正的意义。在女主人公和孩子都离去了以后,在大家纷纷担心书店何去何从的时候,警官和他的后妻,也就是男主人公的前妻姐,最终接手了这个岛上书店。

也许岛上书店的意义就在于无论如何,岛上一定要有书店,无论主人是谁,岛上书店一定要存在下去。为什么?因为岛上书店是一个充满了爱和产生爱的地方!有书店的存在,爱就会一直存在下去,对,就是这样子的。

读这本书的时间花得有些长,没有囫囵吞枣般地看完,看得有些慢,几乎都把每句话很认真地看了一遍,甚至会翻到前面的部分看一遍,就剩没有做标注了,因为我不喜欢在书上画。很多话都写得特别暖心,看着看着就会觉得有一双大手突然间把你的心捂热了,温暖无比。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想了解一个人,你只需要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很有道理的样子,然后我把这句话发到了朋友圈里,各式各样的回复,但是很准!书里总是有许多点会莫名让我特别兴奋,比如,每一章节就像个短篇小说一样组成一整部长篇小说,恰巧男主人公很喜欢短篇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都像是主角一样,哪怕是生活糟糕透了,幸福还是会降临的;书里的每句话都好像心灵鸡汤一样,暖暖的,蛮有道理的。

我很喜欢阿米莉亚,男主人公A.J的最后一个妻子,如果可以的话,很想和她做个朋友。隐隐约约中,我在阿米莉亚身上看到了作者,也可能作者就是原型,是我看到作者的相片以后发现的。阿米莉亚对书的热爱与挑剔,让我看到了另一个自己。无论是对书还是音乐,我都很挑剔,只要是我喜欢的,不管是什么途径,我一定要找到。很多人总是说我为什么成天买这么的书,很简单,对我而言,没有什么比书更为值钱,哪怕不吃饭也要省下钱来买书,这就是我。我也更加坚定了,没有什么比兴趣相投更为重要的,就像阿米莉亚和A.J,哪怕初次见面很糟糕,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不相信这些东西的,我相信:人与书是一样的,要读下去,才会更了解。

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书会在畅销榜单里了,也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会喜欢上这本书。读完,一直在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细节,如果做心电图的话,可能会看到我的心脏像波浪一样跳动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书,永远不会过时。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四】

买这本书,一半是因为它长时间占据豆瓣读书新书推荐首页,一半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买完之后,看了前半部分跟后半部分,中间略过了,便不想再翻。

“我们不全是长篇小说,也不全是短篇故事,最后的最后,我们成为一部人生的作品集。”

如果人生是部作品集,如同我看书一样,前部分,别人只看到你的身世,后半部分,别人只想看到你的结局,没有多少人愿意真正在意从开始到结束的转变,几个转折点足以推测一生。

费克里是小岛书店的老板,早年丧妻,脾气古怪,对书籍有独特的爱好,书店的存在影响了小岛上的人们,书店老板的生活却并不怎么好。

一天,书店老板在书店捡到一个弃婴玛雅。没过多久,书店一本珍贵藏书被偷。书店老板的命运开始转变,中间部分没看,大概就是解开玛雅的身世之谜,找回珍贵藏书,书店老板因书与店员阿米莉娅深入交流,觅得知音,获得真爱。

最后,主人公因病离世,电子书流行起来,书店难以为继,被迫转让,之前被书店影响的两位岛民接手,维持运营。

故事梗概,三言两语就可以说完。“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可这本书,我愣是看不进去,只能在那个世界之外,偷窥一二。一个爱书的人,估计都曾经梦想着开一家书店,工作就是与书打交道,可是现实很难,岛上书店,书从哪里来?有多大的客流量?仅仅从经济角度,这家岛上书店的命运注定是难以为继。

作者写这本书的,结构比较有意思。每一个章节,都是以主人公的读书笔记来开篇,所有人物的命运都是在读过的小说中可以找到,跟曹公写金陵十二钗的判词有点相似。费克里情感的变化,特别是对玛雅的父爱,从读书笔记中尤其明显。一书一世界,书本里的世界跟现实中的世界是何其相似。

谈这本书,不得不谈的一个词是“孤独”。大量的金句都是在描写孤独的。

“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她)。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不,独自生活的真正难处在于没人在乎你是否心烦意乱。”

“没有人会漫无目的地旅行,那些迷路者是希望迷路。”

……

这是一本与孤独者书,与我难以起共鸣,每个人都有感到孤独的时候,那也不妨独处一会儿,捧起一本书。

去书店的作文600字【五】

在阳台上的躺椅上读完了《岛上书店》,天气有些闷热。这应该是孙仲旭最后翻译的一本书,他选择这本书的目的,也许只是为了那种人物背景后的一种淡然的悲剧性。看到书的第一面,那写着畅销25国的腰封,就好似看见家门口黄焖鸡的大字招牌:“一只鸡的传说”。把腰封拿掉后,读感就稳定下来了。那略带陈旧的书店门封面裸露出来,突然就有了一种莫迪里阿尼的调调。

《岛上书店》,一个岛上的书店,倒也没有孤独的风情,大可以想象成一个封闭的小社区等。故事说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作为第三者的母亲无奈跳海,孩子被母亲丢到了店里,被店主收养。期间男老板终于与推销者发生了爱情并结了婚。孩子长大了,打算成为一个作家。但男老板却得重病而亡。围绕书店这个故事发生地,展示了众多的读书者,烘托出整个岛的读书氛围。

在这种文艺清新的菜泡饭中,自然也要用一些书目的浮油加以点缀。出现了马克吐温、门罗等或旧或新等作家名称,以及我知道及不知道的美国作家列表,乃至有《魔戒》以及热门连续剧的名称。此故事的结局是封闭式的,对各色人物的纠葛交代的过度清晰,人物的刻画却很模糊,代入感并不强。

在我看来,只讲书店老板与孩子的故事就行,来点生僻的调调。不要《喜羊羊大战灰太狼》,但好歹要《三体》一回,不要陶朱公,来点老庄。可惜这么一来,留下唯一一条主线后,就成为怪蜀黍与小萝莉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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