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的速度早已超乎了我们每个人的想象,卡尔??本茨发明的第一台内燃机汽车使我们的出行变得更加方便;美国莱特兄弟则将文明的梦想带上蓝天,人类的'交通已经变得越来越便捷;从尤利??加加林第一次走出大气层,到阿莫斯特朗在月球上那简单的一小步,人类的足迹早已不再只局限于我们的地球。从古人发明的指南针用于航海,到现在的深海潜水器的不断下潜,地球上唯一不为我们熟知的地方也终将被我们了解。
试问,在这一项项天才的发现问世之前,有多少人愿意或是敢于相信这是可以做到的呢?
电灯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物体在黑夜里发出持续的光亮;电话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有东西可以让远隔两地的人通话;电视问世前,有谁能相信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了解世间百态;电脑问世前,有谁能相信人们可以在家中做许多以前做不了的事。敢想未必就一定能实现,而不敢想则会停滞不前,没有进步。
的确,有些天才般的想法,在被证实前,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在达尔文的《进化论》被证实前,有谁愿意接受自己的祖先竟是一群原本生活在树上的猴子呢?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前,有人敢怀疑牛顿当年所确定的三大定律吗?在两颗球同时从斜塔上落下之前,有人会去相信物体下落的速度竟与物体的重量无关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还在以飞快的速度不断发展,就是因为有达尔文、爱因斯坦……这一类头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并敢于将这些疯狂的想法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变为现实的人存在于我们的社会。
天才的想法总是疯狂的,在那些庸才眼里,天才的想法总是不现实的、不合乎情理。但就是这一类被旁人视为“疯子”的人们,不断地推动着整个社会的发展。
庸才追随历史,天才改变世界,我始终这样认为。
漫漫人生路,几多青春可堪留。行走在这旅途,相遇青春,握个手,打个招呼,就这样相去渐远。渐渐流去的青春韶华,不曾发觉,只能感觉到,已经失去。既然遇到了,何不留下它,或者借故再次相遇,就这般丢掉,不甚可惜。青春不是年岁,而是状态,无关岁月。
从最初始来,青春是年轻生命的闪耀点,激情澎湃。在这青葱的年纪,活泼行路时,初次遇到同样青葱的青春,两方意气相投,结伴而行。前方无限未来,青春绽放无数花朵,铺就一条缤纷路,花花世界,红尘纷纷。在这热血的年纪,坚守初遇时的纯真,向着与青春的'同一目的地,不挠前行。这是青春的考验,它不愿虚度,若是你误入歧途,被这花海陷了脚步,被这红尘侵了心志,它会悄然而逝。误的越深,青春离的越远。
青春专属于年轻人,这也是多数人所认同的吧?这世间多为无常,一概而论,总是难圆其说。年老苍苍,岁月将要尽头,青春不是不搭理他们,是他们自己无视它的注目;年纪轻轻,却有暮年意,心地失去青春昂扬,也不在少数。青春不是看这岁月,而在内心。理想,自信,坚定,无畏,高考满分无一不是青春的寄居地。在心地引一朵昂扬之火,不灭不熄,要跟青春相遇,有何难,要与青春相伴,怎不能成。
命运滚滚向前,让我们与青春相遇,是为了体悟这人生,明了人生的路标,积极而行。不是挥霍这擦肩而过的相逢,不过路人,不会任由你攫取。倒不如认真的对待青春,讨得一颗种子,种在心地,用这所有的积极,浇灌它,发芽,生长。心里青春,无论二八花甲,这透身而出的意志,扫去加身的颓废衰败,岁月凿刻肌肤,生活打磨皮囊,也不过表面。坚定勇敢的心境,气贯长虹,压倒这岁月枷锁,即使垂垂老矣,也有不灭的积极青春,撑起身躯,欢乐笑颜。
微黄的泛着水汽的苹果,嘴唇还为接触,热气就已经扑面而来,带着母亲的温暖,想冬日里的阳光,而我醉了的心在悄悄的成长。
我并不怎么能吃冷的东西,吃多了容易胃疼。可我就喜欢吃冬天的苹果,冬天的苹果对胃的刺激也是少不了的。每次母亲都说:“我帮你把苹果用微波炉热一下吧。”我说:“热了就不新鲜了。”每次在我胃疼的时候母亲都一边数落我,一边给我泡热蜂蜜水喝。而我则挤眉弄眼,丝毫不引以为戒。
有一天晚上,我写完作业,想着还有时间看几篇美文,于是我头也不抬地说:“妈妈,帮我削个苹果,我口干。”一会儿母亲就拿来了一个微黄的苹果。我问妈妈:“你没有用微波炉热过吧。”母亲答道:“你放心好了,这可是纯天然,纯手工,可食用。”于是我便放心的大咬了一口,不足以前的凉意,温热的气体在我口中丝丝缕缕地笼罩着,像一个无形的网,把温暖细细密密笼罩着。仿佛即将融化,我慢慢吞了下去,温暖的果肉戳中我心里那一处柔软的部分。我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大口吞咽,而是细嚼慢咽,母亲看着我和以前不一样的风格,便问道:“怎么了,不好吃吗?”我说:“好吃。你是怎么做出来的'?”母亲说:“我用热水的水蒸气把苹果热了一下。”我看着妈妈被热水气笼罩的脸庞,伸出突兀的手,触摸到了滚烫的杯壁,里面装着慢慢的水。
母亲的爱像夏日里那温暖的阳光,但不足以让我灼伤。那一天,我与母亲带来的温暖相遇。虽然现在我已经学会自己削苹果,但还是要给母亲那去热一下,我只想体会母亲那温暖的心。
古往今来,似乎许多人都在追求长生不老,可是都失败了。最典型的就是秦始皇,他一直在派人寻求长生不老的良药,最后却被各种号称能够长生不老的要毒死了。在世人眼中,长生不老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情,但是,长生不老真的好吗?
如果所有人都能长生不老,那么整个地球就会被人类塞得满满的,街上全是人,房子里面也全是人,也许我们能够建造出一千层、一万层的楼房供人们居住,人们住在直插云霄的家中看着云雾缭绕的世界。但是食物和水呢?就目前来看,人类要想活下去,就必须要有食物和水,但随着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多,我们的食物和水就会急剧的消耗殆尽,最后大家可能会陷入争夺食物和水的混战。
如果人人都能长生不老,不知道死亡为何物,那么,生存还有意义吗?人们不会再有生存的紧迫感,今天没有完成的事情不会急着去做,而会去想着反正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今天一点都不重要。没有了生的紧迫感,还有什么激情和生存的希望呢?人们就不会去想,我要抓紧时间,努力在活着的时候实现光荣和梦想;人们不会感觉到活着是一件很珍贵的事情,也许还会感到很无聊;人们不会感到希望,因为会一直活下去,还要希望干什么?而死亡呢?正是因为对死亡的敬畏与恐惧,才让我们不断向前,不断发展。生死共存才有意义,如果没有了死,生将毫无意义。
大道理几百字,凝成四个字:无死,即死。
成长的路上,书陪着我,向着阳光,感受温暖。
——题记
没有去过法国,但能感受到艾菲尔铁塔的高雅,没有去过埃及,但能感受到金字塔的雄伟,壮观,没去过海南,但能体验那里蔚蓝的天空,生活在现代,却能和李白对话,生活在现在却能和爱因斯坦交流…阅读书籍,是美妙的令人神往的。
阳光明媚的早晨,捧着一本书,坐在窗台边,温暖的阳光照在身上,背对着阳光不让阳光刺痛眼睛,安静地沉醉在书的美妙中,感受书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恨情仇,然后在瞬间,突然想起那扣人心弦的情节,依旧会绷紧某个神经,然后一股淡淡的忧伤涌上心头。
《格列佛游记》我反复读了好几遍,格列佛是一位有着强烈正义感的人,他在小人国为利立浦特国一举消灭不来夫斯古国的海军,保卫这个国家不受侵犯,但他不愿意成为侵略消灭其他国家的工具,格列佛认为攻击个侵犯其他国家是罪恶的,每个人都应该是平等的,自由的公民,所以当利浦特国要求格列佛消灭不来夫斯古国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说:“我永远不喜欢做人家的工具勇敢的民族沦为奴隶。而且格列佛又很有自知之明他在小人国比那些人高十二倍的时候,他既不凭借自己的优势而耀武扬威,而在大人国他的身高相当于那些人的十二分之一时,他也不因而卑躬屈膝献媚讨好,他同样活出了自己的人格,我相信在前进的道路上格列佛会陪我一直走下去。
书带我感受海伦。凯乐在遭遇悲惨命运时,还对生命充满了希望,告诉我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相信明天会更加美好。
读书的时光永远都是快乐的,而那些快乐飞的太快似乎太阳刚刚露出灿烂的笑脸,下一刻就要跟他告别,我总是舍不得感叹时光怎么呢么快但他却不会多停留一刻。
读书是件美好的事情,他可以让我陶冶情操,让我更懂得生活的真谛。
在书的陪伴下,我向着阳光感受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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