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在操场上打躲避球的感觉,虽然有时候被打得很痛,但当我痛击对手时,我的心里呈现一种飘飘然的神秘感觉,在那炙热的夏天里,如果不来一场轰轰烈烈的躲避球比赛,我一定会留下许多遗憾的。
在寒冷的冬天里,就数喝红豆汤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了,在喝第一口时,那温热的汤滑进我的'喉咙时,我的心头涌上了一股暖暖的感觉,第二口时,一颗颗饱满的红豆顺着热汤跑进我的胃,这种甜蜜的滋味真好。
我在校园时,最喜欢和风及枫叶一起散步,为什么呢?因为风每次都在我耳朵说悄悄话,但枫叶也不落人后,急着要我赶快跟他分享风对我说悄悄话,我分享后,枫叶都高兴的跟风炫耀他也知道峰的秘密,真是有趣。
在棒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刺激的比赛,就是棒球比赛,在打击时,我准备好姿势,砰!全垒打,队友的欢呼下,我成为了最有价值的球员,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事。
做最喜欢的事,让我的生命更丰富,又添加了一抹笑容。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都说扬州炒饭是扬州最出名的,其实你们不知道,还有一道菜也超极好吃——长鱼面。
长鱼面,很多人一听名字就知道是碗面,但知道长鱼是什么的就很少了。长鱼其实就是黄鳝,“长鱼”是宝应话翻译过来的。听我爸爸说,要想做一碗地道的长鱼面,是很不容易的。一大清早,就要去市场买最新鲜的长鱼。接下来把长鱼肚子剖开,取出鱼骨煲汤,长鱼面是分清汤和油炸的,油炸的话就要把鱼骨炸一下再煮汤。然后就是煮长鱼了,这不需要过多的方式烹饪,保持原汁原味就好,但就是这样的原汁原味可难倒了许多人,不是太老了,就是太淡了,所以老街上做的好吃的也就那么两家。
在店里点一碗长鱼面。白白的浓汤上泛着金黄的油珠,面宽宽的,韧韧的,超有劲道。长鱼皮反射着灯光,显得格外有食欲。“面来了。”一大碗汤面,还有一碗鱼骨汤和一碗长鱼。
吃长鱼面也是有讲究的。首先要先喝一口鲜汤,那味道不咸不淡,似乎还有点鱼的甜味,总之“鲜”。然后把鱼骨汤、长鱼一起倒入汤面中,撒入一小把葱花,搅拌。吃一口,香气溢满口腔,回味无穷,“好汤!”“好汤!”一口一口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仿佛这一刻是人生中最幸福的事。
长鱼面有两种口味,一种是清汤的,一种是油炸的,我更喜欢清汤,比较清淡,而油炸的就有些腻得过头了些。
长鱼面包含着制作者的勤劳和坚持研究的精神,欢迎大家来我的老家扬州宝应品尝。
爆米花是我和小伙伴们小时候最爱吃的小吃之一,它吃起来香脆脆的,香气扑鼻。那个时候是我们最爱吃的食物。
小的时候,嘴老是很馋,很想吃爆米花,就会向母亲要两元,然后高高兴兴的去买爆米花。到了一个巷子里,白发苍苍的老爷爷在做爆米花。旁边也有好多小伙伴们,手里都拿着母亲给的两元钱,在等着爆米花!小伙伴们,你看看他,他看看我,我再看看他好像sh什么东西似的。最后在我们当中最大的一个小孩子说:“那要不我们凑钱买个大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吃好久好久了。”大家都开始兴奋地点点头!老爷爷开始做爆米花了,只见他把玉米放在一个像似大炮肚子!在那里转来转去还怪有意思的.。
眼看就要熟了,小伙伴们紧张的捂起了耳朵。“轰”随着一声响,一阵阵香味儿扑鼻而来,我们大呼小叫的说:“爷爷,爷爷,多放一点糖,多放一点糖。”拿到爆米花时就在附近的桃树下吃起爆米花,味道可美味了,于是我们约定好明天后天不管是风吹雨晒还是倾盆大雨,还是狂风怒号,都在这里集合!“好!”我们一致的答应了……
转眼间我长大了,我忽然想吃爆米花,于是去拿20元买了一份大的,放了一点点糖,但一点儿都不好吃一份大的,还不如童年小伙伴们凑钱买来的分享的吃,那时候才是最好吃的,现在连价格都变了,味道也不如以前了……
好想再吃一次儿时的爆米花啊!
我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比如苹果、香蕉、薯片、包子、饺子……其中我最喜欢吃的是妈妈做的鸡腿。
我和妈妈约定好,只要我把作业认认真真做完,然后仔细检查、字迹工整,做的质量好,妈妈就会给我做我最喜欢的美食——炸鸡腿。
这不,我这次考试得了99分,妈妈看我的卷面字迹工整,做得质量又好,于是她就开心地走进了厨房给我做炸鸡腿。
炸鸡腿的外皮酥脆,里面的肉很鲜嫩,而且汁也多,所以我超级喜欢吃这个。
妈妈先把油倒在锅里,然后把鸡腿在面包糠里滚几下,就可以下锅了,锅里的温度要适当,不能太高,要不然容易炸糊。炸到鸡腿的表面不再粘稠,最后还要在锅里煎几分钟,炸鸡腿就完成了。
等妈妈做好后,我再倒一些调料在盘子里面的那个调料圈里。炸鸡腿做好了,我拿起一个,把外皮剥下来,把里面肉蘸下调料,这样吃,简直美味得不能再美味了。
看到我说的,你是不是也觉得炸鸡腿很好吃呢,那就回家让你的妈妈或家人去给你做吧!
看起来黑黑的,却一点也不恶心,而且还不时散发出淡淡的茶香,让我闻了口水直流,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食物——茶叶蛋。
从小我就爱吃蛋,滷蛋、荷包蛋一天吃上好几个都来者不拒。记得第一次吃茶叶蛋,看到那咖啡色外皮上的不规则裂痕时,不禁吓了一跳!心想:“这种破掉的黑蛋能吃吗?”但四周弥漫着一股茶叶蛋的清香,让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决定尝试看看!在我咬了一口茶叶蛋之后,我才深深的体会到“物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个道理,他的口感很独特,外皮QQ软软的,内线却很绵密,原先干***蛋黄在口中变的滑嫩,嘴里散发出不可言喻的香浓滋味,真令人回味无穷啊!
从此以后,我无法压抑旺盛的好奇心,便对茶叶蛋展开强烈的“攻击”,研究出各种美味吃法。像是把蛋黄加入饭里,当搅拌均匀后,我舀了一匙金黄色的饭放入口中,蛋黄那种和米饭融合在一起香甜口感,连原本讨厌吃蛋的弟弟也无法抗拒他的魅力,一口气吃了两碗呢!还有在去壳的茶叶蛋上淋上少许的番茄酱,表面敷满番茄酱的茶叶蛋,吃起来酸酸咸咸的,彷彿成为改良品种,让我更加的喜爱它了。
我希望以后可以盖一座“茶叶蛋工厂”,专门研发各式各样的茶叶蛋口味和吃法,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茶叶蛋的每位,也疯狂爱上它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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