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热爱生命》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杰克·伦敦,写的是一个淘金的人北部荒原与大棕熊、野狼等搏斗,并以为数不多的食物坚持着生存,终于爬到了沙滩,被捕鲸船的人救了,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秦晌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主人公。因为他珍惜热爱自己的生命,即使快到了死神魔掌里,他仍要反抗,不肯屈服!他是多么的坚强。而我们今天的社会,却有一些人面对一些挫折或因为一点儿芝麻绿豆大小的的事要去自***,跳楼,自虐……
这些人是多么的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啊,就是因为他们没有主人公那样顽强的意志,没有面地逆境挫折的勇气,没有顽强的生命力和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精神,他们意志力十分薄弱,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这些人的生命是轻如鸿毛的,是一文不值的。
故事的主人公热爱生命,坚强不屈的精神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珍惜、珍爱自己的生命,遇到困难与挫折勇于面对,不要退缩,要做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水,最容易消失在水里;人最容易消失在人群里。——题记
当今的世界,生活形形色色,或许规规矩矩,或许纸醉金迷,或许尔虞我诈……这个时代是一个讲究效率的时代,是一个竞争速度的时代,是一个不改变自己的步伐都不可以的时代,在这样的今天,有多少人的心像洋葱一样被层层包裹,又有多少人的心早已变得面目非?
漫漫人生路,许多人在前进的路上,只顾着利益和速度,殊不知自己却忘却了最初的梦想,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不忘初心。屈原大喊着“世人皆醉我独醒”为了自己的初心投江自尽;本可在美国定居发展的钱学森,因为自己对祖国热爱的这种初心毅然回国投身于中国的导弹事业;“坐船去伦敦”的麦家不忘初心,一本用尽自己青春的《解码》成功的将他诠释。
在这个时代,一群人在拜金浊浪的冲击下,崇尚智能,技巧和韬略,甚至发展到拨弄精魂,逞夸聪明,纵恣弄巧为能事,为了金灿灿的东西竟把“伪诈”视为拱璧,将“厚黑”奉圭臬。这些人一开始想要廉洁,公正,可慢慢的,因为社会的暗流,他们随其余的人同流合污,他们所奉守的清正廉明全部化为烟雾,随阳光蒸发而去。
不忘初心,就是要守住做人的底线和根本,守住那点朴素之心,真诚之心,清灵之性;就是要守住一颗平常心,脚踏实地做自己,当官则光明磊落,处世则堂堂正正,经商必坦坦荡荡。如此这般,才能顺利度过人生的大江大河,避开种.种奇灾异难和毒坑陷阱,从而不断升华人生境界,不断走向光明磊落。
繁华纷杂,世事喧嚣,活在当下,我们便应该不忘初心,管他多少纸醉金迷,管他多少尔虞我诈,都要跟从自己初心,带着信念上路,携着本心前行……
岁月呀,真是一位无心无情的雕刻师。它把从前的车马信笺,变成了如今高速发达的网络与交通,把从前小小的平房,筑成了如今的高楼大厦。也把那蹒跚学步,咿呀学语的小孩子,变成了如今这亭亭玉立的少女和神采飞扬的少年了。
妈妈说:如今,只要看见周边的婴孩,时常会回忆起我的幼年,散步时,看到不远处有个大概年半的小孩子,穿着厚厚的小棉袄,戴着一顶毛绒绒的帽子,一步一步费力地向我们这边走。那尚未长开的小脸,脏兮兮的,应该是刚刚学走路时摔在了地上。鼻子下有亮晶晶的鼻涕,脸上还有未***泪痕,那模样,像刚从土匪窝里逃出来一般。可他还是很努力的迈着步子,走向不远处他的母亲,只为了那个不断鼓励着他的那个人,不想让她失望。
我妈妈乐了,看着他说:“瞧,和你小时候多像啊!”
我挽着妈妈的手,妈妈的笑声里透着怀念与愉悦,不觉,连眼角的鱼尾纹都笑出来了。我偏着头看着妈妈,只觉得妈妈头上那根银丝在阳光下格外刺眼,剌得眼睛生疼。
我点了点头,心中似乎有股悲伤在缓缓溢出,轻声说道“其实我现在也一样没变呀。”
是啊!我还没变。多少次在夜晚挑灯夜读,我一边打着呵欠一边看书,多少次在课堂上昏昏欲睡。我撑着眼皮提醒自己,多少次按捺着蠢蠢欲动的心投身于题海中,我并不是有想要傲视群雄的雄心壮志。也并不享受老师的赞美与同学的羡慕,更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奖励。我只是不想让你们失望,不想让你们在繁重的工作之余还因为我的学习愁眉苦脸。
每当我拿着成绩单与奖状走近你时,你总是一脸骄傲,一扫工作的烦闷与疲劳。摸着我的头,微笑着表扬我,这时,看着你欣喜的神情,心底才会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充实感。所有的付出才是值得的。
我没变,只是不再是那个蹒跚学步,向妈妈要抱抱的小孩子了,我变成了一个能担责,能帮父母分忧的青少年了,只是,初心没变,不想妈妈总挂着愁容,不想父母肩负太多,想尽力使他们变得更开心。
我心依然,初心未改。
脍炙人口的小说《热爱生命》曾经轰动欧美,并得到了列宁的称赞。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
这篇小说中,杰克·伦敦以巨大的艺术力量平静地叙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生命与死亡抗争的故事,表现了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闪光点,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顽强的生命赞歌,可谓撼人心魄。
生命本身蕴涵着巨大的潜在能量。生命有时极其脆弱,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又异常强大,强大得让令人惊叹。这种能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吞噬你的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的无疑就是坚定的信念。
只要心中生存的信念还在,只要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另一方面来说,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与一具行尸走肉何已?
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于是在这种没有信仰的人生观唆使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前些天看到一则报道,说我国目前每年自***的案例中大多数在农村,而农药又是罪魁祸首;这也多少从侧面反映了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总体素质相对城市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
遇到生活中或工作上的些许困难、小事,不是想方设法去克服解决,而是“气不打一处来”,小事闹大,大事则要闹得寻死觅活。这同小说中的主人公克服险阻、艰难求生的勇气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能有不少人曾经看过残疾人演出或残疾人运动会,那些身残志坚的勇士们克服着种种难以想象的困难甚至折磨,做出了连健全人都难以完成的任务。他们是热爱生命、勇于同困难作斗争的典范。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面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本身。
人,在自然中是渺小的,渺小得如同满地的荒草。但渺小的“人”因为拥有顽强的生命和坚定的信念而从远古走来、创造了异彩纷呈的文明和财富。
让我们永远拥抱伟大的、顽强的生命;让生命之树常青!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就像起伏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下来。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
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
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
比起我来,我就像一棵枯树,风一吹就倒……有一次,我和剑剑哥哥去乌龟森林里玩。玩着玩着,突然我们迷路了,被困在一个四面环树的阴森的地方。我坐在冰冷的地面上,“哇哇哇”地哭起来说:“我们找不到出口了,如果没人救我们,我们会饿死、冷死的!”眼睛顿时红成一个小苹果。
剑剑哥哥没有哭,他在一个树桩上看来看去,终于吐出几个令人高兴的字:“我知道该怎样走出这个‘迷宫’了!”我立刻站起来,抹抹眼泪不哭了。后来我才知道,剑剑哥哥其实是看树桩上的年轮才知道出口的。拿我和这个淘金者相提并论,真是相差多少啊!
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知道: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麻烦,多大的困难,都永远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如果世间本就没有什么希望的话,那么,绝望会不会也同样没有了呢?因为,绝望本就是从希望中来。只是有点为这种想法害怕,因为有了希望,我们的生活才是七彩的,纵然这些希望有时可能会带来绝望。
可是,带来绝望的希望太伤人了,为什么总有人想要或是已经以一种自己的方式,来结束一切尘世间的希望或是绝望呢?这是因为生活有了太多的压力和无奈,因为本有希望,最后却带来了绝望的缘故。而因为绝望了,所以,他们才选择了一种无望的方式来结束这一切。这样的`希望又带给人们太多的伤害。
梦一下变成了灰色,在梦中,苦苦挣扎却逃不出希望或是绝望的结局。惊醒后无法再入睡,如果真没什么希望的话,或许真的也就没有什么绝望了。但是,没有希望,不就是只有绝望了吗?不对,回过头来想想,绝望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是从希望中来的,这样看来,没有希望的话,或许也就不会再产生绝望了。
没有希望的世界会是什么样的呢?灰色的,死气沉沉。这一点,倒是可以想到的。追求和进取一直伴随着我们活着的整个过程,都是因为有了希望。而希望正是这世间的色彩。
可以肯定,没有了希望,世间不会再有阳光,可是,有了希望,并不一定只是绝望。希望的背面不全是绝望。最主要是我们应该以希望的心态面对这一切,纵然一时失意、落魄、绝望,也不应该轻言放弃,因为,世间本就是阳光四射的地方,尽管有时会有暂时的黑夜,我们不应该逃到一个灰暗的角落,让自己看不到希望。
前方是绝路,希望在转角。实在不行,就转个弯,一切又会是阳光遍地、充满希望的,只要大家都坚信。没有理由不相信也不应该放弃希望。
总是在希望和绝望之间徘徊,这也许是绝大多数人经常出现的心态。就像蘑菇都喜欢与潮湿为邻一样,希望也偏爱与绝望为伴,所以绝望光顾了你,不要心存恐惧,不要心存忧虑,还是把它当成你的邻居一样善待吧,要知道黑夜的邻居是白昼,绝望的隔壁就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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