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点自以为是的狂,失败从来不受伤,两只四处张望的眼,寻找胜利的方向,一往无前地向前闯,爱是不变的信仰……”《要嫁就嫁灰太狼》中寥寥数语勾勒出灰太狼认真、执着、顽强赶路的可爱模样。
随着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热播,片中的各位主角更是成了家喻户晓的大人物,尤其是那只戴着橙黄补丁帽、有着一道长刀疤的灰太狼。他的眼里永远只有红太狼,在家里修锅、疏马桶、洗衣,做饭样样精通,就是为了让红太狼不必做一个辛苦的家庭主妇。就算当红太狼发怒时,手执平底锅要揍灰太狼时,他也绝对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还高呼“我爱平底锅”!
就是为了能让红太狼吃上羊肉,灰太狼从此踏上捉羊的道路,坚定不移地向着既定的目标奋进。
灰太狼聪明能干,坚忍不拔,有层出不穷的捉羊好点子。每一次,他总能捉到羊,将小羊们“一窝端”的次数也不少。虽然每次都让几乎到嘴的羊逃离狼口,但面对失败,灰太狼从不气馁。不管是被扔到太空里还是落入水中,他从无怨言,永远以一句“我一定会回来的!”谢幕,并且每一次确实都回来了,虽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这就是灰太狼赶路精神的真谛!
赶路途中,堂堂一个狼大王被小羊们耍得团团转,回家还要受红太狼的家庭暴力,但他却毫无怨言,为了红太狼抓一辈子羊,赶路精神最可贵的不就是坚持嘛!
灰太狼的中还写道:“日子就要这样过,吵吵闹闹不要嫌多,唠唠叨叨为的是我,拿平底锅打我,也只是红红爱我的表现。”也许你会嘲笑灰太狼过了头的自信,但赶路注定是一个苦涩的过程,没有点革命乐观主义,又怎么能笑到最后呢?
很心疼这只傻傻的狼,很喜欢这只可爱的狼,为了红太狼摘星捧月亮,从不动摇赶路的决心,时刻充满必胜的信心!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爸爸是一个身材魁梧,方团脸,有一头乌哮黑发亮的头发,他全身有使不完的劲儿,从不知道累。他是振华建筑公司的一名建筑工人。每天跟房子打交道。我爸爸是一个能“文”能“武”的人,除了会建筑外,还会电焊,是个心灵手巧的人。
有一次,我放学来到爸爸的工地上,悄悄地先靠近爸爸的小房子,想把爸爸一吓,可刚走进去,爸爸正聚精会神地安装线路,他小心翼翼地把红色的线头和蓝色的线头接在一块儿。紧接着他把那小巧玲珑的太阳灯灯管安在灯罩上,开关一开,那灯泡放出的光象太阳的光一样光芒四射,那么刺眼。爸爸好像一点也没觉察到我就在他身边。瞧,我爸爸对工作是多么的负责。
去年的一天,我的二爷要去南京工作了,因为怕没凉鞋穿,我爸爸知道以后,便毫不犹太人豫地把自己从来舍不得穿的凉鞋给了二爷。那时我心想:自己舍不得穿还借给别人穿,真奇怪。今天想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我爸爸也是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你看,我爸爸就是这样一个人。
每次回到家里,总想解读母亲的深情厚意。她的每一次眼神与每一次问候。都会勾起我无限的思绪。
早在去年寒假临近期间,母亲便隔三差五的打电话来询问我的归期,等到我把日期准确告知以后,母亲才安下心来,并祝福我一路平安。这么平凡的事情。似乎不值得牺牲笔墨,可是一等我回到家后父亲告诉我,母亲在我回家的那天差点得了风寒。原来,母亲盼儿心切,每当听到有人从门口经过的脚步声就打开房门,出来看看,几次三番下来,母亲并未见到我的身影,可她不灰心,索性坐在家门口等待我的归来!那时已是寒冬天气,而那天又正巧下雨,冷风刺骨,寒气逼人,向来怕冷的母亲竟然无视环境的恶劣,听着父亲的讲述,我沉默了,并非无言,可一时,叫我说什么才好呢?我望了望正在厨房忙碌的母亲,突然感悟:母亲其实就是一种岁月。
是的,母亲是一种岁月。从幼苗长成参天大树的岁月,从江河向大海的岁月,从沙漠走向绿洲的岁月,也是从苦难走到幸福的岁月。在这些岁月里面,究竟包含着什么,包含了多少,我想,纵使最伟大的诗人也无法抒写出诗篇,最优美的音乐也难以表达得淋漓尽致。我只知道,随着岁月的流逝,我慢慢地由幼年长到了童年,再从童年长成了青年,也告别了花季、度过了雨季,现今的我正如日中天;我也知道,这种岁月值得我时时回味,值得我用一生来感激!
母亲是一种岁月。因为在人世间忍受最多苦难、咽下最多泪水、包容最多无知、体贴最多心灵的是母亲,是伟大的母亲。
岁月无情,而母亲有情。小的时候,当别家的小孩起早摸黑起来放牛的时候,母亲却叫我起来上学;长大后我成了壮小伙子,而别的伙伴都纷纷背起了行囊南下打工,母亲却嘱咐我好好学习考上大学。本该在毕业后好好孝敬父母,可母亲还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我、鼓励我争取继续深造的机会写人叙事的中考满分作文写人叙事的中考满分作文。岁月的流逝总是无情的,它夺去了母亲的青春,还在母亲的额头刻下沧桑的印记。这是怎样的`一种岁月啊,我把她解读成爱的象征!
母亲是一种岁月。因为岁月没有轮回,也不着边际,而母亲的爱正是这样的浩无涯际。母亲有时甘愿做一根甘蔗,任凭儿女吮吸着甘甜的蔗汁;母亲有时又是一座大山,用坚实的臂膀抚平儿女的创伤。母亲为了我的将来,曾两度搬迁:从农村搬到城郊,再从市郊搬到市中心,而唯一的理由是为了我读书方便。此时此刻,我不由得想起了“孟母三迁”的故事,也顿时明白,这种母爱其实更是一种拯救。它拯救孟轲于顽劣的孩童之时,将他引向知识与思想之路。它是人类的摇篮,也是引导人性至善至真的北斗。即使人性的堕落如高山滚石,母亲也会用她的身躯拦住,并用爱心去鼓舞它、激励它、并陪伴它远离深渊,重新攀登。
当然,这种浩无涯际的母爱,也是女性自身的拯救者。当她为世俗所诱或为生计所迫而丧失本性时,当她囿于环境沉湎于声色犬马而难以自拔时,只要她想到儿女,想到要做儿女的榜样,想到儿女决不能过自己这样的生活,她就会升腾起战胜自我的力量,从善从真从美。虽然我成不了像孟子那样伟大的人物,但是我的母亲,乃至普天之下的母亲,都可以与孟母相媲美……
母亲是一种岁月。岁月如歌,母爱无限……
我的父亲是一个平凡的人,但却给了我一份不平凡的爱。一直以来他包容着我的任性和傲慢,把我捧在手心去疼爱
狂风起,尘土飞,父亲在我前面艰难的行走着,替我挡着风霜。“老姑娘,跟着爸爸,遮风太大了。”说到这,爸爸握住我的手,这不由得又让我想起了我上幼儿园时父亲送我上学时的情景,早上天还没亮,父亲就起来给我做饭,因为母亲去姨姥家喝喜酒,所以这几天一直都是我和父亲在家。我看见外面下了一个晚上还没有停的雪,把路面堆成高高的雪路,也不知道是怕破坏了这洁白的路面,还是畏惧寒冷,,雪上竟一个脚印也没有。吃过早饭后,父亲为我穿戴好衣帽,准备送我上学,把门一开,父亲看了看外面堆得老高的雪,又看了看小小的我,皱了皱眉,抱起我就往外走。我问父亲“爸爸,今天不骑自行车了么?”父亲回答我“不了,雪太大了。”我便不再吱声。一路上父亲把我包在他宽大的大衣里,还不停地安慰我说:“没事,别怕。”就这样,父亲抱着我走了3里多地,把我送到学校。我抬头看爸爸。脸冻得通红,头发上落满了雪。那时候仅有6岁的我,觉得父亲是一座山,可以让我依靠,保护我。
记得还有一次我发高烧,父亲贪黑背着我去看医生,看着我打点滴,当时已经半夜了,父亲却只是关心我的病情。
前天,我躺在父亲前面,看着熟睡的父亲,我轻抚它紧皱的额头,是什么让他如此担忧?是我么?父亲把医生的担心都给了我,一世的劳累都是为了我,翻过身来,眼泪滴落在枕头边上,我从未给父亲做过什么。但他却为我操劳了大半辈子,给我一个可以依靠的家。
我爱他!!
我爱我的父亲!!!
面朝石子背朝天—工人;满腹才华出口成章—文人;苦学英语执着进取—学生.这是三种身份的人,但我老爸却把它们集于一身.
我爸爸在铁路上工作,***活很重.虽然不是什么官或干部,但好歹也是个班长呢.他总吹说,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像他那样当班长那么多年了—从学校里到工作岗位上一直任班长一职!呵呵,说的时候总是透出特别的神气,似乎这是很值得骄傲一番的事.
爸爸喜欢英语, 李阳是他永恒的偶像和目标.他一空闲就会跟着磁带里的标准发音朗读.这时候他喜欢在我面前晃悠,然后重复他那句老话:”听见没有,我这是标准的美式英语啊!”然后再陈述一遍李阳的`:”英语就是要大声朗读,不怕出丑.”他说,”你看就像我这样.”说着又买弄起他粗壮的嗓音.希奇的是五音不全的他日积月累地竟然练就了一副挺有磁性的嗓音.在日常生活中,他还会情不自禁地冒出几句英文来,他说到达这种地步叫做炉火纯青,我说他这是走火入魔!
爸爸也喜欢文学,他买了很多古典诗词在家里,动不动就吟几句诗来发泄一下情怀,总流露出一股愤世嫉俗的慷慨.家里有几书柜书.对这些书,他读得熟,也很有自己的见解.时常要拿出来与我分享,然后发表一番见解才算过瘾.因此我很小的时候就对爸爸作了断定:他比博士还博士.
从小爸爸在我心目中的形象一直很高大.比起妈妈,他似乎更加慈爱,更加好说话.但有时候也固执的要命.而且对外人不善言辞.妈妈因此老嗔怪他不灵活,死板.但爸爸绝不生气反而说:”干嘛,我又不是螺丝头,怎么会灵活?”我们听了捧腹.于是我经常想,十几年前爸爸是不是就用他的幽默征服老妈的呢?
老爸什么都好,可就有一点我最讨厌.每次周末爸爸妈妈带着饭菜来探望我的时候,他总在一旁催我快快吃饭,快快洗碗,他们要快快回家!不然—天就黑了!我靠,每周才一次相聚,他却把我催得胃病都要出来了,真让我心痛啊……然而,最有趣的是,每次我月假回家,他一下班就直奔我书房.咦,没人.又听见楼上打游戏的声音,就冲上来.奶奶在楼底问他晚饭烧什么菜,他也只作没听见.急切地上了楼,看见我做在电脑前,就摆出一副威严来,开始教训道:”跟你讲过多少次了啊,少用电脑,眼睛最重要,懂吗?”我不做声,他于是总要叹口气说:”这孩子老说不听.”然后就去看他的电视去了.我回头看他离开,心里总在甜甜地偷笑:爸爸每次都只说这些.
爸爸是关心我的.我知道.但父亲总不会像母亲那样用直接的方式表达情感,总是遮遮掩掩,却总要暴露.
勤奋的爸爸,博学的爸爸,都比不上我可爱的爸爸.
我幸福,因为我拥有世界上最可爱的爸爸!
斯佳丽真是个停不下的丫头。在“十二像树”赶着参加舞会,战争前夕赶着嫁人,战争来临赶着逃命,战争之后赶着赚钱……一路赶来,其中展现的坚强乐观叫人折服,同时也让人心疼:原来衣着考较的贵族小姐脱掉手套亲自驾马种田,原来无忧无虑的年轻女孩开始精打细算,原来肆意任性的掌上明珠开始为生存不择手段……
纷飞的战火吐着火舌驱赶所有的人,曾经富贵显赫的贵族有的死于饥饿,有的死于无钱治病,剩下的贵族有的如斯佳丽及时适应新形势,把礼仪抛之一旁,把修养暂压箱底,好好为眼前打算,有的如媚兰“礼仪不可废,德行不可亏”。如果只是作为读者我会慨叹斯佳丽真是异时代的新女性,敢想敢作,可若她步入现实,叫我亲眼看她强占丈夫财产,私自开锯木厂,雇用囚犯,对周围邻居街坊冷酷无情……我肯定恨不得戳其脊梁骨狠狠地骂:“黑心的坏女人,为了追逐金钱,人性里美好的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回想她的损失又哪里仅限于此,她在追逐金钱的同时也在不停地追求阿希礼,她在阿希礼身上寄托了所有的少女梦想,惯性地认为她会喜欢阿希礼一辈子,在未得到之前冲着那个方向拼命赶路,她跋涉过千山万水朝他奔赴,才发现他只是心中的一轮月,极美好,够不着,然后转身寻找她一路赶来时隐约看到的美丽,才惊慌失措地发现周围只剩下丛生的荒芜。不可否认若非阿然礼这样一个精神目的地,可能她早就死在困难中,但太过于专注远方反而迷失了自己。
同斯佳丽一道疾行赶路的还有怯弱瘦小的媚兰——一个极受人尊敬的女人。面对突然闯入家中的士兵,能果断勇敢地拿起从未用过的枪,在斯佳丽受人诽议时,能以从未有过的强硬姿态维护斯佳丽……怯弱?不,媚兰只是和善,和善的外表下藏着随时可以亮出的尖刀,瘦弱得像发育不良的小女孩的身驱包裹着强大的灵魂。斯佳丽的勇敢坚强毌需质疑,媚兰亦不逊色,她更难得的是对自己的坚定,记得这样的场景:斯佳丽和瑞德在豪华的家中吃晚饭散步到媚兰和阿希礼的家中,寺的庭院里坐了许多客人,他们的手里只捧了一杯清水,可仍在愉快地聊天……斯佳丽在心里暗恋:除非我放冰箱里塞满美食,否则我是不会请一个客人来家里的。“呵,无知的孩子,媚兰寻求的和你想要的显然不是同一种东西,哪怕你们共同经历了难以忍受的贫穷和饥饿,她也不会因此却惧怕贫困,她在追赶灵魂富足的道路上不会改变。
最后失魂落魄的斯佳丽发现自己一路追赶,到最后却是除了金钱一无所有,作何感想?人生的路啊,那么长那么长,走的远方又有远方,如此追赶赶匆匆忙忙行得通吗?倒也不只说漫无目的虚度光阴地走过,在心里给自己一个目的地,然后虔诚地朝着那么方向悠然徐行,珍惜沿路心爱的人,欢喜的事,可爱的物,充实地缓缓赶路。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吃过晚饭,便跑到马路旁焦急地等待着从县城赶回家的妈妈。这时,一阵滚滚的灰尘向我扑来,我赶紧用手捂住鼻子。我知道是清洁工人在打扫卫生,于是我故意大声喊道:“哎呀,打扫卫生也不必扫得那么卖力吧!看,灰尘满天飞的,也不知道洒点水!”我赶紧从肮脏的马路旁跑到了一家商店门口。我知道我说的话有点过分,可话已经说出去了,我真有点后悔。
只见那漫天的灰尘中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在移动着,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她低着头,蓬乱的头发上顶着一个草帽,戴着洁白的口罩,一双枯瘦的手紧握着扫把,默默地扫着。还不时传来一阵阵咳嗽声。她听了我的话之后,突然停住不扫了,那张沾满灰尘的`脸朝着我这边望,她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我却不敢对着她的眼睛看,因为我知道,刚才我说的话她都听见了。她没有埋怨我,只是埋头轻轻地扫,最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我惭愧地低下了头,那双捂着嘴巴的手也不知不觉地放了下来。尽管她没有责骂我,尽管她没有怨恨我,可我还是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满天弥漫的灰尘渐渐散开了,我偷偷地看了那位女清洁工那即将消失在夜色中的高大的身影,细细地体会着她那至高无上的品格。是呀,她整天就是在马路上这样默默地工作着。她从早扫到晚,从街头扫到街尾。马路上洒落了她多少汗水。却从不叫苦叫累,而是不知疲倦地默默地工作着。为的就是让行人能够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让人们怀着愉快的心情走在这干净的马路上。自己却得不到人们的赞扬,受不到人们的尊敬。
想到这里,我真想向那位女清洁工说声对不起,可我却没有。我想:何不把她那种高尚的精神移植到自己的身上来呢?
园丁、老师、父母固然值得敬佩,但是那位默默奉献、心胸宽广的清洁工不是更值得我们敬佩吗?
你最珍贵友谊是一缕和熙的阳光,照耀着我们的心灵。友谊是一束绚烂的花儿,装点着我们的世界。友谊是一剂良药,能治愈顽劣的心灵。那是一个周末,我去报刊亭买了一份我期待已久的《少年科技画报》。我一回到家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封面。不一会儿,我便被这本书中的内容给深深地迷住了,看得津津有味,连吃饭都忘了。用妈妈的话来说,我就是书迷心窍,被“魔”附了身。
这时,xxx来我家问学习上的问题了。而当他看见这本书的时候,也完全被吸引了。他苦苦哀求我,让我借给他看。一开始我不答应,但看在好朋友的份上,才借给了他。在他走后,我饭吃不好,觉也睡不香,一直惦记着我那本心爱的书。之所谓老虎喂猪——不放心,但我还是忍住了。第二天,我迫不及待地的来到他家,拿回了我的书。当我看到第17页的时候,突然发现第19页和第20页不翼而飞了!当然书页不可能会飞的,所以,我把怀疑的目光转向了他。于是,我一见xxx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对着他破口大骂道:“没想到你会这样,把我的,请保留此标记书撕下一页!还亏我看在朋友的份上借你看!”
“我,我没有,我真的没有撕过你的书!”“哼,水仙花不开——装蒜!,不是你,还能是谁?”只见他噙着泪水,欲言又止……又过了一天,我看见书包里有一个十分熟悉的纸团,打开一看,原来就是《少年科技画报》的19页和第20页!这时我才记得我前天一不小心,把那页给撕了下来,随手扔到书包里了我顿时傻眼了,我真后悔我之前的所作所为。这时,我想也不想地跑到她家,惭愧得对她说:“对不起,我不该……”“没关系,我想你也是太心爱那本书了,忘了这件事吧,我们永远是朋友……”
我还没说完,她就微笑着对我说。我感激的看着他,心里默默地想着:我们永远是朋友?
是的,我们永远是朋友……我永远会珍惜这份珍贵的友谊…它会,地久天长!花香而不久,塑花久而无香友谊如同一朵美丽的小花,无论生长在荒野,还是闹市,它都散发出幽香。只要我们用真心和纯洁去培育,友谊之花一定会永远散发幽香。珍惜属于自己的每一份友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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