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一件快乐享受的事,人们一般总是把它当作一件雅事、正事来做,但在生活中它其实是一种偷懒和贪图享受的行为。
书是生活赐予我们的珍品,世上凡于人有好处的事,无不困苦艰难,比如良药是苦的,工作是累的,想获取某些生活的利益就要付出相应的劳动。唯有读书,不仅有益、有趣,更简便易行,使它成为人类所有的行为中最值得赞美的事。 我所说的读书是一种闲情逸致式的,是把读书仅仅作为一种爱好来谈的。
爱好的前提,第一是要有兴趣,第二是要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凡爱好者必从兴趣中来,无论什么爱好,兴趣都是第一位的,它可以开发创造力和提供持之以恒的动力。至于时间嘛,绝对没有空闲时间的人是没有的,如果推托没有时间,可能是缺乏心情,更主要的恐怕还是没有足够的兴趣。 读书的好处如长知识、培养学问之类在此一概不谈,只说读书的乐趣和享受。一个人能够有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做自己喜欢的事、读自己喜欢的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快意的.乐事。
人们无论做什么事,都会有愧悔的事发生,只有读书一事是极少有这种情形的,除非因忘记时间而误了别的事,但那样首先应该责备的也是自己,而并不关书的事。 一个惯常节俭的人,在花钱上不免时常痛惜,虽然在购书时一样也会谨小慎微,却从不会因买下一本书而后悔。书架上的任何一本书都不会令人感到不值,而且时间越是久远越会觉出它们的宝贵。幸好,如今这年代,买书对于我们来说,还并不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虽然常常下不了决心去买一本自己喜欢的书,但以书的价值来说,那书价实在是太过便宜了。比如一本五元钱的书,只要能在其中得到一个道理、获取一条有益的知识,可携带并享用终生,就已经很值了,何况一本书中又何止一两个道理和教益呢!好吃的东西,吃完就没了,再华丽的衣服,也有穿坏的时候(往往有时候不等到穿坏就已经过时了,但我们从书中所得到的乐趣却是充实的、长久的,还是可以重复多次的。可以说花钱买书是这世上最划算的一种消费(只可惜人不能只靠读书而活着。 每次,在读了一段书后,你都会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免不了要伸臂舒胸吐口长气,读书的疲劳是因为你有所收获。书令我们振奋,积极乐观,而又兴趣盎然,最恰当的则正如培根说的:“阅读使人充实”。
读书的乐趣不仅限于看书,有时候常常令人忍不住要与人畅谈读书的感受,或者要提起笔来直抒胸臆,实在都更是一种莫大的乐趣。不止一次有人问我:“你写那些东西有什么用啊?”或者:“如果你不想发表,干脆就不要写了!”我只好笑笑,敷衍两句,因为这正是读书的至乐,是很难说清楚、也不必对外人说的啊! 有一种书读起来令人爱不释手,非要一口气读完不可,若因时间或事务所拌,不得连篇累牍痛快地读下去,则连续几天里,思里念里都是它的影子,好像掉了魂儿一样,好比是对恋人一样的想念。捧在手里阅读时的专注和欣悦之情也像是对着亲密的爱人一样。当然这样的书是不多的,且总以少年时多能遇到,因为它需要一种涉世不深的真挚情怀,就像友谊,最纯真的都是少年时结下的。 年轻时往往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样的书,兴趣却来得比任何时期都要大,也更广泛,这时应该多读各种书籍,既可以增加见识,又能于其中发现自己的喜好。
不同年龄、职业、身份,对书的种类和兴趣不尽相同,读书的兴趣与个人的素质和性格又有着密切的关系,有时又因心情的不同而发生各种变化。但不论是谁,无论怎样,读书都是一件绝妙的赏心乐事。 有那么一种好书、好文章,或者先闻其名,或者先探得一鳞半爪,往往忍着,先不马上就看,一定要找个最安心舒适的环境,在自己的小屋里,顶好是躺在床上,夜深人静时,才肯拿出来慢慢品味,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块美味,舍不得就吃,每次只肯舔一舔--当然,这样的孩子,现在大概不会有了。
美味不可多得,亦不可轻啖,象猪八戒一样吞吃人参果,实在可以说是暴殄天物。 有时候要买一本心慕已久的好书,书肆地摊上的货色是绝不考虑的,--这大概类似于娶妻必要名门大户一样,是虚荣心在作怪吧。必要于各大书店间反复查访比对各种不同的版本--如今社会上各种出版社的书如雨后春笋又如过江之鲫,可谓多如牛毛而又良莠不齐,如此繁荣鼎盛的局面虽说是件好事,只可惜要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却并不容易
母亲对儿女的期望,让我在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中深刻的体会到了。里面的主角是——母狼紫岚。紫岚是一只美丽,有理想,为了完成黑桑遗愿,让自己的儿子当上新一代的狼王的狼。
本书讲述了紫岚生了一窝狼崽,三公一母。就在培养他们成狼王的时候,灾难再一次降临在紫岚身上,她的孩子们死了,她心中的狼王梦破灭了。最后,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就因为培养孩子们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变成神情颓丧,眉眼间凝结着一团阴云;嘴角边褶皱纵横,门牙残断......的一只丑陋的狼了。还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大公狼。
紫岚让我联想到了人类,我们的母亲就好像一堆尘土,竭尽全力要培养出祖国的栋梁。为了我们有个良好的环境,就十分的努力。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母爱的无价,无论是残暴或温顺的动物还是多种性格的人类,都孝敬母亲,会感恩母亲。母亲的爱是无人可比的。
这世上,有说不完赞美,描写,诗句,成语和好文章。虽然紫岚没有完成自己的希望,但是,她的爱,还是让人崇敬的,因为她的爱独特,她的爱使人忘不了,但是就是这种爱让人喜爱。
母爱有很多方面,有很多方法,但只有一个目的,让儿女快乐成长!
读书这个词大家都非常熟悉,但是在读书和选书方面就不一定能懂了。古人在《弟子规》这本经典中写到“非圣书,摒勿视。蔽聪明,坏心志”。在读书时也有这样的讲究,“读书法,有三道。心眼口,信皆要”。
我的青春就是从读书开始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爸爸就明智的给我选择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弟子规》,还给我找了一位教我读书的崔老师。当我第一次到崔老师家的时候,崔老师一见面就先和蔼可亲的像我们鞠了一个标准的九十度躬。当时我还小,只知道老师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所以就糊里糊涂的轻轻弯了一下腰。我的第一堂读书课就这样开始了。
在一个十多平米的小客厅里。崔老师领着我坐在一张桌子旁。她坐在我的对面。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的和崔老师接触。她长着圆圆的脸蛋,细而黑的眉毛下有着一双安详、慈爱的眼睛,说起话来柔和、缓慢。我的心一下子就不紧张了。这时,崔老师说:“老师先给你讲一下为什么要鞠躬,一是鞠躬是给自己鞠的------时刻提醒自己保持谦恭的心。二是鞠躬是给对方鞠的-------学会尊重他人是做人最基本的美德。好了,接下来我们就开始学习读书。崔老师说:”读书有几个要点。1、要先洗手,目的是要保持书本的整洁。2、要静坐一会儿,目的是去除好动的毛病。3、读书还要做到《弟子规》的“凡道字,重且舒。勿急疾,勿模糊”。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我们在读书的时候要口齿清晰,咬字要清楚不要太快,更不要模糊不清。然后崔老师就一段一段的教我读书《弟子规》,直到读熟为止。读书完后我的心里非常的清净、安详。这种清净、安详的心一直伴随我到现在,虽然有的时候还会浮躁,但一想起崔老师的教诲。我的心就会很快平静下来。
那时,崔老师还跟我讲过,《弟子规》原名叫《训蒙文》,是由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根据《论语-学而篇》第六条“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所编写的。后来经过清朝贾存仁修订改编,编成一千零八十字的《弟子规》。有道是“读书百遍,其意自现“。只要我们用真诚、清净的心来做事,来读书。就没有不成功的事情。
就这样,我少年时代就养成了良好的读书习惯。后来,由于离开了崔老师,读书的习惯就开始时断时续了。现在才感觉到特别后悔,后悔那时没有抓紧时间好好学习。书到用时方恨少,我现在悔悟了,决心继续坚持学习读书。争取让经典读书伴随我的一生。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它简短而深刻地说明了时间的重要性。
时间就是青春,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就是一切,因此,每个人应该学会珍惜时间,珍惜青春。时间对我们青少年来说,尤为重要而宝贵,虽然缺乏“为中华掘起而读书”的雄心壮志,也没有“面壁十年图壁”的坚强意志;但也不应该荒废年华,连课堂的四十五分钟都不能认真听讲。想着明天还有时间,等到明天再做吧,殊不知“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诗明日,万事成蹉跎”。
蓦然回首,发现时间已流逝,这才想起要努力学习争做有用之人,方发现光阴似箭,流年似水,想回头已晚;因此,同学们应该从此刻做起,抓紧学习,“亡羊补牢,犹为末晚”,否则,当两鬓斑斑时只能暗自掉泪,感慨“白首方悔读书迟”;在壮年时代,碰到研究性问题时,才感到“书到用时方少”,但这一切都太晚了。
因此,为了不使自己将来后悔,请努力学习,请从课堂的四十五分钟开始。努力拼搏,发愤图强,将来可以问心无愧地对人说:“世事我曾抗争,成败不必在我。”用自己的奋斗,托起明天的太阳,共享美好未来。
《狼王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动物界小说作家沈石溪。主要写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就想把自己的狼崽培育成新一代的狼王,为了实现这个梦,紫岚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虽然希望一次次变成失望,紫岚并没有放弃,梦究竟是梦,紫岚并没有成功。黑仔死在了金雕的抓下,蓝魂儿在一次捕猎的时候中了猎人的圈套,也死了;双毛在和洛戛争夺王位的时候也死了紫兰无奈之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紫兰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沈石溪把这本书里狼的神态、动作、语言……描写得淋漓尽致,第一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认为紫岚的爱是伟大的,特别是我读到“砰”一声巨响,紫岚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乱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这一段话时,我潸然泪下,紫岚虽然没有培育出狼王,但它至死都有一种使命感。第二遍读的时候,我认为紫岚是残忍的,特别是我读到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竟亲口咬死了蓝魂儿。仔细想想,世界上有那个母亲愿意白发人送黑发人,让自己的孩子死。我认为紫岚还是自私的,因为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想在短短的时间内把狼崽培育成超狼,不仅狼崽没成为狼王,还相继死去。但狼不是人,狼不会感恩,狼儿当上了狼王会把捕到的猎物给她吃?当然不会,双毛弄断她的一条腿,媚媚把她赶出家门……难道这也是自私吗?我的心越来越矛盾。
再说,生活中没有人选这种教育方式,更多的是溺爱。溺爱使孩子越来越依赖父母,不再自己实践。长大后又埋怨父母没有好好管教,使现在一事无成,这样比紫岚那种爱更危险!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母爱谁也说不清楚,我知道母爱是多方面的,在母爱面前,没有对与错,主要看子女的接受过程,能不能分辨是非。
古代有多少伟人称赞母亲,那是因为母爱是无私的、伟大的。
狼王梦,一场梦,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兰因为儿女,留下了两行属于母亲的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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