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子,真佐子,绘里,刚部,远野。
前面三个人是大学同学关系,每个人对待婚姻都有自己的态度,真佐子嫁给了一个比她大的,带有一个孩子的男人。绘里后面为了追求自由而离婚了。修子最后也和相处了五年的远野分开了,因为她爱的只是和她在一起时候的远野,其他时候的远野她都不爱。她就觉得远野应该是有男子气概,(自己相爱的、仰慕的不是这样的男人,而是比自己年长、饱阅人生、碰到什么事都能冷静对待、不显山露水的人。跟着这种男人自己是绝对不会吃亏的。可面前的远野好像变了个人,又粗鲁又莽撞。修子所憧憬的那个冷静、气派的男子汉已不复存在。原文)
不结婚可以一个人自由自在,小到一天的日程可以自由安排,大到人生的道路可以自己确立。这种称心如意的事,实在是非常难得的。当然只要自己高兴,可以与知己小聚,与不同的男友交往,这都是妻子不能享受到的乐趣。
当然,一个人也有孤独寂寞,不结婚没有依靠的时候,这也是事物有利有弊的两个方面。
再说冈部和修子,冈部喜欢修子,想和她结婚,但修子只是把他当成无聊时的消遣?后来冈部为了结婚而结婚。
我用一个白天的时间,断断续续地,看完了《情人》。我告诉自己,不要从中寻求某个故事,不用从中找一种情感或语言的刺激,只是晾衣服后、铺床单前,静静地坐到沙发上来,有力气就轻轻地读出来,没力气就默默地看。两个月前曾翻开过这本书,看了十页左右。我知道这本书,绝不能用如饥似渴的方式来阅读。从而这篇读书笔记,我也希望能想到哪里写到哪里。不一定要为预设的读者写。
小学时知道《似水年华》,听名字以为是一部浪漫又深刻的青春小说,之后知道是意识流的,再之后有印象似乎是翻过,但肯定说不上去阅读。《情人》同样是先被我知道名气,知道王道乾翻译的文字有多美,然后我才慕名而来。
“情人”这个名字,以及一些人对全书内容所做的“越南殖民地上法国女孩和中国男人的爱情故事”的概括,可能都是不全面的,不过我也不打算说是不妥的。谁知道呢,也许所有的亲人,那想***死的、被***死的,都是为了把爱与死灌输在“我”身上,让我有那样一份与“情人”的唯一的感情;也许那炎热的天气、丑闻、多少年后觉得绝美的女子和树下徘徊的女疯子,都是为了让我“我”漫无止境的去想、去感受,去写一些别人可能永远无法明白的文字,去在黑夜里,并有一天在“我”的笔端,去思念“我”的“情人”。一切以此为因的果,一切以此为过的因,都可以种在这本书里,都可以结在这本树上。所以,也许,单独是情人。
一个人,是否需要勇气,或者还有经历、环境、心情,才可以讲出一段被人称为丑闻的自己的故事。不加辩解,不加情节,甚至称不上诉说。只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和生命里其他时间相关联又可能很不一样,有学校,有妈妈,有两个哥哥,有一副永远忘不掉的自己的形象,有一个世界之外的天地,有一天我忽然想说了,就一下子都说了。
没有语言,没有引号,都是我说的,我的回忆说的。也许有人会读到,记得一些人物,一些情节,但不见得懂得我的想法、明白我的领悟,那都是专属于我一人的。因此我自由地写,写绝望,绝望是我的世界,是生出我的根,写爱,我确定却又说不出的爱,写身体、肉体、躯体,写洗房子的水和洗浴的双耳瓮里倒出的清水。我自由地写,用来报复我曾经不能自由地活。而我当时似乎也是自由的,甚至对我的自由还有神秘的预见性。金钱也不是肮脏的,我只为大哥的战争性感到恐慌惧怕,没有羞耻。回忆对于当时总有一种冷眼旁观的凄美,当时也料定了今后在回忆中的那种喧嚣和冷峻相矛盾的氛围。就像湄公河的水卷起一切流向大海,在那漩涡之中,死尸和死灰,浮上来时,都成了回忆,却也是一种依旧存在,并未成历史。
一个人,又是需要怎样的心境,才能把妈妈写成那样,把别的语境里与命运做斗争不屈不挠的母亲写成一个疯子,把一段十六七岁的青春岁月写成一种在疯子和情人间的钟摆。爱是通往上帝般的快乐,可离开房间后就有偏见,有遗传的无礼的尊严,却都不是那么清晰明了,仿佛那整个炎热的世界就是一个火炉,空气热得扭曲,看什么也就不真切了。
人究竟要不要记得曾经的`苦。在幸福安逸之后,要不要去想儿时受过的所有的痛,那写满书后整整一页的死字,被翻出来像伤疤一样被人看时的恐惧与无地自容,那时时想到的死,恨别人却想让自己去死,或者当时也想别人去死。那段黑暗的岁月,如今想来甚至阳光明媚,尽是欢声笑语,现今的阳光照得进去,正如如今的善良重新诠释了一切。记得的,又已是不一样了。那还要去拨散也许并不存在的阳光吗?人与人毕竟是不一样的,所以可以把妈妈的绝望认为是自己的幸运。人与人,写作者与写作者,都是不一样的。
所以别人的绝望和爱我也是不能体会的,至多只能像看即将远行的渡轮,流几滴不知为何的眼泪,挥一挥不知为谁的告别。渡轮是自由的,可以在海上生等到岸,也可以死得被永久抛弃,岸上的人如何,无人知也不自知了。
落叶萧萧而下,四季更替。秋风秋雨愁煞人,此语非假。夏日的激情一下子变为秋日的落寞,让人无论是从感官上还是心理上都很难接受。自古逢秋悲寂寥,却不见秋日胜春朝。傍晚时分,雨下的小一些了,我打着伞准备出去走走,纵使穿得不薄,到开门的刹那,还是凉风扑面的感觉。街上行人很少,三三两两的街灯点着,地上潮湿的映着模糊的影子。场景似曾相识,却又不记得在哪儿见过了。只是好像一个朦胧的梦。
回到家后,我打开床头的台灯,我还是比较喜欢暖色调的,这让我感到温暖、踏实。台灯旁边有一本书,正是一本《节日礼赞》。这个不是我买的,而是一位朋友送我的。他知道我向来不喜欢秋天,他在扉页上写着,“既然有些东西无法避免,那就试着接受吧”。因此尽管我无法真切到其中的`情感,但还是每天晚上看上几页,因为我要开始学着喜欢秋天。
连雨不知春去,一晴方觉夏深;连雨不知夏去,一风方觉秋深。春风和煦,夏风暖湿,秋风瑟瑟,冬风刺骨。比之冬天,秋日所带来的负面情绪更绵长,更刻骨。对于秋天,这是一个难以界定的季节,无声无息,来去匆匆,但却铭心刻骨。
戍守秋风与夏别,这是我与夏天的承诺。我和它相约再来年。纵使秋风萧瑟,我也还是会默默的与它送别。就像是送别一位老友,即使知道他来年还是会回来,但总的说还是有一份不舍。就像快要冬眠的动物,我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编织一个美丽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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