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卖矛的人,被说的无地自容,便赶快收拾东西,往家走,边走边想刚才的事,越想脸越红到最后连路都不看了,突然一下他消失了。
等他醒来时他已经在家了原来,他想的太入迷了,没注意前面有一个坑,掉了进去,被人看见后,把他救了上来,但是买矛和盾的人还是受了一点伤,过了几天,他的伤全好了,他的第一件事不是去拿着盾和矛去卖,而是思考怎样才能让自己的盾和矛卖的好呢?在他思考了两天后,他的妻子终于发现了他的反常于是便问他说:“怎么了,你最近怪怪的,有些反常。”他一听,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给他的妻子说了一遍,他的妻子一听便哈哈大笑了起来,说:“你可以今天先卖矛明天在卖盾呀!”说完便又哈哈的大笑起来,卖盾与矛的人一听是呀,这真是一个好的办法。
从此他便每一天都按照他妻子出的主意去做,果然再也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了。
自从上次卖兵器的人扛着矛和盾回家后,他就在心里琢磨:我为什么不能先卖一个兵器,然后再卖另一个呢?这样或许卖出的机会要大一些。
于是,第二天,他只拿着盾,但他夸得更厉害了:“这是全宇宙最强大的盾了,用戳破天的矛戳它一下,都得弯了。”有人问:“你不是还卖矛吗?”他回答道:“因为这盾太厉害了,所有的矛都被它抵挡住了,所以我就不做矛,也不卖矛了。”众人听了半信半疑,又看了看他的盾,质量确实不错,都争着要买他的盾,最后他的盾被一位商人出高价买走了。回到家了,卖盾人非常高兴,心想:我过些天换个地方再把矛卖出去就发财了。
过了些日子,他来到另一个集市上,又夸起他的矛来:“我卖得矛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矛,最强大的盾被它碰一下,就废了。”大家都争先恐后地看他的矛,的确很锋利,都想买他的矛,结果被一位赶考的武举人花高价钱买走了。
从此以后,他以卖兵器为生,过着富足的日子。
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
我最近看了《东京食尸鬼》,感触很深,所以总想写些什么东西。虽然那是一部禁片,但是,我不认为里面描绘了什么非禁不可的东西。这部片里面存在着人类与喰种两种对立的种族,但没有哪一方绝对正义或者绝对黑暗。我看到的,或者说作者想让我看到的,只是两方的受害者而已。
这一切,不过是由不理解或者根本不愿去尝试理解而带来的矛盾引起的。
我也如此。
我喜欢写小说,从高中时期就有这个爱好。我不是富贵人家,但我家也不算穷。写小说既不是单纯为了爱好而随心所欲,也没有到少了那点稿费就活不下去的地步。我写小说的动机既单纯,也不单纯。我当然想靠写小说赚钱来养活我自己,但我又不愿意完全堕入俗套,为了钱去一昧迎合读者的喜好。我很纠结,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我的第一部小说写了大概十万字,那是完全按照我的意愿去写的,没有迎合,完完全全写出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世界,我想要看到的那个主角。但是,小说扑街了,很彻底,签约都没法签约,更别谈有多少读者了。
如果这时候的情况是一大批读者来骂我的小说,说我写的是什么尼玛东西,这样的话我的经历可能还有些励志。但,没有。我的小说没有读者,一个也没有。评论?那是其他小网站来拐人的,只留了一个QQ。别说鼓励,别说批判,你写的书没有意思,根本不会有人理你,这就是现实。
我在起点偶尔能看到那些坚持自我,以书育人的大作家,我曾经很幼稚地以为我能够在网文这块领地上同时做到兼顾自我与读者。但是,现实是,我只是一个傻子。有一句话时这么说的“读者工作学习已经很累了,他们看书是轻松是爽的。”是的,又有谁会把一本网文当作真正意义上的“书”来看呢?没有,起码我认识的人中没有。他们看的只是“爽”,不是“书”。
所以,我该写什么?
其实,回想曾经,我不也是这些人中的一员吗?看的是斗破斗罗,听的是芒种野狼,说到底,我又有什么资格去抱怨读者靠感觉去看书呢?人总有一种向往高尚的趋势,但是,淹没在下里巴人的浪潮之中,有几人会背叛自己的感觉选择出走呢?连我自己都顶不住没有营养的小白文的诱惑,还想要在网文世界中坚持自我,是我太年轻了。
所以我说,这个世界是矛盾的,我也是矛盾的。
追求高尚的人耐不住所谓“低俗”的诱惑。和尚也许会带上帽子到饭馆里偷偷吃肉;一表人才的学长也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在看《缘之空》;平日里看起来博学多识、品味高端的学霸,谁知道他就不会去看《斗破苍穹》呢?
自律与放纵相对,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相对,高尚与低俗相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宋明时期的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害死了多少姑娘,然而事主朱熹却在晚年娶了一个尼姑当小妾,谁可谓高尚呢?
现在我有些明白了。
我所谓的坚持自我不过是一种很幼稚的想法。我爱看那些没有营养的小白文,但又想要和那些文章划开界限。虽然平日里装作一副成熟的样子,但那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做作罢了。其实,我以为的'坚持自我是不过是将与小白文相反的因素加到文章里罢了。
我很成功,因为我的“坚持自我”,我的小说成功避开了被读者喜欢的可能性,我自以为把主角虐得人模狗样,我就成功了。现在看来,我“成功了”。
呵呵,多么讽刺。所以,很累啊。
太矛盾了,我实在是太矛盾了。我想,该放下了。
其实放下杂念认真去想,我写小说的最初目的不就是羡慕那些大神作家吗?既然如此,我又何来迷失自我一说?一开始就是想要把书写红,为什么偏偏要跟自己过不去呢?我既然一开始选择了网文这条道路,就应该知道这条路上存在着人们怎样的偏见。我并不需要也没有能力去打破偏见,所以我只需要去适应就好了。
也许,如果我说我要写出一本宏篇巨著来打破人们对网文的偏见,这或许会让一些人认为我很有理想吧。但是,何必呢?在互联网时代,碎片化的时间,有谁会有精力去品味你的作品中的隐喻?这不是娱乐至死,但如果网文从出生就被认为充当了娱乐的工具,那就让它发展下去好了。
这是一个矛盾的时代,但我们完全可以去适应矛盾。
静下心来,闭上眼睛,独自坐在椅子上,指尖划过书页,慢慢品味着书籍的内容,仿佛在和作者对话。我当然要追求这样的意境。可是,当我们下课下班,劳累一天过后,打开手机,划上几页网文,看到有趣部分时,哈哈大笑。这又何尝不是生活的调味呢?
矛盾,其实并不一定对立,要看我们怎么去看待它。生活中,既不缺少以白衣天使为榜样的少年,也不缺少“胸无大志”只想赚钱的少年,我们根本没有理由去定性这些理想,一旦定性了,它们就对立了。
其实,我很佩服当年那个敢说出“我的理想是发财”的小学生。因为他看得很清楚,所以说得很坚定。我们往往将“发财”定义为俗套,带着贬义的目光去看待,因此产生了矛盾。但这个小学生说出了多少大人心中的梦想?
世界是矛盾的。很多人想发财,但没人敢大声说出来。因为,他们认为发财是俗套的,所以无法正视。
现在,我要说,我想写书,我想赚钱,我想出名,我想成为一个职业作家。写小白文也没关系,小白文本来就是存在的,把读者逗乐了,我的目的不就达到了?
所以,世界并不矛盾,我也可以很好地融入其中。放下世俗对一切事物的定性,看清楚自己内心深处想要的,就可以了。
古时候,在大市场里,有一个人在卖他的矛和盾,他扛着他的那些矛和盾,上气不接下气的把那些矛和盾小心翼翼放在地上。看起来,那些矛和盾似乎挺不错:矛上的红缨闪闪发光,矛杆上的龙纹栩栩如生;而盾上的金纹更是光彩夺目。他吆喝着:“卖矛了!卖盾了!”引来众多人围观。
那人见如此之多人来围观,心里很是高兴,他想:哈哈,这下子我才发财了!于是他说:“朋友们,不买划不来呀,这矛和盾可是最完美的武器!”人群中有人问:“怎说这是最完美的武器?”那人听了,连忙拿起盾来,炫耀道:“这盾可是世界上最坚固的的盾,无论你用剑戳它,都不会戳破!”人群中已有人发出了惊叫。
他又举起他的矛,炫耀道:“这矛是世界上的.最锐利的矛,无论你拿什么东西来防我的矛都防不住,得到矛的人,别人都无法靠近。”人群中人们都开始叫:“我买!我买!”那买毛和盾的人心中暗喜,想:发财了,发财了。
正当他忙的手忙脚乱的时候,有一个聪明的人站了出来,说:“等等!”大家都回过头来望着他,那买毛和盾的人也惊呆地望着他,脸上一副大势不妙的表情。那人说:“你不是说你的矛最锐利,你的盾最坚固吗?那你拿你的矛刺你的盾看看!!”人群大笑,一哄而散,只留下那人的丢得满地的矛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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