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时候,我们会对某些知识,或者是某些生活现象产生怀疑。在产生怀疑的背后,总是有着我们好奇探索的精神作为支撑。
然而,有的人就是秉持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来对待所有的事情,他们根本就不会对某些事情产生怀疑,甚至有怀疑也不会去探索。在这里我提倡大家不用怀疑,大胆质疑。
怀疑只是你内心的一个小小的想法而已,而质疑则表现了你敢于用真理和行动来去证明一件你所认为正确事情。事实就是这样,我就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
在没有上高中之前,我并不是一个敢于质疑的人,因为我性格比较内向,所以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有些事情只是怀疑,并没有在公共场所去大胆质疑。
那么事情还是得从初中开始说起。
上初中时,我对有些事物已经产生了一些奇怪的想法,比如说,这道题是否还会有其他的解法?永动机真的制造不出来吗?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一系列疑问,逐渐的在我脑子中徘徊,正是有了这一个个问题,让我对事物产生了一丝丝怀疑。
然而随着自己知识水平的不断提升,有些小问题就已经能够用真理去解答了。比如说能够制造出永动机吗?我们就可以用能量守恒定律去回答。蓝藻为什么会吸食阳光呢?主要因为是蓝藻是一个光合作用的植物,能够通过将吸收太阳光转化为自身的能量。正是因为我学到了这一个个奇妙精彩的知识之后,我才感觉这个世界上知识是真多,真理也是真多,而疑问也是会慢慢解决的。但是我从来不敢在大伙面前当面去怀疑某一件事情。永远都是在背后,就是自己在内心里面去想一件事情到底可不可能。这些小动作称不上是大胆的质疑。大胆的质疑是通过自己认为某一件事情到底是否正确,能够在课堂上或者是当着大家的面去提出疑问的,并且还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那种。然而我并没有充足的知识可以去质疑问题。到了高中我便有能力去质疑有些问题了。
到了高中我的知识水平已经到达了一个新的层次,所以有些知识都已经学到家了,可以灵活的运用在一些解答题上,老师讲完之后,我可以大胆的质疑他这种方法到底对不对。就在一次课堂上我就大胆质疑了,老师提供的一种方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那一种方法是针对另外一种情况进行制定的,所以如果将不同的方法套用在同一个题上,答案虽然是正确的,但是过程却是错误的。虽然说出来有让老师难堪,老师还是心里挺高兴的。毕竟这可以证明我们在认真的听老师讲课。
我相信,到了大学,我的知识水平会更上一层。到那个时候我便可以解决世界上更多的疑问和难题了。也因此,我大胆质疑的次数肯定会越来越多,希望我能够登上更宽广的舞台,实现自己能够表达自己观点的美好愿望。
其实看着美国各个大城市,包括洛杉矶、纽约、费城等警察局做假证、诬陷黑人;检察官,法官还都一起附和演戏,引发了我深深的思考,为什么在许多人眼里美国的司法体制仍旧是世界上最好的?但是随着阅读的进行,美国司法系统在审判中的表现,又肯定了我的这种想法。至少肖德维茨的书中,向我们展示了被告陪审团的 “公正”。该书中有一个论点我很支持,肖德维茨说,陪审团面对同样的事实做出不一样的判决并不是对于案件当事人的种族等等有着偏见,而是因为其的生长环境,种族背景使其在面对一样的证据时,会有不同的想法,更甚者,黑人比白人陪审员更加的仁慈,更相信被告无罪。这样的解释,相比于种族歧视更容易被社会大众认可,正如法理学老师所说的,一个人的生长环境不同,,就会导致其前见不同,那么看问题得出的结论必然也是不同的。
书中提到了一个英国的律师Henry Brougham在1820年时候曾说:“一个辩护律师,对当事人富有神圣的职责,他在这个世界上只能认得一个人,就是受到官署控告的当事人,别无其他,要用各种必要的手段来救当事人,保护那个当事人免于必须负担任何其他人的风险或损失,也不使任何人侵害他,这是最高且毫无疑问的职责,他必须无视于对任何人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痛苦、折磨和伤害,必须把爱国的职责跟作为一个辩护人的职责区分清楚,并且将前者揉碎,让它随风而逝,如果有必要的话。他必须无视于任何结果地去做,如果他的命运如此不幸让他的国家跟他的当事人陷于利益冲突的话。”
我国《律师法》第23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随后于2004年颁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对此进行了细化,其第56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其辅助人员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但是律师认为保密可能会导致无法及时阻止发生人身伤亡等严重犯罪及可能导致国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除外。”
比较而二者的关系不难发现,我国的法律在保护当事人利益的基础上始终把国家利益置于个人利益至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尽合理的。当事人基于对于律师辩护人的信赖,将事实告知律师辩护人,无论律师辩护人基于何种理由将其所知的内容泄露,都是对当事人信赖的一种背叛,对于我国的司法进程是极其不利的。
以上的一段话还我联想到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第68条证人拒证特权,证人的拒证特权是一种基于被告与证人特殊的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与这里辩护律师的权利有异曲同工之妙。辩护律师作为被告的辩护人,基于其特殊的身份,其对于案件的真实性有着更深的了解,这是基于被告对辩护律师特殊的信赖而产生的。因此,辩护律师当然有权拒绝作证以保护被告的利益。
对于金钱能否买来无罪的观点,我十分同意作者的话,事实上,金钱对于开释辛普森无罪,正如其去医院看病一样,我们可以忍受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好的医疗资源,为什么不能容忍其有更好的辩护资源呢?同理,再多钱也无法挽救一个绝症犯人的病情,再多的钱如果案件的证据简单明了毫无争议,那么辛普森也无法无罪开释。只要辩护团用合法的手段为辛普森打赢了官司,.就不应该被责难。辛普森所花的钱只是请来了最好的鉴定专家,推翻了警方的证据而已。试想如果警方的证据足够的充分和真实,辩方又怎么会给这个机会呢?但是读到这里我依然有疑问,作者一再强调其在该案件中的收费是比较少的,因为美国法律有规定,那么美国的大律师一个个荷包满满的原因究竟是为什么?
整本书通读下来,使我最感兴趣也是我觉得最有研究意义的就是“陪审团的怀疑是否合理”这一章。接下来,我将着重对“合理的怀疑”进行论述。
什么是合理的怀疑?
在辛普森一案中,伊藤法官是如此定义合理的怀疑:这不仅只是可能的怀疑,因为任何与人相关的事物都存在某种可能或者想象的怀疑。合理的怀疑是指整个论控,在经过对所有证据全盘的比较与考量之后,陪审团心理仍然觉得没办法一直全然确信检方所论控的事实。
为了对合理的怀疑有更深的理解,我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了解。在美国司法制度中通常使用四个基本标准即优势证据(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清晰且有力的证据(clearand convincing evidence、不含糊且有力的证据(unequivocal andconvincing evidence和排除合理怀疑标准(proof of beyond areasonable doubt。由于刑事案件极其严重的制裁结果因此其证明标准历来被认为是所有案件中最高的,即要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但是对于合理怀疑的理解,由于过于“简单”,因此当各个陪审员面对这个标准时,合理怀疑显得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一些法院认为,在保障被告人获得公正审理的正当权利方面,合理怀疑标准显得极为重要,但是由于合理怀疑这一词汇不是那么普通、简单和清晰,即使是受过法律训练的法官也经常错误地描述合理的怀疑,因此需要对其进行必要的解释和把握。但是有一些人的观点却恰恰相左,他们觉得合理的怀疑是一个在陪审员心理不言自明的概念,将其文字化的明确反而使其更加的模糊。
在不同的案件中,法院对于合理怀疑的定义也是不同的。在People V. Feldman一案中,法院认为:基于同情、幻想、成见、空想、多愁善感而产生的怀疑不是合理怀疑,基于陪审员因软弱无能和胆小而逃避给他人定较重的罪行所致的不情愿也不是合理怀疑。这是从反向的角度的定义合理怀疑。在United States V. Savuil一案中,法院认为合理怀疑是基于理性和常理的怀疑,即这种怀疑将使一个理性的人在是否定罪上犹豫不决。这是从正面的角度来定义合理的怀疑。直到今日有关合理怀疑的标准问题的争论还是没有平息。
谦虚与怀疑是富有的淘金者的左手和右手。
但这种怀疑也只有以谦虚为前提,那才算得上是具有十足的分量。不然,见到别人的论点、学说和传闻,闭起眼不理睬,心里起疑,毫无接受之意--这类怀疑,同骄傲自满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试想,李四光若心中无底,光凭一股爱国热情坚持说“中国贫油”是错误论调,那是不会有人相信的,也没有石油会冒出来。这样的怀疑。又有何用?
左拉曾这样描述过他的学生--法国大作家莫泊桑:“他往往一下午洗耳恭听我们的谈话,眼睛明亮而含笑,老半天才斗胆插上片言只语。谁也不曾料到,这个充满欢快朝气的年轻人后来竟一举推出了《羊脂球》--那个满含柔情、讥嘲和勇气的完美无缺的作品。他默默地听我们的谈话,然后他的作品源源而出,显出了炉火纯青的功力。”完全可以说,《羊脂球》的响誉文坛,是谦虚好学的结果。
作为一个淘金者,不仅要用他的左手,也要用其右手。
如果我们的地质学家李四光对苏联专家的“中国贫油论”唯唯诺诺,那一个堂堂大国将继续面临石油资源贫乏的危机。值得庆幸的是,李四光站在了怀疑这一伟大的立场上,终究用自己的学识针锋相对地与“贫油论”“干”了一仗。他的怀疑,最终引出了中国大地下沸腾不已的油源。
淘金者用他的左手--谦虚,挖取了带金的泥沙;用他的右手--怀疑,筛去了无用的泥沙,淘出了灿灿的纯金,甚至,把它打造成光芒四射、无与伦比的首饰和金器。
因此说,谦虚和怀疑精神情同手足。当人们很自然地一起运用它们的时候,将会寻觅到瑰丽的知识宝藏。
天气渐渐转凉了。每天早起都可以看见窗外人家屋顶上积着一层白霜;天空中,大雁成群结队地飞往温暖的南方避寒;街道两旁的树不再像以前那样绿意盎然……这一切都说明——冬天来了。
冬天的脚步虽然近了,可是我却几乎听不见着脚步声。我怀疑,这到底是不是冬天?现实的冬天比我记忆中的冬天还要无情和残酷。小时候,每到冬天,我都会拉着小伙伴的手出去玩雪。因为在我看来,冬天一定会下雪。也许这想法十分的幼稚和无知,但是,如果把这想法用在如今,那恐怕就是我做的白日梦了。
知道吗?我们的地球发烧了。就是因为人类的自私与贪婪。因为人类的贪婪,地球的升温应经到了无法控制的地步,当极地的冰川融化的一刻,科学家再次预言:我们的海洋将会是下一位受害者。
亚马逊河的热带雨林区,原本是被称为“地球之肺”的。但是不出几年,这个神秘而又潮湿的热带雨林被人类贪婪的***给摧毁了,现如今已是千疮百孔,满目疮痍。一大片一大片的浓密的参天古树骤然倒下,反倒是森林砍伐者的腰包,一天一天地鼓起来了。
参天古树要经过半年前年才能长成,而砍倒它们只是一锯子的事。地球上失去了这么多调节气候的宝地,又怎么能不发烧呢?地球失去了这些卫兵,可人类的工业废物排放量却在日益增加。恐怕10年后就没有冬天了吧?
愚昧无知的人类啊,请放下你们手中的工作,听听地球妈妈的哭泣和抱怨吧!山顶滑坡,地震,海啸……这都是地球妈妈的病变,这都是人类的报应啊!
请别让地球妈妈发怒,把我们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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