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走到背后为题写一篇800字作文)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走到背后为题写一篇800字作文)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4-10-04 00:23:19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走到背后为题写一篇800字作文)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一】

他确有路数,估计如没有急事,也不会向我这个穷亲戚开口啊。哎,说出来没面子,自己全部家当就只有九千多块,要不,去借一千,补足一万,表表心意,可希望亲戚度过难关。周表哥向钱妹夫说明了情况,好哦,要么我给你账号,你打过来,我人还在外地。周表哥老婆也同意。暴雨依然没有停,周表哥浑身湿透,就赶紧去银行汇了过去。

时间嘀嗒嘀嗒地过,一个十天,两个十天,十个十天,没了回应。老婆嘀咕,你给钱妹夫说十天的钱呢?这个,那个,都是亲戚,就这点钱,我也不好意思要啊,也许他真遇上困难了!一天,路上偶遇钱表妹,闲聊,表妹随意问了句,哥啊,我家的可没有问你也借钱吧?周表哥却一脸愧疚,这个,那个,就借了一万块,我没钱,帮不了忙。

哎呀,你这个糊涂的哥啊,你身体不好,还借钱给他,我跟他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他不顾生意,已赌输了四五百万,还不思悔改,到处借钱说要翻本!周表哥顿时懵了,无论想不通,这富人有钱,为什么还要去赌呢?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二】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三】

如果作品是言情的,配角就是那痴痴爱着难(女)主角的她(他),为主角赴汤蹈火而在所不辞。自己伤了,痛了,到头来换得主角的一句“对不起”而独自离开,更有甚者,因爱生恨,掀起一段风雨,让主角分了又更紧密地合,白白为他人做嫁衣,还同时断送了自己的未来。琼瑶戏里这点可谓用得出神入化,甚至连金庸的“公孙绿萼”也是如此,正所谓“主角爱得天昏地暗,配角痛得死去活来”。

如果作品是武侠的,配角或许还有机会做个“风轻扬”式的隐士,或差些,做个阿谀奉承的小人。但更多的,却都是尹志平(《神雕侠侣》)、东方不败(《笑傲江湖》)之流,卑鄙,性格极度扭曲,,当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野心姑且可以称为“另类可爱”时,平日道貌岸然却背地里坏事做尽的人便可完全配上“禽兽”二字。这也难怪配角总让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不过这种“终极大奸角”总会让主角狠狠地打败,正所谓“邪不能胜正”,而“邪”的价值便是适时地死去,换来主角的无限风光。

如果作品是商业战,配角便是那出卖主角的小人,或拥有亿万家财的无良奸商,哦,后者还是个虽阴险但总算有智谋,比起前者脑袋空空的好多了。或者,幸运着,能做个在主角坠入深渊时轻轻拉了一把的`“恩人”,便是莫大的荣幸与恩赐。否则,只能落得个家财散尽、众叛亲离的下场了。

我无意为配角取代主角而抗争,也无意高度赞扬配角的无私,更无意与嘲笑“配角命运自当如此”的人争论,你完全可以当我在无聊地联想。

我会常常看着配角的人生想,那些配角是否也想过有朝一日所有的焦点打在自己身上,他们是不是也会有怨?顶着“痴男怨女”帽子的他们,会不会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暗暗责怪自己所爱非人,然后换来自己的洒脱,中场离开而并非曲终人散的寂寞凄苦?那些道貌岸然的人,是不是也有道貌岸然的心和一往直前的豪情?

假如它们不是配角,或许比主角还要活得意气风发。

可是没有假如,配角还是配角,依旧的默默无闻或嚣张拔扈,最后落个平凡或悲哀的下场,它是否有怨或是否有恨,在舞台上根本不足为提,也无关紧要,人们所关注的,也仅仅是它是否能在适当的时候为突出主角而改变自己罢了。

明星可以通过演配角得到发掘,可是配角,却永远只呆在那个舞台、那出戏上,进不得,出不得。

配角,你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做一回自己,好好地把自己的人生走一遭?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四】

男人是一种性别,一个自己的世界。越来越多的男人说,他们很难也很累。要在世界上拚搏,养家糊口,还要承诺起女人的那种寄生的情感。于是男人开始反叛,重塑自我。但是,还是有这样的男人,发出这样的宣言:让所爱的女人感动是一种力量。

所谓“感动”也就是让她流泪。新世纪的男人首先应该让女人流泪。时至今日,男人让女人感动流泪的能力好像越来越退化了。究其原因,是男人们已经吝啬到不肯为女人的眼泪而付出。或者说,男人已经丧失了这方面的能力。

其实男人要让女人流,并非一定要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有时一句不经意间流露的话语或一个轻轻的拥吻,便能打动女人的心。

但如今的男人们大都先建立“丰功伟业”然后再向女人“报喜”。这样的做法颇有些南辕北辙,因为把你的女人感动“一千年太久”,要“只争朝夕”。往往惊天动地的事儿须假以时日,女人们大多没这个耐性;并且“惊天动地”惊动的只是“天地”而不是“女人”。

伸出你的手,张开你的嘴,只要心中有爱,你随时可以让你所爱的女人感动。

不信?就从新世纪第一天开始做起吧!

附录:感动女人若干个场景

1、身边的女人睡到半夜两点突然感到肚子很饿,你不妨起床专门为她来一碗“开杯乐”

2、其实你并不懂五行之术,却装出江湖术士的样子煞有介事地给她看手相,然后将自己的掌心和她的掌心紧贴在一起。

3、出其不意地给她写上一封长长的情书,使她在这“情书抵万金”的年代里感受一份别样的温馨--尽管你的文笔不怎么样。

4、你公务在外,本来说好10天后回来,但在第3天你就回来了。因为你突然想起这天是你们相识纪念日,你回来与她共度这个日子。

5、你们分手已经整整3年了。在新年零点钟声敲响时,你拔通了她的电话,向她致以问候和祝福。

6、她在街头责怪你,可能为了一些连她自己都回想不起的原因。你一声不吭老实,等她骂得差不多时你再说话:“别气坏了身子。不管什么原因惹你生气是我不对。”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五】

看见西子浣沙的涟漪,望见貂婵戏水的波澜,听到红拂袖水的誓言,闻到虞姬临江的哀叹。水边的女人,永远带着那一份无悔,保持着那永不失去真彩的灵动。

“汝”,于是我想到了你——黛玉。水做成了女人,宝玉如是说。你就如那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于是,一泉清流被你演绎到了极致。水边,你写下了《葬花吟》。水边,你赋出了《唐多令》。提锄揽篮,收一方落红。扶柳洒泪,送一池飘絮。也许,你又感怀身世了,面对那池清流,你想到了“逝者如斯”。看到了随波而去的落红,你想到了“花自飘零水自流”。水成了你感情的承载,载着水做的女人的眼泪,流向远方。但贾府并不是一个任水自流的地方,你觉得你在被束缚,被一堵堵围堤挤压着,仿佛就要成为一潭死水。

你在抗争,为那一份灵动与鲜活而争取着自由。海棠诗社或许就是一次吧。当你写下“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时,你的灵动已无法更变地展现在那一尺白宣之上。然而,李纨却依旧把胜者的皇冠戴在了那个只会写“珍重芳姿昼掩门”的宝钗头上。不置可否,宝钗用她特有的淑女风范展现了大家闺秀自重与懂事,而黛玉,你又输在何处?

一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一句“月窟仙人缝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试问你输了吗?没有,恰恰相反,你争得了那一池的灵动。为什么碧蓝的清池不会改变它的颜色?智者乐水,欣赏的就是它的灵性与矢志不渝的心志。黛玉,你总是在这么抗争着,为着你的初衷,也为着你不变的灵气。

也许,你已经头破血流,也许,你带着那一丝不可遗忘的悔憾辞世,然而,如水,如你带来的是不可磨灭的灵性与不可变更的志气。面对封建的枷锁,你选择了水,洗一身清洁,染一池灵动,追一方梦想。汝——水边的女人……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六】

你可以做全职太太,但,有时间一定要出去玩玩,要有角色的改变,要学会轻松的生活。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梁凤仪,在回答城市快报记者时说的。这种生活是每一位女人都想要的,但,能有几个放得下?我就是那其中的一个!瞻前顾后总是怕离开我,人家过不了!

其实,地球没谁都照转不误!

晚上在饭店,我看着书,外甥女无比羡慕的说:“哎呀,真是羡慕你啊!如果我再找男人的话,我也找一个会做饭的,看着你就眼馋!”

女儿接过姑爷递给她的炸烧饼,冲着她姨姐眨么眨么眼,她姨姐马上把脸扭一边说:“哎呦,放电啊,我本来就眼疼,你别灼我眼!”

按刚结婚的小夫妻来说,我女儿目前是够幸福的!昨天姑爷给女儿炸的鱼丸,就已经让我们羡慕不已了!我也拿牙签戳了一个鱼丸,粘了一下孜然,往嘴里一放说:“哎呀,咱也快粘粘小女人的幸福吧!”

今天姑爷又给老婆炸的烧饼,还是偏开炸的,里面夹的麻将,白糖和圆生菜,跟汉堡包赛的,哎呀,馋得我和她姨姐直流口水!

看着女儿美美的吃着,我说:“羡慕啊,幸福的小女人!”

外甥女馋的哈喇子差点流出来说:“唉!你们幸福也不至于非得在我们面前显呗吧?我受刺激啦!不行,我也得赶紧找一个会做饭的男人去!”

我故意吸溜一下口水,接茬儿说:“都找会做饭的男人,那男人也想找会做饭的女人咋办?谁家男人找了咱这样的女人,算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其实别管男人还是女人,都要知足。如果不知足,即使找到一个会做饭的人,而且做的还非常非常的可口,他也不会感到幸福。幸福是比出来的,多看看那些不幸福的人,再看看自己,找到一位会做饭的人,即使穷点,吃的是粗茶淡饭,活得也快乐。

幸福的小女人,你要知足哦,别到手的幸福,再自己毁坏掉。

我祝女儿永远幸福……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七】

早上,我在一家小店吃着早餐。一位擦皮鞋的女人立即盯了上来,我看看鞋子,把脚伸了过去。

这是一个40来岁的乡下女人,我一边喝着牛奶,一边唬着脸看着她蹲在地上来回抽动那粗糙多皱的手。这时,一个脏乎乎的老头走了过来,我的目光一接触,立即往回缩,那是一个脚上手上脸上都长了疮,还跛了一只脚的叫花子。他分明已经站到了我的面前,也分明向我伸出了索要施舍的手。

但我脸都不敢抬,甚至屏住了呼吸,我不是舍不得几角零钱,而是不敢看他,我感到眼前的牛奶都变了色变了味,我实在咽不下了。好在小店的老板,赶紧找出几张零钱,让他离开了我和其他吃早餐的人。

这人接了钱,很感谢老板,然后又举起手里一个矿泉水瓶子,问老板能不能给点水喝?老板随意摆了摆头,示意他自己去弄。那老头四处看看,好像有一点茫然。

我知道水桶在哪儿,我只是担心让他接过水的水桶叫别人还怎么喝?这时,擦皮鞋的女人擦亮了我的皮鞋,站了起来。她擦了一把头上的汗,转身走向那老头,手伸向他手中的瓶子:“来吧,我给你接水。”

我的心强烈地动了一下,停住了掏钱的手,看着她。只见她从老头手里抓过瓶子,拧开瓶盖,把里边残留的水甩了出来,然后在水桶下接了一瓶水,再盖好盖子,还用手把瓶子上的污垢仔细擦了擦,把瓶子递给那脏兮兮的一身疮的老头时,又叮嘱了一句:“走好啊!”

做完这一切,她才回到我身边来,提她的篮子并取钱。当我把一块钱递给她时,仔细地打量着她。她没有理会我的目光,又招揽她的生意去了。

朴素的东西为什么会让人觉得美?因为它贴近本色,因为它不为世俗所动摇。我们有时候自诩为高尚,有修养,可是所有的这些并不都表现在光鲜的外表之下。有些人不能做,因为他的心里装满了别人异样的目光;有些人做了,因为他的眼睛里满是需要关心的那些人。

我走出小店,早晨的阳光正好,低头看看鞋子,很亮。我仿佛感到,这个女人,像这阳光,把我心里的某一个角落,也擦亮了。

以配角为题的作文800字【八】

天,依旧蓝蓝的;山,还是那么的葱葱郁郁。泥泞的小路变成了石子路,不光只走人力车了,可以走拖拉机、小车、大点的卡车也可以。

顺着岭上的石子路向前走,就有了一片白杨树,白杨树是前些年栽的,响应号召,退耕还林,大力支持木材事业。近年来,木材厂的生意差了许多,说是速生杨做出来的木板品质差,就滞销了,浑身虫眼的白杨树变成了寂寞的林子。

白杨林的东面有石头彻成的围墙。围墙结实,院墙的钢管大门只剩下一半边,像暖阳下的一个瞌睡老人,懒洋洋地靠在围墙边,或许它知道关与不关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意义,院门正面的一个砖砌的台墩子上长着一棵雪松,是当年学校搬走时留下的,一只癞得没毛的老黄狗伸着舌头躲在树荫下喘着气。这里的主人是后来搬来的,在雪松的后面建起了三间瓦房,瓦房只修了一层却已修了楼梯口,只待日子好些了更上一层楼。

每天太阳从东走到西,经过屋脊,路过窗前,来到门前,门口便有了一小巧的女人,小脸、小手,小脚。“咕咕咕、咕咕咕”正喂着面前的一群鸡,光着屁股的小公鸡刚刚学会吹“魔哨”,却不愿吃食,净追那些老母鸡,瞅准空子便跳到老母鸡的背上,老母鸡红着脸一晃身子,伸头一啄,小公鸡便摔了个跟头,一跳跑了。这个时候,女人便了骂起来,拿起竹竿一晃,小公鸡却飞到了雪松上,仰头便吹了一声“魔哨”,树下的女人恼了,骂着捡起一小石子砸去,一下没中,二下还是没中,三下鸡却飞了。

雪松,那年有人要买,说是到了季节来挖,忽一日没了柴禾,她便拿起柴刀把那枝繁叶茂的分枝全砍了,剩下树稍在风天里摇摇晃晃,好似那小公鸡光屁股上的一根毛。树是没人要了,倒乐坏了那群鸡,夕阳西下,树稍的小公鸡抛着媚眼,仰着血红的鸡冠对着晚霞耀。

天就快黑了,女人早已烧好了晚饭,依在半边门前,等着男人回来,女人最喜欢的是晚上,她知道,男人是带着太阳出去的,晚上带回来的一定是柔情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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