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之歌》是我国作家杨沫的成功之作之一,描写了一个小知识分子林道静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对家庭和社会的个人反抗到最后投入时代洪流走上革命道路的艰难曲折的故事。她为了反抗“花瓶”、“没有灵魂的傀儡”的片面描述和依靠别人的供养过日的命运,走向了共产主义道路,在革命者的帮助下成为了有坚强内心,不畏强权的共产主义革命者。《青春之歌》形象地展现“九·一八”——“一二·九”(1931——1935)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我国学生革命运动的历史风貌和知识分子的精神面貌。
欣赏《青春之歌》女主角林道静的故事,我克制不住地喜欢她,崇拜她。年幼丧母遭受家人厌恶的她并没有消极过这一生,反而培养了爱好,自己又有坚强的向外走的信念。从对待世俗的超然冷漠到投身革命的热血沸腾,林道静生活中的一道道波澜在我的心中翻滚。在相同的年龄段,我们的青春却和她的有着极大的差别,她的青春在精神与困苦的洗礼下变得富有价值和意义。林道静最动人之处,莫过于那种青年人特有的热情力量,那种为实现理想而不顾一切的勇气。就是这种力量和勇气,林静道在那一段中华民族的特殊时期没有选择沉沦,反而选择了奋斗,选择了与命运抗争,而不只是做一个普通的女子。她是为真理奋斗的先驱而不是生活的牺牲品。
生命的意义何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我们作为在改革开放的时期中成长起来的青年,在这个时代应该对真理存在一种执着和热情,即便是没有保尔“为人类解放事业而斗争”的境界,也没有林道静为共产主义的实现而不惜一切代价的勇气,至少,我们该学会欣赏生活,让自己生命的主旋律积极向上,这样才能不为琐事困扰。《青春之歌》以它青春的节奏行进着,主人公林道静慢慢改变着,她不再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她逐渐变得坚强、勇敢、独立,她不怕人们的疏远甚至于完全孤独,不怕亲戚朋友带给她的痛苦与打击,甚至不怕与丈夫余永泽长久的美好关系断裂,直到分离。对革命的热情,致使她坚持着,哪怕就在死神面前!与她相比,现在的生活里所要超越的将是自我。我们很多人甘于平淡,无所事事,缺少了努力奋斗的热情,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自己的青春时光。作为一个年轻有骨气,有气节的青年,我们时刻都应对生活充满希望,在困难面前首先想到的是克服,而不是逃避,从而使青春在精神与困苦的洗礼下变得富有价值和意义。
国家的昌盛需要我们正值青春的一代人的艰苦奋斗,而理想是我们奋斗的目标与动力。林静道的信仰是共产主义,她的理想是实现共产主义革命事业,而她在革命道路上意识到只有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从《青春之歌》中我看到,只有把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的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的美丽,兴旺,充实,值得歌颂的青春。
把握每一秒的时间,珍惜每一天的青春,是读完《青春之歌》后最大的感悟。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在妈妈的言语中,我记得很久之前,大约是在我高中的时候,妈妈曾经给我讲过林道静的故事,那个时候没有细听。说来也巧,前两天,妈妈问我在读什么书的时候,我跟她说,最近在读《青春之歌》。她说具体的情节她似乎有些忘了,隔着屏幕,这次变成了我来讲给她听。
认真读《青春之歌》是因为袁老师在暑假时推荐的书目里有这本书,而且这本书相较于其他几本书来价格不是很高,所以就拿来读了一读。初读,只觉这个故事很长,读了好久都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波澜,也时常感觉主人公林道静蠢蠢的、呆呆的,看到林道静被人忽悠,被人玩弄于鼓掌之中的时候也会替她着急,替她心焦,恨不得把她从书里拖出来教育一番。但是也很佩服她,有的时候佩服她的那一腔热血,有的时候佩服她是一个真正想要做自己,想要去实现自己抱负和理想的人。这其实是很难得的两种品质。我们现在常说,有理想你就去做,有梦想你就去实现。可是说实话,这个时代有几个人有自己明确的梦想,有自己清晰的目标。即使有,那么又有几个人真正的做到了,有目标就按照目标的高度一步一步地去走。很多人也只是在嘴上说说,空喊一些大道理。然而,林道静这个我一直觉得蠢蠢的,单纯的甚至有点傻气的人做到了。不管是离开余永泽时的毅然决然,还是在地主家当家教磨炼时虽然内心极度反感但依旧相信着党,为组织做工作时的认真负责,甚至是在回到北大受人欺辱时的勇敢和坚强,无一不令人佩服。这是这个时代的很多年轻人都不具备的品质,扪心自问,我自己也做不到这样。
再读《青春之歌》,这种来自林道静的品质我似乎明白的更深了一点,这是一个时代的缩影,这是一个时代的年轻人的品质在一个人身上的反映。在那个国家风雨飘摇的时代,无数的中国年轻人都在做着这样的工作,他们想要靠自己微薄的力量去拯救自己的国家和人民。这是一种信仰的力量,这是精神对一个人的激励。而我们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渐渐的被许许多多的电子产品所支配,所左右。慢慢的开始堕落,开始沉迷,信仰或许在人们的口中都成了一种笑话。
这种情况,又可悲又可笑,我无力改变,只能做好自己。我只希望,这个时代的风气,可以慢慢的改变,可以慢慢的走向正轨。
我是根跟油绿的小草,大地之神把我从土中托起,于是大自然拿我去把千山万壑装点。
我是四季之神的儿子:冬之神为我孕育生命,春之神使我吐露嫩芽,夏之神让我茁壮成长,秋之神令我昏昏欲睡。清晨,我同成晨风一道将光明欢迎,于是太阳把我亲吻;傍晚,我又与花朵一起怀着渴望而进入梦乡。
我是个欢乐的使者,在大地上活蹦乱跳,使大地成为一片波浪起伏的绿色海洋,我在清风呼吸,使清风幽香四溢。我沉睡时,星空的千万颗亮晶晶的明星将我守护;我醒来时,白昼的一颗硕大无比的太阳将我照耀。我口渴时,便饮着朝露酿成的玉露琼浆;困乏时,便听着小鸟唱着优美婉转的歌声。我便扭动着自己细嫩的腰身,翩翩起舞,芬芳的花朵为我鼓掌。
我总是抬头仰望高空,对光明充满着无限的渴望;我从不骄傲自大,夸夸其谈。而着些简单的哲理,人类却至今尚未完全领悟。天地着对父母给了我一双眼睛,我就要用它来寻找世间的美丽。这就是我的生活。
这就是我平凡而充实的.一生。
自习课上,铅笔想:“我有一篇《秋天的红枫叶》还没有写。想到这里,便从笔袋里趾高气昂的走出来。铅笔身穿“金黄铠甲”,身材细长,中间长着一颗“马虎心”,它径直来到作文本前。
“哎呀,等等!”橡皮着急的喊道。前边老兄又要写作了,我怎么能放心的`下。说着,橡皮挺着大肚子慢悠悠的从笔袋里爬了出来。橡皮长得又白又胖,身穿白色衬衣,戴着一副老花镜,跟着铅笔来到作文本。
“哦!作文终于写完了!”铅笔自言自语地说。对着文章欣赏了好久,沾沾自喜的说:“看我的大作!举世无双、独一无二!估计和我媲美的人还没出生呢!”橡皮结果作文本认真的读起来。过了一会儿,笑着对铅笔说:“‘担’字写错了!应该是左边提手旁,右边是元旦的‘旦’。还没说完,就毫不客气的擦掉了。铅笔满不在乎的想:“错个字算什么?下回注意就行了!”接着,硬着头皮该去了错字。
一会儿,橡皮又严肃认真的说:“看着地方又错了!”橡皮眉头一皱,“秋天很美”写成了“很美的秋”,哼!这也算“大作”,是在和人怄气!铅笔大吃一惊:“是吗?”半信半疑的接过本子。一看,确实如此,丢掉了一颗天字,铅笔面子过不去了,强辩道:“在英语中,要把“定语后置”,你个老土鳖,懂英文吗?”“这可是中文,不是英语,不管怎么说,这句话就是个病句!”橡皮毫不客气的反驳道。二话不说,“蹭蹭蹭”,擦了个干干净净。
铅笔无可奈何,只好摇着头改正了。心里暗骂:“这个死胖子!三番五次挑出我的毛病,让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丢尽了面子,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橡皮不以为然的想:“想写出好文章一定要深思熟虑,像你这样急于下笔,不仅会错字满篇,而且病句繁多,这能是“举世无双”的大作吗?哼!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风平浪静。铅笔依旧马虎写作,橡皮依旧不留情面的改错,笔袋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这儿原来是一座世外桃源远离了喧闹,可在这一天不寻常的事发生了人们不知所措,与往常一样。河对岸的人叫着这边岸上的人,在一个家里,一家三口聚在一起说起夜莺的故事……
“希神话中,一个老国王有两个貌美如花的女儿,都未嫁,其中小女儿最美,叫菲洛美拉,有一个王子相中了大女儿,老国王就把大女儿嫁给了他,可他喜新厌旧到处沾花惹草,一天,无意间,发现了老国王的小公主,小公主如此之美,他情不自禁的爱上了她,那一天,他把小公主骗到了他的宫殿并割下了她的.舌头,那清脆之声失去了,她用手语把自己的经历比了出来,大公主立即拉着她逃之夭夭,可惜被王子发现了,万物之神宙斯也发现了,把王子变成了一种高傲,凶猛的鸟,叫戴胜,把大女儿变成了燕子,把小女儿变成了……”轰的一声,屋子塌了,儿子不知怎得被一双有力的手推了出来,他返过头,只见一堆废墟,他在那废墟之中不断地挖着,小手破了,出血了,他看到了,父母并遗在一起,双眼张着,可见当时十分惊慌,在河对岸,也发生了如此之事,小男孩在岸边,无趣地戏水,还不时地削着一块木头,一齐地脚步声逼近,那些人气冲冲地闯进当地人的家,他悄悄地跑了过去,看见那些人抢夺别人己有的财产,还不留活口,他想,我该去给妈妈说,就气喘喘地跑了回去,父母都死了,家中的财产也没有了,剩下那一面墙,怎么办?他也想过去帮助那些无助的人,去了还不是送死!
他想着想着,想起那天俄军的战士,来他家说了一件事,“嗯,对!”他一下松了一大口气,但还是没有停下手中正忙着之事,白桦林在风的洗礼下,摇曳着,有些树烧成了灰烬,不过燃着一种正义,勇敢之火,会在灰烬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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