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篇论文写作,而不是一篇常规意义上的作文。严谨的概念辨析,专业的理论呈现,都使读者产生一种阅读论文、乃至教科书的错觉,会有一种膈应感。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借鉴本篇在对语文素养缺失的原因分析、对语文素养的重要性解读等重要观点的表述,这是理性思考的升华。但如果想写一篇得体宜人的作文,还应在观点之后,在文体选择、语言表达之上多加发挥。
⑴论据的类型:
①事实论据(举例后要总结,概述论据要紧扣论点);
②道理论据(引用要分析)。
⑵论据要真实、可靠,典型(学科、国别、古今等)。
⑶次序安排(照应论点);⑷判断论据能否证明论点;⑸补充论据(要能证明论点)。
1.本体论的提问与构成论的回答
语文是什么?我们的回答有许多种:语言+文字,语言+文章,语言+文学,语言+文化。历来的争论大致上都是在“文字”“文章”“文学”和“文化”之间的选择或权重的分配上。从来没有人想过,“语文是什么”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问题;A+B用这种回答方式是关于“语文是什么”的问题的回答吗?
这里,我们需要区别两个概念:本体与构成。
语文是什么这样的问题,是一个语文本体论的问题,它要回答的是,语文的本源与实质。而A+B这种回答方式,则是一个语文构成论的回答方式,它所回答的,是语文有哪些成分和要素。
语文本体论,属于语文教育哲学的范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一个人的语文观;语文构成论,属于语文课程论的范畴,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构成一个人的语文课程观。如果说语文的本体论设问所期待的答案是“语文是什么”,那么,语文构成论设问所期待的答案则是“语文课教什么”。这两个问题处在不同层次上,它们的答案,也处在不同的领域。
从研究方法上来讲,语文本体论是一种认知思维,它需要的是思辩。它首先要确定人的实践系统,然后弄清楚语文在人的实践系统中所处的位置,以及与其他实践系统的关系,最后才能对语文的本源与实质作出判断。过去,我们试图用释名的办法来获得答案,要么是求之于训诂,要么是求之于“语文”名称发明人的约定;还有一种办法,就是求之于语文教材或语文课堂教学的实际。这都不是语文教育哲学的研究方法。训诂法也好,考证当事人的约定也好,从教材或语文课堂教学的实际中总结归纳也好,都是证实的办法。这种办法把语文教学当作一种“客观实在”而不是当作一种“实践设计”来看待,陷入了一种以实体证明来探寻本源和实质的路子。语文教育首先是人的一种实践活动,它的本源和实质,是人的一种价值选择。忘记这一点,永远也无法获得关于语文本体的说明。
语文构成论的研究方法则与之相反,它是一种筹划性思维,它需要的是归纳、总结。它首先要确定的是语文课要达到什么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开展哪些活动,开展这些活动要涉及到哪些“材料”,从这些活动和“材料”中,就总结出语文教育的成分和要素。
总之,语文本体与语文构成是两个不同的范畴,A+B这种回答方式误将一个构成论的回答当作本体论的回答。这是语文本体论与构成论的双重迷失。它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误导了语文教育。
一般来说,人们认为语文构成是由对语文本体的认识决定的,语文是什么的答案决定语文由什么构成,前者是后者的标准,是后者的分析工具。这种看法从逻辑上来讲是正确的。但是,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在人类的思维发展上也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先后关系。从思维发展历史的角度来讲,认知思维与筹划思维常常是互为前提、相互转化的,在很多情况下,常常是成熟的筹划思维催生了认知思维的发展,认知思维建立在筹划思维的系统化和理论化的基础上。当然,更多的情况下,是认知思维指导了筹划思维,人们根据自己对事实的理论认识,来筹划自己的实践活动目标、内容和方案。
应该说,目前关于语文的学术积累和理论准备,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语文是什么的答案。换句话说,关于语文的研究,还没有发展到由认知思维向筹划思维转化的“理性时代”。在这样的时候,我们片面强调从“语文是什么”到“语文教什么”曲本体论到构成论)的逻辑过程,可能不是历史主义的态度。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有的同志主张与其花那么多工夫讨论“语文是什么”这么一个抽象命题,不如回过头来看,我们的语文课到底应该教什么,这种主张,也许是对的,至少是有意义的。
2.语文是什么与语文不是什么
语文是什么,是语文本体论的正面设问,语文不是什么,则是语文本体论的反面设问。
在这篇小文章里,笔者想立足于语文教学实际,先从反面探讨一下,语文不是什么。然后再具体讨论一下语文的构成。
第一,语文不是语文的内容。语文和语文的内容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话题。应该说,这是一个老话题了。传统的观点是一个很简单但很有力的论证:文以载道,所以:文即道。现代,人们更是从内容与形式的哲学命题出发加以论证,证明二者之间内容的优先地位:内容是皮,形式是毛,皮之不存,毛将附焉?这里涉及到许多理论问题。比如:文与道是一个“载”的关系吗?即算回答是肯定的,由此可以得出文与道即是同一关系的结论吗?还比如:语文与语文的内容,是语文形式与语文内容的关系吗?语文的形式指的是什么呢?对于语文来说,语文的内容具有优先地位吗?内容只有在什么情况下才具有优先地位呢?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探讨的,都是不能简单地下结论的。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展的这一次语文教育大讨论,主题之一即是对语文教育人文内涵的失落提出了批判。作为一种纠偏,语文教学出现了一种称之为“人文教育”的倾向。在语文教材和语文课堂教学中,我们经常看见这样的设问:这篇课文表达了一个什么样的意思;认真阅读课文,请说出这篇文章的主旨。一些新编的语文教材,更是设计了大量的人文主题活动,围绕自然、社会、科学、艺术等话题,要生走入社会,走人大自然,了解社会,感悟人生,体验自然,贴近艺术。虽然在这些活动设计中,也有一些是要求学生查阅文字资料,有的最后也要求写出调查报告或者日头演讲的,但活动设计的主旨,它的目标指向,不在这些“语文活动”本身,而在了解社会、感悟人生、体验自然、贴近艺术这些人文主题。有人称这种貌似与语文有关、但其主旨却在语文之外的语文教学为“泛语文”。
一个最有力的质问是:这些教学活动与政治课、历史课、地理课、艺术课的教学有什么区别。如果说这些够活动设计因为涉及到了语文的运用很阅读资料、撰写报告、口头演讲等赋算是语文课的话,那么政治历史地理甚至物理化学课里不也有语文的运用甚至语文活动吗?
这种泛语文倾向实际上影响到了所有的语文教学,因为我们学的每一篇课文,都有一个人文的主题,《松鼠》不是一个自然的主题吗?《胡同文化》不是一个文化历史的主题吗?如果我们把这个自然的主题、文化的主题也都归于语文的教学内容的话,那么它与生物课、历史课有什么区别呢?
那么,什么是语文课与其他课程的区别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许就是“语文是什么”的本体论答案。我们目前能说的是:语文课与其他课程是不一样的,因为语文与语文的内容不是一回事。张楚廷教授的这段论述也许可以给我们以启发:“当学习语言学的时候,并不特指某种对象,不是就某一类具体的事物来学习的,……也许都涉及到,但都不是特定对象;与其说它因涉及而负载了这一切,不如说一切涉及它自己一语言;也许通过学习它而涉猎了许多,但主要还是涉猎它自己一语言;它不拘束地回到自己。”语文教学的关键,是怎样从“某一类具体的事物”“回到自己”。这种“泛语文”的语文教学,则是迷失了自己。这无疑是一种本体论迷失。
第二,语文也不是一个知识系统。我们可以把数学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可以把历史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大致上是没错的。但我们可以把语文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吗?
过去,我们主要是在“能力与知识”的范畴内来讨论语文与知识的关系的,这种视角很容易得出一些“知识是能力的基础”这种“很正确”的结论。现代学校教育是建立在“学校知识”的基础之上的,“知识化”“知识中心”是现代学校教育一种前提性、普遍性的'倾向。语文是现代学校教育课程体系中的一环,于是现代课程的设计者毫不犹豫地断定了语文的知识性质。
语文与知识的确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语文的教学性质这个角度来考虑,正如王荣生博士所说,语文知识是用以描述语文教学的目标,借以指导教师理解语文教学、设计语文教学的不可或缺的工具。附语文本身来考虑,语文至少与程序性知识、策略性知识有关。这些知识,大致上收归在语用学这门学科里。在语文教学中,我们教一些这样的语文知识是有益的,必要的。
但是,从语文的本质这个层面来看,语文是超知识的,或者说是非知识的。语文更多地以直觉的形式呈现,语文更多地以知情意统一的特点引起人们的注意。现代哲学、现代语言学理论和心理学研究已经证明对语言的知识化理解是对语言的误解。过去,我们主要是在工具论的指导下断定语文的知识性质的,所谓工具论,其实就是语文知识论。实际上,工具论作为一种语言学理论,早已被现代哲学深深质疑。从马克思的“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并仅仅因此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到胡塞尔“语言是使认识成为可能的先验性条件”,从海德格尔“语言是存在的住所”到伽达默尔“语言是人类拥有世界的唯一方式”,从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到分析哲学的语言本体论从接受理论到语言建构主义,从认知语言学到语言人类学,它们都指向一个结论:语言远非工具,语言远非一个知识系统。
如果我们把语文看作一个学校教学的科目,则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即我们为什么要学语文知识。我们学物理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物理世界,我们学历史知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历史;物理知识与历史知识都是“真理性知识”,它反映的是客观世界的必然规律,对这种客观必然规律的掌握是“掌握”物理与历史的必要条件。语文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一种可以称之为“语文智慧”(大家更能接受的表述是“语文素养”)的东西,语文知识对语文智慧的获得来说是不是不可或缺的呢?目前的研究似乎还不能证明这一点。语文知识是一种“非真理性知识”,它是建构的(传统的说法是“约定俗成”的);对于语文实践来说,重要的是获得这种建构的智慧,“约定俗成”的智慧。而有关研究表明,语文知识既不是建构语文、“约成”语文的充分条件,甚至也不是必要条件,而只是辅助条件。
总之,语文涉及到知识,但语文不能被看作一个知识系统,尤其不能当作一个知识系统来学。把语文当作知识来学,既不符合语文的规律,也不符合语文教学的规律。
3.教什么与什么是可教的
现在我们回到语文构成的论题上。它要解决的问题是:语文课教什么?
首先,这是一个实践设计的问题,它当然与语文本体有关,它必须符合语文本身的要求。但在整体上,它直接面向的,是语文教育的实际需要。换一句话说,教什么的问题,是把语文当作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来设计的问题,它除了涉及语文本身以外,还涉及到语文以外的其他要素,比方说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作为教育科目,它还必须体现国家意志或某一社会意识,等等。语文课教什么的设计,就是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一种整体选择。我在这里强调“教什么”的可选择性、设计性,目的除了说明语文本体与语文构成是两个不同的范畴,更重要的,是强调这种选择的相对性、阶段性、可变性:它是建立在目前大家对语文本体和与语文有关的其他社会因素的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它没有终极性,它随着人们对语文本体的认识的变化和社会实际需要的变化而变化,它是一种面向实际的实践选择,而不是理论的逻辑的证明,虽然它并不排斥理论的逻辑的证明。
当我们从“教什么”这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时候,我们同样面临一个复杂的局面。就目前的研究来说,我们可以分析出语言、文章、文学和文化这么四个成分。几乎所有的研究最后都是从反面来论证的:语文能不包括语言吗,语文能不学文章吗,语文没有文学还是语文吗,语文能去除文化的含义吗。这种反面论证方法一方面说明它的这种研究不是穷尽的,也许在这四种成分以外还应有其他成分,另一方面说明,这种反面证明其不可或缺并没有解决它们在语文中到底占据一个什么位置的问题,它只是说明它们对语文来说不可或缺,但它们相互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它们各自对语文来说起着一个什么作用、被摆在一个什么具体的位置呢,这个问题对语文实践来说也许比判定它们是语文的一个成分或要素更重要。
那么,在语文中,语言、文章、文学与文化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当我们面临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有三个,第一,它们是一个层面的东西吗,第二,作为“教什么”的问题的一个回答,它们具有可教性吗,第三,也是更重要的,是什么东西把它们贯穿起来呢,统领它们的核心的东西是什么。
可以肯定地说,语言、文章、文学与文化这几个概念不是并列的,内涵上也在不同的领域。文章和文学是成文作品,文章与文学的区别在这种成文作品所在的不同领域与不同表现形式。文化是文章和文学的内涵,任何一篇成文作品,不管是文章还是文学,都是某一时代、某一类人的精神生活和实践生活的产物,都是某种“文化体系”的产物。直接地说,在文化学层面上,文章和文学都是人的精神生活和实践生活的成文表现形式,都是文化的物化形态(之一)。
那么语言在一个什么位置上呢?要论述清楚这个问题可能需要相当的篇幅,因为它涉及到一个广阔的学术背景。我们在这里直接引 法国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论述来说明这个问题。列维·斯特劳斯曾对语言与文化的关系作过这样的归纳:从发生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结果;从哲学的角度来讲,语言是文化的一个部分;而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讲,语言则是文化的一种条件。“首先,这是从历时性方面来看文化的条件,因为我们学习我们自己的文化大多是通过语言”;“另外,从理论性更强得多的观点来看,语言之所以可以说是文化的条件,是因为语言所赖以建立的材料同文化所赖以建立的材料是属于同一类型的:逻辑关系、对位、相关性,等等。由此观点来看,语言好像是为那些相应于与文化的不同方面的更复杂的结构奠定了一种基础”。斯特劳斯的意思是说,语言是比文化更基础的东西。人类文化活动和文化成果,就是建立在语言的基础之上的,是由语言提供基本成分和结构的。
事实上,如果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一种工具,则很自然把它放置在第二个层面,而如果我们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世界观”,则很自然把它放置在第三个层面上。
以上论述使我们获得了一个语文要素的层次结构,第一层:文章与文学;第二层:文化;第三层:语言。那么,站在语文的立场上,我们怎么样将它们统一起来呢?我寻找到的概念是:言语。
不管是文章和文学,还是文化,还是语言,它们都被包容在“言语”的概念中,或者说,它们都能被“言语”这个概念所解释。文章和文学作为言语作品这是不证自明的,它们是言语作品的不同类型。从言语学的角度来看,文化正是对言语活动作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哲学说明,换一句话来说,我们从哲学意义上来理解言语,言语就正是一种文化活动。至于语言与言语的关系,则早有前人的经典论述:“语言和言语活动不能混为一谈;它只是言语活动的一个确定的部分,而且当然是一个主要的部分。它既是言语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机能所采用的一整套必不可少的规约。”
文章与文学、文化、语言,都是语文的构成要素。我们把它们统一在“言语”的概念下:那么,我们在语文教学中,是不是把这四个要素都要作为语文教学的内容呢?一也是也不是。说“不是”,是因为教学内容是一个实体性的所指,在语文这个范畴内,文化的实体性所指不是别的,正是文章与文学。离开了文章和文学,(在语文这个范畴内)文化只是一个“概念”或“内涵”,作为一种概念性、内涵性的东西,它只能让人领悟到,思索到,体验到,却无法使它在教学活动中与学生“接触”,因而没有可教性。语言是可教的,但可教的语言是物质形态的语言,是知识形态的语言,而“世界观”形态的语言则是不可教的,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的作为文化的条件的语言是不可教的,因为它是一种“背景性”的存在。说“是”,是因为文章和文学、文化、语言四个范畴是相互层叠蕴涵的,它们是全息性的四个范畴。“语言结构是‘许多系统的系统’,或者说各种相互有关的范畴的‘网络’,其中没有哪个部分是完全独立的,或者完全从属于另一部分的。就语言来说,在把一切都学会以前,没有哪一部分可以完全学会的。”皮特·科德的这段论述,对语文这四个要素都是适用的。
于是我们获得关于语文的一种结构描述:以文章和文学为语文的基本要件;以文化为内在的意蕴与价值取向;以语言为基础;以言语观为基本立场(一个理解语文的理论视域)。由此我们获得了语文教学的几条基本原则:从言语的角度来理解语文、把握语文;从语言的这个基本层面走向语文;着眼于文化的意蕴展开语文教学;着力于文章和文学这两个方面来实施语文教学。其基本要义可以概括为:明确文章教育与文学教育两个阵地;都要从文化来立意;都以语言为基础;都作为言语来学。
注释:
①张楚廷:课程与教学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59.
②参见王荣生:语文科课程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259-268.
③参见拙著:言语教学论[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254-265.
④列维·斯特劳斯:结构人类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72.
⑤[瑞士]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0.
⑥[英]皮特·科德:应用语言学导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3,391.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工具性和人文性的高度统一,因此,学好语文对每一个人尤其是每一个青少年学生来说是最起码也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怎样才能学好语文?怎样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培养学生的语感是最重要的路径?
长期以来,急功近利思想的作用下学生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都投注到短期可以见效益的学科上。于是,语文这门需要长期付出,厚积薄发的学科自然就被渐渐冷落。加上繁重的作业致使学生课外阅读的时间不足,阅读教学的低效也磨灭了学生的阅读兴趣。从教学的实际看,必须立足于语文课堂,开展语文主题学习,增加学生课堂的阅读容量,提高学生阅读的质量,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
“语文素养”的含义,简而言之即对语文有长久的修养和训练。这是一个复合性概念,尽管它的内涵和构成要素十分丰富,但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都离不开把语言文字包含的文化素养转化为学生的.文化素养。
语是世界上最美、最丰富的语言,鼓励学生读背一些文质兼美、情文并茂的篇章,是学生积累知识、培养语感很重要的途径。
“听话是凭借语言理解说话者所讲的意思。听的言语活动不是机械、被动地接受和简单重复反映信息,而是积极主动思考,***语言材料,创造性地理解和接受信息的过程。”可见,听是接收信息最有效的手段之一。鉴于此,在语文课堂上,我们举行了课前美文欣赏活动:学生在听的过程中接收优美的语言,经过大脑的加工后,对听到的美文进行评价,表达出自己的想法。我认为在教学中要积极帮助学生端正听的态度,培养学生多听、会听,在听中积极感知语感。如此经常练习,学生的语感能力就会不断提高。
阅读是提高学生人文底蕴、提高语文能力、培养积累语感的有效途径。多读、熟读、读后深思,能有效地激发语感,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讲的就是诵读的效果。古时的私塾先生们就很看重诵读,他们要生反复读、仔细读,做到熟读成诵,“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便是对诵读的评价。现代心理学研究表明,诵读中语调、节奏、语流反复刺激,便在学习者特定的精神上留下了“声音映像”,这种内在的映像遇到外界的刺激,熟悉的语言流便会自然而然地从记忆中溢出。
有一种文化现象值得注意:只要一提起意大利民族文化,人们就会很自然地联想到但丁的《神曲》、达?芬奇的绘画;提起俄罗斯民族文化,人们就会想到普希金的、托尔斯泰的小说;提起日耳曼民族文化,就会想到歌德、海涅的诗歌、剧作和贝多芬的音乐……由此可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世界各民族都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文化,都有一批能经受得起时间考验、长久不衰的经典。丢掉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自身的悲哀,也是人类文化的损失。同理,语文课程要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其内容在与时俱进,加强时代性,满足社会实际需要(实用的同时,必须加强其经典性,提高课程的文化含量。
作为民族共同语的教育,当前我们的语文课程尤其需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包括革命传统文化,也就是需要大力加强对民族优秀文化的理解和吸收,创造和发展。这是因为,在当今世界上,语言都是民族的语言,文字都是民族的文字,任何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都不仅仅是一个符号系统或交际工具。一方面,语言文字本身可以反映一个民族认识客观世界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民族文化也依附于语言文字得以继承和发展。所以民族文化就蕴涵于民族的语言文字之中,任何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都是其深厚的民族精神的积淀。它直接与民族感情相联系,构成了维系民族成员的心理纽带,是民族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中华民族文化是一个丰富博大的有机整体:既包括汉民族的文化;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既包括悠久的古代文化,也包括近代和现代文化;而且弘扬民族文化也不排斥外来的优秀文化,因为任何一个开放的民族,它的文化发展都离不开学习和吸收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优秀文化成果。
在语文学科,民族文化主要表现为民族的文字文化和语言文化。语言文化,内涵非常复杂,大致说来,就是指以语言文字为载体的精神遗产,具体表现为两种类别,即文学和典籍。因此,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非常关键的一点就是加强文学和典籍方面的修养,这是把语言文字包含的文化素养转化为学生的文化素养的必由之路。但问题又在于人的文学方面的修养和典籍方面的修养是内隐的,不像人的言语交际能力,是外化的,对象化的,可以通过一个外在的表现来进行评价。也正是由于不易检测评价的原因,文学方面修养和典籍方面修养的培养在实际的语文教学中长期不受重视。而旧有的应试教育体系和语文考试模式,更为“不考就不教不学”的功利主义不断滋长和蔓延推波助澜,它的直接负面作用就是导致学生少读经典,甚至不读经典。这对语文教育来说,真是致命的一击。
漫步在我们这个城市,随处可见“欧郡豪庭”、“罗马花园”、“北欧小镇”、“奥古斯邦城堡”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洋名字。实际上这些小区与外国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毫不相干。开发商给小区起个响当当的洋名,无非是想抬高身价,暗示自己小区的环境好、档次高,潜意识中流露出“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崇洋心理。
这不禁使我想起了“中山窃糟”的故事。故事大意是,中山国酿造的“千日之酒”闻名遐迩。有个在当地做官的鲁国人财迷心窍,偷了店家的酒糟,回到鲁国,用鲁国酒浸泡,逢人便说是地道的中山酒。鲁国人都信以为真。终于有一天,那位店家闻名前来品尝,结果吐而笑曰:是予之糟液也。
我们城市里花里胡哨的洋名字,究其心理,不是崇洋,就是趋俗,甚至媚富。自认为沾上点洋气,“糟粕”就变成“精华”了。其实不然,这只能说明“肉食者鄙”。中国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完全可以用我们的民族文化起个很好听的名字。仅以号称北京老三大药铺的名字为例:同仁堂,同仁之名取自《易经》,意为无论亲疏远近一视同仁,讲究的是一个济世的医德;鹤年堂取《淮南子》中“鹤年千岁,以极其游”之句,祈福之意境高远;千芝堂取“世有千芝,天下共登仁寿”之句,来自千芝堂留存老药目中的话,一样道出了对生命与道德的尊崇。其古风悠悠,文化与道义同在,经时间风雨淘洗而常新,魅力至今依然健在。
无论是酿酒,还是起名儿,我们都不该自欺欺人。“拿来”是可以的,但一定要有所取舍,要“求其方”,而不要“窃其糟”。否则,把无知当有趣,把糟粕当美酒,只会贻笑大方。
处处留心皆学问,世事洞明即文章。愿世人多一些鲁迅先生的“拿来”,少一些鲁国人的“窃糟”。这也是我在生活中学到的语文。
网友作文:
第1段150字左右:写出中心论点,首选单句形式,且是判断句或肯定句。绝对不用复句(复句容易走题,影响得分,点出写作的由头,作文题中含有的提示性文字材料,一定要有所涉及。
第2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一,如第一节的内容是几个分论点的简单组合,则“分论点一”适宜放在段尾。这样和分论点二、分论点三的位置区别开来,使行文有变化。“分论点一”论证不许举例,采用纯分析的说理论据展开。
第3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二,采用举例论证,首选作文题提示中的例子来分析论证,同时也可辅助一个自己举的例子,自己举的例子要比前例文字少。如没有作文题提示中的例子,则自己举个典型的例子来分析论证,同样要求叙写例子的文字一定要比分析论证的文字少。否则对文体特征会产生重创,影响得分。
第4段200字左右:段首讲述分论点三。采用联系实际举例。这是写作本文的时代意义所在。联系的实际可以是学习、生活、社会任何一个方面,目的是或提高思想认识,或明确是非正邪,或提出解决的方法途径,或揭示某种疑难迷惑,总之要给人以启发。
第5段150字左右:要再现中心论点,扣住中心论点写出作用、意义、号召、展望等。
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终于熬到了高考。当我看到这个作文题目时,竟不知如何下笔才能博得阅卷老师的喜爱。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之前准备的作文是故事类材料作文,没想到高考作文会让我们写这个应该由教育专家来思考的问题。第二,根据作文素材的三个方面来看,我们从小到大接受的语文教育大部分只有课堂教学,后两者基本没时间去实践,如果本身就不喜欢文学,更不会在课外去接触语文了。那么索性就不去讨好阅卷老师了,不如谈一谈“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这个话题,写一个还算有点价值的高考文章。
先从我小时候所接受的教育说起吧。在上小学的时候,其实老师最重视的科目是数学,恰好我又不喜欢数学,所以每天做不完数学题就要挨留,而到学习语文的时候,老师的授课也没有使我有兴趣去学习,比如讲新的课文,老师的方法是这样的:读课文、划段落、找生词、总结中心思想、课后背诵。这样的语文可有什么意思呢?这和提高语文素养有关吗?在这种教育程序下,我们只能越来越厌倦学习、厌倦课堂。而我们又不知道什么是好书,当老师在假期为我们推荐种种名着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些书对我们来说真正有什么帮助。所谓的社会实践,我根本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除了在学校一整天的学习之外,我们要回家享受短暂的自由生活之后还要完成写不完的作业。所以我有两个疑问:哪里是社会?什么是实践?回到高考作文题目吧,我在心中只想到了一句话: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
那么我们的.时间在哪里呢?百分之八十在学校,而在学校我们只有一两节课能接触到语文,上语文课的时候我们还得划段落、找生词……大概百分之二十在家里,而在家里我们要写作业,记得高中写作业到十二点还没有写完,于是决定放弃,等第二天来学校抄学霸的。如此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间就所剩无几了。其实作为一个学渣,因为我们课后学习学校知识的时间比学霸少,所以能掌握一些我们喜欢的东西。记得初中有一次上物理课,学霸同桌竟然会问老师“太阳是星星吗?”这个问题,我想很多同学连生活常识都不知道,哪有时间去提高所谓的语文素养呢?作为学生,我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时间,也没有权利去改变我们的时间,我们还要在有限的时间去努力掌握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的课本知识。
我认为,真正的语文素养是不能在模式化的教育体制下培养出来的,真正的语文素养其实是一种文化气质,别人的气质我们能很容易的就学来吗?而一种气质养成的重要因素就是需要时间的积累,在当前的教育背景下,我们并没有时间去注意自己的气质,在小时候也很少有人会告诉我们应该培养这种气质。所以到高考的时候、到我们已经年满十八岁的时候,再来谈怎样提高语文素养,是意义不大的,因为我们自身的气质已经成型,我们在以后要面对升学、工作等众多问题需要我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去解决,所以我们在以后很难再提高所谓的语文素养了。
说了这么多不该说的,起码语文是没戏了,其实不该说的话中有很多是真话,讲真话比编假话、编套话更轻松,更何况是在高考上。以后逢人谈起,我在高考上写了个零分作文,也是能吹一辈子的事情。
我没时间提高语文素养,这就是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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