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就要开始了,所有的'参赛选手都到齐了。大家看到点点那么小,比一粒沙子还小,都在观众席上小声议论着,"它那么小,能搬得起什么东西呀?""一个小不点还敢来参赛,它没脑子吧!"
比赛开始了, 老虎拎起一个流星锤,狮子举起一块大石头,大象用鼻子卷起一根木头, ……轮到点点上场了,它背起了一粒米,大家纷纷嘲笑它。
比赛成绩出来了,冠军居然是点点。大家都很好奇,其它选手都很不服气,裁判员说:"其它选手搬动的东西都比自己的重量轻,而点点搬的东西比它自己重好多倍。"大家听了,都向点点竖起大拇指。
在天气晴朗一天,森林举行了一年一度运动会。有一只特别瘦小蚂蚁点点居然也参加举重比赛。那些举重选手们看了看点点说:"比赛还没开始你赶快取消比赛要不等下重物把你压扁。点点没理它们继续等着比赛。
比赛开始了,举重选手们一个个举起自身最重物,轮到老虎上台了,它举起一个又一个重物,最后以最大力气举起最重杠玲。台下是一阵阵欢呼声。最后上台是小蚂蚁点点它选一个小馒头来举。老虎在一旁说:"小蚂蚁你赶紧下台吧,拿了个小馒头来举,丢不丢人"。接着台下又是一阵阵嘲笑声。小蚂蚁点点在嘲笑声中还是鼓起勇气把小馒头举起。
比赛结束了,狮子宣布本次冠军是小蚂蚁点点。大家都用怀疑眼光看着大象老师点评。大象老师说:"普通蚂蚁最重只能举起手自身100倍重物 ,而点点居然举起比它自身200倍,破世界纪录。听完点评,大家都用羡慕眼光看着点点,为点点鼓掌。
点点是一只黑色的蚂蚁,虽然它的个子小,力量却很大。点点很勤劳,当大家都在休息的时候,它还在来来回回搬运粮食。点点的饭量也很大,别的小蚂蚁一次只吃一粒米,它却要吃三粒。
一天,大象老师宣布下个月要举行森林运动会。点点听到后,第一个跑去报名,它报的是举重。这个月点点日日夜夜的练习。运动会开始了,第一个上去的是老虎,它举起一块大石头,台下一阵欢呼,它回头对着点点嘲笑的说:你还是下去吧!别东西没举起来,却把自己给压扁了,台下传来一阵哄笑。点点不但不害怕,还鼓足了勇气,用尽吃奶之力把一个大馒头慢慢的举起来,可是动物们都不在乎点点。
比赛结束了,公布成绩的时候到了,大家紧张极了,大象老师大声宣布点点蚂蚁第一名。大家惊讶极了,大象老师解释说:本来蚂蚁只能举起面包屑,可点点却举起了一个大馒头,动物们这才恍然大悟。
蚂蚁国的达里,是个有名的大力士。他能独自拖动比身体重六百倍的东西,别的蚂蚁拼着命,咬着牙,也只能拖动比自己身体重五百倍的东西。一次,他居然从树丛里抱着一只死蜻蜓,走了八百里。别惊讶,这是按蚂蚁国的里程计算的。当他把蜻蜓拖到蚂蚁国洞口时,蚂蚁国国王都惊讶了,不住地夸他能干,力气大。
还有一次,那可真是惊险。在蚂蚁国里有一个很大的仓库,里面装有各类食品,食品码放得比蚂蚁们高出十几倍。那天,蚂蚁们齐心协力把一块巧克力拖进仓库,想把它码上垛去。不知哪位蚂蚁不小心把垛碰倒了,垛顶的一个大米包顺势落下来,真不得了,足有几千斤重的物体(当然是蚂蚁国的重量落下来,还不把蚂蚁们砸个折胳膊断腿的。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小蚂蚁达里一步向前,用坚实的身躯,顶住米包,他高喊着:“快闪开!”直到蚂蚁们逃离险区,才放下米包,尽管他累得浑身是汗,但丝毫没有伤着筋骨。蚂蚁们纷纷围上来,赞扬他的献身精神。达里不住地说:“为了大家,没什么!”
不知哪位蚂蚁别出心裁,向蚂蚁国王建议,要像人类那样,举行全国性举重比赛,蚂蚁国王欣然同意,这第一次全国比赛当然场面宏大,热闹非凡,达里也真是不负众望,取得了全国轻重量级的举重冠军,获得蚂蚁国大力士称号。当他拿到金光闪闪的奖脾时,心里异常激动。心想,以前我拖过蜻蜓,顶过下落的米包,卖了那么大的力气,谁给过我奖励?只是唾沫粘麻雀,用嘴夸两句而已。看来我应该注意节省力气,留着重大比赛时用,平时把力气用完,比赛时就没有了,那不吃了大亏。
达里自认为找到了做蚂蚁的真理,从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卖力气地干活了。开始时,时时处处找轻松活干,该他使力气的时候,不是装病,就是装装样子,不肯多花一点儿力气。他想,我才不当傻瓜,听那没用的夸奖呢,那金光闪闪的奖牌,厚厚的奖金,才是最实惠的呢。
当全国第二次举重比赛开始的时候,蚂蚁达里自然信心十足,抱着重拿冠军,再获奖牌的愿望走上比赛场。可是万万没想到,他连去年纪录的一半也没达到,而让平时不起眼的、默默劳动的星星得了冠军。蚂蚁国轰动了,蚂蚁们高高举起星星向他祝贺,当蚁王向星星发授奖牌的时候,达里溜到一个角落里,哇哇大哭起来。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蚂蚁达里才明白:投机取巧,处处偷懒,身上的力气会消失的,所以才失去了当大力士的资格。达里决心重新开始,把大力士的称号夺回来,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这故事是这样的。在收获季节的一个星期天早上,荞麦花开得正盛,阳光明媚,微风和煦地吹拂着田间的`草梗,云雀在空中欢唱,蜜蜂在荞麦间嗡嗡地飞来飞去,人们正穿着盛装去教堂做礼拜。万物欢喜,刺猬也不例外。
刺猬正双手叉腰,靠门站着,享受这清晨的和风,悠闲地哼着小曲,这首歌和他平时星期天早上唱的歌没有什么两样。他悠闲地半哼半唱着,突然想起了要趁自己的女人正给孩子们洗澡的当儿,去看看他的萝卜长势如何。这些萝卜其实并不是他的,只是离他家很近,他和他的家人就习以为常地靠吃这些萝卜度日,他也理所当然地把它当成是他自己的了。说干就干,只见他关上身后的门,随即就踏上了去萝卜地的路。他在离家不远的地方绕过了地边仅有的一丛灌木,正准备到地里去时,他看到了为同样目的出门的野兔,他也想去看看自己的白菜长得怎样了。
刺猬看到野兔时友好地和他道了声早安,但野兔自以为是位不同寻常的绅士,表现得非常傲慢无礼,连刺猬的问候也不搭理,只是以一种很轻蔑的态度对刺猬说:“你怎么这么一大清早就在地边跑?”
“我在散步。”刺猬说。
“散步?”野兔微微一笑,“我想你可以用你的腿干点更好的事吧。”刺猬听到这回答非常气愤,他一切都可忍受,只有自己的腿不能提,因为大自然给了他一双短短的弯腿。
于是他对野兔说:“你以为你的腿能比我的腿派上更大的用场?”
“我正是这样认为的。”野兔说。“这个我们可以验证一下,我打赌如果我们赛跑,我一定会胜过你。”
刺猬说道。“真是滑稽,瞧你那对短短的腿。不过我倒很乐意,既然你有这种荒诞的想法,我们来赌点什么呢?”
野兔说道。“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
刺猬说道。“一言为定。”
野兔说。“来,击掌为证,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
“不,”刺猬说,“没必要这么急嘛,我还没吃过早饭呢!我得先回家,吃完饭。半小时后我就会回来。”
于是刺猬离开了,野兔对这一切也很满意。在回家的路上刺猬想:“野兔仗着他的腿长,很得意,但我会设法胜过他的。他或许是个人物,但他却是个愚蠢透顶的家伙,他会为他所说的话招报应的。”
当他回到家时,他对自己的女人说:“老婆,快点穿好衣服,跟我到地里走一趟。”
“出了什么事?”他女人问道。
“我和野兔打了个赌,赌一个金路易和一瓶白兰地。我要和他赛跑,你也得到场。”
“天哪,老公,”他女人叫道,“你没有毛病吧,你是不是疯了,你怎么会想到要和野兔赛跑呢?”
“住嘴,你这女人,”刺猬叫道,“这是我的事,男人的事你最好少插嘴。快去穿上衣服跟我走。”刺猬的老婆拿他没办法,不管她愿意不愿意,她都得听他的。
于是他们一起上路了。刺猬告诉她的女人说:“现在听好我的话,你瞧,我会把这块地作为我们的赛跑路线,他跑一畦,我跑一畦。我们会从那头上跑下来,你现在要做的就是呆在这畦的底下,当他到达你身旁那畦的终点线时,你就对他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他们到地里后,刺猬告诉他的女人该呆的地方,然后他就往头上走去。他到头上的时候,野兔已经在那儿了。“可以开始了吗?”野兔问道。
“当然,”刺猬说,“咱们一起跑。”说着,他们就各自在自己的菜畦上准备好了。
野兔数:“一、二、三,跑。”然后就像一阵风似地冲下了这块地。但那只刺猬只跑了两三步远就蹲在了菜畦沟里,并安安静静地呆在了那儿。
当野兔全速冲到那头时,刺猬的女人迎了上去,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野兔大吃一惊,十分奇怪。由于刺猬的女人长得和刺猬一样,他认为除了刺猬外没人会叫他。然而,野兔想:“这不公平。”于是叫道,“再跑一次,咱们得重新来一次。”
他又一次像风一样往前跑了,他看起来像是在飞。但刺猬的女人仍安安静静地呆在那儿。当野兔跑到菜地的顶端时,刺猬就在那儿对他叫道:“我早就在这里了。”
这下野兔可气坏了,叫道:“重跑一次,我们再来一次。”“没问题,”刺猬答道,“对我来说,你愿意跑多少次都行。”于是野兔又跑了七十三次,刺猬总是奉陪着。每次野兔跑到底端或顶端时,刺猬和他的女人总叫:“我早就在这里了。”
到了第七十四次时,野兔再也跑不动了,跑到一半就倒在地上,嘴角流着血,躺在地上死了。刺猬拿走了他赢的白兰地和金路易,把他的女人从菜畦里叫了出来,欢天喜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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