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里,有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名叫尼尔斯。他的父母勤劳善良,可是尼尔斯却不爱学习,专做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在一个初春里,他的父母去教堂了。他因为在家里欺负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
就在这个时候,有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院子里的雄鹅莫顿想要飞上天空与大雁们一齐飞行。尼尔斯担心雄鹅飞走,父母会悲痛。就紧紧地抱住雄鹅的脖子。却没想到,尼尔斯竟被带上了高空,随着一群大雁走南闯北。
在空中的旅途中,尼尔斯见到了许多趣味的事情、美丽的风景,也帮忙过许许多多人和小动物。尼尔斯逐渐改正了缺点,懂得了学习和提高,养成了优秀的品德。
最终,尼尔斯告别了大雁,回到家中,解除了魔法,变回了人类。
因为是和别的书穿插着读,我昨天终于全部读完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好羡慕尼尔斯,能够去那么多国家旅行,经历见识那么多事情,大开眼界,而且学会到了很多很多知识。
真希望我有一天也能这样自由自在的去旅行,但是我不想骑鹅,还是坐飞机好点吧。
有人说:“读书,是一种提升自我的艺术。”学习之余,阅读已成为我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部分!前几天,妈妈给我买回来的一本《骑鹅旅行记》。她告诉我,这是瑞典作家拉格洛芙的作品,这部作品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奖的童话,是一本非常值得一看的'好书。它集文学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为一体,看完后一定会让我受益匪浅。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认真地看了起来。果不其然,才翻开第一页,书里有趣的故事情节就如磁石般深深地吸引住了我。我捧着它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恨不得能钻进书里去!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起初调皮捣蛋、不爱学习,还爱恶作剧。有一天他因为捉弄了小精灵而受到惩罚,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一天,尼尔斯坐在自家养的大白鹅莫顿的背上飞上了天,开始了一场漫长而又惊险的旅行。一路上,他们还做了很多好事,帮助大雁逃离狐狸的魔爪;打败了无恶不作的灰田鼠兵团,救助了松鼠;从人类手中救出了狗熊……就这样,尼尔斯在困难和危险中不断成长,从一个调皮贪玩的小男孩最后转变成了一个懂事、善良、勇敢、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也是我特别欣赏尼尔斯的地方。
读完这本书,我好久都还沉浸在那奇幻惊险的旅程中,不能自拔!脑海中像放电影一样出现一个又一个故事情节,每一个故事都那么的扣人心弦!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我跟着尼尔斯看到了许多美丽的风景,交到了不少知心朋友,听到了很多动人的故事。“与人玫瑰,手有余香!”我也要像尼尔斯一样,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让这份爱去温暖更多的人。
等疫情完全消散,我还要和爸爸妈妈一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去领略我们祖国的大好河山!
阅读如灯,照亮了前面的路;阅读是桥,接通了彼此的岸;阅读若帆,推动了人生的船。因为阅读,人生才更精彩!
今天,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回家》的故事。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为了阻挡自家的大白鹅飞走,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但自己因为变成了小人物,并没有阻挡住鹅反而被鹅一起带着飞了起来。就这样尼尔斯骑在鹅的背上,跟着一群大雁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看到了自己祖国的`秀丽风光,学到了许多地理历史知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要是让我变成尼尔斯,我也十分愿意,我要去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偶然看到陈坤的《突然就走到了西藏》,以为书中是关于对西藏风景、风俗人情的描述。对于西藏,有种向往,大概是关于它的种种描述,风景如画,朝圣的圣地……有生之年,希望能用心去感受那里的一切。
像在自述的一本书,没有条条框框的束缚,书中没有对字词进行斟酌,就是简简单单地述说“行走的力量”这个活动,行走在西藏时遇到的问题及如何解决。重点不在于对于这次西藏活动的阐述,而是就活动期间出现的问题,陈述这样的态度的缘由,追溯到他的经历。
喜欢他的坦诚,对于小时候生活的描述,迷失时的膨胀,重新找回自己后的他。没有人会是完美的,或许都有过自卑,对于不喜欢的过去,有的人选择逃避,将自己装扮得完美,认为现在的自己得配得上这样的自己,过去的就过去吧。我喜欢能正视自己,高傲、贫穷、自卑……如果不敢正视内心的自己,必然会很累,还要伪装,若然被别人提起那个自己,你的内心得挣扎一番。既然如此,不如学会接受,接受不完美的自己,坦然,就是和一切和解,这样的生活简单明了。
读这本书,感触颇深,一是对于亲情、友情的描写,二是对于自己的剖析。亲情跟友情不可估量,远比爱情重要,值得我们用力捍卫,而爱情可遇不可求,哪怕失去或者没有都可以。这一点,我感触颇深,二十又很多的我,仍然像个小孩,被亲朋好友宠爱着。而陈坤对于自己的剖析,那个自卑、自傲,甚至是在名利中迷失的.自己,他都能正视,这一点真的有勇气。他说得对,要做自己,大众面前的他多多少少都有装扮的样子,但是也不忘做自己。
对于社会的影响,做公益不是作秀,他有一颗善良的心,能体谅别人。在西藏盲童学校的那段描写,以及回忆自卑的那段文字,我懂这种感觉,或许有过自卑的人都会懂。不禁勾起我因为头发蓬松、枯燥而被笑话,因为有鼻炎打呼噜而被舍友叫醒的经历。那时候真的讨厌自己,为什么不是个正常的人,试过用剪刀胡乱剪头发,常常等别人睡着了才敢睡。不敢正视自己的那段日子过得有点痛苦,平时除了别人的玩笑,没有谁安慰自己,神奇得很,有一天自己想通了,目前我没办法改变,那就随意吧,之后常常自嘲,也过得自在。接受自己,跟不完美的自己和解,是对生活的一种尊重。
读这本书有共鸣,也会因为自己的经历而是维护别人的尊严,也希望能给别人一些启示,希望他们少走弯路。可是很少人会懂,甚至会被认为居心叵测,明明是一颗真诚的心,却被曲解,怎么办?没有勇气像陈坤那样坚持而有力,只能随意随心,能懂就好,不懂也罢了,而我不变。
做个善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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