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区运用电脑网络方面所蕴藏的巨大教育潜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音乐。”因此许多学校甚至上级业务部门评价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实践了新课程理念,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在教学中是否使用了多媒体课件,以至于出现许多音乐教师都喜欢在电脑上做文章的现象,本来用大歌片、小黑板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不惜一切代价,请人、聘人,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制作多媒体课件。一个人授课,后面千军万马为其服务。而效果呢?教学实践表明,如果在条件,设备不具备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师生的自身潜能,利用自身优势,创作性的开展教学,同样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节课的教学效果与学生的心理状态有着密切的联系。生动有趣,引人入胜的教学,既能激发学生学习热情和求知兴趣,也能促进学生深入思考,使学生自始至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和旺盛的精力参与活动。兴趣能集中学生的注意力,能推动学生不懈地学习。在音乐教学中,激发兴趣的导入方法很多,故事法、游戏法、情境法、讨论法、投影法等等,但根据所教的内容做到新颖别致,丰富多彩,运用得好会使学生产生获取知识的兴奋状态。发声练习是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首要环节,读后感《音乐教育读后感》。开场的好坏,往往会对学生的后继学习产生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据我的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让我们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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