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全班去“星期八小镇”春游。“星期八小镇”位于莘庄家乐福超市内。上午八点多钟,我们全班乘坐大巴士,沿着沪闵高架路向前飞驰。坐在车上,我的心情很愉快。在“星期八小镇”里,我们可以扮演爸爸、妈妈,赚钱、消费。我喜欢的项目依次是:冰激凌店,巧克力工厂,消防队。我扮演消防队员,参加灭火行动,用水枪灭火。我用手按住红色的按钮,水就象激光枪发射的激光一样喷射出来。水枪既可以调高、调低,也可以左右移动。此外,我还做服务员整理家具。通过自己的劳动,我总共赚到了二十八元。然后,我用挣来的钱买冰激凌,买了巧克力酱及配料制作巧克力。吃着甜甜的冰激凌,我的心里比蜜还甜。
今天上午,妈妈买来了两块有肥有精的肉,说中午要给我烧红烧肉!万岁,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白白的肥肉,粉红的精肉,看得我都快流口水了。妈妈开始烧肉了,我站在旁边看着,不停地问:“还有多久啊?”妈妈终于不耐烦了,让我先下楼玩。“我回来了!”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红烧肉香香的味道。可红烧肉还在锅里呢!我越闻越馋,最后忍不住问:“我能先吃一块吗?”“还没熟呢!”妈妈回答。哎,熟都没熟,更加说吃了。
我只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书,省得那诱人的香味再飘进我的鼻子里。
“吃饭啦!”这声音像是发令枪似的,我像一支离弦的箭,飞奔了出去。哇,远远的,我就看见桌子上那诱人的红烧肉。我冲到桌前,抓起筷子,立马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哇,轻轻一咬,香气四溢,软软的,糯糯的,还有肉皮是QQ的。“太好吃了!”我嘴里咬着一块肉,叫着,“It looks good, smells good and tastes good!”我对着这盘红烧肉,连连竖起了大拇指。
我连着吃了六七块,要不是妈妈拦着,那一整盘红烧肉就一个接一个地蹦到我嘴里了。
“妈妈,你看,还有那么多,你就再让我吃两块嘛!”“晚上吃!”哎,只有等那餐美味的晚饭了。
她平时看上去很温柔的。可是,今天她像脱缰的马把我的书扔了。我很生气,想:看我怎么收拾你!于是,我先骂了她一句,然后我也把她的书给扔了。我们都不让谁,就彼此扔东西。后来,我愤怒了,就伸手去打刘佳琪,正好被老师逮个正着,索性让我罚站。
后来,我发现刘佳琪不时用眼睛角瞟我,其实我也很后悔,不该动手打女同学。发生了再也不能回。一堂课下来,我的脚都站酸了。
我独自闷闷不乐地走在操场,我看见刘佳琪走过来说:“对不起,我应该相信你的话。”
终于,雨过天晴了。
我最喜欢吃的就是红烧肉了,因为妈妈是做这道菜的高手。当然喽,“强将手下无弱兵”,我自然也成了做红烧肉的.“高才生”了。
这不,今天就该轮到我掌勺了。吃完早饭,我就来到了菜市场。来到卖肉的摊点,我左瞧瞧,右看看,卖肉的师傅也情不自禁地问了起来:“小朋友,买肉吗?”我回答:“嗯,五花肉,十二元一斤,卖不卖?”经过我的一番口舌,师傅终于答应了。我拧着一块上等的五花肉回到了家里。
我先把肉用清水洗干净,切成块,放入菊花锅中,再加入水,水比肉高一指,行哩!再加入配料∶两只八角、三四片生姜、五六根葱,盖好锅盖。“啪!”随着一声响,打开煤气灶,用猛火煮,约十分钟,等锅与盖之间的缝儿冒气时,用勺将锅中的沫子撇出来,在用小火烧十分钟。等闻到肉的香味,再倒入三两冰糖,两勺老抽酱油,半勺食盐,盖好锅盖,继续用小火焖烧。不一小会,空气中散发着浓郁的肉香。再过十分钟,等汤黏稠了,关掉煤气灶,把红烧肉放进盘里,只见盘中的块块红烧肉似红玛瑙一般,红红的,闪闪发光。使人一见之下就产生想吃的***。
我立马搬去给妈妈品尝,妈妈吃了一块,点点头,竖起大拇指夸道:“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后继有人啦!”我也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块,嗯,真好吃,更何况这是我用我自己的汗水换来的。
红烧肉,顾名思义,做法便是红烧,而红烧则非用酱油不可,酱油,奠定了它的基本色调。且说我心目中上等的红烧肉吧,外表一定要具有肥肉剔透、瘦肉色浓、整体酱色之特点,妈妈的红烧肉,乍一眼望过去看见的便是那类似绍兴酱菜的.酱红,细看却又能分出许多层次,从深红至浅红,从厚重到晶莹,从浓妆到淡抹。一盘家常小菜,就这样被母亲赋予了最初的躯壳---------形与色。
光有身体固然不够,更重要的是灵魂。
此菜做法可繁可简。繁琐,可加几十种香料文火慢炖几小时成为进阶---------东坡肉;简单,只需放入浓油赤酱红烧便可出锅。妈妈的做法,恰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菜市上买来的新鲜五花肉,一定要带皮且肥瘦相间风味最佳。洗净,放入小碗加入一些佐料腌制做打底,制造出略咸的底味。入锅倒酱油小火慢炖熟至七八分,在这个时候,经验告诉妈妈,加入少许冰糖进一步着色,几瓣陈皮提升口感清甜所得风味最佳。继续盖上锅盖炖到如巧克力般入口即化方可出锅。虽可以开高火速熟,但因火候难控,妈妈并不会采用。
出锅装盘,肉块已然褪去那份生涩,转而变得如果冻般诱人,且具有了果冻不具备的迷人酱香。托着盘子稍一颤,它们便左右摇摆。这道菜不仅考验端盘者技术,也挑战食者的筷子,因略不注意,肥嫩的肉块便滑下了。我总是把它们扒拉到盘边啃食。入口,肉皮略带韧性,软糯且弹牙,肥肉肥而不腻,转眼便化为满口咸甜充溢口腔的各个角落;瘦肉而不柴,被佐料染了浓郁醇香,上鄂稍用力就变成丝丝纤维平铺舌尖。我细细回味这红烧肉,仍觉余香绕舌口齿生香。纵然狼吞虎咽也难掩那独特的风味。
每次吃红烧烤肉,我总会想:为什么红烧肉这道小菜在历史流传中有无数人钟情于它?或许,人们钟情它便是因为那千变万化却不离其宗,如同乡味,可人之味。相信长大后,不管我走到哪,走多远,妈妈菜的滋味总能勾起那些美好的回忆。
今天晚上,我在咱们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厨神”老妈大人的指导下完成了一道美味的、多肉多汁的红烧肉!!作为一位“殿堂级”吃货,光会吃,不会做,no, no, no! 是不行的!所以,今天我一定要学一招绣春刀!
首先,将洗好的五花肉切成大小适中的一块块,切成的五花肉最好是肥瘦相当;接着,将五花肉放入锅中焯水,把焯水后的五花肉捞出洗净、沥水;然后,将色拉油倒入锅中,同时把事先准备好的葱、姜、八角、花椒倒入锅中,煸炒,爆出香味儿后,倒入五花肉,继续翻炒,直到五花肉的肥油在锅中发出“嗞嗞”地声音后,马上倒入一勺料酒、一勺半的酱油、半勺糖,加入少许的水,盖上锅盖焖煮10~15分钟后,先搁入少许的盐,再倒入一勺香醋,小火收汁;最后,关火装盘!
虽然在翻炒五花肉时,油溅到了我的手上,但是,只要能尝到自己做得美味的'红烧肉,我也就心满意足了!(写到这儿,我的口水又流了下来)
“上菜咯!”我把那盘点缀着胡萝卜丝的红烧肉端上了桌。爸爸妈妈都加了一块香味四溢的红烧肉,我紧张地、期待地看着他们脸上的神情,爸爸回味无穷地说:“这烧得实在是太好吃了,跟***烧的味道一模一样!”“没错,这红烧肉烧得色香味俱全,肥肉肥而不腻,吃一块,唇齿留香,美味极了!”妈妈说。我既兴奋又激动,说:“那我一定要学会烧更多美味的食物!把你们养成大肥猪!”“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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