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总以为蜗牛是一个小"懦夫",每次碰见蜗牛,我不是把它踩死,就是把它带走玩死,甚至有一次还用打火机烧它,可是经过了一件难忘的事改变了我的看法。
那是一天早晨,外面下着蒙蒙的`细雨,我打着雨伞在雨中玩耍,突然发现地上有一只小蜗牛在慢慢往前爬行,我心中一动,就想给它设置一点障碍,我先是在它前面用伞尖用力划了一道深深的壕沟,然后在壕沟边上摆上一块石头挡住它的去路,我想这下小蜗牛肯定退缩了,可是没想到小蜗牛不但爬过了壕沟而且还翻过了大石头,虽然它足足用了30分钟,我还是为它的这个举动惊呆了!这还是我心目中那只懦弱的小蜗牛吗?
我把发生的这件事告诉了爸爸,爸爸笑着给我讲了个故事:有一天,一只小蜗牛在角落里哭鼻子,妈妈就问它:"你怎么了,小宝贝?"小蜗牛回答说:"妈妈,我们为什么整天背着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妈妈说:"傻孩子,因为我们的身体里没有骨头,所以这壳是来保护我们的。"小蜗牛又问:"可是毛毛虫和蚯蚓也没有骨头,它们怎么不用背着这个又硬又重的壳呢?"妈妈说:"因为毛毛虫长大后能变成五颜六色的蝴蝶在天空中飞行,天空会保护它的;蚯蚓是因为它可以钻进土里,大地会保护它的。"小蜗牛听了哭得更伤心了,说:"天空和大地都不保护我们,那么谁来保护我们呢?"妈妈为它擦干了泪水并安慰它:"我们有壳呀,这壳又硬又重,可以保护我们呀,我们不靠天不靠地,就是靠自己!"小蜗牛听了,它开心的笑了,笑得很开心。从那以后,小蜗牛变得很坚强,做事情勇往直前,从不退缩,而且坚持不懈!
从那以后,我不但改变了对小蜗牛的看法,而且还在心里面暗暗为小蜗牛喝彩!为了它那只靠自己不靠别人,还有它那勇往直前、从不退缩、坚持不懈的精神而喝彩!
当我学完全文时,第一感受就是原来生存在这世界上是多么得美妙。“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得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儿得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得存在。”这是百合花在野草得鄙夷下说得。仅仅三句话,就像一根细小得针,穿过我得外表,刺进我得心灵……“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得花。”多么简单得一句话啊!可它却是引导成功得第一步。
失败往往来源于不懂如何发现自我,于是他本有得才能与智慧也就淹没了。我们大家都要知道,每个人都有各自得才能,相信自己才能把世界装点得更美丽。“我要开花,是要完成一株花儿得庄严使命。”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扮演着不同得角色。我是医生,我得使命是救死扶伤;我是教师,我得职责是教育下一代,我是学生,我就要完成学习得任务,我是……在千万种角色中,你属于哪一种,你完成了生命得职责了吗?我可以很自信地说,我是一位班长,我已经完成了我得职责,不管未来得如何,我只珍惜现在,虽然常常在不理解与无耐中屡行着职责,而且在“放弃”与“坚持”得边缘中争扎。但我始终坚持下来了,不管我做得好不好,不管别人怎样地看待,我只知道这就是生命,完成我得生命就是对生命得尊重。
“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得存在。”每个人在生命得起端都种下了一颗种子,开花结果是一种过程,可在千万种角色中,在茫茫人海中,你得存在代表着什么呢?我觉得个人得存在不是为了谁,只是为了自己,百合以花证明了自己得存在,可我想以与众不同来证明世上是有我这个人得存在。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常言道“猪来穷,狗来福”。我家就有一只狼狗,大家都叫它“大卫”,的确,它给我家带来了福气。提起狼狗,起初,我是很害怕的,但是,慢慢地我就喜欢起它来了,每天和它一起玩耍,它很机灵、可爱,同时,它也听话,习惯也好。
“大卫”有一身乌黑发亮的卷毛,摸上去也十分柔软,像披了一件棉袄似的。它还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珠像钻石般闪烁。另外,它还有两只又尖又长的大耳朵,就算是再小的动静和声音它都听得见。它有一个灵敏的鼻子,左嗅嗅右嗅嗅,可以闻到十里以外的各种气味。它那血盆大口,吃起饭来狼吞虎咽。它的四肢刚劲有力,跑起来像离弦的箭一样。
有一次,我奶奶给“大卫”洗澡,奶奶将习惯性的手势一挥,它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卫生间,乖乖的站到洗澡盆旁等待主人的下一个动作。我奶奶还挺细心的,每次都用沐浴露帮它全身搓洗一遍。有意思的是,给它清洗时,它还高兴地跳起了拉丁舞呢。洗完澡一出来,它那用力的甩头摆身动作,好似一个摇滚歌手,狂放极了。随后,更有意思的是,它居然叼着梳子来到奶奶跟前,便端端正正地坐下看起电视来,显得一副很惬意的样子。这时,我们全家都笑了。我奶奶瞬时就明白了“大卫”的意思。随后,奶奶便给“大卫”梳理毛发。我妈妈还开玩笑似地说:“我们家出奇迹了,竟养了一个能歌善舞的大狼狗。”
我们家里只要一来客人,它就“汪汪”大叫,还趴在客人身上亲吻客人的脸,亲完后,便在家里来回跑动,像兴奋过头了似的。我们回来也是如此。它在家里悠的时候,就会东看看西看看,就像侦察兵一样。只要有人从我们家的大门经过,就会大叫几声。当有人敲门,它就会不停地叫,直到我们开了门为止。有时,我们要出去,它便可怜巴巴地哀叫几声,皱起眉头,黑溜溜的眼珠不停地动,好像很想去似的。有时,我一开门,它就一溜烟地跑到车尾箱前(我们家的车是吉普车),等候主人。
它喜欢吃的食物是饭和猪肝或红萝卜丝炒饭。它吃饭的速度惊人,假若你吃一小碗饭,它吃一锅饭,你也许还没它快。我们吃饭时,它总是到桌子旁嗅一嗅,好像想吃我们的菜似的。它吃饭时总是左舔又舔,就像一条龙在摆动。
这就是我喜爱的大狼狗。
人若不生不灭,永不衰老、改变,那将是怎样的情境?如果你拥有一眼神奇的泉水,喝下它便能成为永恒的存在,不会变化,身体仿佛定格,你会作出怎样的选择?
娜塔莉在她的童话中,就挖了一眼这样的《不老泉》。
温妮是一个不到十一岁的小女孩,家族有着一片林子。偶然地遇上了塔克一家,得到了一个惊天秘密——她的林子里竟有不老泉。
长生不老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谁都想长生不老,永世长存,但是塔克却阻止温妮喝下泉水,因为塔克觉得人若一直活着,跟石头没什么两样。是的,人若不经历生老病死,那还有什么意义。生命不是用时间衡量的。而且若世上的人都是如此,那世界不成为了一张定格的照片?不老泉的秘密,就因此深埋于塔克一家的心中。
但是,这个秘密还是被一个阴险的人发现了,为了守住秘密,塔克一家倍受牵连,女主人梅因为误***了那个对泉水虎视眈眈的人送进了监狱。最终,温妮救出了梅。经历了一次次风波之后,生活又归于平静。林子再也无人深入。
但这个神奇的故事并未结束,温妮,还将面对那个也许决定她一生的选择。
尾声,带着几分凄凉。时间,磨平了往事。林子没了,温妮的宅子也没了,最后,温妮的选择浮出水面,带来了无限的伤感和震撼。一块墓碑上镌刻着温妮.福斯特的名字。
读完后,它带来的冲击仍萦绕心头。无论构思、语言、情节、文字都精妙无比,如真被不老泉滋润过一般,经典永恒!
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收到喆妈公益阅读社寄来的《不老泉》后,我欣喜若狂,很快我被这本获奖无数的经典小说所吸引,惊叹于美国儿童文学作家和插图画家&娜塔莉·巴比特的想象力,更为书中所蕴含的生命哲理而感动。
刚开始我为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而觉得她很幸运。心想:假如她喝了那泉水,会让她长生不老。那么,她永远都停留在快乐的.童年,永远都是无忧无虑的11岁,她真是幸运的小姑娘。要知道这可是多少人们梦寐以求的事呀,可是继续往下阅读,特别是读到了塔特一家人的经历和遭遇后,我的观点彻底的改变了。
善良的塔特叔叔,为了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为了让她保守不老泉的秘密,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告诉温妮不能违背自然生长规律的道理。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要经过生长、变化,一切有生命的动物、植物都要经历生与死的轮回,这个轮回就像一个旋转的轮子一样,转的永不停息。神秘黄衣人的贪婪和阴险让她明白,如果人们不遵循这个规律,都去喝那能长生不老的泉水,那么世界上的一切都会停留在原地不动,万事万物也会没有一切生机,那是多么可怕的永远停留啊!
书中的主人公温妮把杰西给她的一小瓶不老泉水给了自己受伤的好朋友蟾蜍喝,让蟾蜍永生不死,自己却放弃了长生不老,放弃了活在无忧无虑的11岁里。我想:她一定也是不想一直为了隐藏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也不想让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她。
生命就像一支笔,用铅书写自己的人生,享受书写过程中带来的乐趣!直到这支笔用完,这就是生命的轮回。比如我们,现在还是小孩子,将来是青年、然后是中年、最后是老年、死亡,接下来又是新生……要是我们长生不老,光阴就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不再是生命之轮的一部分,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多可怕呀!
我不要喝不老泉的水,我不想长生不老。我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享受成长的每一点滴!我也会更加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因为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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