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央视五套转播的是开拓者队与雷霆队的一场比赛。众所周知,去年夏季,开拓者队并没有如其它球队那样采取大动作来补强阵容。一度曾传出开拓者队核心阿尔德里奇要求球队对其进行交易的传闻。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开拓者队仅仅在中锋位置增添了一个洛佩兹,一向不被看好的开拓者队却发生了很好的化学反应,一跃成为战绩领先,且炙手可热的西部领头羊。
说到洛佩兹,虽然也算联盟一线球员,但得分不出众,篮板亦不出众,只能算介于蓝领与中产之间的球员。正是有这么一位在其它球队得之不多,缺之不少的球员的加盟,凭借阿尔德里奇在进攻端的一如既往的犀利,利拉德的逐渐成长,巴图姆的稳定发挥,马修斯、威廉姆斯等一众球员精准的命中率,开拓者队硬是在群雄中脱颖而出,一度领先全联盟。
通过洛佩兹加盟而使开拓者队发生化学变化的事实,意中领会到,某些事物之所以能够发生从量到质的变化,并不一定要使用所谓的猛药、狠药,且药剂不一定非要重、含量不一定要高。哲人说:任何世事的.构成或运动变化都是由系统内外条件和多种因素决定的。当某些条件和因素达到一定的排列组合和结构状态时,只要从系统外部再加入一定的能量、信息或物质,整个世事就会发生结构上的重大变化,而身处局内之人就可能会因此而被卷入这一变化之中。
即将发生变化的这一转折点可以称为“事机”。世事的事机对应着的时间数轴上的某一点,被称为“时机”。事机和时机统归于“时务”的涵盖之下。时务在事机和时机之上更具有待选择、决策和行动的意味。
抓住时机和事机选择、决策和行动,能出现更高的工作效率,不仅时效高,效能大,运动的势能强,而且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能性也最大。作为事机的洛佩兹,在防守端成功地解放了阿尔德里奇这个时机,球队及时融入了新任总教练特里?斯托特斯的理念,从而实现了蜕变。尽管本赛季开拓者队依然难以夺冠,但未来却值得期许。
这样两支目前在西部顶尖的球队今天相遇,且此前本赛季两次缠斗均以雷霆队败北告终,今天再次交锋,可谓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争斗之激烈,可想而知。
第一节,开拓者队以27::21领先,雷霆队的杜兰特一人得了15分,其他球员合计刚得到6分。如果照此事态发展下去,雷霆队再次失利将在所难免。好在第二节雷霆队一众人等给力,全队得到30分,杜兰特5分,球队其他人拿下25分。上半场结束时,尽管雷霆队命中率不足四成五,而开拓者队五成五以上,雷霆队仅以51:52落后一分。直到第四节进行了九分多钟,杜兰特的一记三分球,双方重新打平了比分,一切又将重头开始。
这已经是本场比赛第五次比分打平,伴随着十三次比分交替领先,赛事激烈的程度异乎寻常。大多数时候,一直是开拓者队领先,且最多领先达到双位数,雷霆队一次又一次锲而不舍地紧紧咬住比分,撵上、超出,又落后;再紧咬,再超出,再落后。这已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比赛,而是考验球员的韧性、耐力与斗志的大比拼。谁具有不懈的斗志,谁具备勇往直前的勇气,谁就能笑到最后。
杜兰特作为联盟得分王,确实不是幸致的。本场比赛,他又拿到了全场最高的46分,其中三分球七投六中,命中率85.8%,而罚篮亦是七罚六中85.8%的命中率,三分球命中率与罚篮一样,高得吓人。而抛射、漂移投篮、中距离,更是信手拈来。尤其是接下来拉开比分的两记三分球,一下子浇灭了开拓者队反扑之势,在比赛还有二十多秒的时候,开拓者队面对霸气的杜兰特,早早地缴了械。
说到中距离投篮,在比赛还剩不到一分钟的时候,帕金斯竟然在底脚投中了一记中投。正是这记不多见的中投,瞬间激起了全场观众和雷霆队的热情与豪气,并打击了开拓者队的斗志。今天的帕金斯,表现可圈可点。正是最后一次追平比分之后,帕金斯的一个盖帽、一记中投、一个抢断,打乱了开拓者队的节奏,而取得了赛事的胜利。
说到帕金斯这位球员,很多人、包括联盟内部的一些人,均曾不止一次地建议雷霆队把不能得分,篮板不多,脚步移动慢的帕金斯交易掉,而雷霆队却迟迟没有进行这样的操作。意中认为,雷霆一直留着帕金斯担任首发中锋,是有其道理的。
刚认识帕金斯的时候,他还在凯尔特人队效力。横眉立目的帕金斯给人的直观印象并不好,且常常受到技术法规的困扰,被罚出场的时候亦不少,加上数据不好看,一度不为意中赏识,且稍带一些讨厌成分在内。
当雷霆队用格林换来帕金斯的时候,说句心里话,出于爱屋及乌的心理,马上喜欢上了帕金斯,并期许雷霆队拼凑了夺冠阵容。
在很多明星球员身边,均有一批默默无闻的球员在默默且无怨无悔地干着脏活累活,帕金斯就是其中的一位。球场上,他忠实执行着教练的策略,在防守端拼尽全力顶防着,耗尽气力并只能一次一次地领到犯规;在更衣室,帕金斯又是那些小兄弟的良师益友,以身作则的榜样;他用言传身教影响着一众人等,并能够把自己总冠军的作战经验无私地传授给队友,是雷霆队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帕金斯之类的球员,在NBA还有很多,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值得我们期许与敬佩的。意中以为,一个人能够从事自己喜欢的事业,并能够为之付出,本身就是一种幸运。能够有此机遇的人,并不多。而能够甘愿为之付出的,更不多!
近几年来,时尚的方向偏得越来越离谱,却是让人广为接受。传统文化受到了挑战,显然,这个社会中。已经失去了“朴素”。
近几年来,我们家受到新文化的影响,连电视都不曾打开过了。喜欢听歌的母亲已经把音乐频道自动屏蔽了,这年头,随便什么阿猫阿狗都能上电视。
打开电视,一群女郎身着奇装异服,对着镜头热舞————身着超短裙,腰肢扭动着,且不论水蛇舞跳得好看与否,那身装扮看着就让人担心。不过观众的响应但是十分热情,在底下一个劲儿地乱吼喝彩。
新社会的新文化,我经过接触,也有了一些了解————好好的民歌用干净的嗓子唱出来是没人理会的,改成摇滚和重金属音乐是会得到褒奖“推陈出新”的;少儿舞蹈认真跳完是公认尿点的,跳成街舞或者劲舞是会让观众疯狂的;用浑厚的男音朗诵诗词是令人昏昏欲睡的,用各地方言朗读《再别康桥》是让人眼前一亮的.。
现代人的品味竟远不及解放前的“土包子们”。穿低领衫、超短裙、一双“恨天高”就是时尚,穿高领衬衣,喇叭裤就是“土”,把好好的牛仔裤剪出十几个洞——乞丐装,如此奇装异服回头率竟为零,穿一件自己亲手织的针织衫就是“土”,且回头率高达百分之二百。
爱。是一种美好的情感,从前的人们,对这个字如此敏感,甚至不敢提及,只有几句似是而非的诗句,递上一句“身无彩蝶双飞翼”,却连那句“心有灵犀一点通”也不敢说出口。现代文化崇尚潇洒,所谓的爱,再也没有了那份保留的激动与纯洁,再也不会晦涩地把一份认真书写的情书偷偷塞进对方的抽屉,再也不会只是牵牵手就脸红心跳,再也不会不经意接触到对方的那目光就好一阵不敢抬头,只要两毛钱一条短信,于是就成双成对了。
潇洒是现代每个人都在极力学习的东西,不过很显然,效果就是“东施效颦”,这种物质,就是今天跟你坐在一块约会,明天跟他一起购物逛街。
这种文化我给它取名叫做“俗”,“俗”的代表可以从电视剧中体会到。电视剧的走向往往能看出,但是明显这种太过于浮躁的东西却广为人接受。
现代人,如果你还看四大名著,如果你还抱着一沓书在翻阅,那么你你就“out”了,这种行为现代统称为“落伍”。别人看得都是武侠言情,上网随便问问“度娘”什么书都有,不过明显没有人看名著,低俗的内容穿插在都市小说其中,青少年却为此痴迷不已。
走在街道上,人手一部智能手机,上网的上网,听歌的听歌,“没有。我们没有无线网络,请和你身边的人说说话。”一家咖啡厅的牌子上这样子写着,如今,单位、书店、茶馆、各种会所,到处都是无线网络,人们马不停蹄地奔波在网络世界,忙于在各个角落发表自己的看法观点,在真实的世界竟如此沉默。
新文化一点一滴地腐蚀着传统,这种低俗的文化广为大众接受。只是,谁还记得蔚蓝天空下的一片矢车菊海洋,谁还记得那年杨柳下并肩而坐的青涩,谁还记得那年雨季中门前的茉莉,依旧在开放?
黑夜织上天空,繁星闪烁,夜,静得美,我独自倚靠窗前,听微风抚着我的脸,我对着天空寂寞的笑,朦胧的天幕中,隐现出难以消逝的画面……
我两漫步在幽幽的小径,踏着满地的春色,迎着微风,嗅着花香和新翻得泥土的气息,风拂过你的脸,眼神中洋溢着热情的光芒,与你携手走向小桥流水人家。俯下身,拾起一片落叶,细数精致的纹理,里面满载着斑斓的梦,捧起一朵落花,细心的滋养,里面还残留着一滴精致的露珠,透着光,倒映着蓝天,白云……美得纯净、天然。落花乘着风儿,追往梦的方向,他要去哪?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有一个名字——落花残韵……
风指引着我来到一个小径,抬头,只见一朵花,一朵在入春来,最美的花,我回到了那属于它的花开花落时节,落花残韵之美令人迷离,一朵,小花,不需要倾国倾城,但只留些朴素淡雅,就像是人,好比乘一辆货车,在中途下站时,不要往后望,那沿途的风景,也许很美,有很多值得留恋,但心告诉我,太多的追忆往事,是无动于衷的,时间不会为任何人而倒流,而我能所做的,只是用全新的状态去迎接下一站,永远永远……
往事,不能消逝,望着凄凉的月光,心中不由地想起往事,脸庞早已划过晶莹的泪水,天是皎洁无比的蔚蓝,渗透出是对美好未来的憧憬与追求,未来,包含着太多太多,是啊,我的未来是怎么样呢?
渐渐闭了眼,收拢心,迎接明天……
经过了几番“石头、剪刀、包袱、锤。”结果出来了,妈妈当裁判,我和爸爸当选手。我选了飞机,爸爸选了赛车,选赛道时,我不假思索的选了近道,爸爸也毫不犹豫的选了远道。我摸了摸爸爸的头说:“咦?今天不发烧啊。爸爸今天这是怎么了?”爸爸嘿嘿的几声奸笑,不好,有猫腻!比赛快开始了,我不管这么多了,赶快做好赛前准备。
比赛马上开始了,妈妈宣布游戏规则。我和爸爸摩拳擦掌,我瞅了瞅爸爸,他正在暗暗发笑呢,好像知道我的心思。爸爸说:“这场比赛我一定会赢的.!”我想爸爸一定有在精心作战计划。
妈妈一声令下,我和爸爸投入激烈的比赛当中,看着爸爸落后的样子,我不禁暗自窃喜:爸爸一定输了。正在我得意忘形之时,爸爸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冲了过来,眼看爸爸的赛车要到终点,三米、二米、一米......我不禁绷紧了全身神经,奋力向前冲去,可是已为时已晚,爸爸的赛车超越了终点线,赢得了冠军。原来爸爸用了“龟兔赛跑计”(不要查三十六计,这是我遍的计策),我:兔子。爸爸:乌龟。乌龟了解兔子,知道兔子好骄傲。当兔子知道对方慢动作时正得意洋洋,乌龟乘机追上来,兔子输了。
我通过这场比赛明白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轻易分心,否则会失败!
“好,好,我马上去。”这就是我亲爱的姥姥,这一生都忘不了的好姥姥。
我是一个非常内向的女孩子,对新认识的人不太爱说话,如果处的时间很长,我会把我的心里话都和她讲。我心大的很,是一个大大咧咧的'女生。可是今天不一样,我没有话说了,因为我生病了。妈妈上班,只好姥姥来看我。妈妈走了,我非常难受地躺在床上,姥姥说:“看会电视吧!”
“好吧!”姥姥的腿不好,走道慢慢的,可姥姥今天却不顾腿痛,把我抱到了沙发上,又拿来了被子。看着看着电视要吐,我跑到了卫生间吐了起来。姥姥一边拍着我的后背,一边说:“不行就去社区诊所看看吧!”我摇摇头说:“不用。”又吐上了。
“不行,必须去”。
“去还不行吗。”我有气无力地说。我家住五楼,可我没有气力,走走停停,停停走走下了五楼,坐台阶就坐了六、七次。
“我腿有病不能背你。”姥姥自责了。
“没事,我能挺住。”
终于到了诊所,大夫拿出了体温计,量了量说:“不烧,什么症状?”我说:“难受,一吃东西就吐。”
“打针吧!”我躺在了床上,穿着白大挂的护士阿姨走了过来,把瓶子一挂。我很害怕地说:“阿姨,轻一点。”
“闭上眼睛不看就一点不痛了。”阿姨说。
哎,是呀!闭眼睛是比睁眼睛轻啊!我和姥姥说:“姥姥,看阿姨像不像我姐啊!”
“不像。”
“仔细看。”
“没看出来!”
“哎呀,不说了。”
“你吃饭不?我好给你买去呀!”
“薯片还有薯条,快点回来。”
“知道了。”
姥姥回来了,我大吃了起来,针也打完了,东西没吃了。回家去吧,走到门口我又吐了起来,姥姥说:“吃的吧!不能吃了”。我说:“别”。这话说的太晚了,薯条和薯片已在空中了,“啪”一声落进了垃圾堆里。
这件事把姥姥累死了,第二天我姥姥腿就痛了。姥姥,你辛苦了,如果有来生,我还要做您的小外孙女。
小时候,从未想过要感谢父母,总认为父母对我的付出是应该的。但长大之后,却发现小时候的想法是多么愚蠢。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学会心疼父母、关心父母了。我也曾不止一次地在心中向父母许下“孝”的宏愿,就像书上说的:“相信来日方长,相信水到渠成,相信自己必有功成名就、衣锦还乡的那一天,可以从容尽孝。”但读了毕淑敏的《孝心无价》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忘了时间的残酷,忘了人生的短暂,忘了世上有永远无法报答的恩情,忘了生命本身有不堪一击的脆弱”。于是我试着开始尽孝,开始感恩,开始报答……
我试着克制自己的暴躁脾气,却还是会对父母乱吼乱叫;我试着为父母排遣忧愁,却还是会找出各种理由避免无聊的烦琐;我试着成为父母的贴心小棉袄,为他们分担工作、生活上的压力,但我总是宁愿去听周杰伦口齿不清的R&B,也不愿听一句他们的唠叨……
我到底做了哪些感谢父母的事情呢?无非是去超市回来时为父母分担几个大包小包,在妈妈洗澡时极不情愿地为她擦背,在他们躺在床上看电视时被动地为他们关灯、倒水,凡买东西之前都想想父母赚钱的艰辛……这一切的一切怎能与他们的爱和付出相比呢?我只是一颗小水滴,他们却是海洋。
在这世界上,即使到处都充斥冷漠,还有一个地方让我停靠;即使所有人都反对我,还有两个人给予我继续走下去的力量。夜深了,人们都睡了,父母还在等待我回家喝热乎乎的汤。那种感觉非常温暖。
“有些事情,当我们年轻时,无法懂得;当我们懂得时,已不再年轻。”我不想让这样的遗憾发生在我身上。你想吗?
时间改变了很多的事情,却改变不了人心,许多事情在心中是远远不能淡忘的,就想那不小心犯下的错误,且成了永远无法弥补的错。
那时还小的我,什么都不懂,咿咿呀呀的还只学着“妈妈、爸爸”这几个词,只会哭只会笑,不懂的什么叫辛苦什么叫害羞,不懂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
那次才不过4岁,妈妈牵着我的手,走过一条条耀眼的街道,不经意的在一个橱窗前停留下来,而妈妈却刚好碰到一个熟悉的朋友,自顾自的聊着,自顾自的走了……
橱窗里的是一个洋娃娃,穿这淡紫色的蕾丝连衣裙,精致的蝴蝶结扎在她的头上,头俏皮又可爱,可能只是所以女孩子们向往的东西、玩具。当我转身想找妈妈的,却发现她早已消失在人群中,我死去奔跑,大声叫着妈妈,累了就坐在台阶上,蜷缩着小小的身躯,把头靠在双膝上,颤抖着肩膀哭着又小声地说着妈妈……
这时,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男孩,拿着一朵小小的雏菊,跑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讲雏菊塞在我的手里,说“不要哭了,这朵漂亮的话送给你。”他又羞涩的一笑,跑开了。当妈妈焦急万分的找到我的时候,却意外的发现我没有哭,而是正静静的坐在台阶上,这个出神在大量这手中的那朵花。
也许是因为小男孩的笑,也许是因为这朵小雏菊,让我无法忘记那天的情景,而在同一个年龄段的女孩们钟情的是那鲜红的玫瑰,而我却独自迷恋这那并不太起眼的小雏菊。
每当经过花店,不由自主的看了眼那对金黄色的雏菊,心中会升起一阵阵暖意,要不是那男孩,或是小雏菊,我想我也不可是会出神的等这妈妈的到了。
一朵小小的雏菊就可是那么容易的勾起我那一段小小的故事,在这不能消逝的往事中,我懂的了什么叫做珍惜,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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