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手提包的作文100字)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手提包的作文100字)

首页叙事更新时间:2023-02-09 00:23:25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手提包的作文100字)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一】

家里,有一个小小的书屋。

这个书屋房间很小,摆下一张床,一个书柜,一张桌子和一张茶几,剩下的.空间就没有多少了更是所剩无几了。因此,这个房间很是狭窄。

把这个小房间的另一扇门打开,就是阳台了。天气好的时候,每当午后,灿烂的阳光便会从那扇透亮的窗户间悄悄地的探进来几缕金丝般的阳光。这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热热的,舒服极了。

那个木头做的书架上,已经很久没用了。上面的书也不常看,所以,书架上,包括那些不常看的书,都落下了一层薄薄的灰。

这些已经差不多废弃的书把整个书架都占满了,因此,我的书就只好摆在书架对面的茶几上了。

我是很喜欢看书的。无聊时,我便会从茶几上随手拿起一本书,或靠在床上,或坐在椅子上,津津有味地的读起来。

我最爱看动物小说了。我特别地的喜欢小动物。自从上次在书店里,随手挑选了一本沈石溪老师的动物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了。直到现在,我们家已经有了30多本他的小说了。茶几上,他的作品已经堆得跟一座小山似的了。

我之所以喜欢他的作品,是因为他笔下的动物,仿佛都有灵性一般,并且每一本书都充满了哲理与内涵。每当读他的小说时,就仿佛书中的动物都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了自己的眼前一般,让人久久沉醉于其中,好长时间都还在自己的想象中畅游。所以,他的小说,我是百读不厌。

每当午后,我便会拿一杯牛奶,从茶几上挑出一本书背靠在床板上。暖洋洋的阳光轻轻柔柔地洒在身上,喝口牛奶,仔细地的品味书中的每一个字。这真是一种享受啊。每当这时,自己的灵魂仿佛都在书香的沐浴下,得到了升华。遨游在书海中,仿佛自己就是一叶小船,慢慢地感受着书海的一片汪洋。

有一次,我刚看到好看的部分。去上厕所时,也把书捧着。我边走边看,不知不觉中竟然走错走到了厨房。

每当我沉浸在书带给我的快乐时,便会梦幻般地想象自己能够拥有一座用书堆起来的房子。房子前,一片五彩斑斓的花,花香弥漫。一些青绿的树藤缠绕在房子上,开了几朵牵牛花。打开一扇用一本好大的书做成的门。进去后,浓烈的书香扑鼻而来。堆成小山似的书随处可见。,《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三国演义》《西游记》《一岁的小鹿》《上下五千年》等各种经典名著。一个书架搭成的床头前,挂着一个笔记本,里面记录着各种书的编号,资料。一边的墙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要是真有这样的一座房子该多好啊。不过,我相信,虽然现实中没有这样一座神奇的房子,但是,我想,它就藏在每个人的心中,每个人的梦中。

书是人们理想的航标,它会指引人们到达理想的终点。人只有有梦想,才能展翅高飞。那么我想,书籍就是助我们展翅高飞的那双翅膀吧。

飞吧,飞到理想的终点;飞吧,飞到梦想的彼端。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二】

我放下沉重的书包,拖着疲惫的脚步。一跌一颇地坐在“硬邦邦”的坐椅,就像坐在海绵上,不像坐在教室那让屁股发酸的板椅。张开闭目养神的双眼。哇!这是什么玩意?是爸爸买的新产品——特效办公物品呢?还是妈妈买的大镜子?或是······?真让人费劲心思啊!我搓着脑皮,沉着头,心里的好奇心不时生长的好快,总想用手翻开,仔细瞧瞧。

终于,爸爸和弟弟都没有注意我的行踪。我趁机大步上前,惊慌的翻开这个无名仙人的“底细”。“啊”原来是手—提—电—脑,我早就想要一台这样的电脑了。形状是一块长方形的硬板,是灰色的,翻开瞧瞧,“哇”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脑键盘啊!还不用鼠标,在平展的键盘的下方,有一个平面的银白色的盘,是我们平时看到的鼠标——老鼠的亲戚。这样的银色和黑色配在一块儿,真是“黄金搭档”、天资骄美。正当我一人沉浸在欢乐中时,好奇心比天还高的`弟弟,见我遮着他也觉得莫名其妙的物体,变凑过来,见我可以随心所欲的操纵这块神奇的板子,便问我:“这是什么东西,姐姐,为什么你就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这块又像电脑又似板块的不明物体呢?”弟弟用不服气的眼神望着我。

我眨了眨眼,神气的摇了摇头,继续玩着这投生看到的属于自己家的宝贝,我浸在这让弟弟崇拜的气氛里。弟弟还在左思右想的琢磨着这让人费劲心思儿的玩意儿。

第二天,我用这台手提电脑打、查资料、让爸爸妈妈练五笔,让我们一家追上时代的变化,让爸爸妈妈见识一下科技的新开发。有了电脑,我们一家不用报纸,因为网络比报纸快1000倍,我们信任电脑,但电脑还是不如人脑聪明,还是人类创造了电脑。当然,我更崇拜那些创造电脑的高智商的人。

电脑,人的好伙伴,好伴侣,好帮手,我们相信电脑。手提电脑,耶!欢呼吧,为事业而努力!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三】

不一会儿,校园上空就飞满了五颜六色的风筝,有猫头鹰的,有飞机的.,还有老虎的……差不多有一千多只呢!看,那边有一只老鹰风筝,飞得最高,看他那洋洋得意的样儿,仿佛在说:“瞧,我飞得多高!你们想和我斗?还嫩了点!”突然,半路***出个程咬金——那边一只燕子风筝飞得很高,与那只老鹰不相上下。看,那里还有一只老虎风筝,看他那藐视天下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一只“百兽之王”。

我也迫不及待地把我的风筝放了起来,但出师不利——和另外一只风筝撞在了一起,纷纷掉了下来。这下“坠机”了呀!没关系,正所谓“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

这一次,我把风筝放得非常高,都快要超过第一名了。正当我向其他同学炫耀时,风筝开始下降了,幸好我及时的把绳子一提,这才化险为夷。整个下午我们都这样开心地玩着,奔着,累了歇会儿,然后又加入了比赛的行列。

有梦想我们才会有目标,有追求。我们的梦想不就像这翱翔的风筝吗?就让我们迎上风雨,让梦想成真!

我的手提包作文100字【四】

《西游记》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在取经途中师徒四人不畏艰险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孙悟空:他是石头里蹦出来的一只猴子,他机灵、勇敢、善良、敢作敢为,也是虚化出的人物形象。他一时任性大闹天宫,却又不愿意牵连任何一个人,后来被玉皇大帝封为弼马温,但是他还是不高兴,大闹蟠桃园,又一次跟玉帝协商,封了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号,但是当他得知这是一个安抚他的权宜之计后,他再次跟天庭闹翻。后来当如来佛祖将孙悟空制服后,观音点化孙悟空下凡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如果成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便可让孙悟空成仙。在取经路上孙悟空靠他的七十二变一次又一次打败妖魔鬼怪,化险为夷,最后唐僧四师徒取得真经。

诚然,孙悟空有着他的本领,有着“火眼金睛”,有他的金箍棒。在现实世界里,有很多人都有着孙悟空的本领“火眼金睛”。并不是说他们真的能分辨妖与人,而是说他们对善与恶能用客观的眼睛去看,有着强大的分辨能力。孙悟空精神已经深入所有青少年读者的心里,也包括我!每当我对想做的事情有惧怕心理时,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情形立刻浮现在脑海,让我有了挑战的勇气,每当我做事情想要半途而废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我心中升起,让我有了坚持的决心。每当我爬山爬到半山腰想要放弃时,看到周围人一个又一个超过我的时候,孙悟空精神又在激励我,于是我便脚下生风立刻向山顶跑去。每当我对滑雪有着惧怕心理时,想起孙悟空一人对抗十万天兵天将都不曾有半点惧怕,区区滑雪又算得了什么,就是这样的心理让我两天就掌握了滑雪的技能。

读一本好书,可以无时不刻激励着我们前行。书带领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正如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在神奇的书里说过:“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本书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空,没有一匹神奇的骏马能像一首诗带我们领略人世间的真谛,即令你一贫如洗,也没有任何栅栏能阻挡你在书的王国里遨游的步履。多么质朴无华的车骑,可是它却装载了人类灵魂的全部美丽!”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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