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新课程标准》(教育部2012版)
唐彪《读书作文谱》(明末清初)
陈建伟《原点作文》(《语文月刊》ISSN1005-7781,2011年7月)
谢然《不读论语枉少年》,深圳海天出版社,2011年11月
(此文发表在全国首批中文核心期刊《语文月刊》(2012年11期)上)
拿到这样一个题目我们不要急忙写作,而是要分析一下题目。很多人《朋友》一看到“朋友”二字,就很自然地联想到男女朋友,然后就只能在这个小小的圈子里打转转。其实,“朋友”包含的内容很广泛,比如说,一老一少之间、两个残疾人之间、一个阔佬和一个电梯工之间??都可以是朋友。您应该根据自己的生活积累和对生活的观察来选择一对独特的朋友来展开构思。比方说,在某个人和某种动物之间能不能成为朋友呢?请看下面这个构思:
阿弟6岁,刚上小学。他最好的朋友是一只他叫作“黑子”的大公鸡。这只鳮是他从小鸡崽养大的。阿弟每天一放学,第一件事就是召唤他的“黑子”,然后把放学路上捉到的虫子喂给它吃。然而,这鸡却给大人带来了麻烦。因为虽然他们家住在北京的大杂院里,但那里也有“八不养”的规定。更何况天一麻麻亮黑子就叫,吵得邻居们睡不好觉。所以,那一天阿弟的妈妈就同阿弟商量,要把黑子宰了。阿弟一听就哭叫起来,抱起黑子就跑。可他哪里扭得过大人?再说抱着黑子也不能上学呀!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把家里的菜刀藏起来!这样妈妈就没办法***鸡了!阿弟把刀放在书包里,带到了学校。放学回到家后妈妈已经把饭做好了,阿弟吃得特别香。饭后,他四处找寻黑子却不见踪影,他这才知道,刚才他吃的那菜就是用黑子的肉炒的。阿弟“哇”地躺在地上大哭。从此不肯再吃鸡,连过去他最最喜欢光顾的肯德基大门也不肯进了??
这个单亲家庭里只有爸爸他刚上小学五年级的儿子,可儿子不知道什还有一个更有趣的构思:么心理原因,任何心里话都不肯对爸爸说。爸爸用尽了办法也一无效果,他因此很伤心。但是一天,儿子突然在学校里接到了一封奇怪的来信,写信的人叫
“波波夫”,是他最爱的卡通人。那“波波夫”似乎很同情这个没有妈妈的孩子,甚至很知道他内心的苦恼和秘密。儿子开始和“波波夫”通信,他和从没见过面的“波波夫”成了好朋友。他把自己最最隐秘的事情对“波波夫”说,而“波波夫”总是在回信中乐呵呵地给他出主意。由于“波波夫”的指点,他开始理解自己的爸爸,这使爸爸非常惊讶。儿子甚至成了爸爸的好朋友。可是儿子生日的那天,他却有点伤心,因为他无法把蛋糕送给他最好的朋友“波波夫”吃。爸爸一点办法也没有。后来,爸爸病了,住进了医院。孩子在爸爸的抽屉里翻出了很多“波波夫”给他写信时用的那种带有卡通形象的彩色信纸。儿子立刻明白了!在医院里,他抱着自己的爸爸感动地说:“你这个坏爸爸!我其实早就知道‘波波夫’就是你呀!”再后来,爸爸的病好了,可儿子却总叫他作“波波夫”了。
您看,尽管这个小品构思规模大了些(估计要充分展开这个故事怎么也得30分钟胶片),但很有点动人的温情。而且它的内涵也比较丰富,它告诉我们,即使在父子之间若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也是很不容易的事情,真需要下点功夫。
我的学生在写记叙文时大多数不会讲一个有完整情节的故事,更谈不上情节跌宕了。春晚小品《小棉袄》主要讲述了一个因“错位”“误会”导致的啼笑皆非的故事。故事情节完整且一波三折。在小品中,冯巩出演一位老父亲,某日心血来潮要把家中的旧棉袄卖了,却错把新登门的女婿(高晓攀饰)当作了收旧货的(尤宪超饰),由于误会,认错女婿和收货人,“取”和“娶”又谐音,冯巩在尤宪超上门时一脸的狠劲。尤其是当尤宪超说出“货比三家,不能在一颗树上吊死”“这不是新的,是二手货,是人用过的”等话语时,冯巩将其解读成他对女儿的冒犯,最后气得将他赶出家门。而在准女婿上门时,冯巩却把他错当成收货的而热烈欢迎,“你给我多少钱,给少了肯定我不干,30行不行”“18你取(娶)走”等对话让高晓攀以为这位准岳父急于将女儿打发出门。最后发现女婿忠厚,有孝心,欣然同意了女儿的婚事。这里既有情节上的波澜,又有情感上的波澜,从原先对女儿找对象生气、不喜欢到后来的满意。
写文章应像小品一样,情节要有波澜,俗语“文似看山不喜平”,说的是文章要写得有波澜,行文有起伏,有变化。怎样才能使文章有波澜呢?首先要了解一些兴波澜、生变化的方法。如制造悬念、运用抑扬、巧设伏笔、设计巧合、铺陈误会、着力突转等。误会法就是利用作品人物之间的猜疑或误解,来激化矛盾,掀起波澜,不断推动情节的发展变化,最终释疑解惑。例如小品《小棉袄》,就是反复运用误会法来构思情节的:第一次老父亲认为“收旧货的就是新登门的女婿”,是误会;第二次老父亲认为“新登门的女婿就是来收旧货的”,又是误会。由于巧置误会,悬念层叠,使小品回环曲折,波澜起伏,情趣盎然,引人人胜,耐人寻味。
那是十岁时的一个夏天,我与好友来到楼下滑旱冰,但是我正滑的开心时一条不平的棱把我无情的绊倒,下巴顿时血流不止,我哭了。没有太多时间去医院于是便在旁边的小医院缝了针,在我正痛苦时,妈妈·爸爸从工作中赶了过来,本以止住了泪,可一看父母那憔悴的脸上流露出了担心的光痕。我的泪以涌出眼眶,妈妈出去了我知道她是太担心我了,所以才不忍看着针,一下一下的穿过我的伤口。
过去的时光,岁月都与我分手,而现在是一切却又无法定格在心中就像照相机中的胶卷一样总有一天会淡忘,那年我的心把一切都定格了,包括每一滴泪水。时光,岁月我们在一起的日子还长吗?我不想离你而去,因为你们心中保留着我最美好,真实,开心的回忆。
课上讲到《简爱》,对《简爱》不了解的我回去看了《简爱》的书,感受颇深,发现在作品主线以外,还涉及到四个人的死,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但在文中的作用也不可小视。
这四个人是:简幼年时的朋友海伦·彭斯,她一度憎恨的里德姨妈,关照她的里德舅舅,以及全书最末她的表哥传教士圣·约翰。其中海伦·彭斯和圣·约翰的死都带有强烈的宗教色彩。在我看来,简·爱尽管很明显地对这两个都很崇敬,但海伦与她却是在性格上大相径庭的——简是乐于反抗的,而海伦显然极为逆来顺受。因而时至今日,我依然并不太理解海伦在简心中到底处在什么位置,抑或是简不安的内心也对那种平静有强烈的向往?
对于圣·约翰,序言中说他“实际上不过是要取得绝对支配别人的权力而已”,坦白说我以为序言对这个人物的种种评价是有失偏颇的。至少从原作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简对圣·约翰对她的支配感到不快,但这本身似乎并非她要批判的真正对象。我认为作品中还有一个不起眼的人物其实与圣约翰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她在里德府的大表姐伊丽莎。
从表面上看,他们都将生命献给信仰(伊丽莎最终成为修道院院长,而圣则去东方传教并客死他乡),而且或多或少地由于信仰而过分让理智主宰自己,具有按部就班的性格。从内心来讲,他们却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照:伊丽莎似乎给人以“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感觉,并且我们从书中对她由普通富家千金转为修女的思想历程难以做深入了解,只能猜测这多少与家道中落有关(尽管书中无论伊丽莎本人还是作为叙述者的简·爱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两件事的因果关系),由此我们大致可以得出结论:她的心是较为宁静的,当然同时也很冷酷。
她好象是离这本书主要故事很远的一个谜。与之相比,圣·约翰的一切行动无刻不在表明他心中火热的欲念。也许作者在对他描写的过程中,尤其是前半部分,将他写得难以了解;然而最终读者能通过简·爱的眼睛将他看得赤裸裸。他并不是一个常人,不光由于他的行为非常人可做,更是由于他甚至无法引起我们一种较为清晰的感情——可爱?可憎?可悲?兼而有之?其实他就是我们每个人为***而奋斗的那一部分,他就是***的奴隶,而决非他一再认为的“主的忠实的仆人”。
《简爱》的最后几句中说:“下一次,将会由一个不相识者写信给我,通知我,这个善良忠实的仆人终于被召唤去享受她的主的欢乐了……阿门。主耶稣啊,我愿你来!”从此我们更可以看出,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生的目的即是换来死后的欢乐,这便是他一生中最大的***。为之从付出了一切——爱情,婚姻,甚至生命。他的血肉之躯只是他灵魂的工具。我但愿他早点死,因为在我眼中,尽管他有明确的生活目的,但她是不快乐乃至痛苦的。
关于里德舅舅,全书着笔不多,老实说,还只是在写到里德姨妈死时才多提了几句。但我赞同序言中的观点:作者对舅舅的描写是相当成功的。若由简来流溢感激之辞,或其他人来将之大肆颂扬,都不免显得矫情;正是通过最不理解他的人——里德姨妈的口,方才使之显得真实与生动。
谈到姨妈,我认为,如果这本书只是像其他的苦命孩故事那样渲染其不公,那么《简·爱》就不配成为一流的文学作品。事实上,对于不幸童年的描写,均是在给《简·爱》的非同寻常的个性以合理的解释。在此我又不禁想,简最终彻底原谅她的姨妈,到底出于什么?本心的善良?我想其实在很早时她已开始学会原谅她,而这,似乎理应归功于海伦·彭斯。这一点在本书中并不特别明显,但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叫她站在长椅上示众后与海伦的交谈中也有所体现。姨妈至死对简充满敌意,这无疑是她的悲哀。
这是我对《简·爱》一书中一些内容肤浅的'解读。爱情、亲情和怜爱之心是人类最丰厚也是最重要的精神财富。缺了它,等于白活一世。学会爱人,感恩很重要。
古人云:“意高则文胜”“文以意为主”“意在笔先”,可见立意在写作上的特殊地位。可以说,确立好的'立意是写作成功的一半。
意,就是文章的主旨,乃文章之灵魂,它主宰着整篇文章。没有主题的作文就没有灵魂,没有生命。立意,指的就是确立文章的中心思想,使文章的主题富有积极的意义。
许多同学在写作中不能有意识地去挖掘主题、确立中心思想,因而作品显得思想肤浅。“千古文章意为高。”所有的写作技巧最终都是为主题服务的,没有灵魂的文章无论技巧多么高超也只是毫无意义的文字的罗列,是不可能震撼读者的心灵的。
小品《小棉袄》主题十分明显,就是表现人间真情,父女情深,父爱如山。小品将老父亲对女儿的疼爱、关怀和担忧,升华为普天之下父母的心声,而且表达了对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空巢老人问题的关注。
写作记叙文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传达某些思想情感。记叙文用形象说话,把立意内化为“人”或“事”,因而,写作时应当让事件载着自己对生活的关注、认识与思考,展示自身思想成长、升华的过程,并且用恰当的抒情、议论表现出来。比如我班学生王超的作文《肉茧》:父母下岗后开了一家小饭店,我放学后要先到店里,去充当服务员,虽忙,不亦乐乎。闲下来时,我坐在厨房的角落里喝水,懒洋洋地回答母亲的问话。这时母亲正在切肉。肉必须冻上后才能切出大小合适、厚薄均匀的片,母亲个子不高,台子上放着一个两臂拱不过来的厚案板,木制的,用铁丝箍起来,早已让烟熏黑了四周。上面再放着冻实在了的肉,母亲个子不高,她要踮起脚,将整个身体的劲都使上才行。只见她肩膀微微颤抖中,“嚓”的一声,从刀口倒下一片鲜红的肉,,每切完一块,母亲用手捋捋头发,用袖口擦擦额上的汗,问问我话,再切。我仍懒洋洋地回答。
吃饭要等客人走后,时候已经很晚了。看着母亲端饭的手。我突然觉得有些怪异,我让母亲伸开手掌,只见她右手虎口处有一块十分显眼的茧肉,使母亲的手一点也不匀称,甚至显得难看。可当我把手放到上面时,我整个人静止了,木了——你不会想到那种硬,那种用指甲一抠会发出“咯咯”声的硬。我想起母亲切肉时踮起的脚,想起母亲微抖的肩和握菜刀的手。在肉与铁之间,在生活和现实之间,垫着的是那硬硬的肉茧。母亲整个身体的劲,乃至整个生活的重量都被那肉茧承受,它的硬是整个生活艰辛的浓缩。我对这难看的肉茧肃然起敬,更对母亲,对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存敬畏和感激。当母亲把手伸回去夹起菜放到我碗里时??
这篇习作《肉茧》有细节有真情,更有主题和思想,文中议论抒情要言不烦,起到了画
龙点睛的作用,“在肉与铁之间,在生活和现实之间,垫着的是那硬硬的肉茧。”“它的硬是整个生活艰辛的浓缩。我对这难看的肉茧肃然起敬,更对母亲,对这来之不易的生活心存敬畏和感激。”这里面既有生活的艰辛、母爱的深沉,也有我的感恩、心灵的成长。
作文讲究“谋篇布局”。我以为“谋篇”指的是构思文章的主题思想,“布局”指的是搭建文章的结构,无论写什么文体的文章都必须要有一个主旨。
在高一记叙文写作的训练中,应从最基本的记清一件事(有情节),写活一个人(有细节),抒发一段感情(有真情),表达一种思想(有主题)练起,并从各种艺术形式(如小品)中汲取营养,这样学生就会逐步掌握写作记叙文的规律和技巧,从“有人有事”写到“有血有肉”,从“平铺直叙”写到“摇曳多姿”。
提高写作水平,不是一句口号,不是训练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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