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体育运动,但是我想你们肯定猜不出我喜欢的体育运动是什么?让我来告诉你吧!那就是自行车运动,俗称骑自行车。
要学会这门运动说难也不难,说简单倒也不简单,最主要的是要掌握平衡,为了掌握平衡我是吃尽了苦头,开始我急于求成没掌握要领,把自己的腿也摔青了,手也擦破了,还是不能很好的掌握平衡,我真想放弃!这时妈妈经常讲的一句话在我耳边想起: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就是这句话一直鼓励着我,我开始脚踏实地,一步步循序渐进学习,首先我坐在自行车上,双脚在地上像在走路一样往前“走”。等这样练了个三五天后。我就试着用一个脚在踏脚板上面骑,另一个在地上“走”。这得练一两个星期才行。到最后,也就是最关键的一环,那就是将另一只脚也放到踏板上,两脚配合起来,使自行车往前运动。这时别以为已经大功告成了,我又发生“尾朝天”的状况了,但我并不沮丧,因为“失败是成功之母”,只要我再接再厉、坚持不懈,相信我就会成功。水道渠成,我现在不但会骑了,而且骑得“贼溜”啊!
暑假里,我每天都会去骑两三个小时,这不仅能让我肥胖的身躯进行了锻炼,同时我也找了几个好朋友呢!瞧!我又跟我的小伙伴们去运动啦!
我开了“车灯”(我自己安上去的,便和小伙伴“守候”在小区门口,等待着“目标”的出现。我们的目标不是别的,就是那一辆辆进入小区的车辆,他们有桑塔纳3000、有海南马自达6、有花冠、有凯越……,我把它们锁定为我追逐的目标,我要超越它们,成为一个赛车手,虽然在现实中,我是超越不了它们的,但是在进小区后,这些小车往往都放慢了车速,所以这些车是我手下的败将。超越了海南马自达6,超越了奥迪、超过了宝马、超越了奔驰,我的心情是多么得舒畅和激动。
作为一个小胖墩的我,在其他运动项目中可能不是你的对手,但在这项运动中我相信我决不会输给你,这就是我喜欢骑自行车,喜欢这项运动的真正原因,将来有可能的'话我还想成为一名自行车运动员呢!
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运动员是谁呢?
姚明、郭晶晶、刘翔……都不是。他们与我的距离太遥远了。他们是天上璀璨的繁星,遥不可及。而我,只能在苍茫的大地上抬头仰望,吸收他们的光芒。
微风习习,正是开运动会的好日子。说句老实话,我不喜欢运动,只是想趁此机会偷偷懒,凑个热闹而已。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会热衷于一个奖牌,而每天下午都会在红色的跑道上留下他们的汗水,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不屑一眼。
我特地挑了一个舒适的位置,阳光偶尔穿过树叶,投射在“沸腾”的地上。男子1000米长跑比赛就要开始了,很多学生都围在跑道边筑成人墙,我则安坐在大本营中,又显得喝着水。大概是到了第二圈的时候吧,人声鼎沸,学生都各自为班里的选手助喊呐威
我因太阳而半闭着双眼,透过人缝,看见一位白色上衣的选手倒在地上,我心想:辛苦了这么久,结果却倒了,所有的汗水都付诸东流,真是功亏一篑啊。他,在一秒间毅然坚强地站起来;他,没有顾及身上、脸上的灰尘向某处跑去;他,眼神坚决的看着前方的某处,跑去……他的双臂长出了一对洁白的翅膀。
我被慑住了,猛地脱离了那我认为安适的位置,往人群众挤。他步伐艰难的向前挪步,一步一步地……我的心不禁为他而剧烈跳动起来,呼吸仿佛在此刻就要停止,目光也死死盯着他那执着的身躯。
金牌早已名花有主,许多学生在他倒下的一刻唉叹了一声就离开了,为拿奖的人祝贺。此时的他孤零零地向目标迈进,我想:这就是运动员的运动精神吧!我承认我被他坚定的眼深折服了,我的心在他的带领下,明白了奖牌的真正意义……
看到如此震撼的一幕,我忽然想起上体育课的我,总会趁老师不注意而溜之大吉或边跑边走,想到这里我不禁低下头,原来我的意志是如此的薄弱,只会做逃兵而不愿接受困难向我下的挑战书。
失败不可怕,只怕半途而废,这就是我的“运动精神”。
一回到家,我就把它放到一个面对着明晃晃的镜子的鱼缸里。可它刚进去,就开始不安分地乱窜,把像扇子一样的尾巴展开,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好像在跳舞,时不时还对着镜子张开嘴巴。
我把我的这一大发现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斗鱼其实不在跳舞,它在和镜子里的自己争斗呢!"
真有这么回事?我带着疑问,又回到鱼缸前面,把镜子拿走了,都鱼立刻游走了。但等我把镜子放回去,它由马上游回来,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这下我确定了斗鱼一定是有视觉的,但还是没能搞明白它为什么要争斗。
于是,我又找来<<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斗鱼对配偶的要求十分严格,一定要两情相悦,互相配合,才能成功交配。如果其中一方不悦,或体形上存在差异。那便会导致严重后果:轻则不能成功交配;严重的.可能两败俱伤,甚至死亡。
同性之间的争斗更为惨烈,有时候两条雄鱼为了争夺一条雌鱼,而大动干戈,相互争斗。直到一方落败甚至死亡。正是这种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导致了斗鱼喜欢争斗的本性。
其实,发现就像一张纸,需要一双好奇的眼睛来揭穿!
“五岳归来不看山,黄山归来不看岳”黄山——这一举世奇景,它不仅仅是山,也是海,是山之海,云之海,松树之海,花之海,光之海,诗之海,是一片画的海洋。
——题记
在我的印象中,童年期间,我的耳边经常听见长辈们在讨论它,赞美它。自那时我就对它产生了兴趣,想要了解它。而现在的我已对它十分了解,并对它有了强烈的感情,因为它是我最爱的一座山,亦是我家乡的象征——黄山。
黄山位安徽省的南部,跨越四县——歙县、黟县、太平和修宁。一亿多年前的地球地壳运动使得黄山崛起于地面,后来历经第四纪冰川的侵蚀作用,慢慢地就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黄山宏伟、庄严、风光迷人,为著名的风景区。黄山在秦朝时叫做黟山,在公元747年(唐朝天宝六年)时才有这个名字。
我喜欢它的理由有很多,我喜欢它那美妙的景色。
在我看来,黄山是一个奇迹:在154平方公里的面积上群峰耸立,这些山峰都是花岗岩体,通常是由竖直接合点连接。侵蚀和断裂促使这些岩石变成巨大的.石柱,形成了高峰和深谷。天阴时这些高山隐现在雾霭中,如虚幻一般,天晴时则尽展其威严与壮丽。黄山的颜色和形态随四季的更替而不断变化。春天,盛开的鲜花色彩缤纷,点缀着四处的山坡;夏天,可以看到青绿的山峰一座连一座,泉水在欢乐地汩汩流着;秋天把整个黄山装扮成红、紫相间的世界,正是枫树火红的季节;冬天则把群山变成一个冰与雾的世界,到处是银枝银石。因此自古以来就一直有许多游客来到黄山,探求其神秘、惊叹其美景。
我喜欢它那清澈的温泉。
黄山的温泉享誉全国,一千多年前就被人们发现和开发出来了。黄山的温泉发源于紫云峰的山脚处,无论旱涝多么严重都从不干涸。黄山温泉属于高温碳酸盐型,对许多疾病都有很好的治疗效果,比如新陈代谢失调,心血管疾病以及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运动神经系统的失调。这些泉水异常清澈,温度常年保持在42°C,既可饮用又可沐浴。
我喜欢它那百态的怪石。
黄山的怪石是自然造化的结果。黄山的地貌在第四纪冰川时期经历了巨变,数百年来在冰川的渗透和侵蚀下,岩石中有的崩裂,有的塌陷。由于经年累月地暴露在大自然下岩石慢慢地就呈现出千姿百态。桃花溪和云谷寺的较低处刻有“龙头”、“虎头”、“迷人”和“永恒”等字眼的巨大奇石,就是由于冰川作用被冲到这里的。黄山的怪石还有很多,比如:“仙人指路”、“喜鹊登梅”、“南海十八罗汉”、“神仙晒靴”、“松鼠跳天都”、“金鸡叫天门”、“猴子观海”、“童子拜观音”、“飞来石”……黄山怪石星罗棋布,简直就是天然雕刻的博物馆……
黄山,你的景是那么美,你的石是那么奇,你的水是那么清,你的云是那么密……黄山,你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家乡因你的奇而出名。
黄山,待我长大后,我一定会让你比现在更美、更奇……
我跑到妈妈面前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下雨天蜗牛会成群结队的爬在墙壁上呢?”妈妈虽然并不感到奇怪,但是也不太了解,想了半天才说道:“双一,这个我忘记了,你到《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查找一下吧。”我只好去书上找了。
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之超级动物宝贝》上找到了有关于蜗牛的信息,上面说小蜗牛喜欢在潮湿的晚上和雨天出来活动,这是因为蜗牛体内有很多水分,一旦被太阳晒干就活不成了。所以,当天气晴朗,太阳高照的时候,蜗牛不敢出来,总是把身子缩在壳子里,隐藏在太阳照不到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保持身体水分。而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淋淋的,这时候正对蜗牛的胃口,它便慢慢的爬出来觅食。在干燥的冬夏季里,蜗牛会用藻膜将自己封在壳子内,紧贴在树上休眠,以度过干燥时期。哦,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我在冬天和夏天都看不到可爱的蜗牛呢!原来它躲在潮湿的.角落里呀!
通过认真的观察,真的感悟很大,我不但发现了蜗牛的小奥秘,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发明创造,就必须从小养成发现问题并学着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最喜欢的楚霸王楚霸王项羽于我来说,有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似乎有种与生俱来的魔力,牵引着我们去了解他,敬仰他,在历史的舞台上,他完美的诠释了他那不平凡的一生,无阕风云、生死浮沉,谁的红装,谁的天下,一个朝代的覆灭,群雄逐鹿,横刀立马,谁能主宰天阙,金戈铁马,割喉烈酒,饮鸩止渴,谁又能完美的诠释这一切。
只有项羽,唯有英雄项羽才能完美的诠释。当“楚汉之争”临近终结时,项羽还是不肯服输,虽然知道这一站注定会失败,而他注定是那个失败者,但他毫不畏缩,只要还有一丝希望,饮鸩止渴又何足畏惧,我曾想过,乌江的最后一站,项羽为何会失败,归根究底他就是太正义了,不会做卑鄙小人的事,其实,在乌江一战的时候,他只须事先命人在乌江水里洒一点毒药,然后等到真正的刘邦开战时,再把刘邦的士兵引导江水中,让其自生自灭,血染乌江也好,惨不忍睹也罢,只要能胜利,管他用什么无耻的手段。
只是,他没有,他没有这样做!正是因为骨子里的正义和不服输,才让他成为后人景仰的大英雄,项羽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做人就要正义,就算死也要做正义的鬼,光明正大的死去,决不能临阵脱逃,苟且偷生,宁愿做剑下孤魂,也不愿做那受万人唾弃的无耻小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项羽的性子有些急躁,做事往往不考虑后果,横冲直撞,既没有范增的深谋远虑,也不具备刘邦的用人得当,或许项羽是真的不适合做帝王,但自古以来多少帝王都是踏着亲人的尸体走上去的,兄弟反目成仇,互相残***的还少吗?自古商纣王,周幽王哪个不是贪图美色,不务朝政,和他们相比,项羽难道不够格做皇帝吗?至少项羽不是个贪恋花丛之人,他和虞姬的爱恋缠绵而又悱恻,是任何杂质都无法渗破的,是天地间最纯挚的旷世之恋。而刘邦据说在起义前是个贪图美色与美酒之人起义之后,不得已才加以控制,但难保刘邦当上帝王之后不会重蹈商纣王的覆辙。纵使他没有贪色贪的那么厉害,但对吕雉总不会无二心吧,先后不是封了薄姬,戚夫人等三千佳丽吗?但是项羽对虞姬的爱是天地可证,日月可鉴的,项羽曾对虞姬说:带我当帝王之后,我的后宫只有你一个皇后,一个女人。虽然这些话在我们看来,只是花言巧语,但当时项羽是用何等严肃的语气说出的,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来或许我还不信,可项羽所说,我相信,因为他在我心中已不仅仅是能用“英雄”二字来衡量了,多的是一份毫无保留的信任。
项羽在乌江自刎的时候,他没有做错。但他留给后人无尽的悲痛与惋惜,就是罪无可恕的错误,我多希望他能活着,当不当皇帝都无所谓,我只要他活着,生与死其实不算什么,人从一出生就是慢慢向死亡走去的,可是,我真的不希望他死,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种很亲切的感觉,项羽啊!我好想你活着,真的好想好想好想……
回眸,泪撒如雨,无人山野,潺潺湖畔,我伏地纵声号哭,惊跑了饮水壮牛,吓走了噬草白兔,两只雀儿,叽喳啾啾,难解人间愁苦。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是踢毽子儿。我喜欢踢毽子,是在半年前我和我表姐的一次踢毽子比赛。
那天,表姐到我家玩。我们一起写完作业以后,觉得有点儿累,于是表姐提议说:“我们来玩踢毽子吧。”“可是,我不会踢怎么办?”表姐说:“我先来做示范,然后你再踢。”说着,她踢了起来。1、2、3……她踢得可真多呀,一下子踢了10多个,该我踢了,我觉得腿有点儿不听使唤,胳膊也跟着较劲儿,只踢了2个,毽子就被我踢飞了。接下来我们又踢了半天,可我还是没有抓到要领,踢得还是很少。到了5点多钟,表姐被她爸爸接走了。我暗暗下定决心:瑕疵比赛的时候一定要超过她。于是我每天一有时间,就开始练习踢毽儿。
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天,表姐又来我家了。我们同样先写作业,写完作业后,我主动说:“我们一起踢毽子吧。”我没和表姐说我在家每天坚持练习踢毽子,这次还是表姐先踢,她踢了18个。哈哈,我悄悄地笑了起来。该我了,我的心“砰砰”直跳,我真怕自己踢不好,21比18,我赢了。表姐看后很吃惊,问我怎么能踢这么多了?我告诉她我每天晚上坚持练习地结果。
现在时间长了,我的进步更左右脚交替地踢法。
踢毽子不仅使我能锻炼身体,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喜欢踢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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