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说你,是love story这首歌,第一次以小美女的形象出现在我的面前。那样的你,金黄色的长发,湛蓝的瞳孔,小巧的吧鼻梁,张扬却不过分的红唇。第一次看见你,是被称为乡村小天后的你,九国混血。
对于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你,我是多加赞赏的——或者说是喜欢。美国的乡村音乐在强势的流行乐坛的压迫下,曾一度屈居二线——直到这个女孩的出现。taylor swift,你的出现,犹如一颗从天而降的小陨石,唤醒了迷蒙中的乡村音乐,给它注入了一股新的强大力量,不得不说你的出现使得乡村乐坛达到了新的巅峰。你的热度一度赶超了加拿大摇滚小天后avril lavigne,红遍大江南北的lady gaga,以及以实力着称的adele,成为北美最炙手可热的女歌手之一。你感染了我,也感染了全世界,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美国乡村音乐。
你的歌声使我如沐春风,沉浸在你的歌声里,那是怎样的的一个世界,美好,宁静……第一次听到你的歌是在深深的夏季,那样单纯美好的依恋就是在此时,就是在你的歌声中。听到你歌——fifteen,十五岁,吉他淡淡的弹唱,中性的嗓音,好像让我真正的回到了15岁,是那样的纯洁,干净。
我耳边响起了back to december微颤的和弦。吉他的迂回,拨弦的震荡,层层叠叠地把我包围。最喜欢,你把你的如瀑金发挽在一边,穿上一件水洗牛仔蓝的外套,一袭飘逸的长裙,把你的木吉他抱在身前,放松地唱歌——这是最简单,也最真实的状态。你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松弛,有舒服的空荡,有直沁肌肤的颤抖。身后那种有质感的声音,涩涩的,静静和唱着——你坐在台上,面对着你的听众,抱以恬静迷人的笑容。我喜欢的就是这种如水的纯粹。有些许时间,你抱着自己的.吉他,坐在窗前,望着窗外遍野的麦穗、野花。你一定在回忆,在脑海中描摹着一个自己的故事,一个美得如诗,抑或是痛彻心扉的故事。你的歌里有你自己的故事。其实我并不完全认为你是在唱歌,你是在用一种没有国界限制的方式给听歌的人讲故事。
风吹起如花般破碎的流年,而你的笑容摇晃摇晃,成为我命途中最美的点缀,看天,看雪,看季节深深的暗影。
吉他弦在指尖颤动,陈旧的声音轻灵地落进周围的空间。余音与阳光交融,停留在我的眼帘,我感到眼前的光芒,如此眩目。
时间依旧,你的美丽也依旧,taylor swift,在那静谧而安详的夜晚,我会深深将你想起。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玩了一会儿,我觉得口渴了,就喊道:“妈妈!妈妈!快给我倒杯水。”过了好一会儿也没人搭理我。我怒气冲冲地去找妈妈,刚走几步就恍然大悟了:他们都去火星了,哪还有人管我呢!只好自己解决吧!快到中午了,玩腻了qq游戏的我百无聊赖,而且肚子也叽哩咕噜抗议起来。没人给我做饭,干脆下饭馆吧。可是当我走上大街,发现怪怪地:以往人山人海的大街上竟然没有一个人!原来世上真的只有我一个人了。我只好拐进超市疯狂“购物”:火腿、酸奶、面包、可乐等等随我拿。吃饱喝足后,我去游乐园玩了一下午,可是一个人玩儿,多寂寞呀!夕阳西下,鸟儿归巢,我决定入住五星级酒店的豪华总统套房,奢侈一把。夜深人静,躺在宽大舒适温暖的\'席梦思床上,以往看过的、听过的关于鬼怪的故事一起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吓得瑟瑟发抖,不由自主地喊道:“老爸!老妈!快来救救我呀,我再也不要一个人呆着啦!” 一个人的世界太可怕了:你寂寞了,没有人陪你聊天;你肚子饿了,没有人为你做饭;你生病了,没有人给你治病……我再也不想过一个人的世界啦!
一次微笑换来一份快乐,一份真诚便可以打动别人的心灵。微笑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在《我用九次微笑改写人生》中,一位在酒店工作的服务小姐奉献出自己善良而真诚的微笑改变了自己的人生。文中,因这位服务小姐才来没几个月,就好评如潮。酒店老总便扮演了一位富有的港商来考验服务小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任务,服务小姐十分愧疚,对这位特殊的客人深感抱歉。老总便摆出财大气粗、目中无人的姿态,说话极不中听,因为服务小姐知道顾客就是上帝,所以她并不在意,脸上始终挂着甜甜的微笑,这位特殊的客人在意见簿上留下了意见,写了对服务小姐的不满意和对她糟糕的差评,但这位服务小姐却“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仅没有撕毁这位“港商”的留言,而且她对这位很难伺候的客人一边耐心地解释,一边认真服务,先后九次绽放出真诚的微笑,给客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刁蛮的`客人态度渐渐发生了改变,眼睛露出了一丝暖意,就是这些善良而真诚的微笑打动了老总,从而改写了她的人生。
回忆起以前,记得有一天,天公不作美,阴沉沉的,爸爸驾车带我回家,我因为一点小事不太顺心,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独自生闷气,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时,碰巧一辆粉红色的大巴缓慢地停在了我们的前面,我瞟了那辆车一眼,暗暗想道:这车主真没品味,竟然开一辆粉红色的车,真难看。我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大巴车尾部的刹车灯早已亮了起来,两个又圆又亮的红色灯泡下本应是一条直线,可这条直线像是被敲弯了,弯得恰到好处,形成一个优美地弧度,就像一张甜美的笑脸,仿佛告诉你——微笑无处不在,生活中要有好心情。面对前方大巴绽放出的迷人的微笑,我的烦恼也被渐渐地驱散了,想着生活中的诸多美好往事和亲人们、同学们留给我的美妙回忆,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翘了翘,微笑换来了我的快乐。
如果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出现一份微笑岂不比打斗、吵架好?如果人人都可以绽放出自己真诚的微笑,奉献出自己的爱心,那我们生活的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匈奴人又来了,该死的匈奴人剽悍而勇猛,一气夺下了数座城市。皇帝吓得连觉都睡不稳,连夜下令广征兵役,开往前线抵御强敌。
千征万征也不能征到我花家来啊,可是村长说了,老花,轮到你老当益壮的时候啦!老爸惊得全身发抖,指着自己的腿说,村长,我走路都不利索,怎么去前线?村长说,这个问题提得经典,我打算派你做骑兵。
老爸抖得更厉害了,万一摔下来呢?村长意味深长的说,摔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事就这么定了,明天早上在村头集合。
老爸和老妈相对垂泪,准备进行告别仪式。姐姐是个没主见的,慌慌张张问我有没什么主意。弟弟哇一声哭了,我用力拍他的头,哭什么哭,又没叫你替爸出征,就你这样的,去前线也是当炮灰,智勇俱无,连逃跑都没勇气!
我踱了几步,看着哭成一团的家人,大喝一声道,老爸,你在家歇着,这种小事交给我搞定。
他们一脸狐疑,迷茫的看着我。
我反正在家也呆腻了,早想找个机会出去转转,可惜一句“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牵制了我。
我叭一声,跪在老爸面前,让我去吧,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养育之恩涌泉相报。你们要是不答应,我只好以死明志了。
一家人泪如雨下,尤其是老爸,他声音哽咽的吟道,生子当如孙仲谋,生女当如花木兰。
村长看到我时正要发问,我淡淡的说,你只管凑足人数,做好自己本分就行了。村长一听有理,于是默默把铠甲与马匹交给我。
当兵真不是闹着玩的,他们把帐篷搭在黄河边的时候,我心生凄凉。天当被来地当床,天寒地冻,缩成一团。幸好老爸逃过一劫,不然他的关节炎一犯,可就出师未捷先那个了。
唉,翻个身,想着想着也就睡着了。
次日天微亮,就接到前线吃紧的消息,部队立即出发,赶了一天,在黑山宿下。天苍苍野茫茫,只有燕山马匹仰天长啸的声音。
我站在山头,反省自己这次从军的动机。这不是开玩笑,更不是游山玩水,我须得调整心态,把花木兰变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军令如山,容不得女儿娇贵。
从出征那天,我就犯下了欺君之罪,寸功未立,已是待罪之身。我唯有加倍努力,才能使花木兰这三个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我决定抛下女儿心态,和那帮男人一起喝酒,大笑,不洗澡,说荤段子,和他们一样尘埃满面,豪迈爽朗,和他们一样踏入战场,将生死踩于脚下。
初上战场,我举起手中的兵器无法***敌。就在怔忡之际,左手被一个敌兵砍中,鲜血汩汩而出。
同伴手起刀落,替我解决了那人,在千军万马之间,他大声向我喊,战场上没有人,不是他死就是你亡!
手上痛意尖锐,我流着泪用力喊,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右手疾舞兵器,寒光所及之处都是血光与哀嚎。我哭着,一路哭过去,从不知道自己会一气***了那么多人,一定不是我***的,我与他们素不相识,从小到大甚至连只鸡都不曾***过。
两军为何对垒,士兵因何残***,我和你,你和他,为何不共戴天?
战鼓终于停了,万籁死寂,残阳如血,战场上一片狼籍,尸横遍野。我被眼前的残景惊得双膝发软,一下子跪倒于地。
这是我第一次***人。当连长问我***了多少人时,我脑中一片空白。有人站出来替我回答,二十八个。
没有,没有那么多!
有的,他镇静的说,只多不少。你当时左手被砍伤了,我在你身后一直看着。
那个疯狂的时刻又回来了,我红了眼睛,忍着左手的痛意,为保全自己的性命而***出重围,挡我者死,挡我者,那么多,一片片如伐木。
那人,我叫他齐,他来自中原,祖祖辈辈都是刽子手。他是军中第一快刀手,刀光一闪人头落地。
我们成了朋友,齐常常吹箫给我听,也传授刀法给我。他说作为一个职业***手,必须具有***气,而***气来自于无数次***人体验。***到一定境界,就对速度,方式,精确度有了更高的要求。给被***者一个痛快,是每个刽子手应有的职业道德。
我对***人有很高的悟性与灵气。战场上我们彼此较量,渐渐的,我***人的数字接近于他。在庆功宴上,我们大快朵颐,看军妓歌舞。我从不对任何一个女人微笑,同时冷笑着看军妓坐在齐身边。
寂寞而枯燥的军中生涯,如果没有齐,我早已撑不下去了。一年又一年,寒衣破旧,熟悉的伙伴猝死,而新兵一派天真,不知道迎接他们的并非军功显赫,而是悄无声息的死。
腊月十八子夜时分,我和齐比试刀法,月光清冷,寒露深重。我终于将刀抵于他的脖子,他笑说,你砍下去吧。
我说好,手下使劲,血渗出来。他凄然一笑说,与其死在不知名的匈奴人手中,不如是你。
我手一软,刀咣当一声,掉落于地。
木兰,我已经厌倦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何时是尽头?有时我想逃离,可是怎么回得去?齐举起自己双手,这双手噬血成癖,除了***人,一无所长。
半个月后齐战死沙场,我知道是他自己放弃了求生。我没有哭,齐的箫成了唯一纪念。
十二年,整整十二年,我的青春殉葬于此。匈奴人终于低下了头颅,大军准备明日回朝,成千上万的性命,只为了成就将军的名声。那一夜,三军欢腾,酩酊大醉。而十年前的老兵,只剩下区区十几人。
我们这些有幸回去的将士自然行功论赏,在金銮殿上我见到了皇帝——已经不再是十二年前那一个,所以欺君之罪不成立。
他想要封我做尚书,我婉言谢绝了,只求一匹千里马,速速回家。
此去经年,家可依旧?回家瞬间我恍惚了,家人都好,父母苍老,姐姐出嫁,弟弟成家。
我不再是十年前的木兰,当年一时义勇,使整个人生发生逆转。我的心已经坚硬,穿过去的衣裳,戴那时的发钗,我也不再是十二前的花木兰。
齐,只是齐不知我是女郎,我伫立窗前,抚箫长叹。
第一人称改写木兰诗,一起来看看吧。
“哎,哎.”叹气声重复的夹在织布声中,里面夹杂了我很无奈的叹息.忽然,织布机不再作响了,只有叹息一声接着一声的在房间内回荡.
你可知我为什么不停的叹息呢?因为我昨夜看见征兵的军书,知道可汗在大量的征集士兵去打仗,在那么多卷征兵的军书上,每一卷上都有我父亲的名字.可我的父亲并没有成人的儿子,我也没有兄长.父亲年岁已大,不适合去打仗.所以我愿意代替父亲去应征.
第二天我在东市上买了一匹好的骏马,又跑到西市买来了马鞍和马鞍下的垫子,接着又在南市上买来了马嚼子和缰绳,最后在北市上买来长的马鞭.早上木兰依依不舍和父母辞别后踏上了应征之路.晚上投宿在黄河边,我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无情的黄河奔流的哗哗流水声.可我只能默默地流着眼泪思念远在家乡的父母,谁知被同伴看见了,他们说我没出息,可谁又知道我是个女孩子呢?哎!我们早上辞别了黄河继续上路,辛苦的行走了一天,我的脚肿得像个大馒头,而且多处磨出鲜血,好痛啊!终于在晚上到达了黑山头,我依旧听不见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能听到那些战马啾啾的鸣叫声.我为了不让被人在骂我没出息只能在心里思念着身在远方的父母,在心里一遍一遍的呼唤着他们.不知他们能否感应到我的呼唤?
终于要打仗了,战场真的很残酷,平日和我在一起的很多哥们都相继战死,尸骨随处可见.我比以前坚强了很多,不再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晚上清冷的月光映照在每一个活下的战士们的\'铁甲战袍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次出生入死的战斗,十年之后才得胜归来.
我们胜利归来拜见天子.由于我出色的表现被记功多次,可以得到千百金的赏赐.可我根本不想做尚书郎也不想要那些赏金,只希望骑上一匹好马,借助它的脚力送我回故乡见思念多年的父母.
父母欣喜地听说我即将回来,激动地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说我要回来了,连忙梳妆打扮;刚刚成人的弟弟听说我要回来了,忙着磨刀***猪宰羊.十年的征战,终于胜利归来.我又回到了故乡,每一个人变化都很大,父母比以前更加的苍老,姐姐也成了家,弟弟也已长成一位英俊的少年.归来的那天,家里充满了欢乐的气氛,我又再次走进我房间,像以前一样坐在我的床上,脱下陪我数年的战袍,换上我以前的旧衣裳,对着镜子兴奋地帖花黄.在不经意之间我发现我已不是当年的花木兰,皮肤粗糙,说话不在是细细的声音,与花黄显的有些不匹配.可我的内心依旧充满了喜悦.出门去见同去出征的伙伴,伙伴们都大吃一惊,没想到我竟是个女孩子.
雄兔喜欢把脚乱扑腾,雌兔的两只眼睛总是眯成一条缝,可当它们一起在地上跑的时候,又怎么能分辨出谁是雄谁是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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